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认识
2016-04-08文/程建
文/程 建
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认识
文/程建
本文着重阐述了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涵义的理解与认识,理清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以便人们更好地认识内容与形式在绘画创作中的作用与意义,避免了认识的片面化与极端化。
绘画艺术;内容;形式;辩证认识
20世纪末,中国美术界因为绘画内容与形式谁轻谁重、谁主谁次的地位问题而争论不休,直至今日,余波依然存在。虽然这种脱离整个绘画史的发展与创新的辩论是毫无现实意义的,但是,认识与理解内容与形式之间关系在绘画创作中却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绘画中的内容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活动等物态形式,却又不能脱离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就像人们常说的“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那么,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来说,绘画内容是画家依据自己的审美理想、趣味与意志对客观世界加以改造、重组而成,印证了画家的情感,体现了创作主体的思想内涵。从欣赏者角度来说,由于他们的鉴赏能力、审美素养及经验的不同,以及生活经历、情绪记忆、形象认知的差异,因而也会对作品内容产生不同的联想、体验、理解等精神活动,最大限度地丰富了作品内容,由此可见,绘画内容也是欣赏者与创作者共同合作完成的一种内心沟通语言,正如美学家所述“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绘画内容一般由题材和主题两个因素构成。题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题材是指绘画作品中所表现与描绘的生活、事件、情感的范围和性质,俗称取材范围。如中国的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等;西方的肖像画、静物画、风景画等。狭义题材是指绘画作品中表现与描绘的具体生活形态、事件瞬间、人物情感等,是共性范围内的个性特征表现。如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作品《蒙娜丽莎》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描绘的是刚刚失去爱子的富商妻子的肖像。题材的广义与狭义之分有助于欣赏者从中迅速发掘出对作品内容的感性认同,因而,广义与狭义的题材具有各自的审美价值。素材是题材的原材料,题材的选择与加工源于素材的积累与收集,而对素材的提炼加工与取舍则反映出创作者的审美趣味与艺术眼光。
“主题”一词源于德国,是音乐术语。作品的主题是创作者的主体情感、思想、审美趣味与具有客观存在的题材的一种融合,具有某种特定的社会意义和人文思想。作品的主题是绘画作品的“灵魂”“统帅”,如果缺少主题的统领与组织,再丰富的题材也只是堆砌的废物,毫无艺术价值可言。由于题材的差异以及创作者的生活经验、审美理想、主观情感的不同,也就形成绘画作品主题的多样。作品主题往往是隐性的,表面上不易察觉,是隐藏在题材的组织上和表现上,欣赏者只有在观赏之后,才能回味、感悟出作品的弦外之音以及作者的情感倾向。
二、形式的理解与认识
绘画作品内容之所以成为内容,是与之相适应的形式起作用的,因而,形式是内容赖以存在的一种样式。绘画作品的形式基本上由内在的结构与外在的绘画语言组成,内在结构是指作品中各个局部、题材的各因素之间内在联系与组织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促使作品中各因素的和谐统一。“构图”“布局”“经营位置”都是作品内在结构的艺术表述,它是架构起题材中各个艺术形象与之相关的色彩、形状、质地的桥梁。此外,一幅绘画作品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内在结构的样式是否合理;而一幅作品是否合乎艺术要求取决于类似“虚实”“主次”“开合”“呼应”“节奏韵律”等结构原则。由于取材的不同,因而作品的内在结构也是多样变化的。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是人们进行沟通的主要表现方式。绘画语言则是画家表达审美情感的一种工具,是画家的形象思维转化为物质形式的手段,是以笔、刀、墨、纸、颜料等材料工具为物质载体,以色彩、线条、明暗、肌理等视觉元素为媒介,通过造型艺术手段,创作出艺术形象的表达方式。绘画语言是作品的外部形式,具有感性的、表象的、情绪化、象征性的艺术特征。绘画语言只有与内在结构相结合,语言功能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而描绘塑造艺术形象是最基本的功能,具有更深层次的功能则是语言的审美功能。这两方面的功能是否得以实现,或者实现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语言运用的质量与水平,只有高水平、高质量的绘画语言才能准确、生动地表现作者的艺术蓝图和思想情感,因而,熟悉掌握与运用绘画语言是每位画家必备的艺术素质。作为表现手段的绘画语言也非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审美观念的变化而与时俱进。
三、内容与形式之间关系的理解与认识
当人们在欣赏一幅绘画作品时,总是被鲜活的题材、生动的主题以及独具匠心的表现形式所折服,可以看出一幅优秀的作品一定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虽然内容与形式谁更重要的辩论的现实意义并不大,但也能从某一角度反映出绘画作品在创作与接受阶段所扮演角色的不同,这对于拓展我们对内容与形式之间关系的理解与认识是大有好处的。
(一)内容先于形式
说起内容先于形式,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这种论调太过极端,已经过时了,不过从创作过程的角度来看,此种解释或许能说明内容与形式在创作阶段中所具有的独特关系。从创作思维活动中看出,内容先于形式也不无道理,因为在创作阶段画家常常会受某种题材的启迪与情感的积累,才激发创作的冲动和表现的意图,而后才会把内容外化为绘画的形式。总之,构思中的内容比形式更加活跃,而形式总是随内容变化而变化。不过,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内容先于形式是建立在它们之间割裂开来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处于构思阶段的形象、意图、情感还是处于模糊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明确的形式,随着创作进一步深入发展,形式逐渐参与进来,并与内容相互交融、转化。内容绝对先于形式其实是不符合绘画创作的事实,因为客观世界的现实生活并非是单纯的内容,它本身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内容先于形式也只是相对的,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对立与统一的矛盾关系。内容与形式之间的不和谐,在不同历史时期也是比比皆是。
(二)形式先于内容
说形式先于内容,是从艺术欣赏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此种说法在艺术接受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是相互摸索着向前发展,而在欣赏过程中往往从形式的解读与感悟开始,逐渐才能达到对内容的把握与理解。如画家范宽的作品《溪山行旅图》中的高耸峻峭的构图、黑白的巧妙运用、精湛的笔墨技巧,首先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意境之美,进而人们才会关注山峦丛林的细节内容。因为画家的情感与审美理想常常蕴含在丰富多样的形式之中,所以,如果对绘画语言、结构规律缺乏了解也就无法读懂作者的内心世界。除此以外,有时形式本身也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却并非是由内容决定的,在西方现代主义绘画里可见一斑。
机械地、割裂地看待内容与形式都是徒劳的。绘画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正所谓:没有形式的内容也就不成为内容;没有内容的形式也就不成为形式。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一直是创作者毕生追求的目标,这或许正是绘画艺术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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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苏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