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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方威慑与蓝方威慑
——第二章 术语厘清

2016-04-04《汕头大学学报》编辑部

关键词:蓝方威慑红方

红方威慑与蓝方威慑
——第二章 术语厘清

红方威慑与蓝方威慑

为了方便理解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立场,我们假设了两种观念类型,一种是源于中国实践的红方威慑,另一种是源于美国实践的蓝方威慑。

中国领导人坚信(在我们看来),当下的国际体系是基于服务美国与西方国家的目的而对权力与利益进行的分配,而构成国际秩序的规范反映了美国的利益,这个体系亦是由霸权大国建立的。与此相反,美国官员将国际秩序视为基于一系列自由、包容与公正的实践活动所不断修改而成的一套法律与规范。而这套法律与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制衡了国际体系中(几乎)所有国家,还保护了其共同利益。尽管这两种观念类型的差异并非绝对。

蓝方威慑思维倾向于以现有的国际秩序作为出发点,并力图维持、保护或是完善该秩序。像美国这样依赖于蓝方威慑模型并享有规范性、概念性与定义性权力的国家,通过单方面或国际组织让国际社会对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行为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为了支持这些规范性与基于规则的主张,蓝方威慑专注于在规范合法性与非法性层面来介绍行为,当对其他国家的行为持有异议时,可以指控其违背了公认的法律,否则这便将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世界体系。这并非通过专制权威来运作,而是(通过)单边强制执行的构成威胁的政权或是通常由多边组织的以类似于法律的形式执行惩罚。无论是同盟国还是不结盟的第三国家,一旦跨过了不可逾越的界线,譬如触犯法律,为了规范得以维护,就必须接受惩罚。

红方威慑更注重当权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一个国家的权力相较于国际体系中的其他强国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中国在看待威慑问题时倾向于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国际体系中,最强的国家会通过使用形式化的语言,即暗示仅有一种合法的行为模式能够服务于国际体系中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试图以此掩盖他们与其他较弱国家的利益差异。这些强国会用这种方式,来迷惑或强迫较弱的国家接受一些于其无益的规范。

红方威慑处于一个更多是被等级秩序所定义而非由各个国家所定义的世界中。正因这些规范更多地被视为潜在权力关系与利益的反映,而非维持体系稳定的中性规则,红方威慑对规范持有高度怀疑,并致力于衡量其中的得失而不计较对错。

中国思想家非常注重国际体系中强国的综合国力(如外交影响与经济实力),因此他们很少表现出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做出回应的关心或意愿,因为这些主要反映了强国的利益而非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红方威慑的观点所带来的后果便是国际体系的公信力被看得没那么重要。在实践中,尽管中国承认法治的优点,但总会抱怨国际体系的许多法律与规范,是在中国处于战略上的弱势时被制定的。既然法律一直以来并将持续性地受到权力分配的影响,那么在短期内,新的法律与规范也应当被制定,以反映中国在国际体系中愈加强大的权力地位。中国已观察到美国是唯一一个不会受到(有效)制裁的国家。

蓝方威慑与红方威慑的模型都基于利益的竞争,以及对国家表现的看法。某种程度而言,中美两国可能会加深误解,因为美国认为中国只顾自己而置身事外(相对于规则,更重视权力),而中国则认为美国的行为十分虚伪(用规则来掩盖权力)。

蓝方威慑反映了冷战时期的美国经历,无论哪一方持有更强大的破坏能力,一方都可以摧毁另一方。红方威慑则源于中国领导人对“百年国耻”的看法。社会的竞争观念为两者(的差异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美国,独立个体被视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并有权利决定他/她在与其他人互动时所产生的约束,这些约束被写入法律。在中国, 极权共产主义秩序覆盖传统儒家与法家的社会思想之上,这三种思想都强调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大于个人。蓝方威慑的目标在于稳定,这与维持国家现状的需要相一致。而红方威慑的目标是处于弱势时能够以普遍原则来对抗霸权主义,并在足够强大时能够成为一个霸权国家。

