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如何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

2016-04-11张贝尔张锐昕吉林工商学院长春30507吉林大学长春300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特征策略

张贝尔 张锐昕(.吉林工商学院,长春30507;.吉林大学,长春300)



如何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

张贝尔1张锐昕2
(1.吉林工商学院,长春130507;2.吉林大学,长春130012)

摘要:电子政府信用是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应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策略涉及多个维度,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法治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并在上述策略实施中普遍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作支撑,实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关键词:电子政府信用;政府信用;信用体系构建;特征;策略

张锐昕 女(1965-)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随着“互联网+”国策的确立及“互联网+政务”行动的开展,电子政府的施用领域和作用范围日益拓展,电子政府构建的深层障碍因素亟待突破,以利进入实质性变革阶段。值此发展与变革的关键时期,面对“互联网+”新生态建设中多方竞合带来的更为复杂的环境和更多矛盾问题,为保证政府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同样保持权威地位与可靠信用,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亟待构建,以期带动政府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以至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式进展,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特征

电子政府信用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它的构成要素分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政府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1]。可见,电子政府信用涉及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因此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

1.平台性和延展性

电子政府的构建和运行是在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络中基于各种管理和服务平台进行的,因此,电子政府信用的施用空间主要是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载体,主要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内部的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及正在谋求“互联网+”的各级政府的互联网站。要求电子政府信用具有平台性,其实就是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构建和运行必须构筑在其信息人广泛参与、具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的信用平台的基础之上,以充分利用平台的开放性、共享性、平等性和互动性的优势,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信息资源内容的丰盛性、应用的权威性。之所以提出平台性要求,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平台运营核心在于整合各方资源。电子政府要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单靠政府自身规范言行、限制权力以及监控执行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其他信息人主动贡献其拥有的信用信息资源和积极参与监督,因为只有这样,获得相对完整的反映政府及其信息人的遵约守信程度的历史性、系统性、整合性的信用信息以及对信息人言行、权力和运作等实施全方位监督才有望成为可能;二是平台的生存法则是合作伙伴合作共赢。电子政府的信用,既依赖政府讲信用,也依赖于其他所有信息人都讲信用,因为每个信息人的信用度直接关系到电子政府整体的信用度。平台性要求的是,尽管每个信息人的信用度不一,各自拥有或能够贡献的信用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也有差别,但信用平台可以借助多方合作和共建共享,汇集信息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激励信息人积极主动投入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并广泛参与信息资源质量监督,来达到有效保障自身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和信息人的信用以至整体信用的效果,保障电子政府信用平台能尽可能安全、可靠、完整地为各方信息人寻找合作伙伴提供所需的信用信息;三是平台的成长壮大依靠合作伙伴的自主互赖。其中,自主是前提,互赖是条件,合作是途径。有了良好的信用,自主才有坦途,互赖才有机会,合作才有空间。由此,合作伙伴在信用信息方面有良好记录,在信用信息资源建设方面有所贡献,才会赢得各方的合作和政府的支持,从而在赢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和发展机遇的同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要求电子政府信用具有延展性,表现在其信息和信息人方面,是不能仅满足于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存量,而应不断追求信用信息资源增量,不能只满足信息富人的信用信息资源需求,还应满足信息穷人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信用信息资源需求;表现在其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方面,是要求电子政府的平台和系统功能扩展有明确的服务取向和包容性产品,以不断满足信息人日益攀升的个性化信用信息应用需求。

2.生态性和合作性

信息人是信用主体,它们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中是平等的合作关系。政府正是依靠电子政府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平等参与和合作分工来追求共建共享信用体系的目标和效果的。要求电子政府信用的生态性,实质上就是要求电子政府的信用环境具有良好生态——维持信用信息资源的丰盛和权威,以及信用主体之间信用关系的有序与和谐。这就要求各信用主体在享用电子政府信息自由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主动贡献信用信息资源并自觉遵守信用共建规范的责任和义务,由此也成就了对合作性的要求。得益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各信用主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和建立信用合作关系才有了现实可能,电子政府正应借此连通各信用主体并激励他们投身于信用共建,以成就其满足获取自身所需和贡献他人所要的意愿。政府激励信息人可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并采取积分兑换、级别升阶和权利分享等信用激励或奖励方式来实现。这些机制的运行可助力电子政府信用秩序的建立和信用氛围的形成,也有利于信用平台应用功能建设的多样化、精细化发展。

