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非杜批评析辨
2016-04-13张东艳
张 东 艳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文传系,河南 巩义 451200)
杜甫因其忧国忧民的思想和集大成的诗歌艺术而被尊为“诗圣”,杜诗因形象地记录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事而被誉为“诗史”。作为继往开来的伟大诗人,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因而在杜诗学史上,尊杜一直是主流。但在主流之外,非杜的声音也一直存在。明末清初重要的诗论家王夫之,就曾在其《薑斋诗话》《诗广传》《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中用尖刻的语言对杜甫进行批判。本文将探讨王夫之的非杜批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从其非杜批评中更深入地发掘杜诗的价值,以及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影响和意义。
一、质疑杜甫的忠君爱国
苏轼称杜甫忠君爱国,一饭未尝忘君,秦观亦认为杜甫集诗歌之大成,将杜甫与孔子相提并论,杜甫在宋人眼里俨然已成“诗圣”。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视杜甫为“一祖三宗”之“祖”,自此,宋人几乎无不尊杜。即使这样,非杜的声音依旧存在,宋代西昆体诗人杨亿即贬斥杜甫为“村夫子”;王夫之对杜甫其人的贬斥主要集中在忠君爱国方面。他说:“杜又有一种门面摊子句,往往取惊俗目,如‘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装名理为腔壳;如‘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摆忠孝为局面。皆此老人品、心术、学问、器量大败阙处。或加以不虞之誉,则紫之夺朱,其来久矣。”[1]125王夫之认为杜甫以名理为腔壳,摆忠孝为局面,类似“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这样的诗句只是装点门面的话,进而质疑杜甫的人品、心术、学问、器量,甚至怀疑杜甫的忠孝之情也是虚假的。他说:“杜陵忠孝之情不逮,乃求诸于血勇。丈夫白刃临头时且须如此,何况一衣十年,三旬九食邪?”[1]145他认为杜甫常常穷困潦倒,过着破衣烂衫,忍饥挨饿的生活,哪里有行忠孝的余力呢?又说:“善忧者以心,不善忧者以声。”[2]83“《书》曰:‘若德裕乃身。’裕者,忧乐之度也。是故杜甫之忧国,忧之以眉,吾不知其果忧否也。”[3]32王夫之如此贬斥杜甫,和他的哲学思想是密不可分的。他奉行知行合一,明末时曾积极投身于抵抗清军的洪流中,失败后终身以明遗民自居,以著书立说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杜甫并无实质性的事功,“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在王夫之看来不过是好发大言而已。
杜甫忠君爱国的情怀在杜诗学界早已成为共识,仅杜甫在安史之乱中冒着生命危险奔赴肃宗行在凤翔和抗颜上疏救房琯两件事,就足以证明杜甫之忠勇。王夫之对杜甫人品的贬斥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二、反对“诗史说”
“诗史”之称,最早见于孟棨《本事诗》:“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明代杨慎《升庵诗话》有“诗史”条:
