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力与“全面深化改革”
——马克思主义核心概念的当下解读
2016-04-11关锋
关 锋
社会生产力与“全面深化改革”
——马克思主义核心概念的当下解读
关 锋①
社会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有三种基本意指,分别为:和自然生产力相对意义上的;和个人生产力相对意义上的;一个社会总和性的全部生产力。其中,第三种指的是一定社会物质生产劳动与那些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再是物质生产过程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内在要素)的全部社会因素,如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甚至宗教观念等相互作用的总结果;它虽然把生产关系包含在内,但这并没有违背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法。因为,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存在三层维度的生产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法主要发生在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中观维度)与生产关系中间,而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则构成生产力的第三层维度(宏观维度)。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正式文件更多地采用了社会生产力的说法。而习近平同志近期提出的“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与“全面深化改革”,都凸显了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存在的重要性,可视为对之的当下有力回应。
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力;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
一、问题的开显:一个值得关注的概念称谓现象
自从邓小平同志提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来,这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更为关心的是怎样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而这当然涉及怎样更好地理解生产力。不过,正如巴里巴尔直言不讳所说的,在马克思那里,“没有一个概念像生产力或者更确切地说生产力水平(或发展程度)这一概念那样具有表面的简单性,而在实际上却包含着许多难题”。*[法]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286页。的确,马克思不但没有给生产力下过明确的定义,给予精确的勘定,而且经常加不同的前缀、用不同的修辞限定语,结果出现了诸如精神生产力、物质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社会生产力、个体生产力、集体生产力、主体生产力、客体生产力、主观生产力、客观生产力等等繁杂的称谓。这既表明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概念的抽象性和内涵复杂性,也提醒我们,一定要结合具体语境厘清概念的所指,还要注意甄别这些特定称谓之间的细微差异和专有用意。如此,方能准确、深入、全面把握生产力这个核心概念,进而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初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央党政领导的讲话和正式报告、文件主要用生产力这个概念,而从党的十七大报告以来,在文字表述、言语称谓表达上则发生了明显变化:更多的是用社会生产力这个说法。如十七大报告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界定为改革开放的目的之一;十八大报告不但多次提及社会生产力,而且明确说“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由此,把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行了概念变换。
而在习近平同志成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后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中,除少数地方沿用旧说使用生产力概念外,绝大多数都使用了社会生产力概念。在党的十八大刚一结束,习近平就代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庄严宣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4页。在同一天召开的十八大一中全会上,他郑重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进一步解放”,即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12页。在接下来的动员大会上,他又进一步解释说:
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也是解放思想的重要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92页。
他还提醒大家:“我们必须认识到,从发展上看,主导国家发展命运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只有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8/18/c_1112126938.htm。而在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和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更是明确提出了“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思想。*分别见习近平《努力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跃升》,《南方日报》2014年7月30日;《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 中国网,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gnjj/20151110/3435437.shtml。
社会生产力究竟是何意指?这样一种概念称谓、话语表述的重要变化,究竟含有什么样的意味?要充分和正确回答上述问题,既要坚持“回到马克思”,*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又要坚持“实践诠释学”,*参见俞吾金《实践诠释学》,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实现经典文本和当下语境的良性互动,在溯源中力求全面考证,在反思中寻求突破新释。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三种意指:必要的文本考辨
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社会生产力概念因其频繁使用而广为人知,受到普遍关注。马克思之所以经常使用它,固然是因为它与生产力之间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同源同质性,《中国大百科全书》因此强调,生产力“亦称社会生产力”,*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第784页。但如果仅停留于此,就会很成问题,因为,它和一般意义上所谈论的生产力,是有明显间隙或者距离的。在很多时候是有特定所指的。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种,与自然力、自然生产力相对立意义上的。马克思明确说“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6页。在古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劳动从属于这种自然力,而到了近代社会,这种关系才翻转过来,“大生产——应用机器的大规模协作——第一次使自然力,即风、水、蒸气、电大规模地从属于直接的生产过程,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69页。马克思有时在广义上理解自然力,把人作为一种活的肉体存在而天然具有体能、体力,或者说本能式的潜在劳动力也被视为自然力,在这个意义上,人在劳动中就是“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1~202页。而“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8页。
