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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具体深化的思考*

2016-04-11盛新娣

实事求是 2016年4期
关键词:客体主观主体

盛新娣

(新疆财经大学 马列主义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具体深化的思考*

盛新娣

(新疆财经大学 马列主义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实践解答方式,确认了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的客观前提基础,凸显出其中的主体性和价值观功能及作用,建构起思维反映存在的现实性中介系统。文化范畴的介入,对于上述几个方面的理解都有着具体深化的意义。由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能够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进行更加具体、深入的阐释。

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 实践解答方式 文化介入 具体深化

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答方式是以实践为基础或通过实践来完成“思维彻底反映存在”问题解释的理论建构的。这一方面去除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将思维归并为存在的解答方式所产生的隐忧,另一方面打消了唯心主义使存在统一于思维的解答方式所走向的歧途,从而扬弃了以上二者各自的片面性,避免坠入思维与存在被割裂的观念窠臼。

从实践出发的解答方式,使思维与存在不仅能达成现实性同一,并且为人们进一步具体深入地探寻思维与存在到底如何得以同一、思维究竟怎样反映存在的问题开辟出了一条有着广阔发挥空间的新路。这种广阔空间由潜在变成显在的路径,则需要文化范畴的介入。文化的介入,是实践解答方式的逻辑展开、延伸及其内在必然性结果。由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对于思维反映存在过程具体入微的理解和阐述,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实践解答方式,丰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与方法。

一、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产生前提基础理解的具体深化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亦即思维能够认识存在,在不同角度或侧面上有多种不同表达形式,诸如主体能够认识客体、主观能够反映客观等。它们的侧重点不同,实质内涵却相同。哲学发展史上,尤其是自古希腊以来,围绕思维与存在同一性问题,形成了多种观点,概括起来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从思维出发并将存在归结为思维范畴,有代表性的观点如,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莱布尼茨的“单子论”,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范畴等;另一种是从存在出发并将思维归结为存在范畴,有代表性的观点如,16至17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感觉经验论,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范畴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批判地继承了双方观点的合理因素,同时扬弃了他们各自的片面性,赋予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新的内涵和意义。这首先体现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解答方式确认了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产生形成的现实性前提。

马克思在感性活动的意义上明确实践对于人这个类存在物的基础性地位: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1](P56)并证明自己的存在。实践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社会活动,是人类运用现实的方式方法应对客观环境中遇到的种种难题的行动过程,正是这种成功的应对,才使得人类能够生存与发展。而要成功应对的关键是主观正确反映客观、思维彻底认识存在。换言之,主观反映客观、主体认识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或主体改造客体的物质性社会活动的实践关系具有同构性。其中,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社会活动的实践关系决定着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以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在人类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决定了主观对客观的认识关系或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中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双方的密切联系。

在这样的基础上,实践解答方式就可能消除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各自的片面性,避免或以思维归并存在且以思维取代存在、以主观遮蔽客观、以主体置换客体的观念偏差,或以存在归并思维且以存在取代思维、以客观遮蔽主观、以客体置换主体的观念偏差。因此,实践解答方式深刻地把捉住了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使思维(主体、主观)与存在(客体、客观)这对矛盾适恰地保存于人类观念形式的系统之中,与面对和解决所遭遇难题的人类生存发展实践这一辨证过程相应和,进而使实践解答方式的合理性奠立于坚实的客观前提基础之上。基于这种观点和方法,文化范畴的介入,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前提理解就起着具体深化的作用。

关于文化的界定多达上百种,包括最广义的“自然人化”之意、较广义的“人类积极创造的文明成果”之意和狭义的“高密度、专门化文化因素的使用及表达”等多层面及多种形式。[2]不论哪种文化,其基本的共同特性之一,是人类应对周围世界挑战、主观精神战胜客观逆境过程中所创造的属人存在形式,是为满足人妥善应对所处环境及面临困难的需要而创设的一套系统。对此,英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写道:“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3](P15)这种文化应对功能既肯定了客观对象的先在性地位,也肯定了主观精神的积极能动性作用。毋宁说,文化的存在和功能的发挥,正是以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同时并存及有机统一为载体形式的。不仅如此,而且在一定文化建设发展中创建出主体(主观、思维)得以恰当、准确作用于客体的调适方式方法,例如,感知环境做出相应反应的方式,再如,保证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生产及分配方式。[4](P3)

