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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扩大以房养老试点

2016-04-11鲍剑晖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3期
关键词:抵押保险公司养老保险

文/鲍剑晖(上海)

2016年扩大以房养老试点

文/鲍剑晖(上海)

“以房养老”保险,全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老年人将拥有的完全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月支付养老金,这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2014年6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据保监会消息,今年1月下旬,中国保监会召开相关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会上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保险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其发展任重而道远。2016年,要在现有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将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尽管“以房养老”的保险业务试点取得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此项业务开展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如房价波动风险、寿命预期风险、政策法律与税务风险、给付与流动性风险、房屋继承权风险等,都是经营此业务时面临的主要风险。当前,除一线城市及热点城市外,全国房价普遍在下滑,在这种情况下操作“以房养老”难度将加大。而多数老年人担忧和迟疑要多于信心,其担心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是否安全;二是保险公司对房子价值的评估是否合理;三是万一老人去世了,保险公司会不会不兑现当初的承诺,把房子按较低的价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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