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夫六经各有体,……若《诗》者,其体与《易》、《书》、《春秋》判然矣。……杜诗之含蓄蕴藉者,盖亦多矣,宋人不能学之。至于直陈时事,类于讪讦,乃其下乘末脚,而宋人拾以为己宝,又撰出“诗史”二字以误后人。[4]868
杨慎反对“诗史说”的真正意图在讥刺宋人学杜不知学杜诗中含蓄蕴藉者,反而学杜诗直陈时事之下乘者。他反对“诗史说”的原因有二:一从功能上说,诗道性情,史记言记事,诗史不可互代;二从表现手法来说,诗讲究含蓄,史重在直陈其事。王夫之在《明诗评选》中对杨慎的诗歌赞誉有加,很可能受到杨慎反对“诗史说”的影响。他说:
如可穷六合、艮万汇,而一之于诗,则言天不必《易》,言王不必《书》,权衡王道不必《春秋》,旁通不必《尔雅》,断狱不必律,敷陈不必笺奏,传记不必注疏,弹劾不必章案,问罪不必符檄,称述不必记序,但一诗而已足。既已有彼数者,则又何用乎诗?[5]270
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性中尽有天德、王道、事功、节义、礼乐、文章,却分派与《易》、《书》、《礼》、《春秋》去,彼不能代《诗》而言性之情,《诗》亦不能代彼也。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梏桎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耶?[6]219
王夫之认为《易》《书》《春秋》《尔雅》《诗》应该各司其职,“诗之不可以为史,若口与目之不相为代也”。[7]24在他看来,以“诗史”称誉杜甫,“定罚而非赏”。[8]24他强调“诗以道性情”,“诗以道情,道之为言路也。情之所至,诗无不至;诗之所至,情以之至”。[9]142但是,在《唐诗评选》中他又高度评价李白《登高丘而望远海》:“此九十一字中有一部开元天宝本纪在内。”[10]22可见王夫之并不反对在诗歌中写时事,他曾评价杜甫《出塞》《三别》是“以今事为乐府,以乐府传时事”,重要的是不能用修史的方法来写诗,他对“诗史说”的否定,根本上源于他对诗歌抒情特质的追求。
王夫之认为诗与史的表现功能不同,对语言的要求也不同。他说:
史才固以檃括生色,而从实着笔自易。诗则即事生情,即语绘状。一用史法,则相感不在永言和声之中,诗道废矣。此“上山采蘼芜”一诗所以妙夺天工也。杜子美仿之作《石壕吏》,亦将酷肖。而每于刻画处犹以逼写见真,终觉于史有余,于诗不足。[9]139
修史要求“檃括生色”“从实着笔”,即对历史事实进行剪裁、如实记录,而诗歌则需要“即事生情,即语绘状”,即在叙事的同时抒发情感,描绘情景,一旦使用修史的方法写诗,则诗意全无。《上山采蘼芜》被王夫之作为叙事诗之典范来看待,而杜甫之《石壕吏》则因其逼真的刻画被认为“于史有余,于诗不足”。王夫之认为以“诗史”来称誉杜诗,是“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9]139
王夫之又从音乐的角度将《诗经》与《尚书》进行比较,他说:
有求尽于意而辞不溢,有求尽于辞而意不溢,立言者必有其度、而各从其类。意必尽而俭于辞、用之于《书》,辞必尽而俭于意、用之于《诗》,其定体也。两者相贸,歌失其度,匪但其辞之不令也。为之告戒而有余意,是贻人以疑也,特眩其辞、而恩威之用抑黩。为之咏歌而多其意,是荧听也,穷于辞、而兴起之意微矣。[11]166
《尚书》要“意必尽”“俭于辞”,即史书意思务必表达清楚,语言俭约,不能过分;《诗经》要“辞必尽”“俭于意”,即诗歌语言要充分表情达意,意思单纯。因为《诗经》在当时是用来歌唱的,一首诗中如表达过多复杂的意思,就会扰乱人们的听觉。如果诗歌像史书一样“备众事于一篇,述百年于一幅,削风旨以极其繁称,淫泆未终而他端蹑进,四者有一焉,非敖辟烦促、政散民流之俗,其不以是为《诗》必矣”[11]166。所以王夫之主张一首诗只能写一时一事一意,他曾以王羲之写字作比喻,“字各有形埒,不相因仍,尚以一笔为妙境,何况诗文本相承递邪?一时一事一意,约之止一两句;长言永叹,以写缠绵悱恻之情,诗本教也”[7]88。王羲之写草书以一笔而成为妙境,诗歌也要以“一时一事一意”为原则。他说:
