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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讲史小说:从“讲史”向“小说”的演变

2016-04-13

关键词:正史小说历史

李 明 清

(湖北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湖北 孝感 432000)

中华民族留存的丰富史料给文学创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宋元“说话”中就有“讲史”一类,有人开始把“演史”与“小说”联系起来。明代小说具有明显的“讲史”特征,小说借助其史料价值取得了合法性的地位。自此人们更关注“讲史”对于“小说”的正面价值,重视探讨讲史小说创作的内在细部特征,如讲史的真实性和讲述的通俗性等。然而,对于明代讲史小说的文体特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文体演变是研究明代小说绕不过的一道坎,本文通过梳理“讲史”与“小说”的复杂关系,试图厘清明代讲史小说的演变历程以及在此历程中产生的有关讲史小说性质争议等问题。

一、讲史小说的“史学”观照

翻检中国小说史,我们不难发现,明代初期是文学文体发生重大变革的转折期,一个重要的标志是作为叙事文学的小说取得了对于抒情文学的实际上的优势。明代讲史小说的繁荣是小说走向自觉的有力证据,围绕讲史小说的争论体现了当时文人学者的种种焦虑,争论的结果是深化了人们对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理解。如果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考察,明代的讲史小说起源于“讲史”。鲁迅说:“宋人说话之影响于后来者,最大莫如讲史,著作迭出,如第十四十五篇所言。明之说话人亦大率以讲史事得名,间亦说经诨经,而讲小说者殊希有。”[1]127可见,明代的讲史小说最初是因为“讲史”受到重视,并非作为“小说”被人们推崇。事实上,当时的人们对传奇都带有敌意和排斥,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之余》卷四“禁小说”条转述了《实录》所载的发生在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年)的一件事。《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提调学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2]1255—1256由此可知,一个掌管国家教育的国子监祭酒是主张严禁小说的,他认为小说所描述的怪异无根之事,却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直接影响了经生儒士对“正学”的习诵。这里道出了封建的政治力量对于正统诗文观念的维护,以及对“怪异之事”和“无根之言”的鄙视。这种官方立场其实隐含着一种明确的导向,小说若想不被严禁,唯一的出路就是“讲史”,真正做到言必有据,据实录写。

当时的文人学士秉持史家的立场,认为讲史小说依附于“讲史”而存在,讲史小说的地位因“讲史”而得以确立。也正因为如此,“讲史”规定了讲史小说的写法。人们心中好的讲史小说就是通俗的历史书。人们之所以重视讲史小说,是因为讲史小说具有普及历史知识和劝善惩恶的功能。蒋大器指出了《三国演义》的特点:“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盖欲读诵者,人人得而知之,若《诗》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3]108认为《三国演义》既克服了正史“理微义奥”、不易被老百姓接受的缺点,又不像“野史”那样“言辞鄙谬”。表面看来,蒋大器是说历史演义小说既不像正史那样难懂,也不像野史那样粗俗,实际上是说历史演义小说因对正史和野史的改良才获得了它存在的意义。林瀚在《隋唐志传通俗演义序》中提出,历史小说不是稗官野史,而是“为正史之补”。[3]113一方面是增补正史“阙略”的部分:只能严格地依傍于正史的事迹记载,不允许虚构;另一方面是弥补正史形式之不足:将辞简义古的历史书变成通俗的历史读物。他们都明确要求,讲史小说的文辞要通俗易懂,细节描写要细致而丰富,力求“补史所未尽”,让老百姓对历史过程能够“一展卷而悉在目中”。甄伟认为,讲史小说“言虽俗而不失其正,义虽浅而不乖其理”,特别强调艺术描写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张尚德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引》中提出了历史演义要“羽翼信史而不违”[3]115的命题。“信史”“不违”,不仅是对过去所陈述的历史事实的认同,更重要的是对叙述历史话语权力的尊重。明末清初的金圣叹对这一点看得非常清楚,他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三国演义》的作者是“官府传话奴才”。又说:“《三国》人物事体说话太多了,笔下拖不动,踅不转,分明如官府传话奴才,只是把小人声口,替得这句出来,其实何曾自敢添减一字。”[3]291