不过,劳动的自然生产力要么是潜在的,要么根本不可能独立存在,因为,只要人类脱离动物本能式的活动而进行劳动,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就会成为社会劳动的内在要素,进而转化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即社会的人在一定社会条件、形式下劳动所形成的主体劳动能力及其物化结果。这种力是人为的结果,而不是天然存在、自然生成的,马克思专门用“社会生产力”(有时更具体地指称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以强调它与自然力的本质区别。他多次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即劳动在无机界发现的自然力,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一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22页。“劳动的自然生产力……所起的作用显然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完全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页。成为榨取剩余价值的力量;资本家能“攫取这些无偿的生产力:未开发的自然资源和自然力,以及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历史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劳动的全部社会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53页。
第二种,与个人、个体生产力相对立意义上的。与第一种特定用法不同,马克思经常在表明两者相互关联中彰显这种意义上的对立。一方面,个人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是个人生产力在劳动中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2页。在这个意义上,“共同体本身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而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5页。社会生产力的实质就是这种“集体力”。不过,进一步具体追溯,协作产生集体力,最终却是分工造成的,因为分工“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03页。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可以促进个人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2页。然而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00页。它破坏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
第三种,更为特殊亦更为深隐意义上的。实际上,以上社会生产力的两种含义正好对应了“社会”作为定语前缀的一般、显性意义,即非自然的、非个人性的。也正因此,它们已被人们充分注意到。不过,还有另外一种较为深隐却非常重要的含义,即总体的、全社会总和的(非个别、非局部性的),与此相对应,马克思也曾在此意义上使用社会生产力概念,即一个社会的总生产力,一个社会人们在物质生产中所形成的总能力、创造物质财富的总合力。相较于前两种,这种意义相对间接而隐秘地存在于文本中。
马克思往往通过三类方式来不太直接地表达此种意味。其一,用带有“全部”“总和”“总”等字眼进而组合成“全部生产力”“生产力的总和”等称谓来相对明确地表达,如“劳动的全部社会力”,以及如下话语:“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2页。“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die totale Produktivkrfte)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2页。“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0页。“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他们的自主活动,而且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9页。
其二,马克思有时用更为晦涩的比喻或思辨的哲学话语来抽象地表达。如他多次用“文明的果实”“文明的成果”来指认社会生产力;还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它表明,社会生产力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0页。通过用“一般社会知识和一般智力”的结晶、“社会实践的器官”等来喻示、指代,这样的社会生产力只能是全社会所形成的总体性生产合力。
究其实,就是整个社会各种因素以生产方式为轴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产合力,即“社会总生产力”,更具体地说,它是一定社会物质生产劳动与那些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再是物质生产过程进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内在要素)的全部社会因素,如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甚至宗教观念等相互作用的总结果。
其三,当马克思从上述诸多社会因素产生影响的角度分析生产力时,实际上间接地、更为隐晦地确证了它。如他明确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状况,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方式,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页。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方式,应包含独立于具体生产过程诸如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奥康纳据此提出“文化生产力”的说法,他举例说,美国和日本文化传统不同(一个是个人主义的,一个偏向于团体本位),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就会差别很大——分别形成民主管理和权威管理模式,最终生产力发展非常不同。*[美]奥康纳:《自然的理由》,唐正东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9~72页。马克思恩格斯经常强调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受反作用影响后形成的生产力),是更为常见的间接证成。
实际上,关于这些相对独立的社会因素为什么会影响一个社会总和生产力的形成,马克思还做过一个归根结底性的解释:
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能和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确实可以证明,所有人的关系和职能,不管它以什么形式和在什么地方表现出来,都会影响物质生产,并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起决定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00页。
各种社会因素最终通过影响每个劳动者来促成第三层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
由此,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与个人生产力、个别单位生产力、部门生产力关系密切,存在很大的正相关关系,但绝非它们的简单相加、汇总,而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与其他社会实践互动所形成的总合力。这样理解的生产力,一般公认是一种广义的生产力。
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法:另一种深层解析
因其有不少的文本支撑,国内外不少研究就是在一个社会总和性的生产力意义上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概念,特别是那些反对技术决定论、机械决定论的人,尤为如此。不过,如果这样理解,问题随之而来。
