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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

2016-03-29吴春薇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音乐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吉林

吴春薇

(长春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吉林长春 130032)



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

吴春薇

(长春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吉林长春 130032)

[摘要]在文化发展的长河中,非物质文化音乐遗产因其丰富的资源以及多样的形式逐渐被发现、被重视。作为我国民族特色文化的一种重要体现,它不仅仅代表着华夏儿女独特的审美观,更是我国文化领域百花齐放的一种具体体现,展示了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勃勃生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的研究在当代有了新的价值意义。本文基于这一背景,以吉林地区为研究区域,在分析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该地区现状,对实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的具体途径作出了深入的探析。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文化;教育传承;吉林

如今我国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在迅猛发展。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之间的交流日趋密切。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流领域在当代有了更重要的作用,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从这个角度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的宝贵文化价值使其在新时代的保护与发展又有了全新的价值意义。但是自20世纪以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面临险境,尤其以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危机较为严重,音乐文化的传承由此成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难题。音乐文化的多元化正在逐渐成为一种发展潮流,进行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继承教育成了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1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综述及对其教育传承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发展进程的一种独特的见证方式,是一个民族民俗特色的最本土的写照,颇具代表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环境。”顾名思义,这种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主要并不是体现在固有的物质载体上,基本形不成具体的物质形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具体丰富的,不同的民族创作出来的音乐文化精华也各具特色,它们在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河中争奇斗艳。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主要分为固态和动态两种表现形式。随着音乐教育课程标准的改革与完善,其在当今音乐教育中占据的分量不断加重。

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传承在诸多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其对于加强民族凝聚与团结,促进社会文化建设有积极作用;其次,能够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保证地域本土文化不流失,使中国地地道道的音乐文化发扬光大;此外,对于普及传统音乐文化知识内容有直接作用。这种教育更多地在年轻人之间进行,而这一群体刚好是继承传统优秀文化的中流砥柱;最后,其产生的关联效应能够推动区域其他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从这一角度来看,传统音乐文化遗产可以与时俱进,从而被赋予符合时代特征的价值意义。

2吉林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现状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部地区,是阿尔泰语系少数民族的主要活动区域。这一地区历史上便是满族、蒙古族以及朝鲜族人民的生活地域,有着深厚悠久的民族文化传统。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少数民族人民由单一的原始生活方式逐渐转变为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现代生活方式,历史的沉淀、资源的优厚以及地理环境的独特使得吉林省形成了众多的具有民族风情的人文景观,并且产生了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以关东文化和长白山文化最具代表性。吉林省目前的民间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有很多,比如长白山森林号子、赵家传统古筝技艺、乌拉陈汉军旗香音乐、舒兰鼓吹乐、朝鲜族洞箫、蒙古族四胡、蒙古族民歌、蒙古族马头琴、乌拉满族萨满音乐等等,这些丰富的音乐文化遗产弥足珍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吉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了十分严重的冲击,正统的文化环境遭到破坏,文化传承人数量也在不断衰减。吉林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继承教育现状不容乐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我国“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之下,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课程设置一直被忽略、被轻视;其次,传统本土音乐文化的传播随着教育的发展改革在渐渐消失,本该属于这些遗产文化传承人的一批批新时期受教育人群在现代标准化的教育体系下难以接触这些艺术形式;此外,随着时尚艺术与现代流行元素的发展,大众的审美趣味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极大改变,传统文化的教育与传承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了瓶颈;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吉林省的音乐文化遗产教育过程中,相应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编写都欠缺一定的特色,对本土文化特点的体现还不够充分。这些现状表明,这一地区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情况需要引起重视,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发展依赖于对这些优秀文化及代表作品的保护。

3实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具体途径

在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中,“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突出高等院校教育特色和民族文化传承”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纲要被提出。吉林省的一个标志性特色便是它的本土音乐文化遗产,这种地域的传统文化艺术对于区域的繁荣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意义。对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而言,良好文化环境的创设与传承教育的实施是十分关键的,这种动态、静态的双重保护目标需要依靠教育手段得以实现。因此,若想让这种民族艺术瑰宝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流失,我们在着重保护其核心内容的同时要注重通过教育实现传承,具体途径如下。