中国古代小说与史书有密切的关系。六朝之前,小说往往被嵌插在历史著作之中,直到梁武帝时期,这种局面才有所改变。对此,清末目录学家姚振宗梳理得非常清楚,他在《隋书经籍志考证》中说:“案此殆是梁武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是《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4]499六朝时期的志怪小说,存在于子部及史部之中。为了“引经史以证报应”,当时人们把志怪中的鬼神作为实有之物,而不认为是虚构的产物。鲁迅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又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1]26唐代的传奇虽然命名为“传奇”,事实上与史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凌云翰认为,唐人传奇中有一类作品是以史实为依据创作出来的。他在《剪灯新话序》中说:“昔陈鸿作《长恨传》并《东城老父传》,时人称其史才,咸推许之。”[3]106唐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说:“沈既济撰《枕中记》,庄生寓言之类。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二篇真良史才也。”[3]57所以说,志怪也好,传奇也罢,它们都依赖于史传的传统。到了宋代,欧阳修从源头上辨析了正史与小说的不同,论证了小说与史书不可分离的关系。他在《与尹师鲁第二书》中说:“前岁所作《十国志》,盖是进本,务要卷多。今若便为正史,尽宜删削,存其大要,至于细小之事,虽有可纪,非干大体,自可存之小说,不足以累正史。”[5]147正史“存其大要”,小说则存“细小之事”,说明了正史和小说都在实录遗存的史实,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明代讲史小说多取材于史书,有很多直接被作者标榜为按鉴演义,因而被人们称之为小史、野史、逸史等。明代藏书家高儒在《百川书志》中收录了被认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小说,并将其列入史部;清人周中孚在《郑堂读书记》中说高儒“以传奇为外史、琐语为小史,俱编于史志可乎?”蒋大器运用史学的眼光来考量《三国演义》,认为《三国演义》是一部通俗的历史书籍,“若东原罗贯中,以平阳陈寿《传》,考诸国史,自汉灵帝中平元年,终于晋太康元年之事,留心损益,目之曰《三国志通俗演义》……书成,士君子之好事者,争相誊录,以便观览。则三国之盛衰治乱,人物之出处臧否,一开卷,千百载之事豁然于心胸矣。”[3]108—109这类作品从创作准备上讲是“考诸国史”,从内容上讲是“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那么,读者接受它就像看三国时期的历史一样,那时人物的优劣,国运的盛衰,“一开卷,千百载之事豁然于心胸矣”。

正是因为把讲史小说看成历史书籍,所以《史记》自然成为判断这些作品成败的参照物。天都外臣的《水浒传叙》是目前所能看到的最早的一篇《水浒传》序文。在这篇序文中,作者强调了小说的地位和作用,认为《水浒传》在艺术上可与《史记》并论:“雅士之赏此书者,甚以为太史公演义。”[3]129李贽从创作动机的角度也把《水浒传》与《史记》放在一起加以论述。他说:“太史公曰:‘《说难》、《孤愤》,圣贤发愤之作也。’由此观之,古之圣贤,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譬如不寒而颤,不病而呻吟也,虽作何观乎?《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3]144李开先在《词谑》中记载了16世纪30年代一批学人将《水浒传》与《史记》并提,他说:“崔后渠、熊南沙、唐荆川、王遵岩、陈后冈谓:《水浒传》委曲详尽,血脉贯通,《史记》而下,便是此书。且古来更无有一事而二十册者。倘以奸盗诈伪病之,不知序事之法、史学之妙者也。”[3]119这段论述记载了当时一批名流的集体意见,他们将《水浒传》与《史记》相提并论,说明秉持史学的准则衡量小说创作是当时的共识。

