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道德性和精神性
——柬埔寨女性家庭地位的人类学分析
2016-04-13罗杨
罗 杨
(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007)
一、问题的提出
在妇女/性别研究中,女性的家庭地位是一个不断受到关注的研究问题。地位与权力密切相关,家庭权力的大小体现着家庭地位的高低。但是在不同的社会文化制度中,人们对权力的理解和认识存在诸多差异。
柬埔寨是东南亚的文明古国之一,现在东南亚的很多国家在历史上都曾是它的属国,举世闻名的吴哥窟便是其最辉煌的吴哥王朝时期留下的建筑遗迹,它的思想、价值、观念等曾深深影响过中南半岛上的其他国家,因此,柬埔寨文化中对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定位,对于理解东南亚妇女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中南半岛上的许多国家,尤其曾深受柬埔寨文明影响的泰国、老挝、缅甸等国,现在和柬埔寨一样都将小乘佛教奉为国教,在佛教中只有男性才能出家为僧,所以受佛教教义的影响,男性在这些国家的宗教、政治、军事等领域中拥有极高的地位和权力,也正因为如此,女性往往是易被忽视的群体。然而,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并以人类学的视角观之,女性在柬埔寨的家庭结构中占据着独特的位置,被赋予了特殊的权力。在东南亚的这些佛教国家中,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是与男性在佛寺中的权力相对应的另一极,也是整个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如果缺乏对女性角色的关注,就无法真正把握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很多东南亚国家家庭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现实情况。
柬埔寨和中国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早在汉代就有双方互派使节的记录,宋时已有在柬埔寨定居的中国人,自明清开始,大量中国人移居柬埔寨,到新中国成立前,柬埔寨的华人已达42万,约占当时柬埔寨总人口的10%,金边约有一半的居民都是来自中国的移民。[1]6截至2002年,柬埔寨约有70万华人,约占柬埔寨总人口的5%,华人的男女性别比例基本持平。[2]大量华人移民的到来促成了中国文化与柬埔寨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很多华人选择与当地人通婚,由此将中国的某些家庭观念,尤其是儒家文化中对于女性在家庭生活中角色的看法,传入柬埔寨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当地人对女性的认识。因此,对于柬埔寨女性角色的考察,一方面,有助于理解儒家文化对男女两性的差异化看法,在融入柬埔寨文化之后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能够从异文化的视角反思中国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力与地位。
在关于柬埔寨女性的专门性文献中,先后有三位西方女性学者基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在不同年代做过系统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梅·艾比哈拉(May Ebihara)在金边和暹粒的村子里做过为期一年的人类学田野调查;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柬埔寨国内处于战乱时期,对它的研究几乎停滞,但这一时期有很多柬埔寨难民去往西方国家的人道主义难民营,其中包括很多女性,1990年代初,柬埔寨在国际社会斡旋下恢复和平,重新向学者开放,朱迪·朗基伍德(Judy Ledgerwood)参照柬埔寨的文学作品以及她对美国柬埔寨难民营的实地调查,研究了柬埔寨性别概念的变化以及女性与社会秩序的关系;21世纪初,褚迪·杰克布森(Trudy Jacobsen)对柬埔寨女性与权力关系的历史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这三位女性学者的理论分析各有侧重。