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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审美心理学视域下的茅古斯舞初探

2016-03-29杨玉含王辰竹黄越众王毕杰

传播与版权 2016年5期

杨玉含 王辰竹 张 焰 黄越众 王毕杰



民族审美心理学视域下的茅古斯舞初探

杨玉含 王辰竹 张 焰 黄越众 王毕杰

[摘 要]以民族审美心理学为研究视角,分析茅古斯在生态文化变迁下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土家族民族审美的特殊规律,为土家族的艺术实践和艺术欣赏提供理论指南,提高完善全民族的审美素质。同时,结合民族审美心理学相关理论深入研究以永顺茅古斯为代表的原生态舞蹈,在审美心理学视域下探析茅古斯的生态生成及审美内涵,探索民族审美心理学视域下茅古斯舞的可持续发展之道。

[关键词]茅古斯;原生态舞蹈;民族审美心理学

[作 者] 杨玉含、王辰竹、张焰、黄越众、王毕杰,中南民族大学。

茅古斯舞是湘西土家族纪念祖先刀耕火种、开拓荒野、捕猎狩渔的创世业绩的一种古老的祭祖仪式,也是一种具有人物、对白、简单的故事情节和一定的表演程式的原始戏剧舞蹈,流行于湘西土家族地区。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多元文化的交流碰撞以及社会的变革使我国的“原生态”文化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民族审美心理学作为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民族审美心理的内部结构、活动方式及其外化形态。探究民族审美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有利于深入民族生态文化的内部探寻其内蕴与根源。

一、民族审美心理视域下茅古斯的审美及内涵

“茅古斯舞最突出的特色是服饰原始,身穿草衣树皮,古老大方,颇有原始人的形象。演出时,茅古斯动作粗鲁、诙谐有趣,用土家语演唱,他们跳舞时左右摇摆,浑身颤动,全身茅草刷刷作响”。艺术胜过语言的主要优势是其以纯粹的情感形式,如颜色、线条、动作、形状、音响节奏以及它们的特殊组合方式,把人类的内在情感系统从整体上转化为符号,并把这种民族气质明确有力地传达出来。精神文化产品往往比物质文化产品在反映心理内涵方面更为具体直观、鲜明生动,土家人的审美心理建立在其独具特色的民族原生态文化上,祖神崇拜和物神崇拜是其民族风俗文化中的重要内涵,图腾崇拜、巫术仪式、神话传说、原始歌舞是土家族集体无意识胚胎生成的温床和传播媒介,而茅古斯舞正是这种原始生态得以流传的史书和载体。

(一)“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意识

茅古斯舞由巫术开头(敬神、请神),又由巫术结尾(扫堂)。远古先民在征服自然中得以繁衍生息,生存的欲望需要宗教观念的帮助来超越自我,在“万物有灵”观的普遍信仰下,巫术仪式往往是远古先民的精神依托。

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自然环境险恶的原始社会,生存需要往往引导着人类的生产活动,庄稼作物的长势和收成直接取决于山水、风雨以及日月星辰等自然现象的影响,在原始人类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万物有灵”思想的支配下,土家人对影响“阳春”的自然万物从内心产生了敬畏与崇拜的心理,将其视为不可侵犯的神灵进行供奉,祈求获得丰收。如今在土家的梯玛祭祀和社巴祭祖中,仍然能看到其对火神、雨神、雷公电母的崇拜。跳茅古斯时,会在摆手堂前的社八场中燃起熊熊火焰,谓之为“神火”,此堆神火必须烛照通宵,不能熄灭。土家族以“白虎”为图腾,则是传说土家祖先“利巴”为白虎星君幻化而成,土家人希望通过祭祀舞蹈等取悦先祖获得庇佑。反映了蒙昧时期土家人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理现象。

“万物有灵观构成了处在人类最低阶段的部族的特点,它从此不断地上升,在传播过程中发生深刻的变化,但始终保持着一种完整的连续性,进入高度发展的现代文化之中。”茅古斯舞呈现万物有灵在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表现,重现了土家人从顺应自然到试图征服自然的过程,反映了万物有灵观下原始部落的文明化与社会化。通过“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把自然力人格化,凭借幻想和想象征服自然力,借助形象思维培育和寄托民族审美情感。

