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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与克服消费主义

2016-04-13

关键词:消费主义文明消费

胡 建

(浙江行政学院 政治学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1121)

自从生态问题成为人类发展不可忽视的当代难题以来,对生态文明的研究也成了世界性的显学。事实上,文明作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方式,始终与自然处于唇齿相依的关联之中。从历史看,文明始于“人类服从自然”的渔猎阶段,历经“人类依赖自然”的农耕时代和“人类支配自然”的工业文明三种形态。目前,它正处于从工业文明过渡为生态文明的阶段。生态文明是现代人类在历经工业文明的生态苦难之后的新式文明追求;它既代表着人类对历史实践的理性审思,也寄托着他们渴望拯救地球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远景。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强调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P39)本文拟从“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的角度探讨问题。

事实上,“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 的实质是:从生活方式上实行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在逻辑演绎的视角中,它乃“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的必然性延伸。因为“生态政治建设”的关键是:中国政府从“生态执政”的角度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而法律制度的根本旨趣在于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在一般意义上,中国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生态权利之“五位一体”的整体权利。其中生态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因为能否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关系到人之生死存亡的底线。因此,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的社会建设与保护生态人权息息相关。这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据此,我们在社会建设中,无论是发展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还是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都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因为只有精心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人口适度增长、资源永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统一,才能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保护中华民族世代赖以生存的家园。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建设的意涵必然扩延为“生态社会建设”。

然而,所有政府实施的“生态社会建设”都只是“治标”工作,不能在“治本”的意义上完成目标。因为它只起着“外因”的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3](P302)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他们是生态资源和产品的直接生产消费主体和废弃物的排放主体,因此,只有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生态社会建设”才是“内因”,才具有“治本”的意义。它能够充分体现习近平所指出的“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而既然人民群众是“生态社会建设”的主体,就要求每一个人都在其中扮演角色和承担责任,在社会公众所应承担的责任中,最重要者莫过于克服国人在工业文明时期养成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这是社会领域中反生态文明的质底因素,不克服这种生活模式,生态文明就不能在根本上取代工业文明,据此,“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的关键是:克服“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

一、“消费主义”在当下中国的主要表现

所谓消费主义(Consumerism),概要地说,就是一种持有“生存即消费”的“人生哲学和生存方式”,它把消费作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和体现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并把消费更多的物质资料和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作为人生成功的标签和幸福的符号,从而在实际生活中采取无所顾忌和毫无节制的消费行为,以追求新、奇、特的消费活动来炫耀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消费主义与一般的消费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不是为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消费,而是为了永远无法满足的贪欲而进行无节制地占有。“消费主义”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生活方式,其成因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推动的生产力突飞猛进,物质财富迅速积累,使社会初步摆脱了物质匮乏的局面,由生产占支配地位(生产社会)向消费占支配地位(消费社会)转型。消费社会必然产生“消费主义”。因为尽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生产目的在本质上与资本主义完全不同——不是为了资本的最大增殖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然而,由于中国处于“资本逻辑”统治的全球化时代,不得不采用市场经济的模式来进行经济建设,而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就是“资本逻辑”——即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无限增殖的欲望与其自我完成的规律,这决定了中国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与西方同样的经济问题:当社会生产的总量超出了人们的生活需求范围时,导致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大量的物质财富被生产出来,而且,将有更多的物质财富被进一步生产出来;但另一方面,社会需求的饱和却导致大量社会财富过剩。如果不能使这些过剩的财富获得消费市场,则资本增殖无法实现,新一轮的扩大再生产也难以为继。于是,刺激消费成为市场经济继续发展的重中之重,而“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并非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也即消费已超越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进入其具有的符号象征意义。”[4](P7)——也必然应运而生。

在根本上,“消费主义”是反生态的,因为它塑造了人类在工业文明中所具有的物质性消费的无穷匮乏感,从而使人为了克服这种匮乏感而无限地向自然索取。于是,为了这种索取,人们在观念上把自然与人分隔开来并使之独立化、孤立化。而技术在其中扮演了重要作用,技术的祛魅功效在现代工业文明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这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现代技术是一种“促逼”的解蔽,它向自然提出蛮横的要求,要求自然无限提供本身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于是,现代工业文化在“促逼”意义上摆置了自然,从而使人之生存的“应然”维度——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关系,畸变为双方敌对的“异化关系”。具体而言,“消费主义”在当代中国有如下表现:

