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2016-03-28胡黎明刘娟
胡黎明 刘娟
(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1;2.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湖南通道418500)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胡黎明 刘娟
(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1;2.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湖南通道418500)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支柱。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群体道德风范的自我表达,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精神风貌。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传递检察正能量、弘扬地域文化特色有机结合,将检察官的个人价值和检察机关的整体价值统一起来,充分利用当地人文特色和历史资源,把先进的文化理念融入思想教育之中,引导检察人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增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执法办案;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
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顺应时代潮流、体现法治精神的新生事物,是指检察机关在检察事业建设和执法办案过程中衍生出的对检察人员产生积极影响的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总和。基层检察机关处于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往往直接查办或参与办理各类案件,各项任务十分繁重,是夯实检察执法公信力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关乎检察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熏陶和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提升,是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随着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越来越注重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与践行核心价值体系有机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全社会公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当下,有的地方对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认识不够,一些检察人员对检察文化认识不清,有的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无非就是搞搞文体活动,甚至将检察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开展一些琴棋书画、体育活动,导致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单一,内容空洞,无法展现一个机关的文化氛围和干警的精神风貌。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实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对接,自觉摒弃种种不良习气和作风,以自己的检察实践来丰富和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具体来说,基层检察机关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将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执法办案和检察管理的各个环节,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执法观,通过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想,与全体人民一道共同形成团结奋进、共创和谐的强大精神力量。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检察文化建设的突出位置,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切实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人格力量感召和带动广大检察人员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共产党人精神高地,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通过推出理论文章、编写读本读物、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理论基础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思想理论教育全过程,促使检察人员对党和人民负责,树立高尚的道德修养,坚守执法办案的职业良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增强党性,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在大是大非的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挺身而出,又要在各种诱惑、干扰面前,挺直脊梁、秉公执法,敢于同破坏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
二、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与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有机结合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各地的重视程度和业务工作繁忙等原因,一些干警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模糊,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有的认为检察文化建设可有可无,甚至被虚化。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完善中不断前进。对此,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这一主题,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努力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院校及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拓宽职业化培训渠道,促使检察人员不仅具有坚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懂得金融、财经、科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定期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搭建网络学习平台,重点加强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伦理教育,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选任机制,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办案效果好、职业操守好的优秀检察官选拔出来,提高检察人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分层分类加强在职培训,强化实战锻炼,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更多的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善于发现、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放纵犯罪、非法取证、超期羁押、裁判不公、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防止司法腐败。以增强检察人员职业归属感和职责使命感为契机,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抗诉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加大对实体错误、程序瑕疵的监督纠正力度,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与传递检察正能量有机结合
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检察文化的熏陶和指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离不开先进检察文化的培育和支撑。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法治理念,为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最近,报道的张飚、林志梅、张章宝等先进典型人物,用自己的点滴言行为人民群众树立了光辉典范,同时让老百姓对“检察官”这个耳熟能详的称谓心生敬佩,这对检察人员来说无疑是一种肯定和激励。基层检察机关要通过教育培训、实践养成、行为自觉、文化熏陶等方式,通过舆论宣传“典型人物”、“道德模范”、“模范检察院”等先进事迹或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领导干部、执法一线业务骨干、新进检察人员深切感受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人格魅力和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在依法严格履行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职责中要不断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能力,切实把传递正能量落实到法律监督实践之中。通过鲜活、生动、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载体,传递积极人生理念、崇高思想境界和法治信仰追求。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制度保障,难以实现文化建设的持久和稳定,也难以保障文化建设的长足发展。目前一些检察机关制定了一些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但大多数地方没有对检察文化建设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当务之急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检察文化制度建设,把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贯穿到日常宣传、主题宣传、评优评先、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营造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递检察正能量的浓厚氛围。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为人民群众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通过评选先进人物和弘扬先进事迹,引导检察人员争做高尚情操、清正廉洁的典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与执法理念,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当下,要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传递检察机关对自身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把检察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事迹贯穿到执法办案和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通过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适时推出检察文化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专题节目和各类出版物等形式传播检察正能量。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建设传递检察正能量的网上传播阵地,积极回应网民关切,主动有效进行网上引导,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检察文化形成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形成网上舆论引导合力。
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与弘扬地域文化特色有机结合
文化是有差异的,没有差异的文化必将丧失生命力和认同感。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检察干警生于斯、长于斯,往往与当地文化深度融合。只有将检察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交织交融,才能打造具有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形成干警共有的精神家园。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着眼于弘扬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特色,而不应千篇一律,忽略文化的差异性和地方特色。不可否认,当前不少地方检察文化特色不明显,在文化建设样式、品种、载体、风格等方面囿于陈规,方式陈旧,难有精品,部分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中尚未注重体现检察机关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也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的特色和个性。因此,基层检察文化建设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活动载体,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开设检察文化论坛,邀请高层专家研判、探索、提炼检察文化,适时组织理论骨干积极撰写检察文化建设方面的理论研讨文章,提升检察文化档次和品位。积极寻求儒家思想与检察文化的结合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通过强化检察人员的党性修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检察文化建设的交流与对话,打造基层检察文化品牌。以文化建设为精神统领,围绕主题,挖掘特色,梳理和提炼检察文化特色,塑造检察文化建设的硬件和软件环境,用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检察文化来引导、凝聚、激励干警,使检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把树立法治精神作为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的核心,深入开展向张飚同志学习活动,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好检察陈列室、荣誉室等检史教育场所,注重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基层检察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检察服务平台、民生服务窗口建设,完善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帮助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群体意识和行动自觉,形成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
DF832
A
1671-5136(2016)03-0059-03
2016-09-18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文化建设研究》(XJ2014C25)的阶段性成果。
胡黎明(1968—),男,湖南衡阳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方向:检察制度;刘娟(1983—),女,湖南沅江人,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和检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