《太平广记》中“胡人识宝”故事的形态结构分析
2016-04-13左安秋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200444
左安秋(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200444)
《太平广记》中“胡人识宝”故事的形态结构分析
左安秋
(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胡人识宝故事是唐代重要的故事类型之一。《太平广记》中载有40篇此类故事。参照刘魁立先生《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类型文本的形态结构分析》一文的研究思路,运用故事形态结构分析的方法,分析这些故事的情节类型,可以将胡人识宝故事分为十个类型变体,进而可以归纳出“得宝-识宝-买宝”这一情节基干,从而确定“识宝”这一中心母题。
关键词:胡人识宝故事;类型变体;情节基干;中心母题
一
“胡人识宝”故事是我国古代广泛流传的故事类型之一,见诸各类记载。这一故事类型的雏形在汉代就已经出现,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唐代蔚为大观,成为一个独立而又丰富的故事类型。这类故事是古代(特别是唐代)社会生活的生动反映。钟敬文先生在《古传杂钞》一文中就曾经指出胡人识宝型故事的珍贵价值:“胡人识宝型故事,在古代交通史、民族心理学等研究上,是一种颇值得重视的资料。”[1]程蔷女士也认为:“西域胡人识宝传说在唐代很盛行,绝不是偶然的事。这是唐朝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独特的历史特点在意识形态中的一种反映。它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朝政府和人民同西域诸胡人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比任何时期都更为频繁、密切的往来关系。”[2]许多民间文学理论家都对这一故事类型表现了极大的兴趣,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多从故事的历史演变和内容分析着眼,探讨胡人识宝传说的思想意义和在研究古代社会文化方面的参考价值,对其故事形态做出分析的还很少。本文将以《太平广记》所载的40个胡人识宝故事为标本,运用故事形态结构分析的方法,在不同的故事类型变体中归纳胡人识宝故事的情节基干,确定胡人识宝故事的中心母题。
二
所谓胡人识宝型故事,指的是以西域胡人为主角的寻宝、鉴宝、买宝、献宝、释宝的故事。先来看一个具体的故事文本:
冯翊严生者,家于汉南。尝游岘山,得一物,其状若弹丸,色黑而大,有光,视之洁彻,若轻冰焉。生持以示于人,或曰:“珠也。”生因以“弹珠”名之,常置于箱中。其后生游长安,乃于春明门逢一胡人,叩焉而言:“衣橐中有奇宝,愿有得一见。”生即以“弹珠”示之。胡人捧之而喜曰:“此天下之奇货也,愿以三十万为价。”曰:“此宝安所用而君厚其价如是哉!”胡人曰:“我,西国人。此乃吾国之至宝,国人谓之‘清水珠’,若置于浊水,泠然洞彻矣。自亡此宝,且三岁,吾国之井泉尽浊,国人俱病。故此越海逾山,来中夏以求之。今果得于子矣。”胡人即命注浊水于缶,以珠投之,俄而其水澹然清莹,纤毫可辨。生于是以珠与胡,获其价而去。(《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二)
在这个故事中,严生得一物,只知是“弹珠”,而不知道其价值。但是作为识宝的主角——胡人,遇到严生就知道其箱中有奇宝,并且请求见宝,这是胡人识宝故事的典型情节。唐代胡人识宝故事中所谓的胡,多数是对西域各民族的一种泛称;而西域则指中国新疆及其以西的广大地区,包括现今的中亚、南亚、西亚乃至东欧、北非等地。《太平广记》中大多数识宝故事直接将主角称为胡人,有时候也加上他们的职业和身份,称为胡僧或者胡商。但是也有极少数情况,使用波斯人、婆罗门、大食人、梵僧等称呼。不管称呼如何变化,他们都一并被归为面貌迥异于中土人士的胡人,神秘而独特的禀赋是善于侦知宝物之所在,愿意以极高的价格购得宝物,或将宝物赠送给恩人;他们还能解释出宝物的神奇出处和独特价值或作用,并以此显示其非凡的识宝本领。