梅·艾比哈拉受到当时文化人类学中流行的村落民族志以及美国人类学家亨利·摩尔根(Henry Morgan)对于亲属关系论述的影响,主要探讨柬埔寨家庭是双系制还是母系制。她认为柬埔寨家庭属于母系制,因为财产按照母系继承,女性在婚姻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婚礼仪式在女方家举行、男性婚后到女方家居住、村落的房屋分布是根据女性的亲属关系聚“族”而居等。她的论断首次在柬埔寨研究领域中提出女性研究的重要意义。[3]112—114与梅·艾比哈拉从亲属关系的角度切入女性研究不同,朱迪·朗基伍德深受安妮特·维纳(Annette Weiner)等学者影响,从结构与关系的视角考察女性在柬埔寨社会中的位置。首先,她将性别定义为一套权力体系,这套体系与更普遍的柬埔寨社会等级和权力体系相联,因此,性别研究如同柬埔寨妇女穿的纱笼上的一根丝线,仅仅拎出这一根线条,或是单独去看这根或那根线条,都无法廓清它的位置,只有将它置于整条纱笼之中,从它和其他丝线的关系、配合,才能真正认清它。所以,研究柬埔寨女性必须同时考察它的宗教、文化、经济等其他方面,才能从总体的社会秩序中廓清女性的权力与地位。其次,她认为,在研究中引入女性的视角并不是为了区分男性和女性,相反,是要将二者结为一体,从而在一个更大的关系结构中考察女性在其中的位置;要从研究文化对男性和女性的分别建构,转为研究文化在建构男性和女性时的互动关系。[4]6—13褚迪·杰克布森通过对柬埔寨女性角色的历史梳理,发现柬埔寨从古至今,存在着关于女性权力的矛盾观念,一方面,从它的开国神话,到吴哥王朝时代的政治基础,再到现实的家庭生活,女性都被赋予某种男性所不具备的独特权力;但另一方面,女性又总是以从属性的、支持性的形象出现。[5]1—5褚迪·杰克布森基于柬埔寨社会中关于女性权力的概念,反思了西方对于“权力”的定义,在西方,权力总是与经济或军事相联,但在柬埔寨乃至于其他东南亚国家,人们更加崇尚和看重的权威人物并不都是拥有强大武力或经济实力的,而是像佛陀那样,具有精神魅力和权威的人。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权力是精神性的和道德性的,与超自然力量或存在相关,也与美德、品质等非物质性的因素相联,女性通过与这些精神性和道德性的力量结合而获得不同于世俗男性的权力。在家庭生活中,柬埔寨女性恰恰通过精神性的和道德性的力量占据了不同于男性的特殊地位,这也是对如何看待佛教国家中女性地位问题的重要补充。
本文基于国外学者对柬埔寨女性的研究成果,并结合笔者近年来在柬埔寨的实地调查,试图从人类学的视角探讨柬埔寨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力和地位。
二、柬埔寨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
笔者曾于2011年在柬埔寨暹粒市做了为期8个月的田野调查,2015年在柬埔寨金边市做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调查。在调查期间走访了暹粒、金边城区的主要佛寺、市场、居民区以及城区周边的十几个村落,访谈了数百位不同性别、年龄、阶层、职业的当地人,从中归纳、分析柬埔寨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柬埔寨目前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暹粒市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农村,当地人主要的生活空间是家庭、集市和佛寺。
在笔者走访的柬埔寨村落中,典型的民居结构是由几栋房屋构成的一个院落。院落中最早的房屋属于一位母亲,她在房屋周围相继为结婚的女儿们建造起一栋栋房屋,她的女儿们又在自己的房屋周围为女儿们建造婚后居住的房子。每个院落都在重复这种历程,并随着母系亲属关系的传承而不断扩大规模。进入一栋柬埔寨家庭的房子,依次经过入户阶梯、前廊、堂屋和卧室。前廊是屋内和屋外的交界和缓冲地带,女性一般在这里做家务、跟住在周围的亲戚聊天;堂屋是家里招待客人的地方,通常由家里的男主人出面接待;卧室是房屋主人的私密场所,不欢迎外人进入。柬埔寨男人不喜欢待在家里,总是三五成群地聚在房屋外面的一些公共场所,家务由女人负责操持。每个家庭一般有三个左右的孩子,男孩随父亲,总喜欢在屋外跟朋友聚在一起,女孩更愿意待在家里,房子是她们的社交活动空间,这与下文将要分析的女性与房子的紧密联系有关。