二、讲史小说于史与诗之间徘徊

认为讲史小说是通俗的历史读物,是对“尚史”传统的坚守。这种思想维护了“史”的正统地位,也延续了某些上层封建士大夫对小说的轻侮态度。然而,明代中叶讲史小说备受人们青睐的现实,让文人学士们对此不得不重新审视,特别是对其“文学性”的关注。当时,对文体创新的强烈要求与传统的思维定势之间形成了对抗,必然会对讲史小说产生不同的认识。主要表现在对“小说”概念表述模糊不清,对讲史小说特征的描述在“史”和“诗”之间摇摆不定,对讲史小说的态度上产生矛盾和尴尬,一方面是鄙视,另一方面是无法抗拒它的诱人的力量。胡应麟说:“至于大雅君子,心知其妄,而口竞传之,旦斥其非,而暮引用之。犹之淫声丽色,恶之而弗能弗好也。夫好者弥多,传者弥众;传者日众,则作者日繁,夫何怪焉?”[3]148这段话比较准确地描绘了当时文人对小说的矛盾心理,同时也说明了讲史小说创作繁荣的事实。

辨析“小说”这一概念表明了文体意识的自觉,也可认为是深入探析小说文体特征的标志。郎瑛在《七修类编》中探讨了小说的含义,指出了作为笔记杂著的“小说”与有故事情节的 “小说” 的本质区别。他的这个认识是小说理论批评史上的一次飞跃,然而,郎瑛在论及小说时,观点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概念的使用也有些混乱。一方面根据传统史学的标准否定小说。他最初诋毁小说,否定小说中的虚构,坚持“思无邪”的文学观,并引用叶盛的话来申述自己的观点,“《水东日记》曰:‘如见《辍耕录》,淫亵之事。尤可鄙也。’余则曰:《说郛》不独淫亵,而鄙俚无稽者亦有之。”[6]273—274另一方面他又说: “《淮南》好奇,《齐谐》志怪”、“《太平广记》所载奇怪隐僻”,以此来肯定小说特有的文体特征。为什么会这样呢?个中原因非常复杂,主要原因是传统的小说与史传有着血缘的联系,又有着不同于史传的书写规则。对此,胡应麟做了较深入的分析,他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棨《本事》、卢瑰《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必备见简编,穷究底里,庶几得之。而冗碎迂诞,读者往往涉猎,优伶遇之,故不能精。”[3]149这段话告诉人们,小说概念的混杂由来已久,体制是小说,说理“近乎经”,纪事“通于史”,很难说明其特点,很容易混淆其概念。正是因为对“小说”认识的模糊,所以对其论述不可能精细。

但有一个事实不能否认,那就是许多文人学士重新辨析“小说”这一概念,说明“小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同时也说明根深蒂固的“讲史”观念正在动摇。崭新的文学创作潮流冲击着人们的文学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各种文学体裁的态度。对“小说”概念的深入探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说创作的走向。讲史小说在创作上出现了新的变化,在理论上有了新的认识。

在创作方面,首先是“历史”话语权的谨慎突破。熊大木是明嘉靖时书坊主人,他重视野史小说,并亲自编写了不少历史演义,如《全汉志传》《南北两宋志传》《唐书志传》《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等。他在《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序》中说:“或谓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余深服其论。然而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其是书竟难以成野史之余意矣……质是而论之,则史书小说有不同者,不足怪矣。”[3]121“野史之余意”是指除了“按《通鉴纲目》而取义”之外,讲史小说还应该有作为小说的特殊意味。讲史小说不能照录正史记载的显然不泯的事迹,“小说”与“史书”有所不同,不足为怪,不能以“邪说”视之,也不能完全参照史传的标准评判讲史小说。尽管他从驳斥“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论出发,从一个角度申述了小说创作的特点,但他论述的前提是“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 在他看来,“小说”与“史书”是互有同异,可“两存之以备参考”。“正格”的讲史小说既有历史的面貌,又有小说的意味。