蓝方威慑对不可逾越的界线投入了大量的关注,认为,明确地向其他国家传达自己所要捍卫的事情,能够减少由于误解或误判而引发战争的可能性。红方威慑没有底线,而是支持模糊的战略措施,通过扩大不确定性范围,强化国家影响。如果模糊界线被有意逾越,将会导致冲突,令事态复杂化。在实践中,中国往往没有明确地标明其不可逾越的界线,而更多地是对其他国家与其观点相悖的行为表明其日益增加的愤怒。与此相对的是,美国威慑是相对具有前瞻性的(事先声明),直接的,以及有数据支撑(一个国家是否有跨过不可逾越的界线)。蓝方威慑倾向避免偶然的或意料之外的冲突,并试图回归到危机前的稳定局面。

红方威慑会强烈提醒其他国家,他们在国际权力分配秩序中所处的地位。中国一直提醒其他国家要尊重中国的利益与权力,中国可以(并将)做出哪些行为。当战争逼近,中国倾向于用武力来强迫其他国家给予中国应得的尊重。与此相反的是,美国分析家认为,战争爆发的原因在于国家之间无法就不可逾越的界线,以及其威胁的可信度进行沟通。

对美国而言,保留一定的惩罚能力是很重要的,每一种情况下的惩罚都必须标准化。对中国来说,标准化并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中国使用权力不是为了调节其他国家的行为,而是为了强调中国的力量;而较弱的国家由于怕得罪中国,仍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而另一方面,强国知道中国并不会乖乖顺从他们的意愿,即便他们在力量上存在差距。

蓝方威慑的思想认为,国际(社会)之所以能够维持稳定局面,是因为一套规范得到普遍遵守,而这套规范通过对违反者采取(制裁)行动得到强制执行。红方威慑发现国际社会的稳定是由于国际权力分配或者权势等级决定了遵从的模式。这两种威慑形式都依赖于禁止某些行为的规范与强制执行这些规范的权力,但蓝方威慑强调禁止某些行为的规范,而红方威慑则注重于强制执行这些规范的权力。

中美两国倾向于以不同的方式来使用“平等”的概念。美国认为,它平等地对待其他国家,是因为他们在国际法律和规范面前享有平等的地位。相比之下,中国则抱怨美国并未平等地对待自己,因其作为一个可与之匹敌的大国(事实上并非如此),美国并未给予中国足够的尊重。

蓝方威慑容易与其他国家结盟,因为它很容易将国际规范的单边执行拓展为多边执行制度。而红方威慑则没那么容易结盟,因为在它的世界中,每个国家并非都像其名义上所说的那般平等,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每个国家都非强即弱。

蓝方威慑模型与红方威慑模型的差异亦体现在网络空间充满争议的事情中。

中国一直都非常关注,或许沉迷于网络空间中的霸权,即某些国家能在网络空间中一贯当道,而其他国家则不得不遵循霸权国家设立的规则。

中国有朝一日是否会成为网络空间的霸主呢?在中国观察家看来,如果美国的优势在于其固有的国家能力(如教育、资本),那么中国夺取美国霸权的方式应该是直接且合法的: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并对创新给予更多的支持。但是中国的思想家也似乎相信,美国在网络空间中享有绝对优势。美国的互联网管理组织,譬如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以及互联网工程任务组都成为中国感到愤怒的对象。美国拒绝为了顾及中国利益而对这些组织进行改革,因支持中国所推崇的网络空间规则将会以牺牲互联网自由为代价。而中国则认为,互联网自由是美国霸权的基本因素,亦会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构成直接威胁。

同样地,中国希望通过国内市场来促进技术标准的推广,塑造一个有利于中国公司发展的“中国制造”形象。因此,中国坚定不移地努力想取代美国互联网霸权的八大“金刚”。中国企业虽然成功进军了硬件市场,但他们在软件市场取得的成功却与此相差甚远。无论是创新能力,还是利用事先在市场上取得的成功的能力,这两者都不是中国的相对优势。

中国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国虽然可能想成为现实世界中的东亚霸主,但要成为网络空间中的东亚霸主是毫无意义的。在网络空间中,中国需要达成何种程度的霸权?又是否足以抵消美国作为网络空间中的全球霸主所获得的优势?还是说,中国应该尝试在网络空间中建立一片自给自足的网络区域?

