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期刊作用 为经济新常态服务
2016-03-28郑可为
郑可为
发挥科技期刊作用 为经济新常态服务
郑可为
我国经济已进入一种新常态阶段。作为展现国家科技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的科技期刊,理应成为它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并充分显现其纽带和桥梁的作用。许多业内人士都急切地表达了改变科技期刊现状的愿望并提出许多宝贵建议,笔者也提出“几个有待深入探索的问题”,包括学术评价体系、体制改革、加快科技论文“生效”的步伐以及法律该不该介入学术腐败。
经济新常态;学术评价;体制改革;学术腐败
[作 者]郑可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期刊社。
国家经济状况是其社会现状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当今,我国经济已进入一种新常态阶段。科技期刊作为载体展现了国家科技实力、促进了经济发展。高等院校学报作为科技期刊的主体,理应成为新常态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并充分显现其纽带和桥梁的作用。近来,许多业内人士都急切地表达了改变科技期刊现状的愿望并提出一些宝贵建议,但万事具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且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除要求所有期刊从业者应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发表见解、参与论证外,管理层更应站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组织、协调,设立专题论坛,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稳步推进,综合改进和治理。
一、科技期刊的作用[1]和相关法规
犹如文体工作者有登台表演并获得粉丝的欲望一样,科研工作者也希望通过科技期刊展现自己并被认可,社会发展也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具有下述公认职能的传统科技期刊可以且应该满足这些需求,否则就失去生存价值。
(1)才智和科研成果的展示平台;
(2)审批和公证知识产权的机构(起专利局和公证机关的作用);
(3)传播、交流、获取知识或情报的载体;
(4)评价、发现、产生人才的依据;
(5)向生产力转化的纽带与桥梁;
(6)科技史料的佐证。
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学报是高等学校主办的、以反映本校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高等学校学报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传播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弘扬民族优秀科技文化,促进国际科技文化交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和文风。高等学校学报工作,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2009年10月31日中国科协发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提出“学术不端”概念和八种具体表现,用以约束科研人员的行为。
201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19号文件《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201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又给高校学报体制改革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
然而,期刊目前的出版环境和社会效益表明,上述条例、办法和意见的指导、约束作用和威慑力还远远不够,这或源于它们出台的指导思想主要是为了“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而由中国科协出面制定的“规范”则仅把“学术不端”置于“道德”而不是“违法”的层面上,至于出版体制改革的某些指导思想往往还是逃不脱“产业化”“产值”和“GDP”思维。
二、经济新常态的生命力缘于科技成果转化
继世界性的“新经济时代”和“知识经济”的提法之后,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进一步指出:“……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其几个主要特点是: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提新常态。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公报中,有三处提到新常态:“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一些趋势性变化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回顾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无不是以新技术为动力,促进实体经济繁荣和鼎盛(从大的方面讲,如早期的蒸汽机、电能利用、飞机、轮船等,近代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而错误的资本运作带来的只有经济和金融危机。
经济新常态对科技期刊提出的基本要求至少应该有两条:发布快捷、内容可信。
有条件的科技期刊编辑部应走出去,深入与期刊对口的基层单位调研,定期发布“征稿指南”。
三、现有关于高校科技期刊改革的设想
就此题目,学术期刊上已登载大量文章,除有关于上述对经济新常态的认知和科技期刊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的分析之外,还包括体制改革、防范学术腐败、发挥网络作用三个方面。
(一)体制改革方面
(1)组建高校学报(科技期刊)出版集团,成立学科型学报集团或应用型学报集团。[2]
(2)我国科技期刊走市场化道路,主管部门设立发展资金开创科技期刊之路,我国科技行政部门支持科技期刊之路。[4]
(3)高校学报体制改革的困难重重。(学报经营性较弱,转企改制后基本无自负盈亏的能力;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学报办刊经费充足,办刊条件优越,大多端着铁饭碗,日子过得很滋润),故应采用高校自然科学报的分类出版集团改革模式。[3]
(4)学术期刊确实需要改制,但是方向不是市场化,而是要向着学术本身的规律和特征去改。建立一个符合学术特征和规则的评价体系,才是解决学术刊物问题的根本之道。
(二)防范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是世界性的问题,国内外较大的几个案例为业内人士所共知。期刊中亦有许多文章论及学术腐败和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规范稿件运行程序;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惩戒措施——严正告诫,经济赔偿,通知对方单位,立卷存档建立“黑名单”,通报周知。
(2)进一步完善学术期刊的审稿制度(三审、双向匿名审、一稿多审);加强学术期刊的监管专业化。
(3)“学术必须跟钱脱钩”“学术期刊的经费应该是教育经费的一部分,各国都是如此,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经费的使用要有完善的监督体系,和教育一样。”[6]
(三)发挥网络作用
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纸媒不会被取代已是人们的共识,因此这里不讨论电子期刊本身,而是如何利用网络技术克服传统期刊的弊端,如:评审发表周期长;论文发表困难;容易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交流渠道窄;不利于科研成果快速、高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等。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建设的“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于2003年10月15日运营,但旨在缩短审核发表周期“先发后审”机制并未实施,也无从得知“通过读者与作者的直线交流,最大限度地形成用户共同监督的氛围,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目的是否达到。
(四)几个有待深入探索的问题
笔者认为:业内人士应该关注、热议、谏言以下几个问题,但最终解决之则不是少数人和个别出版单位一蹴而就的事情,需上升到国家层面上进行组织、协调,设立专题论坛,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稳步推进,综合改进和治理。
1.学术评价体系。许多业内人士指出,学术防腐和改制的问题实质是建立一个“符合学术特征和规则的学术评价体系”,但什么样的“评价体系”才能满足“符合学术特征和规则”这一条件;与此同时,它的实施难度又有多大?
