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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辨正

2016-03-29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孔颖达郑玄四库

张 兴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辨正

张 兴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是四库馆臣对《礼记正义》一书的整体看法,包括它的来源、版本、传播、评价等等。从整体上来说,其考证与评价是比较中肯的,但在细节方面有些错误。通过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详细考证,笔者认为,四库馆臣对桥仁做大鸿胪的时间判断错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对《礼记正义》的评价比较中肯,但对卫湜《礼记集说》和陈澔《礼记集说》的评价稍有偏颇之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有避讳的字,将“玄”避讳为“元”。

桥仁;郑玄;卫湜;陈澔;评价;避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为了方便对其进行考证,笔者姑且将其分为三段。第一段主要是四库馆臣引《隋书·经籍志》中关于戴圣《小戴记》的相关论述。第二段四库馆臣分别从四个方面论证《隋书·经籍志》中的错误。第三段四库馆臣主要介绍了从元代一直到明代《礼记》学的兴废,重点介绍了孔颖达《礼记正义》,并对其书进行评价。之后以卫湜之书和陈澔之书,与孔颖达《礼记正义》作了一个对比,笔者以为稍有偏颇之处。

一、考证《隋书·经籍志》中的错误

四库馆臣认为,《隋书·经籍志》认为戴圣《小戴记》只有四十六篇而马融增三篇合为四十九篇,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四库全书总目》中关于《隋书·经籍志》的记载:“汉郑元注,唐孔颖达疏。《隋书·经籍志》曰:‘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云云。”[1]168

四库馆臣从四个方面来说明《隋书·经籍志》中的错误,一是“今考《后汉书·桥元传》云:七世祖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谓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成帝时尝官大鸿胪,其时已称四十九篇,无四十六篇之说。”[1]168二是认为孔颖达的“疏皆引郑《目录》,郑《目录》之末必云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1]168四库馆臣认为三篇皆刘向《别录》所有,这不可能马融所增加的。三是“疏又引元《六艺论》认为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元为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元不容不知,岂有以四十九篇属于戴圣之理?”[1]168四是认为马融所传的是《周礼》,“若小戴之学,一授桥仁,一授杨荣。后传其学者,有刘祐、高诱、郑元、卢植,融绝不预其授受,又何从而增三篇乎?”[1]168关键在于马融是否被传授过《礼记》?下面,从这四个方面考证四库馆臣的观点是否正确。

(一)桥仁其人、其书、其官

四库馆臣认为,桥仁著的《礼记章句》当时已经四十九篇,并没有四十六篇之说,而《隋书·经籍志》认为戴圣《小戴记》只有四十六篇而马融增三篇合为四十九篇,所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这个推断当中,有三个问题需要辨正。

(1)桥仁是不是班固所说的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

桥仁在《汉书》《后汉书》中都有所涉及。《汉书·儒林传》记载:“孟卿,东海人也。事萧奋,以授后仓、鲁闾丘卿。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孝公为东平太傅。德号大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通汉以太子舍人论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鲁夏侯敬,又传族子咸,为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斿卿,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传业。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杨荣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荣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桥、杨氏之学。”[2]3615《后汉书·桥玄传》:“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七世祖仁,从同郡戴德学,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成帝时为大鸿胪。祖父基,广陵太守。父肃,东莱太守。”[3]1695

在《后汉书》桥玄的传记中,“仁”就是班固在《汉书》中所提到的“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桥仁于汉成帝时就曾经当过大鸿胪,而且在当时就已经称四十九篇了,并没有后来的四十六篇之说。

戴德,字延君,就是“二戴”之中的“大戴”,西汉梁人,也就是今河南商丘人。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今河南省商丘市)。可知,戴德与桥仁都是梁郡人。根据《后汉书·儒林传下》的相关记载,戴圣也是梁郡人,并且是戴德兄长的儿子。由此可知,两书里所提到的桥仁当为同一人。