柬埔寨的经济并不发达,散布在城市和乡间的小集市是当地人主要的经济活动场所,这些小集市上的店铺多采取家庭经营的模式,从进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主要由女性负责,家里的男性在店铺里的角色更像是女性的帮手。笔者走访过暹粒市最大的市场以及周边农场的很多集市,其中的商铺店主几乎都是女性,通常斜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里面装着钱、账本、钥匙,这些物品正是一家店铺的经济大权的象征。她们跟供货商打交道时总有一种说一不二的干练,招徕顾客则显得能干而精明。店里的男性总是沉默地坐在一角,女店主需要帮忙时才招呼他们出面。柬埔寨女性在经济方面的才能很早就引起来到柬埔寨的中国移民的注意,中国古籍中记载,华人初来乍到,往往愿意娶一位柬埔寨妻子,因为“利其能买卖故也”[6]146,现在柬埔寨女性依然保持着这种传统。
小乘佛教是柬埔寨的国教,佛寺是柬埔寨人的精神家园。寺里的僧人都是男性,但供养僧人的主要是女性。僧人们由于佛教戒律的规定,既不事生产,也不自己生火做饭,他们每日的餐食由女性施主提供。佛寺里一般建有一个小厨房,里面总是女人在自愿帮忙做饭、洗涮;僧人们持钵外出,家里的女人们拿出准备好的食物,待僧人们经过自己家的房屋时,放到他们的钵里。对柬埔寨女性家庭地位的分析应将其置于一个更大的关系结构中考察,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也不能仅仅聚焦于“女性”,因为柬埔寨社会主要由佛寺和家庭两部分构成,由于女性不能出家当和尚,所以在柬埔寨人的权力划分观念里,佛寺是男人即和尚占据主导地位,而与佛寺相对应的家庭则是女性的权力范围。但是,这二者在建构男性和女性的角色时是互动的,佛寺为家庭提供精神资源,家庭为佛寺提供物质资源。所以,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应从男女两性的关系结构,以及家庭与佛寺的互动中去理解。
柬埔寨人的权力观由其历史与文化所塑造,经历过两次大的变革。柬埔寨有史以来便是一个以宗教为立国之本的国家,历史上先后受到印度教和佛教的影响,它们分别赋予权力,尤其是女性权力以不同的定义。在印度教占据主流的时代,柬埔寨人崇尚武力的、物质性的权力,如君主通过战争赢得土地和财富,由于土地和财富沿着母系传承,女性通过继承它们而在政治、经济、家庭中拥有独特的权力。小乘佛教自14世纪传入柬埔寨后取代印度教,至今仍是柬埔寨的国教,它改变了柬埔寨人的权力观念。根据佛教对权力的定义,佛陀的地位高于任何君主,因为君主们要么凭借武力通过残酷的战争赢得权力,要么通过剥削他人获取各种物质财富从而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但是,佛陀以自身无可比拟的高尚美德成为后世模仿的典范,他的教义为信众提供了度过难关的精神力量。这种权力不是以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和物质剥夺为基础,而是源自两个方面:一是对自我的约束,即能够遵循更高标准的道德规范,二是对他人的影响,能够帮助和支持他人,这正是如今柬埔寨人权力观中“道德性”和“精神性”的意义所在。如果说武力的和经济的权力只是使人不得不“屈从”,那么,这种以对自我的约束和对他人的积极影响为主要内涵的道德性和精神性权力才是柬埔寨人发自内心承认和尊重的力量。依照西方的权力标准,柬埔寨拥有这种道德性和精神性“权力”的人反而是“吃亏”的,因为后者并没有获取实在的利益,而是一种象征性的从属关系。这种权力关系深受佛教影响,佛教并不追求“实在”,它主张通过积德,实现精神性的提升。在佛教的影响下,柬埔寨人的权力观更看重精神性和道德性的力量,而不是基于物理性的武力或是物质性的经济实力,所以女性的权力也从拥有土地和财富转变为类似于佛陀的道德性和精神性力量。在柬埔寨语中,表示女性的词根有“me”,它可以指母亲,也用于未婚的女性和雌性的动物,但这个词根也表示领导、头目、所有者、保护者,由此可见它还保留着印度教时代赋予女性的权力与地位。它可以和其他词根组合,例如,“mekan”,指一群人的领袖;“mebhumi”,指村长;已婚女性被称为“mephdah”,指房子的主人,而已婚男人被称为“mekruasar”,他是家庭的主人。柬埔寨人形容世俗男性的权力时用“qamnac”,它含有物理性的力量、武力性的权力、经济上的实力等意思,但如果指女性的权力则用“siddhi”,指成就某事、达成某种目的、完成某个目标,它含有效用的意味,即女性能够产生出积极的结果,更符合佛教影响的权力观念。表示女性的另一个词根“Slei”,意思是祝福,即女性是为家庭和男人带来福祉的最重要的人,她的美德、忠诚对家庭的福祉至为重要。
柬埔寨人认为,一个成功的女性是能够完成她想做的事情的人,女性的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不是因为她像君主一样有权力或有力量,而是因为她有德行,她的美德给家庭其他成员带来积极的影响,成为他们的典范,即柬埔寨社会是从道德性的力量和精神性的力量两方面来评定女性的价值,正如人们以同样的标准来评价佛陀与和尚。这也正是褚迪·杰克布森认为在研究东南亚女性的权力时,采用西方“权力”概念的局限性。
