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加速期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造:理论与模式构建
2016-04-05陈波李婷婷
陈波++李婷婷
摘要: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农村居民参与文化生活的载体,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与此同时,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公共文化空间弱化、丧失,冲击了农村既有价值体系。文章分析了城镇化加速推进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探讨了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造的理论与模式选择。
关键词: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城镇化;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理论与模式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农村居民参与文化生活的场所和载体,对于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状态,影响着乡村社会的道德价值和秩序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面貌和农村社会结构随之发生了巨大变革,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也受到很大影Ⅱ向,农村文化建设面临巨大挑战。本文分析城镇化加速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探讨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造的理论与模式选择。
一、关于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的研究
“公共空间”的概念涉及社会学、地理学、传播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不同学科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具体内涵各有侧重。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在讨论公共领域(Publicsphere)时指出:“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种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哈贝马斯(1999)认为,在任何社会中,人们的行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沟通行为和决策行为,而沟通是人们的主要行为动机之一。而中国学者费孝通认为,中国的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人们经常性的、面对面的沟通逐渐形成了乡村中的交流空间,这样的交流空间多以公共空间为依托。
随着公共空间概念在学术界的传播,国内学者关注到了公共空间在农村地区的应用,而这些学者对农村公共空间概念的定义各有侧重。一些学者强调农村公共空间的空间性,戴林琳、徐洪涛认为村落传统公共空间作为容纳农民公共生活及邻里交往的物质空间,是农民可以自由进入,开展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等社会生活的主要场所。陈金泉、谢衍忆、蒋小刚也把农村公共空间定义为人们可以自由进出,并进行各项活动和各种信息、思想交流的场所。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公共空间兼具空间性和活动性。周尚意、龙君认为一个能够创造地方文化的乡村公共空间有两个标志:一是其活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如果一种文化在某个乡村公共空间中形成,并且长期保留下来,就会印在当地的“文化记忆”中,成为世代传承的地方文化。二是具有良好的秩序。尽管乡村社区中的人际关系相对简单,但是依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人际冲突。董磊明认为,有形的场所、权威与规范(包括内生与外生两方面)、公共活动与事件、公共资源等四个方面是构成村庄公共空间的基本内涵。另外一些学者侧重农村公共空间的社会组织形态和性质。曹海林认为农村公共空间是指社会内部业已存在的一些具有某种公性且以特定空间相对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形式和人际交往结构形式。王玲则根据农村公共空间性质提出它是介于村民家户及村民个体等私人空间和国家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一个概念。朱海龙认为农村公共空间并不单是一个拥有固定边界的实体空间,它同时也是一个被附加了许多外在属性的文化范畴。
学界目前对农村公共空间的划分方式也存在不同看法。一些学者从其分布空间来进行分类,如麻欣瑶、丁绍刚在研究徽州古村落的基础上将农村公共空间分为点状空间、线状空间、面状空间。耿虹、周舟在研究贵州屯堡的时候也按照此类方法分类。点状空间一般指如古树、水井等,而线状空间如街巷等,面状公共空间如池塘、广场。一些学者从农村公共空间存在的时间来分,如刘兴、吴晓丹在《公共空间的层次与变迁——村落公共空间形态分析》中提出划分为固定公共空间和暂存性公共空间;一些学者以功能为分类依据,如杨迪、单鹏飞、李伟将古村落公共空间分为道路空间、门户空间、神仪空间、休闲空间四大类;李小云、孙丽将其划分为五大类型,即组织型公共空间——寺庙、教堂、祠堂、村委会,生活型公共空间——洗衣码头、小商店、集市,休闲型公共空间——广场、仙岩洞、老年活动室,事件型公共空间——农民运动会、红白喜事,项目型公共空间——政府扶贫项目、NGO社区发展项目。还有学者根据农村型构动力的不同分类,曹海林在《村落公共空间与村庄秩序基础的生成——兼论改革前后乡村社会秩序的演变轨迹》中将村落传统公共空间划分为“行政嵌入型”公共空间与“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两种理想类型。
关于农村公共空间的定义和分类的共通点,学者们认为农村公共空间具有开放性,能够为人民的交流活动提供一定的场所。这些研究多从社会学、建筑设计学等角度人手研究农村公共空间,虽然对农村公共空间的定义有共通之处,但少有专门提及农村公共空间的文化意义。本文所提“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概念旨在强调其文化方面的作用,而其内涵与农村公共空间属于包含、重合关系,二者是难以严格区分的。为了更好理清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概念,分析农村公共空间与农民文化生活的关系,就应在农村公共空间的基础上引入具体的文化内涵,即“公共文化资源”和“公共文化活动”。吴理财依据文化资源的供给(或产权)主体不同,将文化资源划分为“公共文化资源”和“私性文化资源”。根据文化活动参与场域和参与群体的不同,将文化资源划分为“公共文化活动”和“私性文化活动”。这两组概念区别了“公共”和“私有”文化空间的界限,表明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性质是由政府或公共组织而非个人或家庭提供的文化资源和活动,以满足多数人的文化享受。
