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票制”试验的实践
2016-04-11胡延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3期
文/胡延(上海)
重庆“地票制”试验的实践
文/胡延(上海)
所谓地票,是指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变成符合栽种农作物要求的耕地,经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发给等量面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这个凭证就称为“地票”。重庆自2008年12月起,至今已经试验推行了8年“地票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地票制”的具体实施分为四步:一是复耕。农民或农村集体自愿申请,将闲置、废弃或利用不充分的土地复耕为耕地。市、区政府则对申请予以批准和结果验收。二是交易。验收合格就生成“地票”,即土地资产之凭证。权利人(农民或农村集体)持票到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出售。三是落地。重庆市建立计划指标、地票、增减挂钩指标分类保障用地需求的制度,明确规定,主城区和区县新增的经营性用地,必须使用地票。四是分配。地票的成交价款扣除复耕成本之后,全部收益归农民或农村集体所有。单户交易的总面积未超过667平方米的部分,地票净收益的85%归农户,15%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超过667平方米部分对应的地票净收益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使用的建设用地,成交后的地票收益归集体。据悉,通过地票交易,重庆地区农户普遍能获得十万元左右的净收益,同时,农户进城后的工作生活也能得到保障。
对此,有专家认为,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地票制”,可以支持和引导农民依法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将建设用地指标转变为资本,这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也有利于进城农民安居创业;既有利于投资与消费增长,也有利于消化房地产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