很明显,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等同为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乃至上层建筑都成为生产力的内在影响因素、内在成分,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就无从区隔开来,还何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巴里巴尔曾总结说:
资产阶级对马克思提出批判,他们指出,生产力最终说来,不仅包括技术工具,而且还包括旨在改善和取代这些工具的科学知识的应用以及科学本身;不仅包括劳动力人口,且还包括这个人口的技术习惯和文化习惯,历史(旧的生产方式的历史)以及工业心理学和社会学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了这些习惯的“根深蒂固的性质”以及它们的历史的和社会学的复杂性;不仅包括技术,而且还包括劳动组织甚至社会和政治组织(“计划化”就是这方面的一个突出例子)等等。*[法]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287页。
这就是从最终意义上理解生产力的,在他们看来,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都属于生产力的内容。如果这样,还谈什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呢?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性原理显然错了。
应该讲,持这些想法的人大有人在。比如,诺曼分析说:
所谓具有首要性的“生产力”不能仅仅理解为技术,而是更宽泛意义上的“生产能力”。它的提高不仅需要技术的革新,而且需要各方面因素的参与,如劳动关系、组织方式以及劳动范围内的各种管理等等。由于生产的物质关系的特定方式很难同整个社会层面的关系结构严格分离,因此广义上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同一现象的不同方面的对立。有这么一种认识:如果工人自己掌握和控制了生产方式,那么劳动生产率就会大大提高,因为他们为自己劳动而不是为老板劳动的意识将会为他们提高效率、努力工作、革新和创造提供强大的动力。如果这是真的,这样一种变化就是广义上生产力或生产能力的变化,当然也就是生产关系上的变化(既是物质的也是社会的)。*[加拿大]韦尔,尼尔森:《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鲁克俭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2页。
埃尔斯特说:
马克思有时似乎是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使用“生产力”这个词及其同义词的,即任何一种在强化工人的生产率或计入生产力总量上具有因果效应的东西。……在此,构成生产力增长的因素(如发明)和引起这种增长的因素(如世界市场的发展)具有同等的地位。因此,人们可能认为马克思说,后者本身是生产力中的一种增长;而且,更一般的,生产的社会关系在它们促进了生产力的增长的意义上就是生产力。*[美]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何怀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35页。
即使是巴里巴尔,最后也得出结论说:“从理论角度来说,‘生产力’也是生产方式内部的某种形式的关系,换句话说,它本身也是生产关系。”*[法]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289页。而阿克顿在《时代的幻觉》中更是据此竭力攻击、诋毁历史唯物主义。*详见《哲学研究》编辑部《资产阶级哲学资料选辑》(第19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23~145页。
以上这些看法,实乃误解。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生产力是非常复杂的:既存在着把生产关系等社会因素包含在内的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也存在和生产关系相对立意义上的狭义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当然存在;而实际上,还存在着更为狭义的生产力。在本文看来,至少存在三种维度的生产力。
第一层维度的生产力既是最基本、最始源性的,也是微观、直接、具体层面的。它主要指在具体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受最基本目的支配发生的生产劳动基本要素的结合、组配、互动,由之形成的生产能力。所谓“最基本的目的”就是满足人作为类存在物的生存需要,“一切劳动首先而且最初是以占有和生产食物为目的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713页。在此意义上劳动就是“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页。而劳动者在此主要是一种生存化技术性的存在(可以说是人存在的基始性状态),此种意义上的生产劳动主要是一种技术性活动,大体上可忽略非技术性因素的影响。马克思为此说它“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8页。这其实就是说劳动者作为技术性存在(制造和使用工具),为了满足自然性生存需要,通过技术(如生产工具)并通过技术化的结合(物理性的分工与协作,以及人与人的结合关系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提高生产效果)而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显然,这里的技术是广义的,既包括生产工具,也包括劳动者的生产技能,还包括由此形成的技术性劳动分工、劳动协作及其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如技术性劳动组织,以及表现为技术性的方法、程序、调配。
与此相适应,这一维度的生产力,主要指具体劳动中的劳动者的技能与其他诸多技术之间所形成的技术化合力。最大可能、最有效地满足技术性、自然性生存需要,是其核心。正因此,这一微观维度的生产力可视为不考虑具体社会形式(排除社会因素)的那种“具体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它与具体劳动的生产效率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大体上可以等同起来。马克思指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9页。这应是这句话很重要的基本意指。
须注意的是,其一,技术性的劳动分工、协作、组织当然是这一维度生产力的重要内容,它们构成生产中的“物质关系”,用肖的话说,就是“从其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形成中抽象出来的物质的、技术的关系”,*[美]威廉·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阮仁慧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年,第31页。可不考虑其具体历史和社会性质,具有某种“自然性”——只要人类集体劳动,就会自然而然地进行必要的分工、协作,马克思是在此意义上强调“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23~424页。
不过,正如莱蒙指出的,马克思超越古典经济学之处就在于,在斯密那里,“劳动分工”只是关于生产活动效率发挥的一个技术性问题。而马克思却同时看到了分工的社会性。*参见[英]M.C.莱蒙《历史哲学》,毕芙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72~373页。不过,社会性的分工、协作却不是这一维度生产力的内容。在此,科恩、肖等人提出劳动关系、物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区分有一定合理性。*参见[英]G.A.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岳长龄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79~182页。
其二,这一维度的生产力实质是人类为满足技术性生存需要进行的技术化活动的结果,技术性是其本质性、显要性特征,而且,马克思经常用生产工具、技术等这些核心内容来代表它,但不能由此把它归结为技术,进而把生产力决定论归结为技术决定论。马克思说得很明白:“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技艺,而且也取决于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8页。这一维度的生产力是劳动者的劳动力(主要表现为劳动技能)与技术工具、技术性组织在技术性生存需要主宰下互相作用形成的合力。而且,工具的技术水平最终根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力水平,前者是后者的体现。马克思为此说“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特别表现在劳动资料或者说生产工具的发展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7页。生产工具等不过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4页。
