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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思考

2016-04-13张百慧徐景俊刘海燕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残疾残疾人黑龙江省

张百慧 徐景俊 刘海燕

(绥化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关于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思考

张百慧徐景俊刘海燕

(绥化学院黑龙江绥化152061)

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存在着师资力量不足、专业设置单一两个突出的问题。针对此问题,黑龙江省应该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以弥补师资量力不足的缺失,同时加快专业建设进程以解决该教育专业设置单一的问题,另外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设立专门残疾人高等教育责任单位的方式来强化政府行为,以期为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带来制度保障。

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必要性;问题;对策

现阶段,推动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国家比较关注的一项工作,纵观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建设与发展,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1],为了消除一切不足问题,黑龙江省应通过扩大招生规模、确保办学质量、健全办学机制等各项有利措施,让越来越多的适龄残疾青年都能接受高等教育。

一、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必要性

(一)为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效途径。残疾人是一个数量庞大、特别需要扶助的群体,残疾人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残疾人全面健康发展,这已经成为了现代残疾人高等教育必须重视的焦点课题。国务院1994年颁发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五章规定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有关问题。同时,在《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中都明确了残疾人受高等教育的权利[2]。黑龙江省残联相关负责人在相关采访中提到,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约为8296万人,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9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1%。黑龙江省残疾人总数达到218.9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4.4%,高于全国水平。从2009年开始,我省残疾人大学生每年都有大幅增加,上线残疾人高考学生录取率基本可以达到为100%。教育是人类在解决基本生存问题后所必需的一种发展资源,残疾人的发展速度会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国家应给予残疾人高等教育充足的投入支持,使社会上大量的残疾适龄青年都能够在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环境中学习,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以不断增强自身的素质,健康快乐的成才成长。为残疾人学习者提供平等的教育,实现其终身发展的需求,帮助其改善生活,使其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残疾人教育质量及水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该国家和地区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也相应突出了本国、本地区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由此可见,残疾人高等教育成为了现代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它的形成与运行是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3]。当前,为了推动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多项政策规定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设置特殊教育专业,正确引导了现代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强化了人们对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认识,使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获得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人高等教育师资的建设放在首位,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优化教师队伍,更新教育队伍建设理念,加强教师岗前培训,鼓励教师在职提高,构建教师的终身教育机制,促进教师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5]。

(二)专业设置单一。现阶段,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招收的学生多数是肢体残疾学生,并且要求这些学生具有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集中精力学习所选的专业。这样就影响了其他各类残疾学生对自己喜欢或能够突出自己所长的专业的学习。以绥化学院为例,自2013年招收首届听障大学生以来,仅设置了两个方向,计算机应用与艺术设计。纵观国内开设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学校,由于专业设置的单一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步伐。而西方发达国家遵循全纳教育的理念,在残疾学生的专业设置上不进行太多的限制,学生可结合自身实况选择所喜欢的专业,为残疾学生提供了充足的专业选择空间,同时还避免了残疾学生专业单一、就业问题,更为关键的是给予了残疾学生应有的尊重,让其自由选择感兴趣的专业。这一方面,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仍需借鉴更先进地区教育理念。

(一)师资力量不足。社会发展促进了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发展,培养了一批从事残疾人教育的师资队伍。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招收第一批特殊教育本科大学生,华东师大、西南师大、华中师大、辽宁师大等校陆续建立了特殊教育专业。很多院校已开始培养特殊教育硕士生与博士生[4]。就黑龙江地区而言,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在20世纪80年代初已较有名气,很早就宣传推广了特殊教育事业,如肇东师范学校在1981年就开设了四年制特师班。但培养出的特殊教育教师绝大部分均进入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中等及以下残疾儿童教育,成为基层特殊教育工作者,能够接受专业培养并进入高校从事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教师寥寥无几。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下,黑龙江省急需一批具有高水平、专业好的高校特殊教育教师。尤其是我国还未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从业人员中只有一小部分的教师完成了特殊教育专业,其余均为接受普通教育,对特殊教育理论不够了解,参加过相关技能知识培训机会较少。就目前情况而言,在已接收残疾人大学生的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从事残疾人教育的任课教师绝大多数未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学习,对残疾人的认识不够全面,除正常教学外,很难真正了解学生、解决学生诉求,难以满足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因此,相关部门在部署残疾人高等教育工作时,应该把残疾