(二)“敬而生畏”的祖神崇拜意识

神话传说对于襁褓中的审美心理的形成意义重大,而且影响深远。原始人把握事物本质的抽象思维能力非常薄弱,对未知的东西表现出高度的敬畏和顺从,茅古斯舞的口传心授使其知晓历史和土家祖先的英雄事迹,逝后灵魂化为白虎的“廪君”、化身为虎的白虎星君或是为救族人抱虎跳崖的猎神“梅嫦”,在土家人眼里都是正义且具有超凡威力的神,这些历史和传说反复激发着他们,培育着他们的形象思维与审美能力,他们开始通过神化、模仿、祭拜来维护祖先的英勇事迹带来的某种审美感受,以求心灵慰藉。

原始时代人们敬畏自然,渴望借助自然和祖先的神力来控制或解释事物的发展。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这样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歌舞被土家先人看作是通神、降神的手段,为了祭祀祖先、祈求丰收和民族兴旺,人们每年必跳茅古斯舞。通过模拟祖先生前的歌舞神态达到像神、似神的效果,凭借茅古斯所具备的像神、降神、赐福、扫邪等祭祀功能,以原始模拟动作组合愉悦祖神,表达土家人对神灵的敬仰与崇拜。

而随着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祖神崇拜行为开始超越原始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的认识局限,家祖神的祭祀开始约定俗成,原始宗教从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自此,祖神崇拜不仅是维系种族根源的一种精神纽带,更是一种民族身份和民族文化的认同,对民族内部稳定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具有根深蒂固的导向性,对民族性格的培养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三)“生生不息”的生殖崇拜意识

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是部落兴旺的最主要标志,天灾、人祸、兽害是人种繁衍的最大威胁,人们对于性、受孕到生育的生理现象的认知尚处在蒙昧阶段。为了种族的延续和壮大,旺盛的生殖力成了土家先民的集中欲求。

土家族的生殖崇拜行为较为直观,茅古斯舞表演者跨间一根长30厘米左右的木棍,象征着男性生殖器,当地人称为“粗鲁棍”,在表演内容上也保留了大量生殖崇拜内容,《甩火把》将土家祖先的生殖欲求表达得淋漓尽致。“甩火把”的基本动作有“示雄”“转臂”“甩摆”“扭腰旋摆”“挺腹送胯”“左右抖摆”“打露水”等,表演者手握粗鲁棍,配合不同的律动上下左右摇摆,充分显示出“粗鲁棍”的力量与神威。当演出达到高潮时,茅古斯们会舞动着粗鲁棍触及周围的观众,被触及者通常倍感荣幸。此外,《祭梅山》时,茅古斯一字排开挺腹送胯,将“粗鲁棍”高高翘起以谢梅山,《抢亲成婚》时,众茅古斯以对歌、朝新娘撬动粗鲁棍进行性暗示的方式求爱,《打粑粑》时通过模仿人类性行为动作示诚求子。

这种表演是原始社会普遍流行的“男根崇拜”的反映,是原始人对繁殖能力的一种向往,显示出原始时期生存与繁殖的艰难与重要性。在这样的民族审美共识下,聚观这种演出的土家男女老少通常表现出崇敬与虔诚。茅古斯乃至“粗鲁棍”的出现,是原始人类生命力与美的结合。生殖崇拜影响下的土家先民认为,通过这种以阳具向神明表崇敬的方式,能求得阴阳的调和、人丁的繁衍和氏族的兴旺。

(四)“内外相生”的集体无意识

“集体无意识是由于某种潜在体验的普遍性而形成的人类悟性的基本模式或原型的贮存,不为个体的显意识所掌控。它包含了远祖在内的过去所有时代积淀的经验及其影响。”在一定的历史变迁和文化背景下,民族集体无意识产生、变异、积累,最终形成一种近似于遗传基因的“种族记忆”和民族性格,而这种与生俱来的“内在美”往往又通过群体或个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土家人信奉万物有灵,崇拜自然和祖先,在这种万物有灵的观念下,自然界的生物和无生物都能成为原始人类图腾崇拜的对象,“白虎”“茅古斯”等图腾崇拜,巫术仪式、神话传说、原始歌舞等都是土家族早期的集体无意识不断积累的表现,是土家族原始人类集体无意识的物化形态。