蓝方威慑的特点在于,在采用执法方式时,能对识别谁发动了网络攻击的能力充满信心是十分重要的。一些观察家甚至提到,在实施惩罚前,应先掌握充分的犯罪证据而不仅是存有合理的怀疑。但对红方威慑来说,对识别网络攻击源头充满信心并没有那么重要,它更关心的是反击以及战胜那些会进行反击的对手的能力。

对红方而言,问题不是“我们能否证明那个国家发动了网络攻击”,而是“我们是否有能力对所推定的攻击者实施惩罚。”

与之相反的是,蓝方更可能对仅仅一起攻击事件便做出回应,尤其是那种如果不施以惩罚便会对网络空间的法治构成威胁的事件。

让美国一直感到沮丧的是,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中国进行过网络攻击,但中国却坚决拒绝承认有发动过网络攻击。在美国看来,中国目无法纪。但在中国看来,美国强迫中国承认曾发动过网络攻击的行为不过是其想迫使中国在网络空间中对美国霸权有所让步的策略。

红方假定,网络空间中的冲突只是国际社会中无时无刻不在的全面斗争的一个方面,尽管有的时候淡化或完全否定这种斗争的存在比较有用。红方试图调整冲突的级别以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目的。只要有一方对违反规范的行为持有更轻松的态度,两国之间的对抗便不大可能会升级到无法控制的状态,因为每一方都会试图适应(更不用提压制)对方的违规行为,以劝说另一方遵守规则。然而,同一事件可能会引发双方不同的反应。蓝方可能会对红方发动的似乎会扩大可接受的网络战争范围的行为产生强烈的反应。红方可能会对蓝方为改变权力关系而发动的攻击做出强烈的回应。双方对升级的看法的显著差异会导致双方的事态升级。

双方都对网络空间的稳定感兴趣(缺乏鼓动网络攻击或是由真正的或假定的网络攻击引发网络战争的条件)。然而,每一方都可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寻求稳定。

美国可能将中国的行为解读为试图打破规则或建立与之不同的国际行为规则;而中国可能认为美国的行为是为了迫使中国承认美国所渴望的权力地位。2014年5月,美国对5位中国军官的指控表明了其态度,即任何违反美国法律的人,都必须要受到惩罚。然而,中国人则认为美国的指控是为了彰显其域外权力,进而侵犯中国的主权。同样地,美国呼吁中国对朝鲜使用网络的方式进行打击,以向朝鲜声明,这种对国际公司进行毁灭性(至少是高度破坏性)的攻击行为已远远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围。美国对朝鲜施以惩罚的一个大的(或显著的)要素在于其渴望创造一个惩罚网络攻击行为的先例,无论实施攻击的对象是谁。中国拒绝向朝鲜施压的行为并非对网络攻击行为的容忍,而更多地是在担忧其与朝鲜、美国之间的关系。

对蓝方而言,如果不对这种跨过(不可逾越的)界线的行为加以留意并做出回应的话,就会使法治受到损害。对红方来说,这条界线更像是一片宽阔的区域,而对入侵该区域的行为所做出的回应完全取决于入侵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环境,以及这种入侵行为所暗示的另一方对相对权力关系的理解。

在由国际体系中两大强国持有两种具有显著差异的威慑模型的世界中,双方都有必要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理解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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