其一,超越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奢侈性消费”。其成因在于:消费层次成为划分社会阶层的尺度。在当代中国的消费社会语境下,“消费本身已成为一种生产——并非经济意义而是社会和文化意义的‘身份’生产。”[5](序二)由商品符号构成的话语体系已形成某种话语霸权,公开或隐蔽地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做出评价:消费了符号中心商品的消费者是体面、高雅、富贵及现代化的表征,而只消费符号边缘的消费者则是寒酸、粗俗、贫贱、土气或落后的表征。这种话语体系按照商品消费的等级生产出新的社会结构: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不是看你对社会的贡献,而是看你吃什么、穿什么,甚至看你“扔”什么。由此可见,“这种新的社会结构是按照你消费的商品符号而自动地把你归入到社会的某一阶层,其根据是你身边的社会群体的自发认同”。[6]这正如鲍德里亚所指出的,这祌奢侈的符号逻辑本质便是纯粹差异化的意指系统——意指这种差异化在本根上受制于金钱所表征的物质财富;即在现代社会中,金钱抹平了一切事物的差别,成为普遍的等价物,于是,“什么东西有价值”的问题便被转化为“值多少钱”的问题——社会地位的诸种差异通过奢侈品消费被简化为纯粹的财富多少。在这种社会氛围中,人们为了不降低自己的身份就必须追求“奢侈性消费”。奢侈性消费的本质上是一种炫耀性消费:在这里,越是奢侈,对他人炫耀的成分就越高,也越是体现奢侈品的观念特性。例如,某些人购置LV皮包,更多的是为了在消费族群中彰显身份:能够消费LV皮包者在众人眼里成为有身份者。换言之,奢侈品调动了巨大的社会想象力:拥有奢侈等于拥有品位,购买奢侈品也就吊诡地变成了购买浪漫的高贵感的想象;就像人们消费咖啡馆里的水果茶,虽然每杯水果茶成本仅5元,但其售价达到100元;于是,人们在消费中,仅用极少的部分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5元用来解渴;却用其余的95元来支付“高贵的”想象:我坐在这里,身份和在大街上吃烤白薯的人是如此不同,享有不用移动身子就可以命令别人的“地位”。事实上,最为常见的“奢侈性消费”现象如:穿戴不以“需求与审美”为目的而一味追求“时髦”,导致衣柜满满的“压箱底”状况;请客不以“够吃与营养”为标准而一味追求“排场”,导致“吃一半,扔一半”成为常情;用物不以“耐用性”为前提而一味追求“前沿”,常使得“用了就丢”的产品成为垃圾;特别是在全国每年9000亿的“三公”消费中,某些领导干部为“好客”而不惜“千金一掷”,造成巨大的国家资源浪费。

“奢侈性消费”的顶峰是奢侈品消费。据有关材料披露:“中国奢侈品消费增长迅速,至2008年,中国奢侈品牌消费总额86亿美元,达全球占有率的25%,已稳居亚军地位。”[7]奢侈品并非人人可得,也不是普通人能够供养的。例如,一部身价过千万的汽车,对于常人而言,好比一种特殊禁忌:一方面,它的高贵姿态令人神往,却又仿佛宫廷中的美女,常人可望而不可触;另一方面,昂贵的维护成本,使它显示出违背普通生活逻辑的另类内涵,令常人无法操控。桑巴特说,奢侈的意义就在于一种超出必要开支的花费,所以,奢侈品正是在忤逆常理生活的物欲禁忌层面显示某种“物神”的巨力,表达吊诡的价值底奥:这是在不可能的形式里面显示出来的可能,是用“不允许占有它”的禁忌来证明占有者的地位和权势。即“我”能得到别人无法得到的,从而获得凌驾性的快感。