3.创新性和革命性

电子政府信用是由多种构成要素——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构成的复杂的有机系统。而各种构成要素是物理世界中具体的客观对象经过抽象和重组之后异化的结果。客观对象与虚拟结果之间一一对应,互为映照,各有所长,相互协调,合理分工,多方配合,合作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信用生态,无疑具有创新性的特质。然而,在政府自身信用缺失,且政府对企业、个人乃至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较弱的现实情况下,政府能否在需要拥有科技素质和信息能力才能运筹帷幄的电子政府领域中塑造守信践诺形象,并对企业之间三角债务链久拖难解、个人消费信贷中的恶意欠债行为不断出现等一系列社会信用难点问题妥善应对解决,都直接指向政府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挑战的是政府能否实质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方式创新、行政体制改革等,以重塑政府的公信力和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4.公共性和政治性

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是政府的信用和政府内外部关系的信用,前者是在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的代理人信用,涉及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以及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信用;后者除涉及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之外,还涉及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类组织及个人的信用。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具有行政性、公共性特征。此外,由于政府把自身对政权稳固的渴望、对社会和谐的向往和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等都通过电子政府信息平台反映出来,并借助信息平台的优势和信息人的力量合作共建信用生态,因此,电子政府信用生态是行政生态,也是公共生态,更是政治生态。当然,政府信用状况会影响政府内外部关系,如果政府的内外部关系的信用出了问题或政府根本处理不好电子政府的内外部关系,则不仅电子政府的信用受影响,政府的信用受拖累,而且更会给全社会信用带来灾难性政治后果,所以,无疑地,电子政府信用兼具政治性特质。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策略

“政府信用体现的是政府的德行,是政府的‘言’与政府的‘行’的有机统一,是政府的‘自利性’屈从于‘公共性’的必然要求”[2],电子政府信用也应如此。只不过,由于政府部门的科技素质和信息能力有限以及电子政府构建工程浩大繁重之故,各国政府大多把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的大部分工作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相互信任的合作方式外包给有信用的组织承担,以与其他组织合作分工的方式分担建设和运维等工作,如此一来,电子政府信用就不仅仅体现政府的德行了,电子政府信用的含义、构成要素和特征决定了它还涵盖信息人信用、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和信息信用。如此复杂的信用主体组成,又处于政府信用体系初创时期,本来制约政府自身的“言”与“行”统一和“自利性”屈从于“公共性”都有困难,更何况电子政府信用主体涉及如此众多的来自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身份、代表不同利益、具有强烈的“自利性”的信用人,其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信息的建设状况、运维质量、使用效益、信用度等又无不取决于或掣肘于相关信息人的信用,要保证电子政府信用的所有构成要素的“自利性”都屈从于“公共性”并不容易。还有,由于与政府信用高度相关的缘故,约束电子政府的信息人诚信地履行自身在电子政府中的职责并保证其所负责建设、运维以及使用的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信息等都能实现安全可靠地运作本就是电子政府信用的公共性和政治性的必然要求,至于其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等特质,利用好了是优势,利用不好是阻碍,都有可能给电子政府信用带来风险,影响到电子政府的生命力。基于上述原因,政府通过提供统一的标准规范、系统的法规政策、严格的管理制度,再辅以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为各类组织合作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创设资源条件,无疑是明智选择。