本文所指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在农村公共空间概念的基础上,增加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和“公共文化活动”的性质。据此本文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定义为:农村社区内的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文化生活的公共场所,以及人们能够参与其中享受文化福利的公共文化活动。
一、我国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加速使农民接触到更多城市化生活方式,也有能力来购买私人文化设施,如电视机、图书、电脑等,农民的个人文化生活相比过去有了更多的选择;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城镇化的加速使大量农村人口持续性向城镇迁移,基层农村文化现状呈现“空心化”与“格式化”特征,传统的基层社会关系结构逐步瓦解,农民的文化诉求表达机制不健全,农民文化需求缺乏引导。
(一)传统社会结构变化,农村人际关系淡化
中国传统社会是由宗法关系形成的文化权力网络,宗族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内部秩序、互帮互助;二是借宗族力量参与地方治理。宗族具有极强的延续性,通过族谱、规约、祭祀等方式和途径来维系宗族的内部秩序。但近年来农村传统的宗族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宗族的影响明显淡化,家谱流传、村规族约、祭祀活动开展的越来越少,这些原本应该是维系宗族内部秩序的活动沦为形式,对人的约束力减弱。
除了宗族内部人际关系的淡化,农村其他人际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如代际关系、邻里关系。家庭代际的变化表现在,20世纪90年代后,农村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一般以3至5人为主,几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减少。成家后分居、家族成员移居外地等现象,表明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逐渐疏远。中国传统农村是一个半封闭的熟人社会,村落里的人互相往来,邻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偶有小摩擦,也都在生活帮扶中逐渐抹平。但这样的邻里关系也发生了改变,现在农村大多数年轻人都在外务工,而留在家里的老人大多要照顾孩子,兼顾农活,也很少像以前经常聚在一起话家常。另外由于城镇化的加速,许多城郊村的土地和房屋被征用,改变了村落的邻里固有关系格局,土地被占用的村民住进了单元楼,缺少了农村固有的“闲话”公共空间,邻里之间比较陌生。
城镇化加速的影响和农村人口大量外流使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随之影响到农村社会关系的变化。宗族关系淡化、家族代际关系疏远、邻里关系陌生,这些都说明了农村人际关系的改变,而作为农村人际关系交流主要载体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逐步弱化甚至消失。
(二)农村人口空心化,农村文化空间功能弱化
对农村而言,城镇化造成最大的变化就是农村人口的流动。城镇化的发展让青壮年一代有更多的机会外出打工,甚至落户城市,城乡生活的巨大反差使得很多人不愿意再回到农村长期生活,很多村庄仅有老人和儿童留守,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这样人口结构的转变,使农村形成了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的社会,文化需求与原有的农村社会相比产生了巨大的转变,调查显示,这类人群的主要文化生活方式就是看电视、打牌等(见表1)。农村文化主体的改变使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需求有所改变,这样的改变导致部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地位弱化,甚至丧失。文化消费需求不强,农民的精神文化水平发展滞后于物质生活水平发展,民间文化人才流失严重,文化活动难以展开,农民的文化娱乐方式从公共领域退回到私人空间,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失去应有的效用,文化功能逐渐被其他功能侵占,逐步萎缩丧失。
(三)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资源严重匮乏,且分布不均衡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存在严重匮乏的状况。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庙宇、祠堂、商铺,乃至村头树下、水井旁、某户家门口,都是村民们感情、信息交流的地方。这些传统公共文化空间培育了乡民对乡土的喜爱、依恋和依赖。但是,随着乡村社会转型,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渐渐失去其作用,慢慢淡出乡村公共生活,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资源的逐渐丧失。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下有较快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农村“五大文化建设工程”,对全国基层和农村进行统一配置和覆盖,逐步形成全国六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是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依然较为落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无论从数量和规模上都仍与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有较大差距,部分国家工程与民众日常的需求不尽一致,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这种情况下,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功能缺失,新建公共文化空间又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切实需求,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资源匮乏。