其二,超越财力限度的“超前性消费”。其成因在于:消费能力成为划分社会主流与边缘的标准。随着大众文化产业的兴起,大众传媒与金融机构借助商业广告等手段而创造出“即时消费”的时不我待性,企图借大众对高消费的普遍追求而形成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于是,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受其煽动而卷入超越财力限度的“超前性消费”,形成了特有的消费文化圈。在这个圈子中,人群会通过“占得先机”而共享物有所值的乐趣,也会因某种失算而分担失望与不满;但不管怎样,不卷入其中的人群,会被社会认同为没有财力的“穷鬼”而被排斥在社会主流之外。在这种消费意识的笼罩下,多数民众经常性地处于一种购物焦虑中:如果没有消费某一处于话语霸权中心的商品符号,则意味着自己属于社会边缘人士;于是,他们会想尽种种办法去消费这些商品,直至消费了这种商品,其社会焦虑感和压力才能得到缓解和释放;然而此时,话语霸权创造的新商品符号又开始出现,民众又处于另外一个焦虑和消费的循环。由此可见,超越财力限度的“超前性消费”已成为一种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条件和人们异化的自我表达的意义源泉。在当代中国,它表现为不顾他人与子孙后代的生态权益而一味追求现时消费。其中最常见的如,社会普遍盛行的购买商品房行情。绝大多数年轻人都要求在婚前拥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因此无视自身财力不足,大肆举债也要达到目的;更有甚者,许多“有钱人”无居住需求却购置众多房产,作为投资之用。这从工业文明的角度看,房地产企业提前完成了利润实现,并为下一轮扩大再生产增殖了资本,因此是天大的好事;但从生态文明的视角看,本来“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具有不可违背的规律性要求,这种“超前性”的“物质变换”破坏了规律客观性。因为年轻人“提前”拥有自己的住房则必然使本已存在的待租房空置;投资房占用可耕地却不能及时发挥居住作用;此外,房地产企业提前进行新一轮的扩大再生产必将造成更多的空置房;这些都可能引发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而导致生态危机。不仅如此,这种透支消费的现象还会使人们生成“不求天长地久,但求一时拥有,过把瘾就死”的颓废生活取向。

其三,超越环境限度的“过度性消费”。其成因在于:消费水平成为个人成功的标志。在一般的意义上,市场经济倡导功利主义主宰下的 “个人本位”,使得个体以一种自我中心的方式存在于社会,而社会关系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这移情到消费社会,个人的地位被强烈放大为解决“产品过剩”和“刺激生产”的主体,于是,“高消费”建构了个人的现实生活理想,成为他不懈奋斗的动力机制。而当人们首肯这种社会文化价值认同系统时,就会将消费的品位、时尚及所谓生活质量当作衡量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志。这种“标志”必然带来个人不顾社会与环境限度的“过度性消费”,从而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对立。其典型例子如中国当下的小汽车消费。在一个人口众多而人均可居住地过少的中国,目前小汽车的私人拥有量已超过1亿辆,这真算得上是不顾国情的“过度性消费”。凤凰网最近发表《比非典更可怕的雾霾》评论说:“机动车为北京和京津冀主要城市的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中私家小汽车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危害性正如《新世纪》周刊所报道的:“早在2007年,世界银行和当时的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共同进行了一项研究,形成的结论之一是:以PM10为指标衡量的空气污染,每年在中国导致35万至40万人‘早死’。”不仅如此,如此众多的小汽车上路,造成城市交通的普遍性拥堵,从而造成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对立,已是不争的事实。

其四,超越绿色限度的“野蛮性消费”。其成因在于:传统消费文化观的转型。消费在“本然”的意义上是对人的生存与发展之实际需要的满足,由此决定了消费的本质是对消费品使用价值的消费。据此,中国人传统的消费文化观崇奉“节俭”——它不仅是个人修身养性、勤俭创业、安身立命的道德戒律,而且是增加社会财富、减少消耗、促进生产的经济信条。但是进入消费社会后,消费发生了价值尺度的根本转换,其典型特征是“消费价值”对“使用价值”的背离:任何物品,只要有人消费,不管其结果是否弊大于利,都具“消费价值”;反之,任何物品,不管其“使用价值”是否尚存,只要使用者不愿再用,它就不再具有消费价值,就要被当作废弃品扔掉。在这种视角下,传统消费文化观的“节俭”美德被视为“过时”,遵守这种美德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这就必然引发“花钱有理,浪费无罪”的反向道德恶果。这方面的主要例子如,2005年6月1日的《光明日报》所报道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商品过度包装涉及许多问题。比如环境问题。据统计,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约为83万吨,其中6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而当前我国所有商品包装所用的塑料制品,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被土壤吸收。此外,如资源浪费问题,据统计,全国每年平均生产衬衫12亿件,包装盒用纸量达24万吨,相当于砍掉了168万棵碗口粗的树。”《中国国策报告2005》对固体废弃物及森林资源的情况作了报道:“目前我国固体废弃物堆存量已近60亿吨,不仅占地5万多平方公里,还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每年固体废弃物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可利用而又未利用的废物资源价值约300亿元。我国的森林资源不断减少,按目前的消耗水平,再过7~8年就将消耗殆尽。”

二、克服“消费主义”的“解构性”对策

“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对中国的“生态社会建设”构成如此具大的危害,那么如何克服“消费主义”的生活取向呢?在这方面,国际“生态社会主义”学派(又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根本原则:生态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限制社会的经济合理性,使其从属于更高的生态合理性,进而使生态保护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提出以下“解构性”的对策。