这种为人类生存发展而做出的调适与适应方式,细化了人类生存发展的客观内容,并阐明了保持与人类生存发展客观现实具有同构性的思维和存在同一性关系之目的和方式。除了帮助人们确定应对难题所要达到的目标并细化调适及适应环境的方式之外,文化还通过特有的方法手段(如教育、训练)强化人们对于目的的记忆和理解,启发他们习得或掌握如何实现目的、怎样进行调适及适应周围环境的本领或技能,进而促使人们有效达成目标,同时养成通过调适行为方式以适应环境并解决难题的习性。通过运用文化“工具”、熟知文化“风俗”,人们进一步确定并细化了实践的目的和方式并习得行为调适方式、掌握适应环境的本领和技能等。这些都是对实践范畴的丰富和发展,也就是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形成的前提基础方面理解具体深化。

二、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中突出的主体性和价值观作用理解的具体深化

实践解答方式突出了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中的主体性和价值观作用。作为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产生的前提基础,实践既是思维与存在这对矛盾发生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客观条件,也为主体积极投入并推动这一矛盾运动过程展开提供了主体彰显自身特性的空间场所。在实践解答方式中,思维或主观依据现有客观存在的条件,利用已备知识信息资源,确定实践活动的目的,设计达到目的或完成任务的程序步骤,从而在观念世界中率先实现了对于现存事物的某种改造或创造,这就使“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使主体“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5](P304)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积极能动性的思维成为这一矛盾关系中的主要方面,思维方式、思想方法、主体尺度及其运用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其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与否、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对于观念世界的改造或创造效果。

进一步而言,思维反映存在、主观认识客观是一个多层面、多因素构成的系统,观念的改造或创造,不仅形成科学真理和科学精神,而且包括人文价值的追求。后者追寻的是思维究竟应当怎样反映存在的问题,因而成为思维方式、主观思想方法和主体尺度恰当、准确与否的价值衡量标准,也就是确立思维彻底反映存在所应有的思维方式、主观思想方法和主体尺度的价值衡量标准。因而,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实现,既是主观意识反映客观必然性的过程,也是主体积极创造理想观念世界的过程。换句话说,思维反映存在的问题,包蕴着主体对于自身反映方式“是怎样”和“应如何”两个层面,涵括了人们探索科学真理和追求文化价值两大部分,拥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培育两个方面的内容。上述两大部分和两个方面内容,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解答方式中得到了有机统一和整体呈现,而这种解答方式中凸显出来的主体性及价值观作用问题,则需要文化范畴的介入方能作出具体、深入阐述。

广义的“文化”是由多种具体形式构成的整体系统。这个系统是多因素、多层面、多部分综合统一的动态演化过程,它以主体本质力量的展现为基本内容,以一定的价值观为核心或精魂,发挥着表征人类现实生活整体并引领其演进的功能作用。因而,文化的灵魂,“文化中更核心、更内在的东西是为人的取向,是为人的价值追求”。[6]也正是因为这种为人的取向,文化才内在必然地发挥着引领和推动人类实践的功能作用。从广义的、整体性文化视角来看,文化在具体深化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产生前提的理解过程中,也生动、鲜活地描述了主体积极能动性作用发挥和价值观力量显现的客观特质。

关于广义的“文化”概念,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有一种普遍认同的看法,即认为文化是对于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所达到程度及其达到方式的映现。它表现为多种形式和多个层面,其实质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尺度的方面及其成果”[7](P503)。这就是说,作为包含于文化范畴的两大部分,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仅展现着人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本质力量所达到的程度及其如何达到这种程度的方式,也展现出被赋予在物质和精神财富形式之中的主体性尺度,后者主要是关于这些物质和精神成果形式对于人们需要满足程度的认识以及获取它们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正当合理性的认识。更确切地说,展现出人依据某种思想方法设定的目的、需要,以及为达到目的、满足需要而对信息的选择和对路径的确定方式,还有对上述选择、确定所作出的价值评价。一句话,对于按照人的需要、人的方式所形成的衡量尺度和作出的选择与评价的展现。因而,这也是对于选择、确定过程中生成的理想应然世界的展示,是对于应当如何作出符合人的需要与目的方式的选择和确定。对此,当代西方有学者认为:“‘价值观'可视作一常规象征体系之中的一因子,它能充作一准绳,人们依据它而在一定情况下可供选择的各种行动方针中,作出自己的抉择。”[8](P81)显然,这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中突出主体性和价值观作用的实践解答方式高度契合,后者实质上包含着“思维应当怎样才能达到与存在同一”的进一步追问。因而,文化范畴中关于人类改造世界过程中主体价值作用的具体描述,就成为这种追问具体深化得以借鉴、吸收的理论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文化范畴进一步具体深化了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中突出的主体性及价值观作用方面的理解。