一诗止于一时一事,自《十九首》至陶谢皆然。“夔府孤城落日斜”,继以“月映荻花”,亦自日斜至月出诗乃成耳。若杜陵长篇,有历数月日事者,合为一章。《大雅》有此体。后唯《焦仲卿》、《木兰》二诗为然。要以从旁追叙,非言情之章也。[7]57
王夫之论诗以《诗经》为最高典范,他认为“《十九首》多承‘国风’”,[9]136于是《十九首》具有了次于《诗经》的经典地位。它确立了一首诗写“一时一事”的原则,在一首诗中叙述历经数日数月的复杂事件,除了《大雅》之外,也只有《焦仲卿》和《木兰诗》。这样的诗歌不算是言情之作,因为破坏了五古“一时一事”的传统。所以《唐诗评选》不选代表杜甫“诗史”成就的《咏怀五百字》和《北征》。
综上,王夫之反对“诗史说”一则可能是受到明代杨慎反对“诗史说”的影响。二则认为诗、史作为两种不同的文体,功能不同:诗以抒情,史以记言记事;诗、史对语言的要求也不同:诗要辞尽意俭,史要意尽辞俭,如用“史法”写诗就会丧失诗歌的抒情特性。三从音乐角度看,清代诗歌虽然已经不再入乐,但王夫之“是从诗乐一体的角度来思考诗歌的审美特征的,他不是把诗乐合一看作是诗歌史的特定阶段的产物,而是把诗歌的音乐性特征看作诗歌的内在审美本质”。[12]298如果在诗歌中记叙复杂的事件,以诗为史,就会混淆视听。
三、批判杜甫“诞于言志”
王夫之对杜甫抒发啼饥号寒、望门求索之类情感的诗作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说:
始而欲得其欢,已而称颂之,终乃有所求焉:细人必出于此。《鹿鸣》之一章曰:“示我周行。”二章曰:“示民不佻,君子是则是效。”三章曰:“以燕乐嘉宾之心。”异于彼矣。此之谓大音希声。希声,不如其始之勤勤也。杜子美之于韦左丞,亦尝知此乎?[7]14
王夫之高度评价《鹿鸣》乃“大音希声”,一则因其情深,二则这首宴飨诗并未像“细人”那样“有所求焉”,表明王夫之很反感在诗歌中表达功利目的,所以他反问“杜子美之于韦左丞,亦尝知此乎?”其潜台词是批评杜甫在诗中表达了希求韦左丞汲引的功利目的。王夫之认为《卫风5北门》是在诗歌中啼饥号寒、望门求索的始作俑者,至陶渊明写了“饥来驱我去”之后,“杜陵不审,鼓其余波。嗣后啼饥号寒、望门求索之子,奉为羔雉”[7]148。 “杜陵不审,鼓其余波”当指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一诗,诗中表达了作者渴求得到韦左丞的引荐,描述了他仰人鼻息的屈辱生活,其生活之困顿与陶渊明相似。王夫之对杜诗中描述生活之艰辛,人情之炎凉,志意之落空,仕途之无望一类内容深恶痛绝,他说:
若夫货财之不给,居食之不腆,妻妾之奉不谐,游乞之求未厌,长言之,嗟叹之,缘饰之为文章,自绘其渴于金帛、没于醉饱之情,靦然而不知有讥非者,唯杜甫耳。呜呼!甫之诞于言志也,将以为游乞之津也,则其诗曰“窃比稷与契”;迨其欲之迫而哀以鸣也,则其诗曰“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是唐虞之廷有悲辛杯炙之稷契,曾不如嘑蹴之下有甘死不辱之乞人也。甫失其心,亦无足道耳。韩愈承之,孟郊师之,曹邺传之,而诗遂永亡于天下。是何甫之遽为其魁哉![3]22—23
王夫之认为杜甫“诞于言志”,在诗歌中表达对货财、居食等物质上的渴求,以及追求不能满足的怨情,其厚颜而不知耻甚至不如“甘死不辱之乞人”。杜甫这种情感表达还影响到韩愈、孟郊、曹邺等人,杜甫乃罪魁祸首,“杜甫之滥百于《香奁》”。[3]23因此,王夫之对杜甫入蜀以后的诗一概否定,认为乃“哀音乱节”。[13]70
