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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工会组织职能提升路径研究

2016-04-11王海红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劳资关系工会组织

王海红

(山东省财政厅,济南250002)



现阶段我国工会组织职能提升路径研究

王海红

(山东省财政厅,济南250002)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劳工权益维护现实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不断优化其职能。优化我国工会组织职能,必须充分结合我国国情,仔细分析现阶段我国工会组织职能发挥面临的种种挑战和问题,并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工会组织发挥职能的实践经验,不断在制度机制、法律政策、物质经费方面予以有效保障。

关键词:工会组织;职能优化;劳资关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国内劳工保护现状的要求,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自身改革的各项目标,把广大工人群体团结动员到全面深化改革当中去。坚持在推进深化改革的同时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源头参与、协商沟通,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担负起工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历史使命。

一、现阶段我国工会组织职能发挥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一)我国工会组织职能发挥面临的挑战

随着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交流和跨国企业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劳资关系也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家的范围之内。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法律规范也各有区别,我国同其他国家之间在劳动标准、岗位设置、工资收入等问题上的矛盾日渐凸现,对我国工会维权提出了更大挑战,工会组织开展跨国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经济全球化加速了资本和劳动在全球范围的流动。相比较而言,资本的流动性要强于劳工的流动性,而且能够流动的资本的谈判能力要强于劳工的谈判能力,资强劳弱的情形再次出现。西方有些国家的工会组织为了维护本国工人利益,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某些产品作出了限制,同时还设立各种门槛反对国外劳动力进入本国劳动力市场,这对我国劳动者就业以及国内相关产业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我国疆域辽阔,除了城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外,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也在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程度、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条件方面各不相同,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原因,使得我国劳动力市场处于严重分割状态。比如,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统一开放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还远远没有形成,城乡用工、本地和外来用工以及不同行业领域用工之间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另外,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些传统弊端仍然比较明显,主要是从事简单劳动的用工供大于求,而对劳动技能要求高的一些岗位却又是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形下,工人群中往往就会成为劳资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如果代表劳动者权益的的工会组织不够健全或者不能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人群中的弱势地位就会更加突出,各种超时加班、克扣工资等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现象就会不断发生。

(二)我国工会组织职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工会组织的认识和定位存在偏差。我国工会组织的职能发挥一直受到传统定位的束缚。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工会组织直接在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缺乏自主性。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契约化劳资关系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会改革却远远滞后于形势的变化,工会的一些工作仍然囿于之前的政治或福利职能显然不能与时俱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工会的主体应该是职工群众,但我国当前的现实是往往由党政部门、上级工会、企业和雇主来组建工会组织。在许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反常现象:组建工会组织首先要先征求雇主意见,并且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名单也要由雇主同意后选定,从而形成了雇主或企业方控制或操纵控制工会的现象,大大降低了工会的独立性。我国工会组织自上而下的组建方式使工会丧失了群众自发性的特点,导致工会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够完善。改革开放过程中,以工会为代表的集体劳动关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以国有企业为例,工会在代表职工群众与企业集体谈判和协商的能力仍然明显不足,尚远没有摆脱行政附属的尴尬地位;而非公企业的工会由于受到雇主的强烈影响,组织发展更是缓慢,职能发挥更是不足。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即使组建了工会组织,也往往由于独立性较弱、责任不明确等原因而影响工会职能的有效发挥。此外,还有一些现实的问题就是:工会会费征收较为困难,工会活动开展受到资金不足的困扰;工会工作人员普遍能力水平较低,缺乏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专业技能;有些工会干部都是兼职,特别是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多为兼职,工作精力受影响;工会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国外工会组织职能发挥的主要方式与启示

国外工会职能发挥的途径较为丰富。国外工会扮演着集体行动领导者、劳资关系协调者、企业行为监督者、工人能力培训者等多重角色,通过各种手段参与或影响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决策的制定,诸如参与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参与与劳动者相关的各项法律的制定、参与劳动报酬的制定等等,希望从宏观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运行机制。英美等国的工会主要通过工会与执政党的关系来影响政府决策,例如美国劳联-产联通过拉选票、院外游说等手段拉近与执政党的关系,以期影响政府决策,维护本国劳动者利益。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的工会直接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及其领取,而且在丹麦,只有丹麦工会联合会的正式成员才能够代表工人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韩国法律规定,工会有权利监督资方行为,惩罚资方不公正的劳动行为。德国工会联合会积极参与企业决策,扩大工会对企业发展策略、集体合同政策、社会改革计划的影响力①。

