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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强化保障推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04-11石家庄市教育党委书记教育局长郎金国

河北教育(综合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轮岗教职工教师队伍

■ 石家庄市教育党委书记、教育局长 郎金国

创新机制 强化保障推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 石家庄市教育党委书记、教育局长 郎金国

发展乡村教育,乡村教师是关键。长期以来,330万乡村教师坚守在乡村教育教学一线,为乡村教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为新时期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时隔4个月,结合了河北实际的《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出台,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发展定了调子。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优化乡村教师编制配置,发挥编制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合理配置,解决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偏低、市内主城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我市印发了《关于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对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

一是从“核”字上下功夫,重新核编,缓解用编矛盾。石家庄市编办及时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在充分调研,摸清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在校生数量的基础上,依据最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在不突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对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标准,并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

二是从“管”字上抓效果,从严要求,规范编制管理。针对个别县(市)区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存在的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等问题,从明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适用范围、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化学校后勤改革等方面,对严格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创新编制管理方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

三是从“调”字上做文章,建立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今后,市编办将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入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新途径,原则上每三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总量内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形成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合理配置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明确行政权责

一是建立县(市)、区定期组织招聘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每年初,由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新学年教师需求和编制空缺情况,会同编制、人社部门确定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和招聘办法,核准后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并规定新招聘的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不少于3年。

二是实施市“特岗教师”计划。在元氏等6个山区县试行,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担,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由设岗县统一解决编制。

三是确保教师“有编可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学年动态调整,并规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单独使用,不可与其他事业编制混合计算。

三、加强培训,促专业发展

一是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实际和乡村学校教学需求,积极探索有效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培训资源,通过采取短期集中、置换脱产研修、跟岗研修、送教下乡、远程网络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全面展开对“三支队伍”(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其中包括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对农村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进行培训,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素质。我市还将教师职业理想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行为,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一方面,石家庄市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在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组织的顶岗置换教师培训项目,并以实施“石家庄市‘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为抓手,开展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师专项培训。同时还有针对性地选派一定比例的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校长到各级示范性学校挂职锻炼,挂职、交流时间不少于7天。

四、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安心基层、服务基层,保持乡镇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我市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偏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倾斜政策。我市栾城、灵寿、平山等县(市)区平均每年出资50万元为当地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为解决乡村教师住宿问题,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我市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为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启动乡村教师健康工程。要求各县(市)区定期组织乡村教师体检,体检费用作为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工程。力争到2020年帮助2000名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解决周转住宿问题。

三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每两年遴选300名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优秀、生活困难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切实提升乡村教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鼓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五、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城乡师资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我市从2007年起启动实施了教师交流制度,推动教师逐步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并依托“一托二”联合校、学区一体化、集团化、联合体等平台建立了多种交流模式。去年我市又制定了《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任期(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为5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现任校长任期已满10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个别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延期1—2年交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一般最长不超过9年(不含支教时间)。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应在3-5年内,采取刚性交流或柔性交流的办法,分批交流轮岗到异校任教,且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三年。另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对长期在农村任教、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培养规模。

六、探索创新举措,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

为推动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自2011年初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共建成投用项目学校82所,并将深山区学生全部免费异地安置到项目学校就读。为提高山区县教育质量和水平,我市为项目学校配齐配全了专任教师,组织开展了全员培训;同时通过专任教师转岗、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方式,足额配备了生活管理员,为项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在保障学生在校生活质量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一方面,逐步完善了教学和生活服务功能,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同时,我们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多次对项目学校进行拉练检查和现场观摩,不断督促各学校确保规范运行、管理上水平。另一方面,制定了城乡学校帮扶机制,市内与山区学校结对互助,对口帮扶,帮助山区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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