三、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中现实性中介系统问题理解的具体深化

实践解答方式不仅回答了思维与存在得以产生、形成的前提条件,突出了主体及价值因素在这种同一关系存在和发展过程中的积极能动作用,而且还构建起涵纳思维与存在于自身一体的客观现实性中介系统,后者是包含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互相对立排斥又互相依存趋近的矛盾双方的统一体。进言之,思维对存在的反映,主观对客观的认识过程,就是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发生联系和作用的过程,更确切地说,是双方发生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的过程,联结该矛盾双方的则是实践中介。“中介是一种客观现实”,[9]它不是独立于思维与存在的第三个实体,也并非只包含思维和存在中的任何一个方面,而是密切联结思维和存在、融入思维反映存在整体过程之中的必要环节。借用布迪厄的概念,它是一种“场域”,同时涵盖这两个方面于自身。思维通过中介与存在相同一,存在借助中介限定思维并被后者所反映和再现,因此,思维与存在通过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关系。

客观现实性中介对于思维与存在的联结是一种积极、有序、动态的过程。所谓“积极”的意思是,在中介联结二者的过程中,思维主体主动作用于客观存在,确定目标,利用一切优秀思想文化资源,运用所有先进的方式方法,并在这种思想方法的指导下,围绕目标,采取恰当有效的措施,付诸行动,将主体意图、尺度标准等赋予外在客观现实;所谓“有序”的意思是,主体依照特定社会环境,根据科学规范,尊重文化习俗,制定规划,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以及实施的组织机构,即为实现思想自身而建立起“观念的附属物”,进而有步骤、有计划地采取和实施行动,最终达到预期目的。在这个意义上,实践中介是上述诸多因素、方面构成的动态、整体性系统。“动态过程”即中介在自身展开的运动过程中达成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联结,并展开着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矛盾运动。

作为积极能动的一方,主体虑及并综合所有相关因素,并将它们凝集、转化为彻底反映和把握客观对象的力量,最大程度地接近于客观对象的本来面目。这样,一方面使主体自身幻化为近似于对象性客体的存在,也就是“将自己对象化于客体”,[10]另一方面,客体又被转换成被赋予主观目的、价值观念并被深深打上主体烙印的客观存在。就是说,实践中介系统所涵纳的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构成了双方相互趋近、渗透和贯通的有机统一整体,这种意义上的中介,也正是映现人类现实生活整体本身的思维形式系统,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关系则是这种系统中最基本而又主要的本质性内容。同时,也应该看到,实践中介系统中关于人类现实生活过程是怎样的,思维是如何彻底反映存在的,仍然需要作出具体入微的阐释,而文化的介入就是这种阐释得以完成的一种可行路径。

关于文化的概念,自泰勒提出第一个具有复合整体性内涵的文化定义以来,尽管对于文化的界定林林总总,但产生了普遍性影响的主要定义中,大多数都包含“整体”、“综合”或类似的意义。典型的除了泰勒的“复合整体”说以外,还有物质、精神财富“总和”说、“整体性生活方式”说、三(四)层次说等。即便是从主观角度定义的“价值观、态度、信念”说,也是在“整体系统之中的核心、灵魂”意义上的理解。因而可以说,文化范畴最基本的特质之一,就是整体性或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理解:“文化……与整个社会大系统在范围上相等同。”[6]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整体性的系统,并不是静止不动或既成不变的某种实体,而是始终处于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不仅文化是“活动的过程的文化”[10],而且文化发展同样是一个整体性或总体性过程。[11](P243)

具体而言,文化运动发展的根源在于被主体自觉意识到的、映现于主观思维之中的自身与客观存在之间的矛盾,文化发展方式是在主体积极能动地作用于客体当中,以价值为基础性支撑的主体性本质力量更充分、更多地展现出来的方式,文化运动发展的核心内容是人的思维观念不断更新、组织制度和机构设施的日益完善以及各种文化表达形式的逐渐丰富。不难理解,实践中介系统是在主体积极能动作用于客体中构建的,文化及其运动发展的整体或总体性过程,正是这种作用展开和显现的具体诠释。因而,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解答方式奠立了文化探究的基础,文化范畴则丰富、完善、深化了实践解答方式,由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建构起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问题更加深入、准确的阐释框架。

四、由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对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关系的具体阐释

由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是对传统实践解答方式的补充、丰富和发展。它接续了传统实践解答的方式方法,同时重视吸收、借鉴现代西方文化理论资源中的合理因素,进一步坚持、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对于主体怎样作用于客体、主观怎样映现客观对象以及思维如何反映存在的问题,作出更详尽、全面的阐述。