其一,针对中国存在的奢侈性消费现象,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建树“消费正义观”。依据消费正义观的视角,尽管人活着就必须消费,满足生存需求是消费得以存在的底奥,然而,消费并非人生的终极鹄的——消费是为了生活,但生活不是为了消费;因此,“幸福”的尺度不能根据消费的占有量来评估。于是,消费正义观要求,在正常的社会氛围内,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都要获得满足,但在达到这一目的之后,社会有责任引导人们追求高层次的发展需求与高向度的消费行为,即个人应建树正义消费的生态视野、社会关怀和意义关照。这表现为:在消费目的上,消费既要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又要有利于社会的良风良俗;即消费不仅要满足个性的发展需求,还要顾及社会影响。在消费内容上,人们既要注重绿色消费式的物质消费,还须看重社会心理、文化价值等精神消费;即做到消费既要符合社会道德与国家法律,更要符合人与自然、人与人(包括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协调共进的生态秩序;即个人在实行消费时要顾及自身的社会义务与生态义务。在消费方式上,消费既要考虑到自身的财力,同时要顾及社会效益,因为“一个人的消费行为不仅关系到本人的目的是否实现,也不仅关系到对别人的目标和利益是否有损害,而且影响到社会的风气”。[8](P138)总之,只有将消费的合理性根据提升至人生意义之高度——消费是否符合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之需要,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幸福,才是衡量消费正义与否的根本尺度。唯有如此,人们方能克服“消费主义”,进而摆脱由于追求“幸福”而引发的生态危机。

其二,针对中国存在的“超前性消费”现象,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倡导“适度消费观”。“适度消费观”要求人们认知到,消费并非社会生活中的世外桃源,它与生产领域唇齿相依——消费在质底上受制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我们应该从生产与消费的相关意义上来理解“消费”:“生产为消费创造的不只是对象,它也给予消费以消费的规定性、消费的性质,使消费得以完成。正如消费使产品得以完成其为产品一样,生产使消费得以完成。”[9](P29)在一般意义上,“适度消费”具有两个消费公正原则:一是代内消费公正原则。即生活于同一时代的每个人,都应拥有相对公正的消费水准,一部分人的消费不能以对另一部分人应得的物质资料与社会财富的占有为前提,也不能让另一部分人来承担环保的代价。二是代际消费公正原则。即重新认识自然资源的价值,改变只顾当代人而不惜损害子孙后代利益的短视行为,不仅要满足我们这一代人的消费需求,还要满足子孙后代的消费需求,真正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人类价值。只有人们掌握了消费公正原则,才能对自己是否应该“超前性消费”做出正确判断。

其三,针对中国存在的“过度性消费”现象,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倡导“节约性消费观”。所谓“节约性消费观”,即符合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三大原则的消费模式。具体而言,在“减量化”方面,循环经济倡导消费者树立简约的生活方式,能够正确看待、评价自己的消费需求中哪些是必须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减少对物品的过度需求和奢侈性消费,尽可能选择包装较少并可循环使用的物品。在“再使用”方面,循环经济要求人们要尽量对物品重复使用,尽量避免“用后即扔”,对那些还具有使用价值的耐用消费品,要尽可能地多次使用,以此减少资源消耗。在“资源化”方面,循环经济认为,尽管人们的生活垃圾中有相当部分难以进入生产再循环体系,但它们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却能变废为宝。例如,在农村,一些生活垃圾、粪便等都可以直接作为肥料进入农田,农作物的秸秆可以用来制作沼气。在城市,人们常常不加分类地把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造成废弃物“资源化”的困难。如果能够较好地坚持垃圾的分类回收,事实上就是在为废弃物的资源化做出贡献。总之,“节约性消费”的重要性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10]

其四,针对中国存在的“野蛮性消费”现象, 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观”。“绿色消费观”是反对传统的“高生产——高消费——重污染”的消费模式的,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实践;它勉励人们尊重自然,多用绿色物品;因此是谋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消费模式。“绿色消费观”的核心是可持续消费,要求人们驻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立场上进行消费:一方面,绿色消费观倡导人们消费无污染的及有利于身体健康的绿色产品。另一方面,绿色消费观要求社会在消费过程中注意对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在这个意义上,绿色消费观构筑了一座借助百姓的绿色消费欲望来导引企业经营路向的津梁。因为在一般情境中,企业实行循环经济,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再利用,是需要花费“经济效益之外的”额外资金的,这使得许多企业为追逐短期经济效益而不愿进行“生态生产”;而市场需要乃企业生产的终极指挥棒,如果消费者都具备了绿色消费需求,那些只愿生产非绿色商品而追逐利润的企业就会失去市场;这迫使企业自愿转向进行绿色生产。依据这种视角,绿色消费观的普及化会推动社会生产向生态文明方向转型升级,进而催生一个新的产业部门──生态产业,反过来说,产业的生态化会构成生态文明的经济基础。