虽然我国工会与国外工会在社会制度、经济环境、组织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各国工会也遇到一些共性的问题。因此,国外工会职能发挥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工会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第一,工会职能发挥需要法律平台的搭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工会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工人争取更多的权利。新时期我国工会组织的职能应不断强化,这种强化应该更多地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力量。德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而且是在征求工会和雇主的意见、兼顾劳资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劳动法律法规成为协调劳资关系的法律依据。德国工联不仅在制定劳工法律政策过程中提出有关立法的方案草案,而且为了在立法中表达其要求和主张,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对立法过程施加影响。

第二,集体协商对工会职能发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国外集体谈判机制已经运行上百年,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目前集体谈判在我国的制度层面以平等协商的形式得到充分的肯定。“工人有权利过体面生活、分享所创造的价值和享受应得的待遇和服务;每一个职工都有权利在单位表达自己的心声”②由于分散的单个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客观上要求工会组织能够与用工单位集体谈判和协商,在遵循劳资双方共同认同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相互间的沟通,就劳动条件、工资收入、劳动保障等问题达成共同协议,以协议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这也是保护双方权益的最好方式。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因此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对话的方式协调劳资关系是较为正确的选择。

第三,劳资利益均衡是工会发展的重要考量因素。传统观念中,劳资利益是对立的、冲突的。但是实质上,劳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联系、相互牵制、相互影响的。和谐的劳资关系建立在劳资双方利益协调的基础之上,因此,劳资利益均衡是工会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考量的重要因素,资方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让渡部分利益以换取劳方的合作,劳方在自身权益得以维护的基础上配合资方的运营。德国工会的成功就在于实现了劳资实力的平衡。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劳资合作已经成为劳资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工会更加重视提高企业的效益,认为这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

三、我国工会组织职能优化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工会与党政之间的关系

在当前我国政治体制的框架下,国家是劳资关系规则的制定者,是工会组织的领导者。工会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工人的利益,起决定作用的是国家。因此,要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必须真正理顺工会与政党之间、工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我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劳动者组织。党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需要明确工会组织的定位问题。《中国工会章程》总则中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法》第六条也规定:工会“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我国的工会组织既是广大劳动者的集体代表者、维护者,又是劳动关系的协调者,是具有双重属性的利益代表组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会本着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原则,逐渐退出对经济领域的直接管理。当前来看,中国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通过落实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规约,并通过法治民主的相关手段,不断优化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职能。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工会对于整个政府系统的运行起着优化和平衡的作用。要充分保障工会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利,在讨论有关职工重大权益的问题上,工会有立法倡议权、共决权,加强政府和工会之间的协商与合作,切实推行工会的社会化维权。

(二)工会职能优化的制度保障

健全工会管理制度,规范工会工作程序,实现职代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在保障职工经济利益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工资协商共决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主动参与与职工群众关系密切的改革事项,抓住国有企业改革、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相关领域的改革,通过“两会”、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等机制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广大工人对工会发挥职能的愿望和诉求,从制度根源上保障职工的各项权益。要深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积极构建能够有效维护职工权益的制度体系,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争议调处、权益保障的渠道,通过厂务公开、职代会等载体,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对重大改革举措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一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充分进行民主协商,把改革的力度和职工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

(三)工会职能优化的法律保障

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工会职能优化提供法律保障,着力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首先,工会应从源头上加大参与力度,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程,从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就要充分反映劳动者的意愿、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并规范工会的权利,依法建会、依法管会。其次,工会要依法建立完善工会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维权机制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集体谈判或是劳资争议处理中,涉及各方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会要有理、有力、有节地为广大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再次,加大工会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尤其要重点关注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分配机制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果工会不能依法维护好职工权益,将会损害劳资双方的利益乃至社会的整体利益,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工会的存在是一种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作为一个追求劳资关系权利和福利措施的机构,能够刺激起劳动力市场长期的弹性和总体的生产率效果。”③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在新常态下创新建会模式,简化入会手续,寻找工会发展会员的新路子,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组建和会籍管理机制,除了企业在编正式员工,还要最大限度的吸收包括临时用工、派遣制用工等在内的各类符合条件的职工群众入会;不断推动工会组织的体制机制建设,从完善工会主席的选举制度、加强工会工作者的考核评价机制等角度加强工会工作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管理体系、细化业务流程,并参照行政有关标准化、精细化手册等要求编制工会管理工作手册,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建设清正廉洁、信念坚定、法治严明、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人员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职工技能素质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努力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坚持依靠职工办工会、办好工会为职工,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是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参考文献:

[1]Donovan,T.N.Royal Commission on Trade Unions and Employees’Associations.London:HMSO.1968:10.

[2]北京市总工会赴加拿大培训团.关于加拿大工会组织及集体合同工作的考察与思考[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1).

[3][英]戴维·柯茨.资本主义的模式[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91.

编辑:高学栋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238(2016)03-0125-04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6.03.025

收稿日期: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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