三
经过梳理和分析我们发现,《太平广记》所载的40个胡人识宝故事,虽然内容纷繁复杂,但是并不是杂乱无章,无迹可寻的。刘魁立先生认为“同一故事情节类型的所有文本还可以划分出情节类型分支”,并且将这些分支称为“情节类型变体”[3]。胡人识宝型故事的情节结构,我们依据寻宝、鉴宝、买宝、释宝、赠宝等行动过程,大致可以将这一故事类型分为以下十个情节变体:
变体之一:
1.某人有恩于胡人;
2.胡人临死赠送宝物,解释其来历与价值;
3.某人将宝物归还胡人的亲属。
这一变体,见于《李勉》、《李灌》和《李约》三篇。在这个变体中,胡人识宝的情节是暗含在故事中的。例如《李勉》中,胡人自陈“吾国内顷亡传国宝珠,募能获者,世家公相。吾衒其鉴而贪其位,因是去乡而来寻。近已得之。”胡人能识宝,暗含在胡人得宝经历的叙述之中。但是在这个故事中,解释宝贝的来历和价值这一释宝过程已经成为故事的重要情节。这个故事只有赠宝、释宝这两个情节,在胡人识宝故事中比较简略,数量也不多,并且还包涵报恩型故事的某些特点,应属唐代胡人识宝故事的初级形态。此时,唐代人和胡人交往并不密切,所以唐代人与胡人的相遇是偶然的,赠宝也只是一个意外。
变体之二:
1.某人得宝,不知其价值;
2.胡人到来,见宝;
3.胡人解释宝物来历与作用。
这一故事变体见于《王度》、《司命君》、《崔书生》、《成弼》、《诃黎勒》、《张公洞》、《李章武》等七篇。在这个故事变体中,得宝与解释宝物来历两个中心情节依然存在,不同的是宝物已非胡人所有,而是为唐人所获,于是胡人识宝这一主题便出现了。相对于变体一而言,此变体中增加了胡人识宝的情节,在这些故事中,胡人有识宝的本领这一事实已不再暗含在故事情节之中,而是直接表现在与唐人相遇并且交往的过程中。胡人可以通过宝气而发现隐藏起来的宝物,并且循气而来觅宝,其识宝能力的神秘性不言而喻。《王度》篇中,胡人自称“贫道受明录秘术,颇识宝气”;《司命君》篇中,胡商谓元瑰曰“宅中有奇宝之气”;《崔书生》篇中的僧曰“贫道望气知之”。这一故事变体中识宝的主体——胡人,多是游方僧道,他们居无定所,而又有大本领。这一认识恐怕和佛道两教在当时的传播有密切关系,佛经和道教经典当中有众多降妖伏魔的法宝,这些胡人既然是僧道,必然熟读本教经典,因而见多识广,能够识别宝物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这些僧道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因而他们并没有众多的金银来购买宝物,不具备购买宝物的财力,并不是以此获利的商人,面对宝物,胡人只求一见,然后揭示其来历和价值,之后就再无下文。
变体之三:
1.某人有恩于胡人;
2.胡人识某地有宝物,告知某人;
3.某人低价购得宝物,高价卖出,大富。
这个变体,见于《窦乂》。故事中的胡人米亮处于饥寒,窦乂几次接济,没想到胡人有识宝的本领。他按照胡人的指示,低价买进宅舍,获得宅内的异石,经过雕琢,价值倍增,从而获得财富。这个故事中,胡人的报恩不再是直接赠送宝物,而是利用自己识宝的本领,告知宝物的所在地。
变体之四:
1.某人识某地有宝物(或凶物);
2.胡人告知宝物(或凶物)来历及作用;
3.胡人之言应验。
这一变体,见于《韦皋》、《三宝村》、《张融》以及《李氏》四篇。这个故事变体中,极力宣扬胡人在识宝方面的本领,甚至达到了预言未来的程度。在《韦皋》中,胡僧主动为刚出生的韦皋祝寿,说明韦皋是诸葛武侯之后身,并且预言“将为蜀门帅,且受蜀人之福”,后来韦氏果然做了蜀地的长官。在《三宝村》中,胡僧在建村之时就预言某地有宝,并且明确说明宝贝有三个,此乃三宝村名称的来历。直到许多年后,果然出土三件宝贝,三宝村的名字才真正名符其实。但是《张融》、《李氏》两篇与《韦皋》、《三宝村》稍有不同。《张融》篇中,胡人识别出张融的儿子是罗刹鬼所变,并且劝告张融快点收敛,后来果然棺材中有扑摆声;《李氏》篇中,胡僧认出李氏所得是太岁,劝告快点处理,后来李家“人死略尽”。这两个故事中,主人所得的不是价值连城的的珠宝,而是带来灾祸的不吉祥之物。胡人能识宝,也能识别凶丧不祥之物,且能指出避凶的办法。这是胡人识宝情节的延伸。胡人识别出某地有宝物(或凶物),并且胡人的预言总能如实应验,这是属于本变体的四个故事所共有的。