信用作为电子政府对其所有信息人的道德要求,即要求所有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合作或打交道的,以及享用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都必须讲信用——这一底线必须得到保障,方可奠定多方合作之基,有效降低合作成本,并最终保障电子政府信用。试想,如果信息人不讲信用,其所负责建设、运维或使用的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信息有何信用可言?进一步地,倘若电子政府信用的各个构成要素都难免信用风险,电子政府失信、政府信用受损自然接踵而至,最终的结果必定是电子政府信用出现危机、政府失信于民,行政环境秩序乃至社会环境秩序招致破坏。如此推断,保障电子政府信用必须首先保证信息人信用。然而,在政府信用体系还处于初创阶段、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的现实境况下,要全面、准确、高效地获得信息人的信用情况并在自由、开放、免费、虚拟的互联网上形成所有信息人都讲信用的局面谈何容易!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再靠过去那种简单的行政命令和刻板的宣传教育的做法已难以奏效,政府窘迫的财政支撑能量、有限的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秩序控制能力都不足以应付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构建和保障。在巨大的挑战和考验面前,政府惟有脚踏实地地从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入手,把对信息人的道德要求逐步转化为统一的可操作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严格的可操控的管理制度,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与各类组织通力合作,并辅以信用评估和奖惩机制应用,才能有效规避信息人不讲信用连带其他构成要素陷入失信风险的状况发生,达成保障所有构成要素信用的目的。当然,多方通力合作所维系和依靠的也必须是信用,政府应力促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法治化、制度化、电子化和网络化,使以信用立身处事上升成为电子政府信息人乃至全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生存发展的标准原则和行为准则。

建立养护成本的管理模型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的制定养护的方案和计划,合理安排相关的养护工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我国的养护成本管理模型主要有养护费用模型和养护管理模型。成本养护的费用模型是根据分析同一个养护的路段的工程单位造价得出的,我们建立一个坐标轴,以PCI为纵坐标,即Y轴,以不同的造作为横坐标,即X轴,通过分析这一模型,我们不难看出,在临界点之前采取预防性的养护措施是最有效的。

1.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首先,逐步建设和完善数据全面可靠、运行安全高效、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电子政务信用信息资源库。这是保障各要素信用可靠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规避信息人不是以“信用”而是以“关系”作为竞争与合作的“敲门砖”和“入门卡”现象的有力工具。信用是以信任为前提和基础的,授信人对受信人的信任依赖于受信人的资信,也取决于授信人的判断。信用信息资源库所提供的各要素信用记录,是受信人的资历情况和以往履行承诺的历史记录即资信情况的事实积累,其信用程度是授信人—政府判断受信人—信息人是否有足够资信参与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的依据,且信用细节和事实积累越多,反映信息人信用情况就越全面和准确。为此,政府应想尽一切办法搜集和积累信用数据,建设具有权威性的信用信息资源库。待政府为信用信息资源库建立好标准规范之后,其统一性目标才有可能达成,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平、公正地为信息人设定电子政府领域的准入门槛的目标,政府保障电子政府信用环境健康发展才拥有比较稳固的根基。

其次,开发建设综合的电子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引入数学模型与算法等手段,综合分析各要素历史性信用数据并动态提供各要素实时性信用细节。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针对不同组织的不同信用需求,完整、准确、高效地提供相应的要素集合及其信用资源的概貌,供需求方挑选;另一方面,一旦任何一个要素出现信用问题,系统可以自动发出警告并及时通告所有用户,以便及时规避信用风险,降减不良后果影响。

再次,建立制约信息人言行的信用标准规范,包括: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行政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其执行标准和规范,与政府合作的其他组织及其成员的权限清单及其任务执行标准和规则,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的权利义务、操作权限的执行标准和规则,等等。当信息人信用有了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其他要素运维监管的成本自然会下降。

最后,在国家已为除信息人之外的其他要素建立了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增添适当的信用要求条目,可为保障各要素信用水平提供原则依据,同时也为督促各类组织逐渐订立自律性的行业规范和商业准则提供压力和动力,迫使其更主动地在提升自身信用度上下功夫。