除此之外,农村公共文化资源还存在分布不均的问题。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占有量来看,市、县、镇、村的文化占有量呈递减的态势,但是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文化氛围最浓厚的广大农村地区反而是资源占有量最少的文化中心,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文化占有率不成比率。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有限财政支持大多局限于县乡文化馆站的建设,导致公共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镇,真正能够被农民群众所共享的文化资源不但数量有限,而且缺乏多样性,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四)新型农村环境下原有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属性转变
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大多没有明显的空间界限,例如广场、街巷等,其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各个不同的公共空间并没有明确地规定用途,同一公共空间可以承载不同的交往活动,一些政治性或宗教性的公共文化空间可以兼具文化活动功能。在新型农村环境下,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属性发生了一些转变,其类型大大缩减,如祠堂、寺庙、井台等公共文化空间形态已很难找寻,其属性由祭祀性转变为活动性,从生活性转变为生产性,空间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也发生改变。而这些传统空间不仅承载着农户传统的生活习惯,还是村落文化的延续。但在当前新型农村社会环境下,传统农村文化空间丧失了其功能的多样性,甚至直接消失,使得文化传承和文化活动缺乏可靠的载体。
(五)传统文化活动消失后“青黄不接”,农村公共活动形式“格式化”
城镇化加速造成的农村“空心化”也使得农村地区传统的文化活动团体逐渐解体,一些传统特色文化活动难以开展。传统乡土社会特色文化活动形式在现代都市文化的冲击和挤压下逐渐走向衰落,特别是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生存空间日益萎缩,一些民间艺人也随着生活的压力等原因相继转换岗位,一些经典文艺活动和文艺人在人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同时,部分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丧失使农民文化参与的热情有所降级,原已发展起来的唢呐、舞龙、舞狮、秧歌、皮影、戏剧等农村班社也逐渐解散,民间艺术也很难吸引年轻人参与。与传统文化活动消失相对应的并不是现代文明的新型公共文化活动的兴起,而是出现趋于同质化、格式化的政府主导文化下乡活动,造成了青黄不接的现象。为弥补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缺失,各级政府用心良苦地送文化下乡,但这种投喂式的文化供给体制缺乏乡土基础,与农民的生活和需求不尽一致,很难引起共鸣,难以有效激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这种情况下,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虽然投入了不菲的财力和人力,但效果并不明显,造成了公共文化资源的极大浪费。
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文化空心化、文化空间丧失、文化活动青黄不接等问题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巨大阻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主要作为
(一)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历史考察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农民通过经济、生产等活动的互动中所形成的公共场所,更是农民长期交往、沟通中所建立起来的文化平台。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孕育了村民所共同认可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这些文化因素又是在村民日常生活、交流中形成的,所以可以说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维系农村人际关系的文化纽带,是使农村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重要基石。但是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变革会对其形式、内容、性质等造成巨大影响,从而影响农村的社会结构、人际关系、文化传承等多方面艺术。
1.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传承良好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已自发形成且较为稳定,特别是像寺庙、祠堂等,在传统社会宗族观念很强的情况下,其功用较明显,地位较稳定。以祠堂为代表的公共文化空间不仅具有文化活动作用,还具有治理作用。族谱、规约、祭祀等不仅是仪式和活动,更是维系宗族内部秩序的方式和手段,对人们的约束作用十分明显。所以,公共文化空间的地位较高,人们到公共文化空间参与文化活动也较为频繁。另外,农村是传统文化根植的土壤,人们重视传统,故传统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听老戏、划龙船、踩高跷、敲锣打鼓等年节习俗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因此节庆、文化活动构成的临时性公共文化空间也得到了很好的传承。
2.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与新兴公共文化空间并存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逐渐延伸至基层村一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民公社占据主导地位,农村公共空间行政性趋势较强。这段时间内,行政性的公共空间对传统公共文化空间有一定的挤压,但传统公共文化空间并没有就此消失,在集体劳作和生活的环境下,它仍是农民调节生活、交流娱乐的重要场所。在集体生活方式下,田埂、集体食堂、场坝等农民集体劳作生活的聚集地成为新兴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在劳动之余,农民在这些新兴农村公共文化空间闲话家常、听广播,举行公社集会,改变了一些传统的文化休闲形式。在“文革”这一特殊时期,传统文化空间受到极大打击,“破四旧”等运动破坏了祠堂、寺庙之类的传统文化空间,这一时间段内也基本没有正常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活动。