其次是对“小说”特征的有限认可。小说是虚构的产物,是对生活加工改造的结果。讲史小说应该允许虚构,但是讲史小说的虚构要受到“讲史”的限制。可观道人说冯梦龙的《新列国志》:“本诸《左》、《史》,旁及诸书,考核甚详,搜罗极富,虽敷演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而大要不敢尽违其实。”[3]248陈继儒说《唐书演义》“其事实,时采谲狂,于正史或不尽合”[3]138。甄伟在《西汉通俗演义序》中说:“若谓字字句句与正史尽合,则此书又不必作矣。”[3]207冯梦龙以无碍居士为名写的《警世通言叙》中说:“野史尽真乎?曰:不必也。尽赝乎?曰:不必也。然则,去其赝而存其真者乎?曰:不必也。”又说:“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其真者可以补金匮石室之遗,而赝者亦必有一番激扬劝诱、悲歌感慨之意。事真而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不害于风化,不谬于圣贤,不戾于诗书经史,若此者其可废乎!”[3]230

必须承认,上述观点已经突破了传统讲史小说的观念,没有固守“崇史”的传统,是一种进步。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种进步是有限的,因为它始终没有让讲史小说挣脱对“讲史”的依赖。强调讲史小说的作者要受到种种限制,必须尊重历史,巧妙地运用史料,只能在不违背历史进程的前提下增添某些细节,调整某些情节,对描述的历史事件进行铺陈润色,以便使讲史小说中的历史不至于成为干瘪的故事,让历史人物不至于成为冰冷的历史僵尸。也许,这种徘徊于“史”与“诗”之间的观念,对讲史小说来说是一种理想的结果。问题是,讲史小说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历史”,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想象和虚构,却永远不会有定论,因为“小说”与“历史”之间不可能存在规定的中心点。然而,偏重于“历史”还是偏重于“小说”,都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影响讲史小说走向的不同路径。

三、讲史小说的诗性旨归

应该承认,“子不语怪力乱神”是我国古代鄙视小说的根源。历代当权者禁毁小说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小说“言怪力乱神”。西晋的张华编纂《博物志》呈现给晋武帝,晋武帝诘问他,“今卿《博物志》,惊所未闻,异所未见,将恐惑乱于后生,繁芜于耳目”,理由就是“昔仲尼删《诗》、《书》,不及鬼神幽昧之事,以言怪力乱神”。[7]211博物志怪并非据实录写,一直受到统治者和正统文人的鄙视。胡应麟说:“古今著述,小说家特盛;而古今书籍,小说家独传。何以故哉?怪力乱神,俗流喜道,而亦博物所珍也。”[3]148小说家是俗流,喜欢怪力乱神,所以不能步入正统,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小说的发展。明清两代多次下令禁毁小说,理由大同小异。清嘉庆十八年,仁宗下谕旨:“至稗官野史,大率侈谈怪力乱神之事,最为人心风俗之害,屡经降旨饬禁……嗣后不准添设小说坊肆,违者将开设坊肆之人,以违制论。”正是因为“不语怪力乱神”,所以“实录”精神大行其道,史传文学极为繁荣,因此,也就不难理解明代的讲史小说最初重视“讲史”而忽视“小说”的原因了。而打破这一禁锢的是李贽。

在李贽看来,史家、史传作者、小说作者能否在圣人的意见之外提出自己独立的见解,是一个原则性的理论问题。他认为,首先是不以圣人是非为是非,而由作者根据现实和历史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儒先亿度而言之,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朦胧而听之。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诵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强不知以为知’,而曰‘知之为知之’。至今日,虽有目,无所用矣。”[8]100他的思想带有颠覆性,给人们以新的理论眼界和思想勇气。受其影响,民间文学受到重视,特别是市民阶层需要的小说和传奇,表现着蓬勃的生命力,创作非常繁荣,成为明代文人创作的主流。鲁迅描述了明代文人写小说的盛况:“文人虽素与小说无缘者,亦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置之集中。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1]135说明很多人把注意力转向小说,开始认识小说的文学价值。李贽不仅为小说存在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依据,还充分肯定了小说的价值。