在电子政府中,信息人之间既有密切的合作也有明确的分工,要保证他们在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当中始终言行诚信、合作有序并尽职尽责,实时评估与动态反映信息人的信用状况,无疑是可行之策,同时也可起到对电子政府信息人合作构建电子政府和参与电子政府运维的绩效和质量实施管控的效果。这项策略的实施路径,是政府在明确所要监理的对象、目标和内容以及提供相关支撑的前提下,依据所建立的制约信息人言行的信用标准规范和保障其他要素信用水平的技术标准规范,委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据此代行信用监理之责,帮助政府及时发现和解决各要素信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各要素的信用监理情况和评估结果即时记录、整理、加工、存档,并动态更新电子政务信用信息资源库,以制约每个信息人时时检点自己言行,重视自身信用积累,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也借此保障电子政府自身信用。当然,达成信用化的最高境界是真正树立起信用观念,建立起信用文化,养成信用消费习惯,使各类组织在网上和网下都诚实守信成为常态和风尚。惟有信息人讲信用,电子政府才有可能实现安全、可靠、有序、良性运作的目标。惟有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资源建设与完善,并从多个方面堵塞信用漏洞,保障各要素信用水平不断提高,电子政府信用保障的目的才有可能达成。

2.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从信用的角度看,政府与其他信息人之间以及信息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信用关系,他们之间的互动本质是信用交易。从法律的角度看,以卢梭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观点认为,“人们之间自愿签订一个社会契约,将自己的权利、财产交给一个共同体(主权国家),从而造就一个人为的人格政府。”[3]契约的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由契约关系连结起来的政府与公众是自由、平等的,也应是守信的,在契约之下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身处电子政府中的政府与公众也是如此,要使所有信息人的言行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也需以信用来作为。鉴于电子政府信用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去考察,如信息人对网络设施、信息系统或信息的质量和绩效的反应和反馈要有一定时间的延迟,具有非即时交割的特点,因此必然要求政府对提供网络设施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等的信息人进行非常严格的信用审查和筛选,以确保其具有可靠的信用资质参与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

目前,我国适用于电子政府信用的法律法规较少,相关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典之中,比如,《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法律法规虽然都不约而同地把信用作为衡量契约双方是否履约的标准,但是,标准究竟应如何贯彻执行却缺乏系统性的规定。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这部指导性意见积极地探索了信用管理办法,可是其参考性成分较大,法律效力较低。至此,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典能够完整地指导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也未有对政府契约双方的信用资质进行审查的相关规定。

有鉴于此,有必要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的合法化,可采取的策略是:循序渐进地从制定地方性政策入手,如从信用信息资源库建设切入,以统一的地方信用信息资源库建设的标准规则制定为抓手,对提供信源的各类组织的信用资质审查进行标准化建设,也对如何对其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甄别制定标准化的程序,并要求在适用标准化的管理手段的同时运用标准化的技术手段,为判断信用信息规定所应遵循的行动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方式、步骤和具体措施以及失信后的追责惩戒等,从而以政策推动信用各要素自身的信用建设和权利保障;待形成一定基础后制定地方性法规;再成熟后逐渐形成适用全国的法典。

3.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在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当中,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信息人之间既需密切合作,也要有序分工,他们之间的信用关系已经逐步深入到电子政府构建的各方面和运维的全过程,既相互促动,又互为支撑,同时,由于信用本身处于动态完善过程当中,人们对信用的认识以及信用的表现形式、活动规律和应用领域等时时都在变化,这决定了政府内部的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以及政府与其他信息人之间,都存在着错综复杂而又互依互赖的信用关系,在信用标准规则不能一步到位、信用法规政策尚待建立完善、国家信用管理体制尚不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还未能良性运行以及跨部门的政府信用数据还不能整合共享的境况下,政府寻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无疑是有益的弥补,是必要和重要的策略选择。

首先,信用信息只有在政府有效的协调、指挥、控制、调节之下,才能达成广泛而深入的整合,保全其全面、准确、及时的优势。为此,应明确电子政府信用信息建设责任,严格规定信用信息的名称、标准、结构、内容、来源、证据证析、操作主体、处理方式和方法等,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信息人积极、主动地建设和贡献信用资源,并帮助政府收集、整理、加工和整合信用数据,增强信用数据全面性和准确度。整合性的信用信息关系到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的信用质量和绩效,也关系到电子政府的信用和生命力,政府必须重视并加大投入力度。