(一)未婚女孩与社会规范
青春期的女孩受到各种习俗的规训,这些规训实则是为了提升她们将来在家庭中的地位。根据柬埔寨人对权力的定义,它是道德性的和精神性的,强调对自我的约束和对他人的作用。在佛寺中,和尚遵循比俗人们更严格更繁多的清规戒律,一方面使他们备受俗人们的尊重和崇拜——因为后者无法做到像和尚一样约束自我;另一方面,正因为他们的纯洁和高尚,使他们成为俗人们的精神支柱,为他们提供信仰的力量。佛寺和家庭分别是男性和女性的主要活动场域,由于女性不能当和尚,所以佛寺是男性的活动范围,而家庭是女性占据主导的场所。青春期女孩们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如同在佛寺里对和尚们的规训。柬埔寨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对佛寺中和尚与家庭中女孩的规训,源自佛教对“秩序”的强调和对“无序”的恐惧。他们认为,只有每个人遵循规矩,整个社会才能有序运转,不懂规矩和不守规矩的人是社会秩序的威胁,如同平静池塘中投入的石子。正是因为佛教参透了世事无常,所以才追求这无常中的平稳和安静,而只有大家都遵循既定的规矩,才不会带来变动和混乱。当然,佛教本质上倡导“善”,所以这些规矩应是为了使人更加“文明”、与人为善,而不是对人身的压迫。
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就柬埔寨社会对年轻女子的形象标准进行了大量访谈,访谈人员包括暹粒城区和农村中不同年龄阶段与经济阶层的男性和女性,他们对此问题的回答都是未婚女孩应该温柔、优雅。年轻女子的动作应该轻柔,甚至走路时裙摆发出的声音都不能叫人听见,就像和尚走路时不能发出很大声响一样。此外,年轻女孩说话应该轻声细语,言语得当,她的言语关系到家庭的名声,如果说一些不适当的话,整个家庭的名声都被毁掉了。这样的年轻女子才能得到众人的尊重,因为根据柬埔寨人的权力观,某人能够比其他人更好地约束自我,遵循更多规矩,对他人施加更好的影响,那么他/她就越能赢得他人的尊重,成为他们的典范,获得更高的地位,就像佛陀与和尚所拥有的权力与地位一样。
柬埔寨的社会习俗对青春期女孩限制严格,对她们进入现代的学校教育体系持有偏见。柬埔寨取得独立后,城市女孩进入小学、中学的比例有很大提高,但是学习和掌握了现代知识和文化的女性并不能进入社会上层,这个阶层是由传统的王室、贵族等组成,即使是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受过更多学校教育的女性也得不到重视和重用。家庭也反对青春期的女孩进入学校学习,首先因为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女孩需要被置于家庭尤其是父亲的保护之下,甚至足不出户,避免跟其他男性接触;其次,在广大农村地区,学校并不普及,女孩通常需要寄宿在镇上或城里,男孩们可以免费住在佛寺,但女孩的家庭必须为她们多负担一份食宿费用;不鼓励女孩上学的第三个原因在于,很多家庭觉得女孩习字后,会给男孩写情书,有了文化知识的女孩反而有能力做出一些违反性别本分的事;最后,受过太多教育的女孩不好找婆家,男孩不敢娶比他念书多的女孩。虽然柬埔寨政府在教育领域一直在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并不十分奏效。
如果说男性的道德性和精神性力量主要是以佛寺和和尚为载体的话,那么,家庭则是女性呈现其美德的场所,女性正是凭借着在家庭中为人处世的德行让其他成员信服,并给他们施加积极的精神影响。通过这种特殊的“权力”巩固自身的地位,对青春期女孩的特殊保护和关注正是为了确保将来她们在家庭中的这种权力和地位。青春期的女孩将在未来的家庭中扮演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她们如果在此阶段道德败坏,当地人认为这就如同一棵树从根开始就坏掉了,它接下来生长出的树必定不好。正因为女性的力量是道德性和精神性的,所以她们与一些非物质性的超自然力量有更加紧密的联系。例如,金边皇家艺术大学专攻柬埔寨民俗的安久林(Ang Choulean)教授在访谈中曾告诉笔者:“有一种名叫‘弥吧’的女性祖先专属于未婚的女孩,男孩没有这种祖先,已婚妇女和年纪太小的小女孩也没有这种祖先。在适婚年龄,女孩会引起弥吧祖先的注意,她们照看和监管着这个女孩,让她不要在青春期与男性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未婚青年男女一起出去干农活儿等,一旦彼此牵了手,被女孩父母知道后,必须让这个男孩娶女孩,如果不这样做,女孩会受到弥吧祖先的惩罚而生病,有时,弥吧祖先是让她家庭里的其他成员生病。弥吧祖先对女孩的关注直到婚礼时才会结束,新郎要向新娘的弥吧祖先祈祷,并不是为他自己祈福,而是希望弥吧祖先能够赋予女方好的品德、以及生育子女的能力。”
