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非遗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2016-04-13王振艳王晓姗
王振艳,王晓姗
(石家庄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袁河北石家庄050035)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非遗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王振艳,王晓姗
(石家庄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袁河北石家庄050035)
随着自主创新进程不断深入,最大限度整合社会创新资源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成为新的创新组织模式。与传统产学研模式相比,其内涵更加丰富,构成要素也更为全面。当前,我国非遗实践基地呈现国家扶持力度不足、参与主体过于单一和外部可利用资源匮乏的现状。研究如何有效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作用、政府组织保障作用、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智力支持作用以及目标用户的目标导向作用,对我国非遗实践基地的创新发展有重要意义。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非遗实践基地;创新模式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创新组织模式,与传统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比较,更加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宏观政策制定与实施,引导地方创新活动发展方向;同时,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在创新活动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市场进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利用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敏锐嗅觉及时调整创新活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这一模式最大限度地整合了社会创新资源,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提升地区发展竞争力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视,各地纷纷建立非遗传承和实践基地,基地在发挥促进非遗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遭遇了创新发展的瓶颈,如何有效利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这一模式推动非遗实践基地的建设,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一、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内涵
(一)政产学研用内涵界定
国内学者研究发现,通常情况下政产学研用分别代表着政府部门、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目标用户五个方面,或者说,从构成要素而言,包含政、产、学、研、用五个部分。[1]
“政”——政府部门。企业进行创新需要政府营造出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创新氛围,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的重点开发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创新活动进行整体规划,制定与实施一系列人才政策、激励政策、监管政策等,对各类创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为创新模式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环境。
“产”——企业行业。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对于社会需求和市场变化反应灵敏,是各类创新活动的主体。它能及时有效地聚合各方资源力量,并将创造出的最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推动协同创新的持续发展。因此,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是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关键。
“学”与“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主要进行原始创新,即创新人才的培养,科研机构更偏向于科学技术创新。在以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用结合中,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发挥科研创新优势,通过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先进技术的研发,联合企业将科研成果付诸生产实践,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用”——目标用户。如何满足目标用户的需求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活动要以目标用户市场需求为导向,各创新主体发挥资源优势,紧密结合,各尽其能。“用”又具有“应用”的含义,即科技成果的转化,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创新只有通过应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人类社会带来福祉。
(二)协同创新内涵界定
吕静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协同创新(Synergy Innovation)是指集群创新企业与群外环境之间既相互竞争、制约,又相互协同、受益,通过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产生企业自身所无法实现的整体协同效应的过程。[2]从各类创新模式发展现状来看,协同创新大多表现为各创新主体间紧密结合形成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资源互通共享体系,各主体拥有一致的发展目标和内在动力,依靠协同创新体系进行全方位、多样化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是一种聚合各方资源力量而进行的创新活动。
(三)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内涵界定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是指通过集聚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目标用户等各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与目标用户的市场导向作用,通过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活动持续发展。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过整合政府部门、企业行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目标用户等各方所具有的资源和优势,依据市场需求变化,各主体间紧密结合、互动合作、各尽所能、协同创新,促进各行为主体向有效协作的方向发展,力取“1+1>2”的合作效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目标用户为导向、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
二、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对非遗实践基地的作用
(一)非遗实践基地建设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在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工作中的重要领域,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也纷纷建立非遗基地以推动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系统化发展。
就全国范围而言,非遗实践基地建设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或传承基地建设,为众多非遗项目提供保护传承的平台,为传承人提供传道授业的舞台。二是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旨在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例如北京市内联升鞋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布鞋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三是非遗保护研究基地或教学基地建设,目的是提升我国非遗保护研究的理论深度,推动非遗教学实践的开展。四是非遗宣传展示基地建设,集中保存和展示当地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弘扬一地的优秀传统文化,让广大公众在参观学习中认知、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唤起民众的保护与传承意识,代表性的有“天津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基地。这些基地在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基地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国家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在我国非遗实践基地建设中,政府扮演着主导者的重要角色,积极推动基地发展,但仍存在法规建设不完善,扶持政策、资金投入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制约着基地创新发展。