王夫之否定杜甫此类诗的价值,是因为他对诗歌中的情感有细致的分析和严格的限定。他说“贞亦情也,淫亦情也”,[3]23“淫者,非谓其志于燕媟之私也,情极于一往,泛荡而不能自戢也”。[2]108“淫”乃过分之意,“淫情”非男女之情,而是情感流荡,不加克制,沉溺于一己之得失不能自拔。他又说:“诗言志,非言意也。诗达情,非达欲也。心之所期为者志也,念之所觊得者意也,发乎其不自已者情也,动焉而不自待者欲也。意有公,欲有大,大欲通乎志,公意准乎情。但言意,则私而已,但言欲,则小而已。”[3]22诗歌是用来言志达情的,而不是言意达欲的。这里志与意、情与欲作为两组对立的概念提出,“意”有公私之分,“欲”有大小之别,诗歌就是要表达“大欲”“公意”,“私意”“小欲”是被排除在外的。何为“私意”“小欲”?他说:
意之妄,忮怼为尤,几倖次之。欲之迷,货利为尤,声色次之。货利以为心,不得而忮,忮而怼,长言嗟叹,缘饰之为文章而无祚。而后人理亡也。故曰:“宫室之美,妻妾之奉,穷乏之得我,恶之甚于死者,失其本心也。”由此言之,恤妻子之饥寒,悲居食之俭陋,愤交游之炎凉,呼天责鬼,如衔父母之恤,昌言而无忌,非殚失其本心者、孰忍为之哉![3]22
王夫之所言之“私意”“小欲”主要指对货利、声色的追求,以及追求不能满足的怨怼之情。如果诗人斤斤计较物质方面的得失就会失其本心,而诗歌应该“导人于清贞而蠲其顽鄙”。[3]22王夫之主张:“君子无妄富、亦无妄贫,无妄贵、亦无妄贱,无妄生、亦无妄死。富贵而生,君子之所以用天道也。贫贱而死,亦君子之所以用天道也。以其贫成天下之大义,以其贱成天下之大仁,以其死成天下之大勇”,[13]60君子即便贫贱也应该培养自己的“大义”“大仁”“大勇”,这些才是诗歌应该抒发的“贞情”,或曰“大欲”“公意”,而不是像“穷里长告旱伤、老塾师叹失馆”[5]259一样只关心自己一己之得失。
明代政治暴虐,王夫之用“戾气”概括明末的时代氛围,“躁竞”“气矜”“气激”又是士处于此时代的普遍心态。王夫之认为明代君主以“廷杖”“诏狱”侮辱士人,造成天下弥漫“戾气”:君臣相激,士民相激,鼓励对抗、轻生、奇节、激烈之言伉直之论。明亡于此上下交争。王夫之一再批评明代士人的“气矜”“气激”“任气”“躁竞”,好大言“天下”。明代的暴政,不但培养了士人的坚忍,而且培养了他们对残酷的欣赏态度,助成了他们极端的道德主义,鼓励了他们以“酷”(包括自虐)为道德的自我完成。王夫之看出了明代士风的偏执,谿刻,缺乏宽裕,且舆论常含杀气,少的正是儒家所珍视的中和气象。所以,王夫之所向往的理想人格、理想政治性格,自然是“戾气”“躁竞”“气激”等等的对立物,如“守正”“坦夷”“雅量冲怀”“熙熙和易”等等。他一再说的“中和”之境,自然不止于政治关系,而且是社会生活的全局,大至朝政,细微至于个体人生的境界。[14]了解了王夫之所处的政治背景,就理解了他对怨怒之声的嫌恶,因为只有“贞情”“大欲”“公意”才能体现他所醉心的中和之美。
在中国的文学传统中,“兴观群怨”之“怨”是允许诗人自鸣不幸、自悲身世的,“士不遇”就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基本母题之一。泰纳说:“文学的真正使命就是使情感成为可见的东西。……一个作家只有表达整个民族和整个时代的生存方式,才能在自己的周围招致整个时代和整个民族的共同感情。”[15]241杜诗历经1300多年依旧能够引起强烈的共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表达了整个民族在他所处时代的生存状态。王夫之“这种对感性的拒斥,这种苛刻的指责,显然基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高标,基于对经国济世的崇高情感的期望与要求,以一种抽象、圣洁的普遍性取消‘文学’表达的独立性与私人性,以至高无上的圣贤境界规范所有的世俗情感”[16]。