(二)已婚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1.女人“靠”男人。对于已婚女性而言,与之相关联的主要有三类男性:她的丈夫、她供养的和尚、她的儿子。柬埔寨人常用一句话向笔者描述已婚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关系:女人靠男人。这个“靠”有两层意思,一是凭靠、依靠,表示女性地位的从属性。在家庭里,男性是一家之主;在社会上,柬埔寨奉佛教为国教,只有男性才能出家当和尚,女性只能作为和尚的供养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女人“靠”男人,是下靠上的关系,女性相对于男性,居于从属的地位,男性的等级高于女性。“女人靠男人”的第二层意思是彼此依存,当地人用一个很形象的动作来形容就是好比男人和女人背靠背,互相支撑。既然是彼此依存的关系,那么,反之也可以说男性必须依靠女性,如果男性缺了女性这个“靠背”,他们自身也无法立足。例如,一个男人在家庭里得不到他妻子的尊重,那么人们会瞧不起这个男人;男人在生意上没有女人的支持和帮忙,他的买卖就无法周转;佛寺的僧人们没有女性的供养,甚至都无法维持生计。因此,女人靠男人,既是一种下对上的等级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基于一种权力结构的平等关系。
柬埔寨人恰是从“靠”的互相支撑的含义中体会出女性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女性“支撑”着男性,男性就不可能独立地在社会或家庭里立足。女人靠着男人,她们如同一个支点撑起他们,支持他们、帮助他们、成就他们。柬埔寨人觉得,女人就像土地,男人则是扎根和生长在土地上的作物,女人的美德好比是土地的肥力,就像当地谚语所说:“作物取决于土地,男人取决于女人”,正是依赖于美德,女人为丈夫创造出一个舒适、平和的家庭环境,给和尚提供良好的供养,辛苦养育孩子。女性从中得到象征性的回报,如丈夫、子女、和尚对她们地位的尊重,这种象征性的回报既符合柬埔寨人的权力观,也可以转换为实际的经济权力,因为正是女性拥有了崇高的地位,所以她们在经营家庭、店铺、处理跟佛寺的关系时才能占据主导。
2.家庭的主人与房子的主人。男人虽然是家庭的主人,但女人却是房子的主人。柬埔寨人的田地和房屋等财产沿着母系代代传承,女人被认为是土地和房子的主人。家里的男孩被送去寺庙当和尚,在笔者采访过的柬埔寨家庭中,家里的父母们都说:“男孩当和尚时可以在寺庙学习知识,还俗后有了知识就可以去任何地方,找到富裕的岳父家庭,结婚后可以分享妻子的土地。女孩无法去寺庙学习知识,所以得有财产。”因此形成了柬埔寨社会中男孩去寺庙、女孩留守家庭的格局。在当地人的生活逻辑里,男人属于家庭之外的世界,男人是房子里的服务者或一个客人,他们所承担的政治和宗教仪式中的责任是在房子的外面,房子是女人的,跟寺庙相对,寺庙是男人的“房子”。如果夫妻离婚,土地和房子必须归还给女方。一位专门为村民主持各种仪式活动、深谙各种民间信仰的老人曾告诉笔者,柬埔寨民居的大梁上都会悬挂一块红布,这象征着“房屋之神”,她是一位漂亮的女性,给房子中的家庭带来福祉,庇佑着这座房子,但是,只有当房屋中的女主人拥有美德时,她才会在此停留,女主人一旦失德,她就会马上离开这所房子,不再保护它。由此可见,女人,而不是男人,与房子之间存在联系。
女人与包括房子和土地等家庭财产之间的关系还可以通过柬埔寨的婚礼仪式予以说明。公历11月到次年4月是柬埔寨的旱季,也是当地人举办婚礼的季节,笔者在这段时间内参加过暹粒城里和农村中的数十场婚礼。这些婚礼都在女方家里举行,因为新郎没有自己的房屋等财产。婚礼仪式分两天举行,仪式的第一天男人还没有正式入主新娘的房子,因此,在第一天的仪式上都是以女方的家庭为上。例如,婚礼上有一项重要的仪式是男方家庭和女方家庭的成员分别为两位新人象征性地剪去头发,其顺序是:首先是女方父母去为他们剪头发,然后是男方父母,随后是女方姨妈,男方姨妈,女方舅舅,男方舅舅,女方姊妹,男方姊妹,女方兄弟,男方兄弟。姨妈在舅舅排位之前,也可见女性在柬埔寨亲属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柬埔寨人尚右,剪头发的时候,新娘的父母坐在他们的右手边,因为这是新娘家的地盘,男方亲属坐在他们左手边,但每一边则是男性坐在女性前面,如父亲坐在母亲之前,因为在婚礼之后,男人成为了一家之主。新娘、新郎在座次上也是如此,在第一天的仪式上,新娘坐在她的右手边,新郎坐在她左手边,第二天,当新郎和新娘正式组建起一个家庭的时候,他们交换座位,把地位更高的位置留给了男性。