20世纪80年代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本高度集中的集体行政体制有所瓦解,乡村社会生活的自主性增强,跟外界的联系也更加广泛。村落集市、红白喜事、民间互动等活动代替了原有的集体性农村文艺活动、行政性聚会等活动,集体时代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也逐渐被农民自发兴起的文化活动取代。由于基层政府的职能并未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作出相应转变,文化建设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乡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相反,民间文化活动不断涌现,一度沉寂的农村文化活动又自发兴盛起来,农民从集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对新生活的希望、压抑多年的情感都需要途径来释放。因此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次活跃,人们的交流与活动更加密切,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较强。这些公共文化空间和活动的兴起具有很强的自发性,行政性较弱,既有复兴的传统文化空间,也有创新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形式。
3.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丧失,公共文化空间资源不足
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式确立,市场经济深入农村,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城乡人口出现持续大规模流动。这一时期,社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急剧增加,而劳动力流动管制的放松,使农民有了更多向外发展的机会,而农村内部的交流活动相比减少,文化活动也相对减少。与外出打工潮相对应的是农村的“空心化”现象,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有些定居城镇,村庄留守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成为村庄日常活动的主体。他们由于生产生活及自身条件的限制,文化消费欲望并不强烈,较少出门参与公共文化活动,造成了部分公共文化空间的萎缩。另一方面,面对社会转型期巨大的改变,各种不确定性引发社会上存在着焦虑情绪,威胁到人们正常的、稳定的生活秩序。但由于传统文化空间的萎缩,一些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空间又不满足农民切实需求,现有公共文化空间资源严重不足。
近年来,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许多地方政府意识到群众切实需求的重要性,从农民的需求出发,变“送文化”为“种文化”,逐步培育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一批新型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应运而生,如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吸引了农民从家中到这些新型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参与文化活动,精神文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促进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共同信仰、特色文化等。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变迁与社会变革具有密切联系,而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兴衰又直接关系到农村的人际关系、交流活动等。所以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在农村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1.柔性管理作用。传统社会的结构是以宗族组织为核心,而以祠堂为代表的公共文化空间则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结构的物化代表。祠堂原本是族人祭祀祖先、执行族权、调节纠纷、惩治家门不肖等活动的场所。直至今日还有一些传统农村对内对外事务,如祭祀、家庭纠纷等,大多是由宗族来解决的,这些事务的商讨和决议的场所,正是祠堂这类公共文化空间。传统乡村社会中,家族中的重大活动均在祠堂举行,祠堂也即成了家族成员的精神活动中心。通过在这类公共文化空间的仪式、活动,实现了农村社会的柔性治理,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2.交往沟通作用。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开放性、公共性,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毫无阻拦地进入到这个场所中,十分便利;其开阔的空间也是家庭的小空间无法比拟的,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可以感到更开放、自由。因此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成为了村民们聊天、交流、娱乐的理想场所,人们可以在这里交流村里的信息,增进彼此的了解,人际关系更加密切。村民的沟通交流能够减少一些误解,化解一些矛盾,消除一些不安定因素,彼此增加联系和感情,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3.休闲娱乐作用。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可以为文艺娱乐表演提供集会场所,同时也可以作为乡村公共聚会的场所。当大型文化活动开展时,全村老少男女齐聚一堂其乐融融,可以暂时抛开烦恼,全身心投入到娱乐当中放松,可以调节生活节奏。所以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可以起到休闲娱乐、化解疲劳的作用,增强村民凝聚力。
4.教育作用。政府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文艺节目下乡,正是依托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这一平台,传播正能量,引导农村文化发展方向;农家书屋则为农民提供接触到先进文化的渠道,农民可以吸收最新的知识,改善生活;文化站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活动和培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农民一些技能。因此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有教育作用,提高农村居民整体素质和精神文化水平。
5.心灵慰藉作用。一些宗教型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如寺庙、教堂、清真寺等,能为农村居民提供祈福纳祥、消灾解厄、祈求平安等宗教活动。在社会转型的剧烈变化下人们常常会产生焦虑情绪,当这些情绪无法排解时,有人会寻求宗教的帮助,宗教能使人们得到心灵上的慰藉。有研究显示,一些信宗教的村民更容易信任教友,愿意无偿帮助他人,也会主动为农村的治理贡献力量。