变体之五:
1.某人得异疾,无法治愈;
2.胡人识某人疾病由身体内宝物所致;
3.胡人治愈某人疾病,并得到宝物;
4.胡人解释(或演示)宝物来历和作用。
这一故事变体,见于《王布》、《胡氏子》、《消面虫》三篇。《王布》篇中,王布年轻漂亮的女儿“鼻两孔各垂息肉”并且“触之痛入心髓”。梵僧治好王布女儿的异疾,不受钱财,只要摘下来的两团息肉。直到天上的神仙下凡,才知道那两团息肉是上帝的两个乐神藏于女子鼻中。《胡氏子》当中,胡氏的小儿子脑袋上有肉,“隐起如球子”,但是这样一个长相怪异的人却常常能交好运。胡商看出他脑袋中有宝物,将其灌醉,取走宝珠,于是胡氏子不久就死去了。《消面虫》中,“颙自幼嗜面,为食愈多而质愈瘦”,丰衣足食却满面饥色,直到胡人告知才明白是肚中的消面虫在作怪。胡人演示消面虫的使用方法,获得许多至宝。这个故事类型,在《聊斋志异》中仍有出现,《酒虫》[4]一篇,即和《消面虫》情节极其类似,也应该属于这一类型变体。
变体之六:
1.某人与仙女交好(或娶仙女为妻),仙女赠宝;
2.胡人识宝,千金求买;
3.仙女踪迹泄露,告知身份并离开。
这个故事变体,见于《赵旭》和《太学郑生》两篇。在这个故事变体中,宝物和仙女是分不开的,一旦宝物被世人所识,仙女就不能逗留人间。在《太学郑生》中,郑生的妻子是湖中蛟龙之妹,在郑生贫困时“出轻缯一端卖之”;《赵旭》一篇中,赵旭的家奴盗取琉璃珠去卖,胡人认出宝贝,导致仙女行踪泄露,不得不离开。
变体之七:
1.某人得宝,不知其价值;
2.胡人识宝,欲购;
3.双方成交。
此变体见于《岑氏》、《守船者》、《径寸珠》三篇。与以上其他六个变体只有寻宝、鉴宝、释宝、赠宝有所不同,从本变体开始增加了胡人买宝的情节。相对于前几个变体,这一类型的故事中双方交易的内容是重点,宝物贸易已成为故事的主要情节。故事当中泛指的胡人,也变成了职业化胡商。唐代长安城有东西两个市场,西市是胡商开设店铺的聚集地,附近的波斯邸是胡商集中居住的地方。这些胡商有人从事药材生意,有人从事金融业务,但一大部分胡商从事珠宝买卖[5]。此变体之中的几个故事,各有特色。《岑氏》篇末云:“岑虽宝之而无用,得钱喜,即以与之。以钱为生资,遂致殷赡。而恨不能问其名与其所用云耳”。岑氏与胡商的交易,虽然是你情我愿,但却是在岑氏不知宝贝作用的情形下完成交易的,因而胡人释宝的情节被省略掉了。《径寸珠》中,胡人是依靠欺骗手段获得宝物的。因为主人门外的方石是常见之物,不足为奇,因而胡商只以二千钱求买,但是胡人剖石得珠,价格不菲。凭借识宝的优势,以低廉价格获得宝物,蒙骗成分就很明显了。故事结尾安排胡人归国途中在海上遇龙神,宝贝被其夺走,算是对胡人欺骗行为做出的惩罚。《守船者》中,守船者夜间得宝,问胡人何珠?“胡人不告而去”,亦有隐瞒欺骗的成分。但是在这个故事中,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故事中不是胡人循气知宝,主动求见宝物,而是守船者主动“到扬州胡店卖之”,这说明胡人能够识宝在当时已深入人心,成为共识,并且胡人也不再是游方胡僧,而是定居并且开店的胡商。但是,胡人对于宝贝的来历不肯奉告,胡人形象仍有某些负面性,说明此时唐人和胡人之间仍存有芥蒂。
变体之八:
1.某人得宝,不知其价值;
2.胡人识宝,欲购;
3.某人好奇,询问宝贝来历及作用;
4.胡人告知宝贝价值与用途;
5.双方成交。
此类故事见于《严生》、《康老子》、《紫靺鞨》、《宝珠》、《魏生》、《至相寺贤者》、《崔炜》、《玉清三宝》、《青泥珠》、《宝骨》、《韦弇》、《任顼》等12篇。这一故事变体在胡人识宝故事中数量最多,内容也最丰富多彩。在这个变体中,胡人形象发生了重大转变,且在故事的形态中表现出来:双方交易之前或者交易之后,胡人已不再对宝物的来源保密,而是慷慨地告知对方宝物的作用与价值;更有甚者,胡商会主动加价,以求不辱没宝物。在《魏生》篇中,主人公魏生得到宝物却不知道宝物的价值,在胡人宝会上无奈示之胡人,不料却被奉为至宝,最初以为众胡人打趣,后来知道胡人诚意,“生遂大言,索百万”。在魏生眼中,索要百万已是漫天要价,然而胡人却大怒,喝问魏生“何故辱吾此宝?”不仅告知宝物的来历用途,而且主动加价至千万。《宝珠》一文中,宝珠是士人从破庙里周武帝冠上取下来把玩的,“历代不以为宝”。胡人求购之时,只对胡人“极口求一千缗”,但是胡人却并不欺瞒,“胡大笑云:‘何辱此珠?’与众定其价作五万缗。群胡和钱市之。”宁愿几个胡人凑钱购买,也不愿意以欺瞒手段低价获得宝物,可见其商业道德和真诚品性。由此可见,此时的唐人眼中,胡人已不再是贪利而欺瞒的小人。在宝物交易过程中,胡人往往诚实守信,不利用汉人对于宝物的无知而欺蒙图利。胡人形象已作为正面形象而存在,唐人与胡人的贸易,已经正常化。