从上面的引述,可作两个推论。第一,《汉书·儒林传》提到戴圣是桥仁的老师,并向桥仁传授《礼》学;按照《后汉书·桥玄传》,桥仁师事戴德。二者的差别在于两者所传授的老师是戴德还是戴圣。《汉书》成书离前汉不远,早于《后汉书》,《汉书》的可信度更高。故黄侃先生认为《后汉书·桥玄传》述桥玄七世祖“从同郡戴德学”,“德”当作“圣”[4]。这个推断是可信的。第二,我们假设《汉书》与《后汉书》所录的都是真实情况,那从理论上看能不能够解释得通呢?《后汉书·桥玄传》说“从同郡戴德学”,认为戴德才是桥玄的老师;《汉书·儒林传》说戴圣才是“传梁人桥仁季卿”的人,从表面上看来,这两者的矛盾不可调和。但是,戴德其实是戴圣的叔叔,戴德的年纪明显要比戴圣大,那么会不会出现桥仁先跟戴德一起学习,但由于戴德年纪太大,还没等桥仁学完就去世了,而此时的桥仁只好转投在戴圣的门下继续《礼》的学习?笔者以为,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的。只不过桥仁从戴圣那边学得更多,并有《礼记章句》著录,自成一家,名“桥君学”而已。而桥仁的《礼记章句》我们今天已经看不到了,但是有人在明代学者焦竑主编的《国史经籍志》卷二中发现竟然有署名“汉乔仁”所著的“《大戴礼乔记》八卷”[5]。这是一件多么巧合的事情。“乔”当是“桥”,乔仁、桥仁其实是同一个人。《大戴礼乔记》这本书现在已失传,焦竑是依据哪种史料得出来的结论,现已无从考证。

从这两种推断来看,桥仁向戴圣学习过《小戴记》。可以肯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仁即班固“所谓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这种说法是可信的。

(2)桥仁的《礼记章句》是四十九篇还是四十六篇?

从上面的考证可以得出,桥仁传授的是《小戴记》。再结合“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可知四库馆臣据此认为“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是正确的,而且传的是《小戴记》。四库馆臣认为“其时已称四十九篇,无四十六篇之说”。这种说法整体上是靠得住的。

(3)桥仁是否在成帝时做过大鸿胪?

大鸿胪是秦汉时期一种重要的官职,跟现在的国家统战部部长以及外交部部长的职能基本一致。桥仁是研究《礼记》学的大家,对于各种礼仪制度、外交辞令应该是很擅长的,很有可能做到大鸿胪。

《后汉书·桥玄传》:“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七世祖仁,从同郡戴德学,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成帝时为大鸿胪。”[3]1695《汉书·儒林传》与《后汉书》都认为桥仁曾经做过朝廷的大鸿胪,与之不同的是,《后汉书》指出桥仁做大鸿胪的时间是在汉成帝的时候。查看《汉书——百官公卿表》发现,在汉成帝在位的时候,曾经有十位官员做过朝廷的大鸿胪,这十个人做大鸿胪的时间基本是能够连续下来的,令人遗憾的是,这里面没有桥仁的相关记载,但是在汉平帝元始二年下却记载“大鸿胪桥仁”……,两年以后即被左咸所代替。由此可见,《汉书·儒林传》与《后汉书》所记载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这正是问题之关键所在。《汉书·平帝纪》云:“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2]347这个记载跟《百官公卿表》中汉哀帝元寿二年“复土将军左咸为大鸿胪”是相同的。这说明,桥仁于元始二年做大鸿胪正是接替了左咸留下的位置,同时,左咸在元始五年又重新接替桥仁当上了大鸿胪。从前后的对比看,《汉书》的记载比较可信,而《后汉书》的记载应该是一种错误。故此可知,桥仁为大鸿胪是在平帝时,而四库馆臣认为是在成帝之时,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综合考证上面的三个问题,四库馆臣虽然将桥仁做大鸿胪的时间判断错误,但是关于桥仁传授戴圣的《小戴记》,并且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而非四十六篇这种考证和判断是正确的。

(二)马融未增加三篇文章

四库馆臣认为,孔颖达的疏都引郑玄的《目录》,而郑玄的《目录》在末尾必然说“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四库馆臣认为,三篇都是刘向《别录》原本所有的,这不可能是马融所增加的。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是郑玄的《目录》在最后是否都说过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二是《隋书·经籍志》中认为马融所增加的三篇名目是什么?马融所增加的三篇是否就存在于刘向的《别录》当中?