3.家庭的经济管理权。女人在家庭中地位的体现不仅在于她们拥有房子、土地等财产,她们还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从外面挣钱是男人的事情,但在柬埔寨的家庭关系中,男人是一家之主,但正如上文提到的,男人始终属于家庭之外的世界,在一个崇尚佛教的国度,寺庙才是男人们的“房子”,因此,男人们把家庭内部的实质性权力,尤其是涉及金钱的,让渡给了女人,而他们只是得到象征性权力,比如仪式上的座位次序、妻子在旁人面前对自己的尊重等。很多柬埔寨男人都告诉笔者,佛教区分了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责任范围,男人在外部是领导,女人听他的,一旦跨入房子,女人就成了领导。朱迪·朗基伍德在她的书中也举了一个例子,说明管理家庭经济的能力对于一个已婚女人的名誉的重要性:一个女人发现丈夫出轨,她检查了家里的账目,发现一大笔钱不见了,丈夫回来后,她质问他不见的钱去哪儿了,她丈夫不承认拿了钱,反而斥责她乱花家里的钱,她一气之下拿起刀刺伤了丈夫。事后,这个女人对朱迪.朗基伍德说,她生气并不是因为丈夫出轨,而是因为丈夫竟然指责她乱花家里的钱,如果他大方承认拿了钱,她就不会这么气愤了。朱迪·朗基伍德从这件事中得出的结论是:这件事冒犯了女人的统治领域——家庭的财务。
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除了经济方面,她们还负责维持家庭的良好秩序,使家里井井有条,这是衡量一个已婚女人是否具有美德的标准,也是检验一个女人是否有能力掌握权力的标志之一。柬埔寨谚语说,女人用她的美德和智慧维持家庭的秩序。如果一个女人乐善好施,给家庭带来良好的名声,那么就如同为作物提供了良好生长环境的土地,能够为她的丈夫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打开更多门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应该是她丈夫的首席参谋,为他各方面的决策出主意的人,这也正是上文分析的女人“支撑”着男人的体现。
4.女性的养育职能。女性在家庭生活中除了拥有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以及负责管理家庭的财务、维持家庭内部的秩序外,还具有养育职能。虽然在一个佛教国度,出家当和尚的男性备受尊崇,但正如在家庭中“女人靠男人”具有双重内涵一样,女性是佛教的主要供养人,特别是根据柬埔寨习俗,男孩在青春期都要出家当一段时间和尚,所以女性对孩子的养育在这一阶段表现为对佛寺和尚的供养。柬埔寨的佛教教导民众:“男人成为和尚,女人养育和尚”,这种“养育”有四方面的含义。首先,在土地方面,女性继承家庭的土地,她们是土地的拥有者,富裕的女性会把自己的土地捐给佛教修建寺庙。其次,在金钱方面,由于女性掌握着家庭的财务权力,因此她们是佛教寺庙的主要捐资人。第三,在食物方面,柬埔寨佛教寺庙里的和尚从不自己生火做饭,因为这容易违背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也有损和尚的尊贵地位,男人们在家里也很少下厨,所以和尚们的饭食都由女人们来提供,她们要么在家里准备好饭食送到佛寺,要么直接到佛寺的厨房里帮忙。最后,在人口方面,已婚妇女总是倾向于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儿子送到佛寺出家,而儿子们出家当和尚,首先也是为母亲积累功德,其次才是为父亲。可以说,女性为佛寺提供了人口来源,如果没有她们生育孩子、养育孩子,佛寺就会后继无人。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佛教赋予了女性很高的地位。例如,有一则柬埔寨民间故事讲到,以前一个男孩和他的母亲相依为命,但不尊重他的母亲,只敬奉佛祖,他不想给母亲任何东西,只想把这些东西献给佛祖。一天,他拿着一串香蕉去给佛祖,佛祖问:“你给你的第一个佛了吗?”他说:“我家里没有佛。”佛祖说:“你必须去寻找。”他回到家,拿着香蕉,寻找他的第一个佛。这时一个香蕉成熟掉落下来,他就顺便把它给了母亲。他回到庙里,告诉佛祖找不到他的第一个佛。佛祖看见香蕉少了一个,就问他怎么回事。他回答说给了母亲。佛祖说:“这就是你的第一个佛。你必须在把这些东西供给我之前,先给她。”现在,柬埔寨人到佛寺把供品献给和尚之前,和尚要先问他们有没有把它们先献给母亲,如果他们回答没有,和尚们不会接受这些供品。