王夫之不满杜甫在诗中表达广阔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情感,尤其反感干谒诗,除了他对诗歌中“情”的狭隘规定之外,还因其不能知人论世,不能对杜甫抱以“同情的理解”。另一方面,王夫之也忽略了杜甫创作干谒诗的时代背景。葛晓音在《论初盛唐文人的干谒方式》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无论统治阶层取士的制度有多少变化,干谒始终与文人的求仕相伴随。然而哪一个朝代都不如初盛唐的干谒兴盛,也没有哪一个时代的文人像初盛唐文人那样将干谒视为人生的必由之路,并理直气壮地形之于诗,发而为文,在高唱着‘不屈己,不干人’的同时,又不屈不挠地到处上书献诗,曳裾权门。”[17]211可见,在杜甫所处的时代,干谒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杜甫置身这样的社会风气中而又热切地渴望得到一个“平天下”的机会,创作干谒诗也在情理之中。我们可以批评其干谒诗,但不必过于贬斥,更不必连带损及人品。
四、批判杜诗的直露和以议论入诗
王夫之认为诗歌要摆脱个人私欲,抒发“大欲”“公意”,不能只写一己之悲。限定情感的同时也限定了抒发感情的方式要含蓄柔婉,温厚和平。诗可以群,可以怨,但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王夫之说:“可以群者,非狎笑也。可以怨者,非诅咒也。不知此者,直不可以语诗。”[8]50“文章本静业,故曰‘仁者之言蔼如也’”[7]238,要“怨诗不作怨语”[8]28,而杜诗感情的表达常常铺张排比,在王夫之看来过于激烈、直露,好似“怪怒挥拳”[18]276,他说“杜陵败笔有‘李瑱死歧阳,来瑱赐自尽’‘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种诗,为宋人谩骂之祖,定是风雅一厄。”[13]65批评杜甫对君主的讽刺过于直接,开宋诗谩骂的坏风气。又说:“凡杜之所为,趋新而僻、尚健而野、过清而寒、务纵横而莽者,皆在此出。至于‘只是走踆踆’、‘朱门酒肉臭’、‘老夫清晨梳白头’、‘贤者是兄愚者弟’,一切枯菅败荻之音,公然为政于骚坛,而诗亡尽矣。”[14]270杜甫学习庾信的“清新”和“健笔纵横”,但却常常追求新变以至于“僻”,崇尚劲健而至于“野”,追求“清新”以至于“寒”,追求纵横以至于“莽”。所以王夫之认为“唐之中叶,前有杜,后有韩,而和平温厚之旨亡”[19]143。王夫之论诗追求含蓄之美,所以他高度评价杜甫那些抒情含蓄之作,他说:“情语能以转折为含蓄者,唯杜陵居胜。”[7]95“每当近情处,即抗引作浑然语,不使泛滥。熟吟《青青河畔草》,当知此作之雅。”[13]70
王夫之反对杜甫的以议论入诗,他说:“咏史诗以史为咏,正当于唱叹写神理,听闻者之生其哀乐。一加论赞,则不复有诗用,何况其体?”[13]60王夫之认为咏史诗应该像李白的《苏武》那样,只是咏苏武之事迹,不需表达自己对苏武的看法,但这并不妨碍读者对苏武“生其哀乐”之情。他又说:
议论入诗,自成背戾。盖诗立风旨,以生议论,故说诗者于兴、观、群、怨而皆可。若先为之论,则言未穷而意已先竭。在我已竭,而欲生人之心,必不任矣。以鼓击鼓鼓不鸣,以桴击桴,亦槁木之音而已。唐、宋人诗情浅短,反资标说,其下乃有如胡曾《咏史》一派,直堪为塾师放晚学之资。足知议论立而无诗,允矣。[9]178
王夫之认为如果先在诗中发表议论,“则言未穷而意已先竭”,作者已将意思说尽,怎能再激发读者的感情呢?这样诗歌就失去了以比兴感动人的作用。好比“以鼓击鼓”“以桴击桴”没有声音一样,读者也不易产生共鸣。“以议论为诗”是宋代诗歌的一个显著特征,但说理化的倾向削弱了诗歌的抒情特征。这对特别强调诗歌抒情性的王夫之来说是不能容忍的。他指出“指事发议论一入唐、宋人铺序格中,则但一篇陈便宜文字,强令入韵,更不足以感人深念矣。此法至杜而裂,至学杜者而荡尽”[20]140。
五、认为“杜诗不足学”,抑杜扬李