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玄《礼记目录》所述刘向《别录》的分类,一共四十九篇,全部都有。限于篇幅的影响,不一一列举。综合《别录》所划分,共九类,其中属“制度”的六篇,属“通论”的十六篇,属“明堂阴阳记”的二篇(按《月令第六》之“明堂阴阳记”与《明堂位第十四》之“明堂阴阳”当属一类,或前者衍一“记”字,或后者脱一“记”字,今已不可考),属“丧服”的十一篇,属“世子法”的一篇,属“祭祀”的四篇,属“子法”的一篇,属“乐记”的一篇,属“吉事”的七篇(按《投壶第十四》之“吉礼”,盖“吉事”之误,故合之于“吉事”类)。故此,四库馆臣认为,郑玄的《目录》在最后都说过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是正确的。四库馆臣的判断是正确的。

《隋书·经籍志》云:“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定《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6]925据前面论述可知,郑玄的《目录》在刘向的《别录》中都有记录,比如《月令》,《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记》。”《明堂位》,《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记》。《乐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今为一篇。”刘向是西汉时期的目录学家、经学家,而马融则是东汉末的人,如果按《隋书·经籍志》的说法,马融增《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以足四十九篇。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况且这些早在刘向的《别录》中就已出现,不可能是马融所增。故此,四库馆臣认为“则三篇皆刘向《别录》所有,安得以为马融所增?”的观点,笔者以为是可以接受的。

(三)郑玄应知道马融增未增三篇文章

“疏又引元《六艺论》认为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元为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元不容不知,岂有以四十九篇属于戴圣之理?”[1]168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郑玄是马融的弟子,马融增未增这三篇文章,郑玄应当知道。郑玄的观点现存于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序》中,孔颖达引郑玄《六艺论》曰:“今礼行于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7]4

再看晋代学者陈邵的观点。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引晋司空长史陈邵《周礼论序》云:“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焉。”[8]91

陈邵,字节良,下邳人。西晋泰史(265—274)中为燕王师,撰《周官礼异同评》12卷,即《周礼论》。陈邵首次明确提出戴德将古《礼》中的数目从二百四篇删减到八十五篇,这八十五篇就被称为《大戴礼》;而戴圣又将戴德的八十五篇《大戴礼》删减成四十九篇的《小戴礼》,这四十九篇《小戴礼》后来又遭到马融、卢植“去其繁重”的修订,而此时的《礼记》四十九篇就变成了郑玄为之作注的依据。这就是陈邵认为“《大戴礼记》、《礼记》是戴德,戴圣据古《礼》所删而成”的观点。

孔颖达的观点主要体现在《礼记正义·序》中:“其《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礼》残缺,无复能明。……至孔子没后,七十二子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或录旧礼之义,或录变礼所由,或兼记体、履,或杂序得失,故编而录之,以为《记》也。……《六艺论》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7]4

孔颖达认为,《礼记》的成书跟孔子的关系非同一般,大概是孔子的七十二弟子所著,他们有的记录旧礼的意义,有的记录变礼的原因及理由,有的记录各种礼的具体细节,有的记录各种礼的得与失,最后汇编在一起成为《礼记》。这基本上符合《礼记》成书的具体史实。

以上论证可以看出,郑玄与陈邵都认为戴圣所传的《礼记》是四十九篇,从未出现过四十六篇之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引孔颖达“疏引郑玄认为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认为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礼记》,郑玄是马融弟子,假如这三篇真的是马融自己所增的,郑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又怎么会认为这四十九篇都是戴圣所传呢?这是不符合情理的。

(四)马融是否被传授过《礼记》

四库馆臣认为马融所传的是《周礼》,“若小戴之学,一授桥仁,一授杨荣。后传其学者,有刘祐、高诱、郑元、卢植,融绝不预其授受,又何从而增三篇乎?”[1]168关键在于马融是否被传授过《礼记》?