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是中观层面的,即劳动者在一定的狭义生产方式下进行生产、以技术为中介与自然物质世界发生关系形成利用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与效力。
“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50页。所谓狭义生产方式是具体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统一体,由此它包含两种向度,一是技术性的,这不但包括劳动者的技能、生产资料的技术水平,以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技术性结合——比如工人不把生产资料当做资本,而只是把它当做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和材料;还包括劳动者之间的技术性结合(前述技术性分工、协作),就此而言,它和第一层维度的生产力的很多内容具有重合性;二是社会性的,主要指劳动者如何被社会性地组织起来的,具体说就是劳动者如何被监管、控制实现分配组合等(即前述社会性分工、协作和组织),也包括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之间的非技术性关系,如是否拥有占有、支配、处分的权力。确切说,这层维度的生产力就是狭义生产方式的两种向度,及其内部要素之间互动所形成的合力与效能。
须注意的是,被第一维度生产力排除在外的那些社会性内容,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关系,如前述社会性的分工、协作、劳动组织,成为了狭义生产方式不可或缺的要素,也因之成为第二维度的生产力的重要内容。
问题在于,如何处理这些社会性关系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应该承认,这些社会性关系和我们熟知的生产关系密切关联,某些内容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一定的重合性(如人们在生产中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地位高低关系,既是狭义生产方式中的社会关系,同时也与生产关系的一些内容一致)。如果说在第一维度上我们谈论的是技术意义上生产力,尚无需涉及生产关系问题,那么,在这一维度上谈论生产力,还是否可以言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正是出于这种顾虑,前述的柯亨、肖等人不但把生产方式的这些社会性内容,甚至把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技术性关系也排除在生产力之外,即分工、协作、组织都不属于生产力。*因把技术性、物质性的劳动关系都排除在生产力之外,米勒称柯亨、肖的观点是一种“狭义技术决定论”,因为不论是在现实历史中,还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技术性分工、协作、组织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都是生产力的重要内容,它们有时比单纯的技术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米勒因此提出把前述劳动关系包含在内的“广义生产力”概念。参见[美]R.W.米勒《分析马克思——道德、权力与历史》,张 伟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72~175页;米勒的分析得到了莱尔因的认同,莱尔因认为这种“狭隘的生产力观点”“必然造成这样一种结果:生产力只能被解释为纯粹的物质和技术方面的东西”“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社会内容的物质力量”,参见[英]乔治·莱尔因《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96~97页;而米尔斯则直接说:“生产力是一个更复杂的概念,既包括物质因素也包括社会因素”,后者如劳动分工。参见[美]赖特·米尔斯《马克思主义者》,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83页。似乎这样一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对立和辨证运动才能成立。在笔者看来,这种顾虑实无必要,它没有认识到生产力具有不同维度,也严重误解了狭义生产方式(独特性、内生性),以及狭义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界限。
首先,狭义生产方式中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是有明显区别的,确切说,前者只与狭义生产关系(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与生产直接相关的社会关系,如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地位由之形成的相互关系等)有一些相似性和重合性,而与除此之外的广义生产关系的其他很多内容,如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它们与具体生产过程没有多少直接、必需关系)没有这种密切关系。
其次,狭义生产方式中的社会关系即前述社会性的分工、协作、劳动组织,其实是狭义生产方式的技术性内容主动汲取社会性因素,并将其吸纳、转化、创生为内在成分,使之成为具体物质生产过程必不可少的最基本要素。换言之,这些社会关系主要是为了完成技术化效率要求而形成的,本质上不是为了社会特定目的而存在的。例如,马克思明确说过,只要多人一起劳动,就必然需要管理,管理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分工与配合、协作,既有技术性维度也有社会性维度。当其社会性维度是在技术性维度主导下催生的,是为了完成劳动目的、提高劳动效率而存在(如为此进行的必要监管和控制),它就属于狭义生产方式的内容;当它为了外在的社会目的如剥削掠夺和维系主奴、尊卑关系而存在,它就不属于狭义生产方式而属于更具社会色彩、具有很大外在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生产关系。狭义生产方式中的社会关系绝不具备生产关系的那种外在独立性。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
再次,更重要的是,狭义生产方式或者说第二层维度上的生产力,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并进而决定整个社会关系(同时也是包括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也由此确定了整个社会结构。马克思为此说:“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32页。这里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狭义生产方式应该更为准确。他还更为明确地说:“‘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此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1页。
而早在1846年12月致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同样明确地说:“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3页。这里的“新生产力”,首先表现为第一层维度意义上的生产力。由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区隔得以确立,我们通常理解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也得以确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自然也不难理解了。确切地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起始于第一层维度的生产力,由它形成狭义生产方式和第二层维度生产力,具体表现为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而当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时,催生的是前述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即一个社会总和性的生产力。