胡应麟直击小说内部,从小说的特征出发辨析了“小说”与“历史”的区别。他认为《世说》的魅力在于它以玄韵为宗,玄远而有气韵,并强调小说语言玄妙,描绘传神,不会致使人物谨毛而失貌。史书以纪事为本,不容许失实。小说要真正达到玄韵的境界,就需要虚构。胡应麟说:“凡传奇以戏文为称也,亡往而非戏也,故其事欲谬悠而亡根也……近为传奇者,若良史焉,古意微矣!”“事欲谬悠亡根”是一种艺术创作原则,也是小说同历史的区别所在。谢肇淛赞成胡应麟的观点,同时又批评他不能将这个原则贯穿到底,有时不免用考据家的眼光去挑剔小说情节:“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亦要情景造极而止,不必问其有无也。……近来作小说,稍涉怪诞,人便笑其不经,而新出杂剧,若《浣纱》、《青衫》、《义乳》、《孤儿》等作,必事事考之正史,年月不合,姓字不同,不敢作也。如此,则看史传足矣,何名为戏?”[3]167—168“虚实相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实”在他的著作中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实际发生过的事实,一是指生活的情理。他曾认为《三国演义》等小说“俚而无味”,因为“事太实则近腐”。在他看来,虚构成分越多,越不受具体事件限制,对艺术作品越好。与谢肇淛同时出现并且有相同主张的是叶昼。叶昼不仅重视文学中的虚构,而且论述了在文学创作中应该如何虚构。他说:“世上先有《水浒传》一部,然后施耐庵、罗贯中借笔墨拈出。若夫姓某名某,不过劈空捏造,以实其事耳。如世上先有淫妇人,然后以杨雄之妻、武松之嫂实之;世上先有马泊六,然后以王婆实之;世上先有家奴与主母通奸,然后以卢俊义之贾氏、李固实之……”[3]194这里所说的先有的“事”不是指具体的哪一件事,而是指社会中的一种现象,不是实际发生的事件,而是可能发生的事件。

直到崇祯年间,袁于令对历史著作和历史小说作了明确的区分。他在《隋史遗文序》中说:“正史以纪事;纪事者何,传信也。遗文以搜逸;搜逸者何,传奇也。”[3]274袁于令认为历史著作和历史小说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历史是“纪事”,小说是“搜逸”;历史要“传信”,小说应“传奇”。 因此,它们有着不同的要求:“传信者贵真”,而“传奇者贵幻”。袁于令从任务与要求两个方面阐释了历史著作与历史小说的本质差异,而金圣叹则从创作的角度进一步阐明了历史小说与历史著作的区别,他认为小说是“因文生事”,而历史著作则是“以文运事”。他说:“《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却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3]291历史著作着眼于“事”,先有“事”,后生“文”。“文”因“事”而作,“文”要受到“事”的规约和限制。而小说创作则着眼于“文”,“为文计,不为事计”,可以因“文”而生“事”,可以“由我”“顺着笔性”尽情发挥,也就是说,小说创作遵循文学创作的规律,渗透着作家的主体意识,凭借想象和虚构进行艺术的再创造。

综上我们发现,对于明代讲史小说的讨论一直在“讲史”与“小说”之间徘徊。讲史小说创作的盛行势必引起广泛的关注,创作实践与理论探索的双向互动加深了人们对讲史小说审美特性的理解,也有力地推动了讲史小说从“讲史”向“小说”的演变。这种演变过程是“讲史”与“小说”纠缠与裂变的过程,它们的“纠缠”向人们昭示了史传传统巨大的召唤力,体现了文学的“实录”精神幽灵般的存在;它们的“裂变”是通俗小说创作走向成熟的必然结果,是小说理论从重教化向重审美转化的过程,它集中呈现了明代小说获得正统地位的合乎逻辑的历程。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历程并非是单一向度的发展过程,它是在众语喧哗中完成的,演变的路向非常清晰,但演变的过程错综复杂,有时会出现循环往复。

[1] 鲁迅选集:第九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

[2] 顾炎武.日知录集释[M].黄汝成集释.长沙:岳麓书社,1994.

[3] 黄霖,韩同文.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第3版)[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

[4] 姚振宗.师石山房丛书[M].上海.开明书店,1936.

[5] 《唐宋八大家文集》编委会.唐宋八大家文集:欧阳修文集[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

[6] 郎瑛.七修类编(上)[M].北京:中华书局,1959.

[7] 王嘉.拾遗记[M].齐治平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

[8] 李贽.续焚书:卷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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