据《后汉书·马融传》:“注《孝经》《论语》《诗》《易》《三礼》《尚书》《列女传》《老子》《淮南子》《离骚》,所著赋、颂、碑、诔、书、记、表、奏、七言、琴歌、对策、遗令,凡二十一篇。”[2]1972可知,汉代的马融传过《三礼》,且为之作过注。虽然不知道马融的师承,但马融是有可能被传过大、小戴之《礼记》的,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融绝不预其授受”,这种说法是不可信的,显得太过武断。但是,即使是马融被传过大、小戴之《礼记》,却同样找不到任何可靠的根据证明马融增加三篇文章在《小戴记》里面。应该说,四库馆臣认为马融未增加三篇文章在《小戴记》里面,这个结论还是比较中肯的。

四库馆臣认为“今四十九篇实戴圣之原书,《隋志》误也。”[1]168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其在论证过程之中的大多数论点是可靠的。但是,有些细节方面做得还不够细致。

二、对孔颖达、卫湜、陈澔之书的评价

四库馆臣认为,孔颖达的《礼记正义》以伸张郑玄的注为目的,难免会有附会郑玄注的地方。但同时又认为,《礼记正义》广泛采用前人的研究成果,具有丰富的词汇和博达的道理,认真研究以前古代的注疏,没有不穷尽的。但对宋代卫湜的《礼记集说》及元代陈澔的《礼记集说》评价有失偏颇。

(一)对孔颖达《礼记正义》之赞美

四库馆臣认为孔颖达《礼记正义》“务申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1]169。孔颖达《礼记正义》“务申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是否属实?

孔颖达是在唐朝政府的管理下,对《五经正义》进行修订的。孔颖达本人注解经书比较单一,深受经注影响,坚持“疏不破注”的惯例,有的时候还附会曲解,这其实是南北朝时期北方儒学在唐代的体现。基于此,我们认为四库提要的这个批评也是比较中肯的。后面的赞美也是有其道理的,郑注孔疏可谓是最好、最重要的《礼记》读本。

(二)对卫湜《礼记集说》之低评

首先看下卫湜《礼记集说》的相关文献。《四库全书总目·礼记集说》云:“盖首尾阅三十馀载,故采摭群言,最为赅博,去取亦最为精审。自郑《注》而下,所取凡一百四十四家。其他书之涉于《礼记》者,所采录不在此数焉。今自郑《注》、孔《疏》而外,原书无一存者。朱彝尊《经义考》采摭最为繁富,而不知其书与不知其人者,凡四十九家,皆赖此书以传,亦可云《礼》家之渊海矣。”[1]169

卫湜《礼记集说·序》云:“《礼记》并列六籍,乃独阙焉。诸儒间尝讲明,率散见杂出,而又穷性理者略度数,推度数者遗性理,欲其参考并究,秩然成书,未之有也。予晚学孤陋,滥承绪业,首取郑注、孔义,翦除芜蔓,采摭枢要,继遂博求诸家之说,零篇碎简,收拾略遍。至若说异而理俱通,言详而意有本,抵排孔、郑,援据明白,则亦并录,以俟观者之折衷。其有沿袭陈言,牵合《字说》,于义舛驳,袭置弗取。”[9]据此可以看出,“今自郑《注》、孔《疏》而外,原书无一存者。”《礼记集说》最重要的功绩在于保存了从郑玄以后一直到宋代的《礼记》学家的注,共一百四十四家。很多人的《礼记》学注疏在今天早已不见,唯有从卫湜的《礼记集说》中能够看到一些。

综上所述,卫湜《礼记集说》对于汉宋两派学者注疏的保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一本不可替代的好书,并不像四库馆臣所说的那样不济,也有其重要的功绩存在。