3.1建立完善的机制,推行新的教育理念

音乐教育方式是多样化的,教育领域范围是十分广的。在这种文化的传承过程中,学校应该发挥好自己的特殊作用,执行组织职能。一方面要建立比较健全的工作机制,这需要吉林省政府与各教育机构之间实现有机的合作,并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吉林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资源丰富,要加强对这些资源的收集,并结合不同地域的风俗特色,将这一机制制定成一个包括考核、监控在内的完整体系,使其较好地为文化教育传承工作服务。另一方面需要转变教育理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音乐教育理念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照搬照抄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导致音乐文化教育的“民族性”与“地域性”特点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要将创新的教育理念融入到音乐文化遗产的继承教育中,使吉林文化的重要载体发扬光大,让吉林的音乐文化的标志更加独特。

3.2改进课程设置,注重本土音乐文化价值

地域音乐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传统音乐文化如果能够与教育课程紧密结合在一起,必将为本土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效果。这就需要教育机构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充分、合理地利用身边的音乐文化资源,丰富课程体系,实现课程体系新发展。吉林省教育机构要对吉林本土音乐文化作比较深入的挖掘,同时可以与民间艺人进行适度的合作。吉林是一个教育资源大省,我们有能力也有责任将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事业高质量地进行下去。音乐文化课程与本土文化遗产的结合是文化传承的稳定性、延续性的一种具体的体现。学校的音乐教育应该以本土文化作为根基,结合具体的风俗、语言进行传承创新,注重其价值的不可替代性,从而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动态发展打下基础。

3.3让文化走进来,让教育走出去

学校是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最为重要的基地,要对其进行充分有效的利用,让文化艺术教育在一代代人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取得可观的成果。在学校中实行“引进来、走出去”的策略,具体是指:一方面可以将吉林民间的传统音乐继承人或者精通本土音乐文化的前辈请到校园中来,进行音乐、舞蹈等艺术的展示,实现他们与学生之间的面对面交流,这对于提升学生对音乐文化遗产的兴趣有积极影响;还可以在教材中编制相关的版块,使学生对其深层次的内涵有具体的领悟。另一方面,让学生走出校园,参加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感受民族文化的精髓,让他们在丰富的文化生活中体会音乐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特色,这对于增强他们对本土音乐文化的保护意识具有非常显著的效果。

3.4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充分利用地域优势

肩负着艰巨传承使命的除了广大的受教育者之外,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是音乐或者艺术教师。对民族音乐文化了解程度较深的师资应该保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正常传播、发展,充分弘扬吉林省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教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体系,接受正统的专业培训,使教学活动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同时要扮演好自己在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与教育过程中的参与者、引导者、传播者的角色。学校可以利用社会支持系统因地制宜,将文化资源汇集到某一个中心,通过资源优势将教育活动的效率提到最高,并提倡教育模式的不断创新与改革。文化传承教育并不仅仅局限在课堂的教学,还可以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环境的影响对文化传播发展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同时又是最为有效的,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从身边的生活中感受民族音乐文化的韵味,自然而然地去接受正宗传统音乐文化的熏陶与洗礼,用直接的文化传承与学习方式保持吉林音乐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应该在保持与我国传统基础教育步调一致的前提条件下,追求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的创新,保障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后继有人。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对于吉林省的发展具有多重积极作用,比如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对全省经济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等。我们要明确肩上的责任,建立民族使命感,为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持续不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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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602(2016)04-0180-03

[作者简介]吴春薇(1980- ),女,讲师,从事音乐教育学、音乐课程与教学研究。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吉剧音乐文化学校教育传承研究——以吉林省为例”(GH150546);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吉林省吉剧音乐文化教育传承研究”(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383号)。

[收稿日期]20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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