因此,对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必须从男女两性以及佛教与家庭的互动这一更大的关系结构中予以考察。女性是生命之源,这是母亲的形象所暗示的,当然,女性在佛教看来也是危险之源,这是佛教对两性关系的定义所决定的,但这实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佛教排斥男女两性关系,但并不贬低女性尤其是母亲在柬埔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与她们对佛教的供养相辅相成,通过女性对佛寺的供养,使她们在这个奉佛教为国教的国度获得极大尊重和崇高地位,她们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佛寺当和尚,也是佛寺的主要供养人,如果没有她们,佛寺无论在人口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将无以为继;反之,女性凭借在家庭中的地位,她们才有能力、有权威、有资源实现对佛寺的供养,如果没有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权力,她们也无法举全家之力供养佛寺。
(三)女性承担的家庭责任
在家庭生活中,柬埔寨女性拥有男性所不具备的独特权力,但正因为如此,她们也承担着极大的责任。正如在“女人靠男人”的关系结构中,女人被视为是男人的一个支点,如果男人“倒”了下去或是男人和女人的这种彼此依存的关系不复存在,那么,人们会认为是这个“支点”出了问题。这实则从反面说明柬埔寨社会结构与文化习俗赋予女性的关键地位,这是世俗的男性权力所不能企及的。此外,这也表明柬埔寨社会对于道德性和精神性力量的崇尚,甚至将它们置于比男性的武力性和物质性权力更重要的位置。这也正是柬埔寨乃至于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对于“权力”概念的不同理解,西方的权力观念体现的是对实质性权力的认可,而很多东南亚国家更重视权力的象征性意义以及所带来的后果。
母亲的德行会影响女儿的幸福。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在未婚阶段,男性选择结婚对象,既由女方母亲决定同意这门亲事与否,也通过考察女方母亲来决定是否缔结这门亲事。直到现在,很多柬埔寨女孩还对男孩说,“如果你想和我结婚,去跟我的母亲说”,因为母亲是家里最有实权的人。但男方家庭考察这家女儿,他的父母会到女方村里到处打听,主要看女方的母亲怎样,如果母亲做了些不好的事,比如通奸、在村里名声不好,那么好的男方家庭不会选择让儿子和她的女儿结婚。即使男孩很爱这个女孩,但人们会说,“看看她的母亲,她的母亲跟人通奸,她的女儿会模仿她。”根据柬埔寨人的权力观念,这正是女性在家庭中权力与地位丧失的表现,因为她不能很好地约束自我,如通奸、做其他不好的事情,也不能给予他人施加积极的影响,如让女儿找不到好的人家,这样的女性无法赢得丈夫与孩子的尊重,担当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
养育孩子是否成功也主要是女人的责任,因为男性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当和尚来引导众生,佛寺是男性的“领地”,而养育孩子则是女性主要负责的家庭事务。如果一个孩子调皮捣蛋、没有教养,人们会责备和怪罪于他的母亲。柬埔寨谚语说,一个父亲抵得上一千个朋友,一个母亲抵得上一千个父亲。朱迪5朗基伍德在书中记述说,一个男人看见自己的孩子不守规矩,他不会打骂孩子,但会责怪妻子,当她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责怪妻子时,这个男人回答:“孩子什么都还不懂,但教育孩子守规矩是家庭里女人的责任,因为男人都在外面闯荡。”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人们通常会指责女方。女人在家庭中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也意味着她的责任最为沉重。这种观念受到佛教的影响,就如同佛陀的责任是引导众生走上觉悟的道路,他应该以他崇高的道德和精神性的力量引导俗人从善。男性即和尚在佛寺中承担着这种责任,如果一座佛寺充满歪风邪气,那么人们会指责里面的和尚;同样,女性是家庭中的主心骨,她应该以她的美德经营好家庭,对丈夫施加积极的精神性影响,如果这个家庭分崩离析,那么柬埔寨人觉得主要责任在于它的“管理者”的能力没有充分发挥。女人的地位越是重要,她们承担的责任才越发重大。正因为女人在夫妻关系和子女教育方面都是“支点”,所以,如果这些关系没有处理好,人们就会将责任归咎于女人。而这个“支点”所凭借的力量并不是武力性的,比如充当悍妻或是打骂孩子,而是道德性的和精神性的,通过自己的美德为家庭带来良好的声誉,以自身的言传身教影响孩子。正如佛寺中和尚们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一样,在家庭中,柬埔寨女性身上所承担的责任是与她们独特的家庭权力相对应的。