明代士人重师门,每个师门都有自己的宗旨,“立要领于一字而群言拱之”(《诗广传》卷四)。王夫之强烈反对这种立宗旨的行为,他说:“抬一官样字作题目,拈一扼要字作眼目,自谓‘名家’,实则先儒所谓‘只好隔壁听者’耳。”(《夕堂永日绪论外编》,《薑斋诗话笺注》)王夫之论诗也反对立宗派门户,他说:
一解弈者,以诲人弈为游资。后遇一高手,与对弈至十数子,辄揶揄之曰:“此教棋师耳!”诗文立门庭使人学己,人一学即似者,自诩为“大家”,为“才子”,亦艺苑教师而已。高廷礼、李献吉、何大复、李于鳞、王元美、钟敬伯、谭友夏,所尚异科,其归一也。才立一门庭,则但有其局格,更无性情,更无兴会,更无思致;自缚缚人,谁为之解者?……好驴马不逐队行。立门庭与依傍门庭者,皆逐队者也。[7]100
明代高棅的《唐诗品汇》将唐诗分为初盛中晚四期,尤重盛唐。高棅认为李白、杜甫之诗乃唐诗的顶峰。其崇尚盛唐、区分流变的意见,对明代的尊唐诗风影响深远,前后七子论诗主张近体诗学盛唐。竟陵派的钟惺和谭元春编选的唐诗选本《唐诗归》选诗以盛唐为主,所选杜诗数量居各家之首。明代宗唐,尤其崇尚盛唐,所以杜甫成为明代各个诗歌流派师法的对象。王夫之认为,虽然七子派和竟陵派诗学主张不同,但如果都要摹拟前人之“局格”,即学习古人诗歌的格式、声调、结构、句法等形式因素,就会丧失“性情”“兴会”“思致”。七子派、竟陵派在学习杜诗的过程中不善学杜者又出现很多弊端,如“学杜以为诗史者,乃脱脱《宋史》材耳”[21]58。王夫之说:
所以门庭一立,举世称为“才子”、为“名家”者,有故。如欲作李、何、王、李门下厮养,但买得《韵府群玉》、《诗学大成》、《万姓统宗》、《广舆记》四书置案头,遇到题查凑,即无不足。若欲吮吸竟陵之唾液,则更不须尔;但就措大家所诵时文“之”“于”“其”“以”“静”“澹”“归”“怀”,熟活字句,凑泊将去,即已居然词客。[7]114
“李、何、王、李”指前七子中的李梦阳、何景明和后七子中的李攀龙、王世贞,当时七子派的拟古弊端是只从字句形式上模仿,所以王夫之讥刺他们只须买当时流行的四本类书,作诗时从里面查找和题目相关的字句拼凑起来就行。竟陵派常常用时文中的“之”“于”“其”等词入诗。王夫之说:“孟载依风附之,偏窃杜之垢腻以为芳泽,数行之间,鹅鸭充斥,三首之内,柴米喧阗,冲口市谈,满眉村皱,乃至云‘丈夫遇知己,胜如得美官’,……如此之类,盈篇积牍,不可胜摘。”[19]251杜甫将日常生活琐事写入诗中,也时用俗语口语、人名地名,但都经过了提炼,王夫之认为此乃“杜之垢腻”,明人杨基学此却导致语言直白,毫无情感和诗意。《明诗评选》中对七子派、竟陵派的菲薄之语时时可见,被王夫之赞誉有加的诗歌都被特别强调是不学杜的。如评刘基《感春》“悲而不伤,雅人之悲故尔。古人胜人,定在此许,终不如杜子美愁贫怯死,双眉作层峦色像”(《明诗评选》卷四)。蔡羽“谓少陵不足法,又曰‘吾诗求出魏、晋’”,[21]123王夫之将之视为知音,且对其评价甚高,认为蔡羽“‘中庭绿荫徙’,妙句幽灵。觉杜陵‘花覆千官’之句,犹其孙子”[21]124。“但能不学杜,即可问道林屋,虽不得仙,足以豪矣。诗有生气,如性之有仁也。杜家只用一钝斧子死斫见血,便令仁戕生夭。先生解云杜不足法,故知满腹皆春”[21]125。王夫之提出杜诗不足学,因蔡羽与其观点相合,就将其诗歌成就抬高到杜甫以上,未免失当。
王夫之提出不必学杜,是对明代诗坛盲目学杜的反拨。他认为“苦学杜人必不得杜”,[6]169学杜不是为了像杜,而是要学其神,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善学杜者,正当学杜之所学”,[6]187“学杜者且当学之于庾”,[6]184应该学习杜甫所师法的源头,即《诗经》、苏李诗、《古诗十九首》等汉魏六朝诗。
王夫之抑杜扬李主要表现在七言歌行和五言古诗两方面。先看其七言歌行的“本色”“变体”说:
子山自歌行好手,其情事亦与歌行相中。“凌云”之笔,惟此当之,非五言之谓也。杜以庾为师,却不得之于歌行,而仅得其五言,大是不知去取。《哀王孙》、《哀江头》、《七歌》诸篇,何尝有此气韵?