2.参与主体过于单一
一直以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主要由政府推动完成,由政府投入资金、人力、物力等进行保护,缺乏民间力量的投入,这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缺少各方力量的支持。作为政府业绩的衡量指标之一,部分基地建设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真正的作用,缺乏企业、高校科研、行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的参与,缺乏民间力量的投入,更缺乏全民性的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观念。
3.外部可利用资源匮乏
目前,大多数非遗实践基地缺少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加之其自身活动范围狭小、管理水平低下以及创新能力不足,直接导致了其文化传承与保护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出现诸如过度开发、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
(二)“政产学研用”在非遗实践基地发展中的具体作用
如何更好地传承与保护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处于不断探索之中。协同创新模式的提出,有利于更好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行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目标用户各创新主体的作用,将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政府是协同创新模式的引导者。这体现在:通过成立相关部门,对非遗实践基地发展进行整体规划,聚合创新主体,整合优势资源,为非遗传承与保护提供协同平台;通过激励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引导科技创新人才与资金流动;通过知识产权等政策法规的制定,一方面为协同创新模式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为化解各主体间内在利益冲突提供依据。
企业是协同创新模式的主体。在非遗实践基地建设的协同创新模式中,“产”则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企业及文化事业单位,例如工艺美术厂、博物馆、展览馆等。企业是市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对社会需求了解清楚,能及时地察觉到市场反应的变化,是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明确市场变化,满足目标用户需求,把握协同创新发展的方向,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协同创新活动的开展。
“学”“研”是协同创新模式的智力支撑,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拥有众多的科研人才、良好的科研环境与最新的科研成果等优势资源,“学”与“研”发挥着培养创新人才、研发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大学与研究机构承担着培养非遗传承与保护专业人才、推进非遗保护研究、为政府政策提供信息咨询等职能,“学”“研”等创新主体的参与为非遗实践基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资源保障。
用户需求是协同创新模式的目标与导向,满足用户需求是协同创新的最终目的,明确市场需求有利于促进协同创新的持续发展。非遗实践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应以目标用户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高等院校培养专业人才,利用研究机构进行科技创新,通过企业实现研究成果快速向实用技术转化。
三、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非遗实践基地建设举措
(一)与政府部门的协同创新
在协同创新体系中,非遗实践基地建设除了需要政府部门在资金、项目计划上的支持外,更多的是需要政府部门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营造出良好的创新环境。由此可见,政府在行业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创新与传承、人员激励、信贷融资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对基地建设有着积极影响。因此,非遗实践基地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政府部门也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非遗实践基地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机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力量,鼓励更多的创新资源汇集。文化传承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由政府发挥“领头羊”作用,牵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协同创新平台,由政府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事业单位等组成,旨在突破各创新主体间的壁垒,使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活力充分释放,推进各主体间深度合作,营造有利于创新活动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同时,通过完善政策、培育市场、规范中介等宏观调控方式,推动各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创新。
政府作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主导者,应不断完善关于非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建立非遗保护长效机制,维护与改善非遗生存环境。同时对非遗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政策倾斜,加大财政投入,严格管理国家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手续,避免因审批时间过长、资金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延滞保护。积极扩充资金渠道,吸引社会力量注入,对非遗传承人的非遗调查研究与保护工作给予实质性的物质资助和政策激励。另外,对于非遗实践基地建设,政府要做到扶持与管理并重,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实施动态监管,积极组织、调动、引导各方力量参与,保证基地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与文化企业的协同创新
文化企业主要包括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的企业与其产业链中的供应商及同类竞争对手企业,还包括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企业间的协同创新有利于企业大幅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企业对于市场需求变化有着灵敏的嗅觉,非遗实践基地与企业间的合作,有利于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存在的技术问题,同时,直接从事非遗生产的企业可为基地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撑和市场反馈,进而改进技术方法,促进非遗创新,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传承,创造出的新产品反过来又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而选择与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合作,更是企业提升自我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间接地为非遗的丰富与创新注入活力。由此,文化企业间的协同不仅能分享到同行业内部的技术、知识和信息,还能进一步衡量竞争对手的技术水平,并更好地做到与其差异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以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为例,北京市内联升鞋业有限公司、北京市荣宝斋、江西省景德镇古窑瓷厂、山东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绵竹年画社、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等均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公示名单。这些企业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一方面产生经济效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而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间的协同创新,一方面文化事业单位和企业可作为高校各类非遗参观学习活动的实践基地,同时,为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机构利用学术优势进行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促使科研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品牌。