三、结语
关于女性在柬埔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本文按照女性的年龄阶段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未婚女子的行为规范、柬埔寨社会习俗对她们的塑造等;二是已婚妇女的家庭生活,包括在家庭经济地位、家庭秩序的维持、养育职能等方面的不同角色。女性可以说是柬埔寨家庭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群体,但正因为如此,她们在婚姻缔结、子女养育以及离婚时承担着比男性更为沉重的责任。
伴随着柬埔寨政治、宗教、社会等的一次次变革,女性地位也在不断变化。柬埔寨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与地位先后受到过四种思潮的影响:一是宗教方面,公元14世纪以前,主要受印度教赋予女性的崇高权威的影响,14世纪小乘佛教传入柬埔寨后,女性的社会地位深受佛教教义的制约;二是儒家文化的传入,如上文所述,柬埔寨社会接纳了大量中国移民,他们传入了儒家文化中对于父权的尊崇,此外,柬埔寨历史上曾几次被越南攻占,越南将其吸收和改造后的中国儒家文化强行推入柬埔寨,崇尚父系权威,贬低女性地位;三是西方殖民者的影响,1863年,柬埔寨沦为法国的保护国,直至1953年柬埔寨王国才宣布独立,近百年的殖民史也是柬埔寨的西化史,西方人对东方女性的浪漫想象影响着柬埔寨自身对女性形象的建构,同时也影响着柬埔寨人对外来女性的评价;四是柬埔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对于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柬埔寨1953年独立,独立后的柬埔寨在国家层面既提倡新时代的男女平等,为建设一个“新”柬埔寨共同奋斗,但又努力复兴殖民时代之前所谓柬埔寨的“传统”价值观,通过回归传统来实现新的民族国家的振兴,这使得宗教、儒家文化等传统价值观中对女性的定位虽然与现代男女平等的观念相矛盾,但依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力与地位。
本文通过对柬埔寨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权力与地位的人类学分析,试图反思在柬埔寨乃至于在东南亚研究中加入女性这一性别视角的意义。许多东南亚国家,例如柬埔寨、泰国、缅甸等已将佛教定为国教,男性在宗教、政治、军事中的权力不言而喻,但女性在东南亚各国中的地位因为宗教、家庭、社会结构等因素的作用,实则是不应被忽视的群体。在柬埔寨社会中,家庭是女性的活动空间,佛寺是男性的活动范围,但这种区分并不同于中国“男主外,女主内”观念中赋予女性的角色。这种划分一是源自柬埔寨目前的国情,它现在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工业化的程度仍然较低,缺乏基于现代化的职业体系而形成的社会分工,所以柬埔寨社会中并没有明确的“家庭妇女”和“职业女性”、男性在外工作和女性在内顾家的分化。其次是受其历史和宗教影响,历史上女性就与房屋、土地、财产紧密联系,佛教传入后,女性不能当和尚,所以佛寺是规训和尚和体现男性道德与精神力量的场所,而家庭是女性占据物质性与非物质性主导地位的地方。因此,考察女性在东南亚国家中的家庭权力,应将其置于一个更大的关系结构中,即男女两性的关系以及家庭内外的互动。分析东南亚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有助于反思西方的“权力”概念,它并非是绝对的、只有下对上的从属关系,正如在柬埔寨“女人靠男人”,这既是一种等级关系,也是一种平等的彼此依存关系,女性有从属于男性的一面,但也有男性必须依靠女性的一面。其次,权力也并非总是与武力性的和物质性的力量相联,在柬埔寨乃至于其他东南亚佛教国家,权力也是道德性的和精神性的,就像佛陀,凭借他的美德和精神性力量,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其信众发自内心地“臣服”于他,而不是“屈从”于他的武力或是经济实力。在这些佛教国度,权力可划分为两极,在佛寺中,男性即和尚遵循各种清规戒律,使自身获得道德和精神上的权威以及高于俗人们的地位;而在家庭中,女性凭借着她们的德行以及与非物质性力量的结合而拥有男性无可取代的权力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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