《行路难》诸篇,一以天才天韵吹宕而成,独唱千秋,更无和者。太白得其一桃,大者仙,小者豪矣。盖七言长句,迅发如临济禅,更不通人拟议。又如铸大像,一泻便成,相好即须具足。杜陵以下,字镂句刻,人巧绝伦,已不相浃洽。[8]45
王夫之认为庾信、鲍照的七言歌行应是唐人取法的对象,李白歌行师法鲍照,所以其歌行体“独用本色”,[10]28杜甫学习庾信之古体,却不知师法其歌行体,所以杜甫歌行体“自是散圣、庵主家风,不登宗乘”,[1]28“乃歌行之变”。[10]26又说:“作长行者,舍白则杜,而歌行扫地矣。即欲仿唐人,无亦青莲为胜。青莲、少陵,是古今雅俗一大分界。假青莲以入古,如乘云气,渐与天亲;循少陵以入俗,如瞿塘放舟,顷刻百里,欲捩柁维樯更不得也。”[22]65进一步提出歌行体李白、杜甫为雅俗之分界,学李白者则雅,学杜甫者则俗。
再看五言古体,王夫之在评价李白《拟古西北有高楼》说:“杜得古韵,李得古神,神韵之分,亦李杜之品次也。”[13]59他认为杜甫得古体诗之韵,李白得古体诗之神,神、韵自然有高下之分。李白擅长歌行体,古体诗易雅,杜甫擅长律诗,近体诗则易俗。王夫之没有看到杜甫对五古的贡献,莫砺锋先生指出真正在五古写作中别开生面的盛唐诗人是杜甫。首先,杜甫极大地开拓了五古的题材范围。其次,艺术手法上以赋作为主要的艺术手段。[22]18
王夫之抑杜扬李主要源于他对诗歌古体、近体的看法。他以《诗经》和《十九首》为诗歌典范,认为汉魏六朝五言诗乃诗之正宗,他说:“物必有所始,知始则知化,化而失其故,雅之所以郑也。梁、陈于古诗则失故而郑,于近体则始化而雅。”[1]88他认为对古体诗而言,梁、陈诗是“郑”,即末流,但对于近体诗而言,梁、陈诗则是“雅”。所以五律要学梁、陈诗,明人学盛唐,乃以“不正之声为正声”。[1]88学唐诗要学习初唐,因为初唐继承了梁、陈传统。所以他对初唐王绩仍带有齐、梁特征的《野望》赞誉有加。王夫之认为五绝从五古来,七绝从歌行来,律诗又从绝句来,初盛唐的绝句已经趋于成熟,但是损害了五古的风神,乃五古之末流。尤其对于律诗严守声律多有贬斥,他说:“杜云‘老节渐于诗律细’,乃不知细之为病,累垂尖酸,皆从此得。”[19]239批判杜甫对于声律追求过细过严导致尖酸。他认为杜甫的律诗不仅背离了古诗的传统,而且还影响了后代很多诗人,是“诲淫诲盗”。[1]90王夫之评价诗人和作品以继承汉魏六朝古体诗传统的多少作为标准,认为《诗经》是不可逾越的,汉魏六朝诗不如《诗经》,唐诗不如汉魏六朝诗,明诗不如唐诗,这种强烈的厚古薄今倾向使得王夫之对杜诗的批评难免偏颇。
六、结语
王夫之的非杜批评主要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其所处的政治背景,二是其自身的诗学观,三是其所处的诗学背景。
从王夫之所处的政治背景看,明代“戾气”弥漫,上下交争,士人“任气”“躁竞”,好大言“天下”,王夫之所向往的理想人格、理想政治性格乃是与之相对的中和之美。杜甫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在主张知行合一的王夫之看来就是“摆忠孝为局面”,至于杜诗中的“私意”“小欲”对于追求中和之美的王夫之来说,更是不能容忍的。
从诗学观看,王夫之所看重的是汉魏六朝的审美传统,以含蓄为诗歌审美的最高原则,杜甫的诗歌则更多体现了唐代的时代特色,所以王夫之对杜诗的批评其本质是他对古典诗学审美传统的定位与杜甫所代表的对传统的新变之间的矛盾冲突的表现。他说:“六代之于两汉,唐人之于六代,分量固然。而过宠唐人者,乃跻祢于祖上,吾未见新贵之大也。”[8]33在王夫之的心目中,先秦《诗经》是最高典范,两汉六代是次典范,近体诗是古诗之末流。杜甫取得最大成就的诗体律诗自然也是古诗之末流。学诗当然要学经典,学正宗,杜诗自然是不必学的。