三、克服“消费主义”的“建构性”对策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本文建议的与“消费主义”势不两立的“消费正义观”、“适度消费观”、“节约性消费观”、“绿色消费观”,对克服“消费主义”都只具有“解构”性的功能,因为它们共同指向对社会消费的限制。但是,在一般意义上,随着生产力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必然随之扩延,这是人性演进的客观要求。因此,仅从“限制”的角度论消费,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人性发展的趋势。有鉴于此,我们还必须引入“建构”性的对策以弥补“解构”性对策之不足。

这种“建构”性的对策就是发展“非物质增长的经济”。它的底据在于:由于人类对物质性的“生产无限增长,消费无限提高”之价值目标的不懈追求,已造成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因此,为了缓解生态系统的多重极限与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在当下不应继续倡导以物质内容为产品的经济高速发展,有时甚至为了恢复地球生态的正常性,还需要实现其负增长;然而,人类的消费需求在这期间却不会停止扩延,因此,两全其美的办法是:发展以非物质内容为产品的产业经济。这种既能保护环境又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非物质增长的经济”的产业包括:(1)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预防医学和养生保健产业、各种劳动服务型产业等。这些产业的产品所需的物质载体比例极小,对环境产生的压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中多数产品,如各种软件、电子图书、无纸化的办公自动化等,在已有的物质设备下即可进行生产,而不需要添加另外的物质条件。(2)各种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娱乐性活动的培训和教育。如为推广传统的琴棋书画、现代的曲艺表演以及社交沟通等所做的辅导活动,它们只须借用已有的影院及会议场所即可进行。(3)类似推拿按摩、健身气功、太极拳、五禽戏这一类既具传统文化奥秘,又需专业师傅指导的健身性体育活动。它们可在触目皆是的空闲地段进行,不仅有利于人们的健康,也具有普遍推广的经济价值,同时又能防治高危重病的产生,减少难以忍受的病痛,还能省去大多数人模仿西方生活方式而必须付出的昂贵医疗费用。

从质底看,“非物质增长的经济”之所以能够成行,是因为人是身心合一的特殊生物物种,具有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双重需要。人高于其他生命存在物之处就在于,人能够借助于理性和理智把需求分成实体物质和虚拟精神两种。实体物质的需求更多的是实在的、能够满足人之物质性生存需要的产品,而虚拟精神的需要则是一种观念化了且作为表象存在的需要感和需要意识,是人有生匮乏而意欲得到弥补的心理期望。据此,一方面,人作为非自足的存在物与其他一切生命存在物之生存一样,都需要依靠外界物质世界来获取生存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这种基本的物质需要是应该满足的,但其最终也是有限的,因为它在本根上只代表了人与动物相同的生存需求。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马尔库塞对此指出:事实上,在那些只追求物质消费的“单面人”中,即使是腰缠万贯者,也无多少幸福可言;因为钱能买来物质财富,但能买来健康、长寿、安宁、美德、善终吗?依据这种视角,另一方面,人的非物质性的精神需求更为重要,因为对人而言,追求高于动物之唯物质满足的多向度的生存意义是人之为人的标志。而在这方面,发展“非物质增长的经济”,既能够满足人们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方面需求,调解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平衡,又能减少对物质资源的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有助于克服工业文明所形成的“异化消费”的生活模式。不仅如此,非物质经济的发展,还能不断促进人的创造天赋、道德良知、团结互助、社会公平、仁慈友爱这些精神价值的全面发展,从而为解决生态文明的“消费需求”填补了空白。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发展“非物质增长的经济”,是“生态社会建设”的最佳选择之一。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饭社,2012.

[2]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EB/OL].(2013-10-14)[2014-03-29].

[3]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 黄平.生活方式与消费文化[A].陈昕.救赎与消费[C].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5] 尼古拉·埃尔潘.消费社会学[M].孙沛东,译.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5.

[6] 孙玉霞.消费主义价值观批判[J].浙江学刊,2006,(1).

[7] 苗炜.中国消费者改写奢侈品消费规则[EB/OL].http://www.lifeweek.com.cn/2009-07-06/0000125358.shtml.

[8] 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J].党建研究,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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