图腾是崇高(阳刚)美的象征,它的威严和神秘感引起了先民对超自然神力的向往,同时它们又代表着神祇的威严与万能,起着震慑邪恶、逢凶化吉的神奇作用。集体无意识贮存在图腾及各类巫术仪式之中,这些焕发着强烈生命意识的灵异神怪和寓意深沉的抽象符号,实际上都是民族性格美的象征性形象。土家族通过图腾崇拜和巫术仪式,以虚幻的形式解释自然,试图讨好神灵以求心灵的解脱,使自己在自然力面前无助的感情得到慰藉,借着图腾观念与祖神意识,模仿它们的声音与动作,获取安慰和安全感。因此,即便这种“粗陋的意识”尚未上升到现代意义上的审美情感,但后世在进行祭祀礼仪时也会持有相同心理。

土家族对图腾的审美意蕴作为民族的集体表象沉潜于世代审美心理的深层结构之中,流淌在土家人的血脉里,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将逾时几千年的宗族神话和祭祀活动有声有色地传承下来,不仅是出于对自然的崇拜、对祖先的缅怀,更是土家族在集体无意识的审美心理下对原生态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图腾崇拜把功利和审美融为一体,对培育童年期的民族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民族审美心理学视域下茅古斯舞的传承与发展

优秀的民族文化不仅凝结成了民族的历史,也在滋养着民族的未来。土家族原生态文化源远流长,蕴含了千百年来土家族的民族精神、道德观念和艺术见解,在培育民族的优秀精神品格方面依旧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民族审美心理日益变迁,茅古斯舞的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关于发展特色经济的方法前辈已做较为深入的研究,在此不赘述,仅就新的民族审美形式下茅古斯的传承作三点建议。

(一)树立传承人主体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不在于“物”与“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传承人消失,原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不复存在。因而务必树立起传承人的主体意识。传承少数民族舞蹈,舞蹈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当今社会保护、传承民族舞蹈的普遍形式,也是最有利途。

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建立民俗文化机构或艺术团等组织,两者相互辉映,着手培养文化传承的接班人。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肩负着文化传承的重责,只有解决了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才能促使其潜心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建议国家和政府落实民间传承人的保护政策,比如,将专业传承人列入政府的相关组织事业编制内,实行薪资制;开展民族项目融资、公益活动或民族发展基金会等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让大众参与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行动中来,在增加民族同理心和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同时还能为政府解决一定的资金来源。

(二)开展原生态文化与多媒体的融合

1.原生态与大数据。民族语言是民族审美心理外化的物质载体。民族语言并非一种可以同民族主体和民族个体分离而独立存在的形式系统,它作为自我意识、世界观和民族精神的逻辑,以独特的形式传达特定的民族审美心。民族语言与该民族的精神密不可分,随着民族的成长而发展,它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同时又承载着民族的历史文化、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是研究语言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学科的宝贵材料。土家族是一个没有文字只有语言的民族,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人不再讲土家话,为了发展茅古斯,我们就必须依靠现代的科学技术,如先进的电子技术、摄影设备,通过存世的土家族老人记录土家族语言的原形,建立土家族的语言及舞蹈数据库。

2.原生态与新媒体。近年来,文化寻根作品形式各异,让人耳目一新。通过与主流媒体综艺的强强联合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文化,通过融合媒介进行推广,如《爸爸去哪儿》《极限挑战》。发动文艺界、影视界力量对土家族茅古斯舞进行深度发掘与创造,发展寻根文学及艺术,鼓励文艺工作者进行文学艺术创作,如《云南映象》《红高粱》。同时也可以开发以茅古斯为原型以土家传说为背景的网游产品,增加文化传承中的乐趣,提高文化保护意识。

三、结语

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决定了民族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因而在一定时期的审美视域下,原生态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开放性与封闭性、历史性与时代性以及静态保护和动态传承,都是我们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平衡的问题。大众的审美意识不断转变,但是富有张力和灵魂的文化作品依旧能获得青睐。原生态文化的传承应与时代相结合,以新的技术对民族文化潜力进行挖掘,以世界的现代的民族的审美视角重构民族文化的本质。(论文指导老师:常芳,副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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