从王夫之所处的诗学背景看,整个明代诗坛流派纷呈,门户林立,有明一代充满了拟古与反拟古的论争,性情和形式的较量。王夫之通过对杜甫的批评,企图将七子派的格调说和公安派、竟陵派的性灵说进行折衷融合。王夫之要表达自己的诗学思想,必然要选择批判的对象,他最痛恨明代的门户之习,而杜甫又是明代最大的门户,所以被痛加贬斥。
王夫之的非杜批评并不影响杜诗的经典地位,因为“一部经典作品也同样可以建立一种不是认同而是反对或对立的强有力关系”[23]6, “它帮助你在与它的关系中甚至在反对它的过程中确立你自己”[23]7。王夫之正是借助批判杜诗来证明自己诗学理论的合理性,以构建自己的诗学大厦。
王夫之的非杜批评更清晰地展现了杜甫在古典诗歌史上继往开来的地位,即既继承了汉魏六朝的审美传统,又开创了诗歌发展的新方向:在内容方面,写实性增强;在创作方式和风格上,摆脱求雅求丽的倾向,开创了以文为诗的新局面。
[1]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 王夫之.诗广传: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64.
[3] 王夫之.诗广传: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64.
[4] 杨慎.升庵诗话:卷十一[M].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6] 王夫之.明诗评选:卷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7] 王夫之.薑斋诗话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8]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9] 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0] 王夫之.唐诗评选:卷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1] 王夫之.诗广传:卷五[M].北京:中华书局,1964.
[12] 张健.清代诗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13] 王夫之.诗广传:卷二[M].北京:中华书局,1964.
[14] 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5] 泰纳.《英国文学史》序言[A].西方文论选:下卷[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16] 孟泽.船山的“英雄美学”及其对诗史的苛评[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5).
[17] 葛晓音.诗国高潮与盛唐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8] 王夫之.明诗评选:卷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19] 王夫之.诗广传:卷四[M].北京:中华书局,1964.
[20] 王夫之.明诗评选:卷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1] 王夫之.明诗评选:卷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2] 莫砺锋.唐宋诗歌论集[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23] (意)伊塔洛5卡尔维诺著.为什么读经典[M].黄灿然,李桂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