变体之九:
1.某人得宝,不知其价值;
2.持宝人欲卖,众人不识;
3.胡人识宝,欲购;
4.某人好奇,询问宝贝来历及作用;
5.胡人告知宝贝价值与用途;
6.双方成交。
这一变体见于《水珠》、《刘贯词》、《鬻饼胡》、《句容佐史》等4篇。此变体增加了持宝人欲卖,众人不识这一情节。持宝人主动将宝物拿到市场上出售,无人慧眼识珠,因达不到理想的价格而不能成交。《水珠》中,众僧欲卖宝珠,贵人“及观之,则曰:‘此凡石耳,瓦砾不殊,何妄索直!’皆嗤笑而去”。将宝贝作为寻常之物看待,不出高价。《刘贯词》中,主人公将宝物“执鬻于市,有酬七百八百者,亦酬五百者”,显然也无人识得宝物。《鬻饼胡》一篇中,“出市,无人问者,已经三岁。”竟然三年都无人问津。这种情节是对胡人识宝的铺垫,凸显了胡人识宝、高价买宝情节的神异色彩。
变体之十:
1.某人得宝,不知其价值;
2.胡人识宝,欲购;
3.某人好奇,抬高价格;
4.胡人钱财不够,约定择日交易;
5.持宝人偶然破坏宝性;
6.胡人不肯购买,后来以低价成交。
这一变体在《太平广记》中仅《破山剑》一篇。但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破坏宝性,宝物失去其原有的价值。万建中认为,这个故事叙述了一个禁忌母题:“禁忌母题的意义便提升至道德品质的层次,贪心不足是遭受惩罚的真正原因,进而宣告不劳而获生活梦幻的破灭。”[6]《破山剑》中,出现了约定择日交易的情节,这为后来打破禁忌做了铺垫。我们赞同把这类故事作为禁忌母题的说法,但是我们认为这个故事不仅仅是对贪心不足的惩罚,并非仅仅具有道德劝诫的作用。故事当中双方约定择日交易,具有某些契约的性质,虽然只是口头契约,但是唐人希望这种契约具有效力,因为诚实守信、遵守契约是商业活动成功的重要因素。故事中双方交易的失败,是因为持宝人无意间改变了商品的性质,因而持宝人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破山剑》这样的故事,是对契约关系的肯定,对不遵守契约关系的贸易活动的谴责,反映了唐人的商业交易原则。
这类故事在唐代以后仍有出现。明代《识宝》[7]中,持宝人将石头磨洗一新,不想却毁却至宝,胡人“不顾而去”,双方交易失败,和《破山剑》故事属于同一类型。
四
以上10个故事类型变体,都属于胡人识宝故事,它们的情节简繁不一,内容也有许多差别,变体一、变体二、变体三、变体四只有三个情节片段,而变体九和变体十的情节片段则有六个之多。母题链的长短,是故事情节复杂性的体现。虽然这些故事差异很大,但是所有故事都属于胡人识宝这一类型,故事类型变体都包涵某些共同情节。刘魁立先生将“文本中都重复的情节部分”叫做情节基干,这些情节基干是众多文本属于同一故事类型的重要标志。那么很显然,胡人识宝故事的情节基干是“得宝-识宝-买宝”。下面分别叙之:
得宝,这一情节基干在不同的故事中有不同的叙述方式。一般情况下,得宝的事实是直接置于故事开头的,得宝的过程千差万别:有些是因为救济胡人,胡人感恩相赠;有些是因为游山玩水,无意之中得到宝物;有些是因为耕地而掘出宝物;有些是因为遇到了仙人。也有某些特殊情况,得宝情节放在故事的结尾,作为对胡人所说之话的验证。某人得宝,这是胡人识宝故事的前提,为后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识宝,是这一故事类型中最重要的情节。刘魁立先生将“同一个故事情节类型各文本都必有的母题称为中心母题”,那么胡人识宝型故事的中心母题当然是识宝这一情节。所有变体中,胡人识宝都处于故事情节发展的中心位置,对故事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变体一中,胡人的识宝本领已经初见端倪;变体二、变体三、变体四、变体五中,胡人识宝成为了整个故事的核心情节;在变体六中,胡人认出宝物非人间所有,是仙女行踪泄露,被迫离开的直接原因;而变体七、变体八和变体九之中,胡人识宝又成了双方贸易活动的前提;在最后一个变体中,尽管由于某些原因,贸易是以失败告终,但是这恰恰渲染了胡人识宝本领的高超。没有胡人识宝这一中心母题,所有的故事都将无法继续下去,可见这一中心母题的重要性。