就此而言,承认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并没有否认、违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
前述第一、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都是前两种意义上的(即和自然生产力、个人生产力相对)社会生产力,却不是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就是第三层维度的生产力。我们可以把第一层维度的生产力称为狭义生产力,第二层称为中义生产力,以对应前述广义生产力之说。
前已说过,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实质就是社会中各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因素,以生产方式为轴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产合力即“社会总生产力”,这里的生产方式显然指狭义生产方式。问题是,各种社会因素和狭义生产方式这个轴心之间的互动,是分层次进行的,其中,因为生产关系与之最密切,所以,首要的是生产关系和狭义生产方式,或者说第二层维度中义生产力之间的互动,特别是前者对后者的巨大能动反作用;然后才是上层建筑诸如政治、文化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且,它们与中义生产力的互动或者说它们的反作用,往往是通过生产关系为中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狭义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统一,可称为中义生产方式。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从斯大林教科书体系以降、影响深远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说才能成立。我们熟知的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法是在中义生产方式范围内展开和进行的。最后则是包括中义生产力、生产关系、各种上层建筑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如此,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一定社会中围绕物质生产实践形成较为稳定的实践格局的过程,这种整体性的实践格局实质是人们围绕物质生产所形成的生活方式,马克思有时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指称它。所谓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可以视为广义生产方式,第三层维度的生产力亦即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实际上是广义生产方式的功能性规定。
四、“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与“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层维度的生产力是最根本的,生产力创造物质财富主要是通过这一层面生产力实现的,它受人类本能性的生存需要直接驱动,在整个生产力的发展中,它是原发性、基始性的推动者;第二层维度的生产力是核心性的,马克思恩格斯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是这一层面的生产力概念,它是第一层维度和第三层维度生产力之间互动的中介,多数人所理解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也是在这一层面发生的;而第三层维度的生产力却是总体性和最终性的,马克思对此说得很清楚,“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0页。这层维度的生产力从总体上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基本状况;更重要的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2页。它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最终更替。
而且,更具现实性的是,正如社会学家吉登斯、埃利亚斯所云,社会本身是一个多义的概念,只不过在现代人日常生活中,“社会”一词是指民族国家。*参见[英]吉登斯《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文 军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7页;[德]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王佩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序言”第23页。就此而言,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的总和生产力,它是一个民族国家综合国力的最主体最核心内容,地位极为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正是在此意义上,把社会生产力与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相提并论。*具体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页。
我们认为,前述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国家党政领导的重要讲话、官方正式文件中有关社会生产力概念的广泛使用和相关论说,标志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概念认识的深化和更为准确的理解。特别是“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说法的提出,不但充分彰显了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性,而且很有现实针对性。这里的“社会生产力”同时含有前面已经述及的三种意指,即和自然生产力、个人生产力相对立意义上的,以及社会总和性的生产力;不过,习近平同志在具体分析如何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时,完全彰显了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一个社会总体性的生产力,以此作为了一个民族国家综合国力的主体与核心。
关于如何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习近平同志重点强调的是“全面深化改革”。他明确说:“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对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也是对社会活力的解放,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必将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109/c1024-25998984.html。全面深化改革究为何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10-27/7591624.shtml。
而关于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同志先后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对此给予了多次回答。这里仅列举两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回答。2012年12月31日,他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学习时,做了题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讲话,指出:
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要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68页。
2013年11月13日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说明时,他强调:
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我们讲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其中步子要稳就是要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扯,全面深化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88页。