(三)对陈澔《礼记集说》之中肯

接下来,看下陈澔《礼记集说》的相关文献。清人纳兰性德撰有《礼记陈氏集说补正》,这是对陈澔《礼记集说》相当重要的补充。《四库全书总目·礼记陈氏集说补正》云:“是编因陈澔《礼记集说》疏舛太甚,乃为条析而辨之。凡澔所遗者谓之“补”,澔所误者谓之“正”。皆先列《经》文,次列澔说,而援引考证以著其失。其无所补正者,则《经》文与澔说并不载焉。颇采宋元明人之论,于郑《注》、孔《疏》亦时立异同。大抵考训诂名物者十之三四,辨义理是非者十之六七。以澔注多主义理,故随文驳诘者亦多也。凡澔之说皆一一溯其本自何人,颇为详核,而爱博嗜奇,亦往往泛采异说。”[1]173

从上面的引述可以看出陈澔《礼记集说》“疏舛太甚”,故纳兰性德“乃为条析而辨之”。此外,采用了许多宋元明的论述,尤其是抄袭了宋代卫湜《礼记集说》的许多内容。“大抵考训诂名物者十之三四,辨义理是非者十之六七”。可以看出,陈澔的《集说》重视辨析义理,这大概与陈澔为朱熹的四传弟子有关,其《集说》所集的,应大多出自于朱子,这也可能是陈澔《礼记集说》被确立为明朝科举考试指定书目的原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元代陈澔的《礼记集说》与《礼记正义》相比也只能是小草的茎和堂屋前的大柱子一样没法比,对它的评价是比较符合事实的。

三、 将“玄”避讳为“元”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中,所有的“玄”字都避讳成了“元”字。在我国古代,避讳可谓司空见惯。尤其是在刻书、抄书时特别需要注意。避讳字也分很多形式,比较常见的避讳字多是缺末笔、改字等,这在百衲本、武英殿本中最常见。而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这篇提要中,最大的避讳是改字。提要中,所有出现“玄”字的地方都被改成了“元”字。比如,汉郑元注、《后汉书·桥元传》、疏又引元《六艺论》、元为马融弟子、郑元,其中的“元”字本应作“玄”,就是为了避清圣祖仁皇帝“玄烨”的名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虽然将桥仁做大鸿胪的时间判断错误,但是认为《隋书·经籍志》认为戴圣《小戴记》只有四十六篇而马融增三篇合为四十九篇,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考证和判断是正确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礼记正义〉》简单介绍了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并对其书进行评价,认为孔颖达《礼记正义》虽有附会郑注的内容,但总体上成就很高。之后以卫湜之书和陈澔之书,与孔颖达《礼记正义》作了对比,笔者以为稍有偏颇之处。此外,本篇提要有避讳的字,为了避清圣祖仁皇帝“玄烨”的名讳,凡是文中出现“玄”字的,都将“玄”避讳为“元”。

[1] [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 [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南北朝]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 黄侃.礼学略说[M]//陈其泰,郭伟川,周少川.编.二十世纪中国礼学研究论文集.北京:学苑出版社,1998.

[5] 焦竑.国史经籍志[M]丛书集成新编:第一册.台北:新丰出版公司,1984.

[6] [唐]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7] [唐]孔颖达.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8]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疏证[M].吴承仕,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8.

[9] [宋]卫湜.礼记集说[M].清通志堂经解本.

(责任编辑:郑宗荣)

A Textual Research of the

ZHANG Xing

is a general review of editors of the. It is a basic conception about the book ofincluding its origin, version, spread, evaluation and so on. As a whole, most of them are correct, but still there are some mistakes in details. Through careful textual research of this article, the paper claims that there are three places need to be noticed. First,is incorrect abut the time of Qiao Ren took the position of da hong lu. Second, its evaluation on Wei Shi’s and Chen Hao’swas a liitle biased. Third, in order to favor with the royal family, some taboos were substituted by other characters, such asinstead of.

Qiao Ren; Zheng Xuan; Wei Shi; Chen Hao; evaluation; taboo

G256

A

1009-8135(2016)06-0101-06

2016-08-02

张 兴(1987-),男,山东泰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儒家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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