笔者曾针对国内外现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不足,讨论建立一套学术不端控制体系,即在原有三审制把握稿件质量的基础上,利用逐层排除的方法,在每个审稿环节,逐项检查,层筛过滤学术不端行为,每一环节都将减少后一级审稿的工作量,增加排查学术不端行为的深度,同时节省审稿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并指出“学术不端现象单凭一个编辑部或者一个查抄系统是无法杜绝的。各个编辑部之间应该存在一个统一的数据库,包含各个期刊的刊登内容。这个数据库能够对所有上传稿件进行数据比对,针对存在雷同的稿件向编辑部发出通知,进行统一处理,这才能使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剽窃等行为在投稿过程中被统一过滤掉,在此之后各个编辑部才进行下一步关于文章内容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我们更希望改进整个学术界的风气,一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才是促进整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真正的动力”。[7]
事实是,在国家高考院校库里,被划为传统工科类院校的共734所,统计出的科技期刊有5800余种,另外还有一些研究所创办的科技期刊。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中实现“学术不端控制体系”确实不易。
2.体制改革。关于“组建高校学报(科技期刊)出版集团,成立学科型学报集团或应用型学报集团”也存在类似问题——大概为该建议从2003年被提出并报送李岚清、陈至立等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至今无果的原因。同样,以“产业化”为先导的文化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于2003年开始至今在高校自然科学学报领域也处于“自消自灭”状态。
问题的焦点大概在于科技期刊的社会属性,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占的权重。有人以笔名“论文发表老师”发表网文:“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经费大幅度增加的宏观背景下,要求所有的学术期刊实现2个效益的统一,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3.加快科研论文“生效”的步伐。既然科技期刊有评价和公证科研论文学术水平的职能,且有促进学术交流和转化的功能,这里所说的“生效”则无疑是指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实现。
如前所述,教育部创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运行10余年,但其学术权威性并未得到认可,多起些电子期刊的作用,“先发后审”“共同监督,抵制学术不端”的预期目的也便无从谈起。
事实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过程就是采用“先发后审”的办法,即国家专利局或其代办处收到(面递、邮递或电子申请)齐备的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2、3个月的“形式审查”后就在国家专利网站上予以公开,进入所谓的“异议期”(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由专利局职业审查员进行一般为期2年的“实质审查”;其间审查员与申请人可能进行多次信函沟通(一般不可面谈)。
应该强调的是,这种“先发后审”程序实施的先决条件是:国家专利局是中国专利唯一的授权机关。若任何一个不具有这种权威性的学术网站有征集、发表学术论文的可能,则被他人剽窃并在他觉得有用且隐蔽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后,原始作者的知识产权反受到质疑。换言之,只有在国家或其职能部门针对网络学术网站出台类似国家“专利法”或国家“公证法”的“国家学术论文公证办法”之后,“先发后审”的加速机制才能得以普及和实施。
4.法律该不该介入学术腐败。毫无疑问,既然中国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就已表明其基本态度:“学术不端”是道德问题。曹亚军等也认为,“科研不端行为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很难通过规范来防范所有的不端行为”[7]。然而,互联网上对“学术欺诈应不应该算做犯罪行为,又应不应该对欺诈者予以刑事处罚”也有很多讨论。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国内几个已经司法介入的案例最后不了了之。但事到如今,国内司法界应该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不管怎么说,“学术不端”危害远比“违法吸烟”或“酒驾”大得多。
当然,以宪治国也好,依法治国也好,还是重在教育人,改造人。人是世间第一个可宝贵的因素。法律和规章也不是万能的,它是人来制定的;而这些人,即便是专家也会出“漏洞”;执行者就会在漏洞中找到可钻的“空隙”或打“擦边球”,运作着形形色色的“潜规则”。《专利法》和《公证法》远比《出版管理条例》和《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严格得多,但仍没有完全遏制专利审批和公证管理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律再严格,拘留所和监狱也不会空闲;道德教育再深入,也不能使人人行为端正。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我们还是要不懈努力。
[1]蔡健光.科技期刊要为科技的现在与未来架桥[J].科学与出版,1993(1):24-25,26.
[2]付长缨,甄智勇,徐状,等.中国科技期刊发展模式的探讨[C]//第六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论文集,2010.
[3]林本兰,刘俊英,荀志金,张爱梅.高校自然科学学报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模式探讨[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3(4):634-637.
[4]吴淑金,苏焕群.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科技期刊改革和发展方向[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0(1):72-74.
[5]黄永惠.论学术期刊防范学术腐败[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7(3):479-481.
[6]宇文高峰.学术腐败现象在学术期刊上的表现及其治理[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3(3):273-275.
[7]曹亚军,郭伟.浅谈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净化科研学术环境——浅析科研不端行为的成因、界定与防范[J].西北医学教育2008(5):9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