四、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造的主要模式
(一)再造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基本思路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对农村社会治理有着重要作用,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经历了一系列社会转型后,部分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衰弱或丧失,新兴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良莠不齐,整体上看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现状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空间资源需要继续整合与再造。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基层实践面临不同的环境和挑战,所以在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进行整合与再造时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由于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类型多样,且具体功能有所差别,在对其进行整合与再造时,需要根据其特点来进行。
对于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功能转型创新。随着社会转型,一些传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失去其原有的部分功能,并由此衰落甚至消失。例如祠堂,过去是宗族社会进行祭祀等活动的重要场所,而如今宗族观念淡化,祠堂的社会地位和功用大不如前,一些地区甚至已经没有祠堂了。不可否认的是祠堂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仍具有重要意义,是人们在寻根问祖时的精神寄托。因此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改造与重建,保留这些传统公共文化空间的精华部分,让其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场所,增强其教育意义。
对于自发性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应当加以鼓励与引导。这类公共文化空间是适应时代发展和农民需求而产生的,更具有普适性,能够更好地被农村居民接受,而且可能产生向心力,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文化活动中来。但由于其自发性,这类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稳定性不强,因此需要政府的鼓励支持,政府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设施或指导,让其更好更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文化建设服务。
对于政府主导形成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应当从群众最切实的需求出发,建设多功能、服务型的公共文化空间,给群众最大的便利。国家全面部署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来,我国目前已实现文化站覆盖各基层,但其效果却差强人意。基层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统一化、标准化基础文化设施覆盖较广,但却缺少从当地实情出发,并不一定是农民最需求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例如有些以留守老人居多的“空巢村”,作为“标配”的篮球场并不是当地人最需求的公共文化空间,因此会出现公共文化空间利用效率低的现象,这是对公共文化空间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在改造这类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时,必须从农民切实需求出发,建设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文化空间,最大程度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二)再造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模式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基层在再造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实践中面临不同的环境和挑战,所以应该因地制宜地进行整合与再造。武汉大学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为研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情况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支持。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实验基地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些创新性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推广借鉴意义。
1.“池塘群落型”
“池塘群落型”公共文化空间是指文化活动主体依据其自身所需自发形成的文化生态群落,就像一个池塘的生态群落一样适应环境自然产生。这类公共文化空间多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农民出于自身交流活动需要,无意识、自然形成的,通常是房前屋后一些较为开阔的空间。这样的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入,对农民有很大的吸引力;由于是自发形成,农民会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所以这样的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很大的号召力。但“池塘群落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白发性也决定了其缺乏引导和必要的支持,具有再造的条件和空间。