其次,特定用户对信用信息是有特定要求的,保障其信用信息享有权利并为其提供适当的信用信息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在为不同用户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时,所要秉持的原则是,既要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原则要求,又要保护信用记录所有者的隐私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为此,需要建立信用信息使用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存取规则,严格规定哪类用户可以使用哪类信息、使用的范围和程度如何,以及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权限及操作和审核程序怎样,以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及时地使用并得到理想的使用价值。

再次,藉由标准规范的建立和法规政策的制订,可将信用由道德性准则转化为技术性规制,再将技术性规制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估指标,吸引更多的信息人使用类似信息化水平测度方法的信用测试方法,参与各要素信用评估,利用信用评估结果,将失信与权利丧失联系起来。一方面,树立信用典范,进行信用奖励,并给予合作优先权,比如在行政许可发放时可以优先考虑信用较高的要素,在招标投标时给予信用较高的要素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在资金不足需要贷款时优先为信用较高的要素提供金融机构补贴和利息优惠等,以类似措施引导各要素积累信用。另一方面,对违反规制、失信的要素实行警告、处分直至做出退出处理等惩戒措施,连带地,对相关联的信息人的信用度进行减分、降级等处理,对其责任进行认定并追究,并对其再次进入电子政府构建和运维领域设立高阶门槛。这样,即可通过守信优先权鼓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来督导信息人将信用作为立身处世之本,逐步优化电子政府信用环境乃至社会信用环境,减少失信言行发生。可见,信用是对电子政府信息人合作构建电子政府和参与电子政府运维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所有信息人都假以政府之名发言行事的情况下就更应如此。建立严格的信用评估管理制度将在监控信息人言必信、行得端、合作顺、互赖稳方面起到应有作用。

三、结语

电子政府信用将由政府及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持续守信践诺逐渐累积起来而发挥巨大作用,甚至有提升政府信用、全社会信用和净化社会风气的效力潜力。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上述策略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要使电子政府信用长久地维持下去,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要借助于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被管理者和被服务者在应用功能和使用服务中的言行同样非常关键,其主观反馈、应用体验、使用效益与客观评价都最终决定着电子政府信用度。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会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参考文献:

[1]张锐昕,张贝尔.电子政府信用及其构成要素解析[J].电子政务,2015(11):1-5.

[2]李缨,于新循.司法考试答案异议实行听证制的思考[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71-75.

[3]于新循,付贤禹.从自律走向他律:我国政府信用的法制化探径[J].社会科学研究,2011(2):76-81.

(责任编辑矫海霞)

On the Construction of E-government Credit

Zhang Bei'er / Zhang Ruixin

Abstract:E-government credit is one of the impediment factors which need to be overcome during the process of e-government construction,and i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as platform and extensibility,ecology and cooperation,innovation and revolution,publicity and politics. The strategies for building e-government credit system involve several aspects that include establishing uniform standards and rules to ensure the credit of all elements' construction,running and application,creating systematic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o promote legalization of all elements' construction,running and application,setting up strict management institution to guarante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ll elements' construction,running and application,and government also needs to adopt advanc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above strategies as support widely in order to make all elements' construction,running and application in electronic state and on network.

Keywords:E-government Credit;Government Credit;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Strategy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电子政府构建和运行的保障体系研究》(13AZZ016)的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6-3-1

作者简介:张贝尔 女(1982-)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工商学院旅游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6)03-027-(8)

猜你喜欢

特征策略
根据方程特征选解法
基于“选—练—评”一体化的二轮复习策略
新型冠状病毒及其流行病学特征认识
求初相φ的常见策略
例谈未知角三角函数值的求解策略
如何表达“特征”
我说你做讲策略
不忠诚的四个特征
高中数学复习的具体策略
抓住特征巧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