在胡人识宝故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情节——买宝。上文分析的几个故事类型变体,变体七、变体八、变体九、变体十都有胡人买宝的情节,从数量上说,在40个故事文本中有20个文本包涵这一情节,占到全部故事的一半。这个情节可以说是在得宝、识宝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并且是故事情节后续发展的核心。正是买宝这一情节,展现了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面貌。大批胡人来到中原,展现了唐朝强盛的国力、发达的交通和开明的民族政策;胡人和汉人自由进行贸易,是唐朝经济繁荣的生动体现,也体现了其开放自由的贸易环境。在一些买宝的情节中,还赞扬了胡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的精神品格,展现了古人的精神面貌。胡人识宝故事中,得宝-识宝-买宝三个情节层层演进,共同构成胡人识宝故事的情节基干。
按照刘魁立先生对民间故事进行形态结构分析的方法,确立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是对该故事加以分类的基本依据,故事的类型变体是该故事的展现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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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筱萍)
Analysis on the Morphology of Non- Han Ethnics Stories Identifying Treasures
ZUO An-qiu
(Chinese Department,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 200444,China)
Abstract:Non-Han Ethnics Identify Treasure Stories were a very important story type in Tang Dynasty. There were forty stories of this type in the book Records of the Taiping Era. Referring to Liu Kuili’s The Life Tree of Folk Narrative—Morphological Analysis of Plowing by Dog,using the technique of Morphological Analysis to analyze the plots of these stories,we can divide them into ten Type variants,then induce the Main plots of“Gain Treasure—Identify Treasure—Buy Treasure”,and thus ascertain the Central motif.
Key words:Non-Han Ethnics Identify Treasure Story;type variants;main plot;central motif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348(2016)03-0052-05
[收稿日期]2016-02-15
[作者简介]左安秋(1990-),男,山东临沂人,上海大学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