纵观这些回答,习近平同志主要基于两大理据,一是普遍联系方法论视野下改革开放本身的特质、它所涉及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最后的总效应,也就是总合力。具体说,如果不全面深化改革,就违背了事物普遍联系原理,任何孤立的单项改革,最终都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最后的成功;更重要的是,形成不了促进生产发展的最后的最优总合力。这个最后的总合力,不就是我们全面提及的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吗?最优的总合力,不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实现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良性发展吗?因为,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就是诸多社会因素围绕着狭义生产方式互动所形成的生产总合力。
习近平同志在另外一些场合,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直接把这一点挑明了。如他说: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而不是各自为政、分散用力。*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94页。
这其中,“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就是为了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最大化。
他还强调,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深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物质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上层建筑也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有着作用和反作用的现实过程,并不是单线式的简单决定和被决定逻辑。我们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是因为要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仅仅依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难以奏效,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只有既解决好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的问题,又解决好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问题,这样才能产生综合效应。*习近平:《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 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工作》,《人民日报》2013年12月5日。所谓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所谓综合效应,都可以理解为促进第三种意义上的生产力发展。
至此,“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与“全面深化改革”,与上述马克思主义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力密切相关,至少是它们不可缺少的基本维度,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力理论当下的重要回应。
(责任编辑 甘霆浩)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and “Deepening the Reforms in an All-Round Way”
GUAN Feng
As one of the core concepts in Marxism, the concept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has three basic senses: a sense relative to natural productive forces, a sense relative to personal productive forces, and the total productive forces in a whole society. Among them, the third sense refers to the overall results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material production labor in a certain society and all those social factors with relative independence (no longer the indispensable and most fundamental intrinsic factors in the material production process), such as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political systems, cultural traditions and even religious beliefs. Although it includes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it does not violate the dialectics between productive forces and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because there are three dimensions of productive forces in Marxism, the dialectics occurs mainly between the second dimension (intermediate dimension) and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and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in the third sense is the third dimension (macro dimension). Since the 17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the wording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has been adopted frequently in the speeches by the party and state leaders and the official documents. The ideas of “promoting the overall elevation of the level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and“deepening the reforms in an all-round way”, which have been proposed recently by Comrade Xi Jinping, both 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the existence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in the third sense and can be regarded as a strong response to it nowadays.
Marxism,social productive forces,productive forces,deepening the reforms in an all-round way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14ZDA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马克思劳动过程理论的当代审读”阶段性成果(13YJC71000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研教学良性互动研究”阶段性成果(15JDSZK034)
关 锋,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广东 广州,510631)。
B032.1
A
1001—778X(2016)05—01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