三、发展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在为广大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的同时,还应配备充足的师资队伍。现阶段,以绥化学院为例,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分为专科与本科两类,要想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使其成为有素质的技能型与应用型人才,就必须要求其教育者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掌握本专业的实践知识与技能,并且懂得如何与残疾学生良好的沟通。然而本省目前这方面的教师数量还较少[6]。要想提高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水平,如果只依赖于接收特殊教育专业高层次毕业生,短时间里达不到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需求。因此为了充实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力量,应大力开展相关的培养工作,鼓励和支持教育者通过参与短期培训、访问讲学等渠道增强自身专业,掌握与残疾学生特别是听障学生沟通交流的方法与技能,以壮大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规模。

(二)加快专业建设进程。发展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需要解放思想,摒弃传统的专业设置观念,切实以残疾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合理设置相匹配的专业课程。并且吸收“回归主流”的教育理念,在“随班就读”的实践基础上落实全纳教育,让残疾学生和健全学生一起考试,一起上学,一起生活,调动残疾学生与社会沟通的积极性,使残疾学生具备与健全学生同等水平的知识及能力,以促进残疾学生更快更好的发展。

由于残疾人高等教育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专业的重复设置加剧了资源浪费。特殊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单一是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突出问题,国内很多院校的专业设置雷同,有些学校近乎照搬已有院校教学模式。这就造成一方面不能为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各院校间的恶性竞争,而专业人才的饱和也为学生就业带来障碍。因此黑龙江省在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时,应给予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必要的扶持,参考国外该方面的成功经验,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院校具备的专业优势以及现代市场需求,进一步拓展招生范围,丰富专业设置。如服装设计方向、美容美甲方向、机械维修方面、汽车美容方向、园艺设计、金属工业等,以技能培养为主,最大限度开发残疾学生潜能。此外,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应注重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的建设,致力于强化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及质量,从而为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政府行为,加快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首先,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执法力度。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需要法治与人治的结合,不仅要推广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同时国家还应加强健全适合于残疾人教育的立法体系,并严格执行力度。只有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观念及规约,才能切实为残疾人教育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实际中,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强,残疾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导致残疾人教育过程中,法律行为缺失、法律支持不够。可见,残疾人教育执法不只是政府单方面负责,还需要社会各方的认可与支持,更需要残疾人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随着国家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黑龙江省应响应这一要求,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实际需求,科学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努力创办具有本省特色的残疾人高等教育。

其次,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宏观指导。现阶段,各级政府部门还未形成对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专门管理,致使残疾人高等教育缺乏一个统筹发展规划,严重制约了其发展水平。所以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设置专门的残疾人高等教育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并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为了满足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实际需求,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应构建专门的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实地考察,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同时为该教育的筹建工作提供正确的宏观指导、财政支持及有效监控,在制定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残疾人高等教育方面的事项,获取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从而推动残疾人高等教育在现代市场中有条不紊的发展。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残疾人高等教育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经济及文化发展水平。目前,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工作已刻不容缓,不仅有助于实现残疾人平等教育的权益及主体价值,而且对残疾人的生活品质提高也具有现实意义,黑龙江省应根据现代社会发展及残疾人的发展需求,在人本主义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残疾人高等教育方法及途径,进而促进本省社会效益最大化。

[1]庆祖杰,周春梅.关于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1(3):75

[2]朴永馨.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中国残疾人,2004(1):39.

[3]张悦.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0.

[4]阎安.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探讨[J].社会工作, 2010(1):52.

[5]庄严,周姊毓.对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4(9):92.

[6]金敏.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师资队伍结构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0.

[责任编辑王占峰]

G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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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438(2016)10-0147-03

2016-04-08

张百慧(1989-),女,黑龙江牡丹江人,绥化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残疾人高等教育、中国手语。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模式研究”(12542345);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重点实验室项目;特殊教育研究与服务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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