(三)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作为创造和传播新知识、新技术的重要源泉,能极大地促进基地开展创新活动。一般而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能够为实践基地输送各类专业人才,高校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开设民俗学、文化资源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专业课程,也可设置通识选修课程供感兴趣的学生选修以增进对非遗的认识;同时,积极组织编写、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教材,将相关课程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形成完善的教学体系。还可利用已有的教学资源,结合市场需求与就业前景,有针对性地开设具有发展前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专业毕业生。高校应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宣传活动,使更多高校学生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意识、知识甚至是技能。
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基地与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浙江海洋学院为例,基地近年来在海洋民俗、海洋文学、海上丝绸之路、海疆海防、海洋文献等方面展开了系列教学与研究。开设海洋民俗、海洋美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非遗教学效果显著。开展非遗进校园,多次组织舟山市非遗传承人、各地非遗研究专家前往学校开展表演与讲座。2007年,邀请舟山市“侯家班”木偶戏团前往学校进行表演。“侯家班”木偶戏团是一个家族式木偶戏表演团,班主是“侯家班”第三代传人侯雅飞,当时,“侯家班”为同学们表演了武戏《少年英雄杨文广》与文戏《周文宾卖子救母》,激发了同学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极大兴趣。2012年,又邀请“翁州走书”进校园,再一次增强了同学们对非遗的感性认识。另外多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知识、政策的宣传。带领学生参加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辩论大赛,表现出色,喜获亚军,团队成员荣获“最佳辩手”称号。每年多名学生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作为论文选题,充分发挥了高校对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人才与知识资源整合作用。
高校以人力资源为纽带,能为非遗保护研发工作提供场地、设备等资源,使其间接参与到创新活动中,还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直接提供技术支持。通过高校优秀研发团队进驻基地开展创新活动,或与高校联合设立非遗研究室用于新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从而进一步提升实践基地的创新能力。例如2013年落户于武汉纺织大学的武汉汉绣产学研发展中心,现有数名研究生致力于推动汉绣研究保护、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因此,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可为基地发展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为实践基地协同创新的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四)与目标用户的协同创新
满足目标用户需求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与目标用户的协同创新更多体现在与用户的信息沟通及用户的反馈作用上,对于非遗实践基地而言,可将社会大众视为其目标用户。作为实践基地的体验者,社会大众对基地创新成果拥有最直接的发言权,并能对其创新发展能力作出客观评价。因此,重视用户的反馈信息、加强基地与用户的协同,不仅能帮助实践基地有效识别市场需求,促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也有利于传播非遗知识,增强社会大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意识,为非遗实践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可与教育部门合作实施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计划,在中小学设立非遗教学传承基地,通过课堂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将民间文化传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大力开展非遗体验活动,让更多民众近距离接触非遗,增进对非遗的了解,代表性的有南锣鼓巷非遗体验基地,该基地由南锣鼓巷商会与北京丝路新图文化创意公司联袂打造,15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集体入驻,开办以刘海戏金蟾为主题的“北京财神”专卖店,设立免费的“非遗公益大讲堂”,旨在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弘扬传统文化。非遗体验活动的兴起为非遗文化传播提供契机。
另外,可充分利用协同创新这一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利用非遗实践基地所掌握的人才和技术资源,建立非遗学院和民间技艺学习班,非遗学院主要针对日后从事非遗研究的专业人才设立,民间技艺学习班则多设在农村,吸引更多对非遗感兴趣的社会人员学习非遗技艺。可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利用传统手工技艺致富,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为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促进现代设计与传统工艺的结合,2015年5月文化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以传统工艺为中心,借助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传承人群的教育培训。目前该计划已顺利进行了研修与普及培训工作,共有23所试点院校举办了33期研修班和普及培训班,培训学员1 700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之,在非遗实践基地建设过程中,各主体应建立有效的协同创新的合作机制,政府部门作为引导者,制定配套的政策制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以企业为主体,为非遗实践基地发展注入活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配合,为实践基地提供人才供给和技术研发支持,帮助其提升创新能力;坚持以目标用户为导向,增强社会大众非遗保护意识与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1]赵娜.五位一体的政产学研用合作策略研究[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0,(12):97-98.
[2]吕静,卜庆军,王少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及模型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1-85.
(责任编辑程铁标)
On Government-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customer Cooperation i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o Promote the Practice Base Construction
WANG Zhen-yan,WANG Xiao-shan
With the deepening process of innovation,the government-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customer cooperation is a new innovative organization in integrating social innovation resources.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research model,its meaning is more abundant.At present,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has many problems,such as insufficient support of government,too single use of the participants and scarce external resources.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how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role of enterprise in technology innovation,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in protection,the role of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intellectual supports,and the users in target leading,which is of signific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practice base.
government-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customer cooperation;collaborative innovation;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practice base;innovation mode
G114
A
1673-1972(2016)02-0127-05
2015-12-10
石家庄学院201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王振艳(1984-),女,吉林白山人,讲师,主要从事文化资源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