M实验基地居民以务农为主,人员流动性不大,人际关系较为密切。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交流较多,一些人们经常交流聚会的地方自然形成了公共文化空间。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有文化活动功能,还会在农忙时节具有生产、商业等诸多功能。这种公共文化空间往往因为不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而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不仅是看戏、娱乐、祭祀活动或者其他公共集会的场所,在收获季节,又可进行粮食的脱粒晾晒等;每逢年节,可以开展庙会、集市,具有一定的商业用处;在码头集散地,可作为兼具休闲与生产的空间。M实验基地对这类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再造时,并不是一味取缔,为这些群众已经形成一定文化生活习惯的地方增加必要的基础设施,例如在农村居民经常跳健身舞的地方,平整路面,添加音响设备、灯光照明设施等;在居民经常散步的地方修建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篮球框架等,方便群众更好地参与文化活动。
M实验基地成功地改造“池塘群落型”公共文化空间,原因在于因地制宜,将原本已有一定号召力、吸引力,自发形成的公共文化打造得更加完善、便利,既节约了资源,又符合农民的切实需求。
2.“设施助推型”
“设施助推型”公共文化空间指政府在城镇规划时已经考虑了公共文化空间的打造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对其进行建设,充分考虑设施的便利性和服务性。这类公共文化空间由政府主导,能够得到政策和财政上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把零散的公共文化空间资源整合起来,所建成的综合文化站能够满足群众各种文化需求,在加上便利的交通,就能把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地辐射周边。打造“设施助推型”公共文化空间的重点就在于整合资源与便利交通。
Q实验基地针对各种资源分散投入导致利用率下降的情况,根据自身平原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人口密度大,居民相对集中,人口流动性强等特点,打造了“15分钟文化活动圈”,将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聚集起来,在镇中心修建了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舞蹈书画培训室为一体的综合文化中心。以综合文化中心为活动平台,辐射周边31个村,便利的交通保证了31个村的居民或走路或坐车,在15分钟内就能到达文化活动中心参与文化活动。
Q基地打造“设施助推型”公共文化空间以整合既有的资源,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农村公共文化综合活动中心把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文化室、文化广场、体育场等各种文化体育设施进行统一集中建设。农村公共文化综合活动中心的地点建在行政村的中心地带,成为了平原地区农村居民文化体育活动的集中场所和文化阵地。
“设施助推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势在于将主要资金用于综合文化中心的建设,把原本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整合。一方面,综合文化中心集合该地区主要公共文化资源,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吸引各村居民参与到文化活动中;另一方面,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联动效应,使文化站更具号召力,也培养了群众的文化活动习惯。
3.“信仰聚落型”
“信仰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是依托一些原有的宗教活动空间或传统文化空间,改造发挥现代作用的公共文化空间类型。这类公共文化空间原本就是长期形成、长期存在,只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原有的功能也有相应的改变。祠堂、寺庙这类传统文化空间有些因为时代变革,曾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原有功能已日渐淡化,也不适应现代生活方式。由于近年来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一些“信仰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的传统功能得以恢复,如烧香祈福、修订族谱等,但是其目的性却不再是封建、迷信,而是对生活幸福平安的期盼和对家族传统的传承。“信仰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要想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在对其进行再造时,必须注意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使其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一些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主要是由宗教信仰或者与信仰有着关联的组织建构起来的,其发展走向与信仰自身的发展及其与民众生活秩序的关联程度有着密切联系。市场经济严重冲击了宗族社会,宗族功能逐步丧失,由宗族和传统民间信仰构成的公共文化空间发生萎缩;相反,社会变迁带来的焦虑和传统民间信仰的缺失使一些群众寻求宗教的开导,一些宗教公共文化空间兴盛起来。中心的Z实验基地根据这样的情况,复兴传统文化,将祠堂保留下来并进行改造,设立了一些传统学堂,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如成人礼、拜师礼等,弘扬传播传统文化。而宗教性公共文化空间除了一般的祈福纳祥、消灾解厄、祈求平安等宗教活动外,还每逢风俗年节依托其场地举办一些庆典活动,增强群众的交流。
对“信仰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再造能够保护一些萎缩甚至丧失的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传承传统文化,又能创新功能,适应现代文明,在新的时代背景中焕发光芒。
4.“活动召集型”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包括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文化生活的公共场所,还包括人们能够参与其中享受文化福利的公共文化活动。“活动召集型”公共文化空间就是指节庆活动、政府送文化下乡等形成临时的公共文化空间。这类公共文化空间是由一系列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组成,农民的参与程度较高,具有很强的号召力,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共文化空间形式。由于“活动召集型”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又有政府重点文化工程和农民自建文化队伍两种途径,如何做好“送文化”与“种文化”的有机结合,最终形成常态机制,是再造“活动召集型”公共文化空间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N实验基地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一般的固定公共文化空间对这些流动人口产生的外部效益不大,于是该基地利用一系列文化活动提高公共文化空间的参与度。