首先,主体在解决实践的矛盾中创造出新文化并借之以成功地作用于客体。实践活动展开的根源是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特定历史阶段上的不同实践形式则决定了矛盾的多样,如生产劳动中的矛盾、社会交往中的矛盾、科学研究中的矛盾,等等。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矛盾都是以人所面临的困难或问题表现出来的,而对此难题的解决,都意味着一定历史条件下或特定环境中人的本质力量、主体性尺度及其活动成果更多地展现。“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主观世界”,因此,这种展现既标志着人对新世界的创造、对新环境的成功塑造以及对客观世界控制力的增强,也意味着新的人被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被成功地塑造,以及人对主观世界控制力的增强,由此产生形成了新的文化。新文化的产生,又成为主体更深层地作用于客体、主观更准确地认识客观、思维更全面地反映存在的工具或“装置”,因而,成为人们解决实践中所遇难题的有力而有效的思想武器。即主体以实践为基础,在解决主观面临的矛盾和难题中创造出新的文化,并借助于后者成功地作用于客体。

其次,主观通过文化系统并在其统摄各形式、各部分、各层面过程中映现客观对象。文化表现为且内蕴于各类具体的文化形式或形态之中,是渗透于各具体文化形式之中并为所有形式不可或缺的集聚或积淀性要素,是各具体文化形式的综合统一,是由特定的各部分文化形态构成的有机整体。文化既包含人们创造的物质成果,也包含精神成果,既含有人们行动的目标、目的,也含有实现目标的途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既包括实践活动过程,也包括活动的结果。因而,广义上的文化表现为人类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它涵盖精神或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多层次,是与人的生产、生活有关的一切要素的复合体。更确切地说,文化是多个部分、多种层次、多样形式或形态构成的整体性系统,它并不是静态实体,“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12](P250)也就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生成的、由多种因素或多个部分构成的整体性系统。反之,文化系统这一整体又将文化的各形式、各部分、各层面统摄于自身,换句话说,文化系统是对于整个现实社会的表征,反映和再现的是全部社会生活内容构成的社会生活整体自身。作为系统而存在的文化具有强大的整合功能,通过文化系统主观意识反映的是客观现实社会整体,借助于文化系统的整合功能,思维能够完成彻底反映存在并成功地达成与后者的统一。即主观通过文化系统并在其统摄各形式、各部分、各层面过程中完整地映现出客观对象。

再次,思维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并借助所形成的文化“连续统一体”,[13](P325)更彻底地反映存在。人类一定阶段上的实践活动矛盾的解决并不意味着矛盾的完结,而是新矛盾的开始,又需要面临新的、前此创造的世界和塑造的环境中产生的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过程,就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和环境中,使人更大的本质力量、更高程度和更合理的主体性尺度以及更多的活动成果得以展现。这种展现是在人进一步增强的控制力作用条件下,新的世界和新人被创造出来、新的环境和新的观念及思维被塑造出来的过程,亦即新的文化被生产创造出来的过程。如此周而复始的创造与被创造、控制与被控制、塑造与被塑造的过程,就形成了动态的文化连续统一体。

当然,每一个循环并不是对前一个循环的简单重复,而是对前一个循环中展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主体性尺度及活动成果的融入与综合。也就是说,每一阶段难题或矛盾的解决,都是将前一阶段上形成的文化纳入进来并生成一种内涵更丰富、包含层面更多样、更具综合整体性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动态的文化连续体的形成,实际上是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涵盖范围更广泛的综合整体性文化的生成或演进过程。在此过程中,一方面,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展现,人的新观念和思维方式被塑造出来,而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亦即人运用物质性条件和手段创造客观世界、塑造客体;另一方面,这种展现又以螺旋式上升的轨迹形成或产生了前一阶段观念和思维的内容及形式被溶入后一阶段,后者同时将前者纳入自身并融会成新的连续统一体。由此,思维就在实践矛盾运动过程中,并借助所形成的文化连续统一体,更加全面、深刻地反映着客观存在。

这种思维与存在同一关系的一般性寓于特定社会环境条件下的思维反映存在、主观认识客观的具体过程及结果,特别体现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文化产生与创造过程及其结果。“四个全面”思想理论作为主体的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思维深刻、准确地认识和把握作为客体的当今中国社会客观环境及其存在难题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对此,我们应当将文化介入的实践解答方式贯穿于对“四个全面”理解之中,以推动其不断丰富和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盛新娣.当代西方关于文化发展研究:概念与内涵[J].社会科学,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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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美]莱斯利·A·怀特.文化科学[M].曹锦清,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曹李海

B01

A

10.3969/j.issn.1003-4641.2016.04.02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0XKS010)、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新疆社会意识整合中的身份构建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2YJA710082)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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