N实验基地以文化活动带头的方式,将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串联起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推广。首先,该实验基地重点推广文化下乡工程,各级主管部门保障了“送电影下乡”和“送书下乡”的活动专项经费,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重点文化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改变群众的文化消费意识。其次,鼓励农村自建文化娱乐队,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农民自建文化娱乐队是群众自发组建的开展文化娱乐的主力军,N实验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了农村文化骨干队伍的培训,经常开展文艺节目辅导和演艺培训,不断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解决了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发展后劲不足导致的人才流失问题。这样的优秀农村文化队伍活动于各乡之间,把分散的文化活动串联起来,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也调动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再次,实验基地以文化系列活动为点,推广辐射文化效应,基本实现“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文化队伍的表演也形成了常态机制,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一些精品文化活动还形成了文化品牌,走出山区,参加全国性比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更加鼓舞了当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活动召集型”公共文化空间让分散的公共文化资源流动起来,实现了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动态管理。这类公共文化空间打造的关键在于以服务机制创新为平台,实现“送文化”与“种文化”的结合。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大多注重“送”文化下乡,却很少注意挖掘、开发和保护优秀的农村民间文化,更不注重先进文化与优秀民间文化的对接和融合,导致农民群众的文化参与积极性消退,民间公共文化活动呈现出整体性的衰落状态。以文化活动带头的模式并不是政府直接向农村输出文化,而是引导农民自主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让文化活动能根植于广大的农村土壤中。
五、结语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对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状态,影响着乡村社会的道德价值和秩序体系。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速,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农村社会发展也相应受到影响。本文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实践经验分析,探讨了再造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四种模式:“池塘群落型”、“设施助推型”、“信仰聚落型”和“活动召集型”。这四种再造模式各有优劣,而且是各实验基地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得到的经验,所以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在进行推广应用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池塘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优点在于其自发形成,对农民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吸引力,但正是其存在自发性,这样的公共文化空间可能较为分散,而且其兼备的其他功能,例如商业功能、生产功能,可能取代公共文化功能,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在再造此类公共文化空间时要注意选择,要在不影响农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顺应群众需求地进行改造。“设施助推型”公共文化空间优点在于集中公共文化空间资源,有很强的服务性和便利性。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交通便利,不然就得不到辐射周边的效果,所以比较适合平原地区,而不适合交通不便利的山区地区。“信仰聚落型”公共文化空间在保护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能够依靠传统公共文化空间,节约改造成本。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保留情况不一样,如果刻意复兴一些已经没有生命力的传统公共文化空间,不受农村群众的欢迎,只会适得其反。“活动召集型”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群众参与程度高。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群众的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对活动的内容、形式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所以对其再造也不能停留在单一供给的层面,而应该不断和群众交流,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切实的文化需求。
四类公共文化空间再造模式各有千秋,也存在不同的适应范围,在实践借鉴时应考虑到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随着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入推广,各基层在对公共文化空间的改造中累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学界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研究也不断丰富,今后这一领域还将有更深入的研究空间,本文对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再造模式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