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职工织起第二道医疗保障网
2016-03-28廖巧玲通讯员胡文辉肖骏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胡文辉 肖骏
武汉:为职工织起第二道医疗保障网
本刊记者_廖巧玲通讯员_胡文辉肖骏
“非常感谢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前职工发生重大疾病时,我们只能靠自己,往往是治好了身上的病,却落下心里的病。现有了这个政策和保险后,我不仅治好了身体疾病,还解决了家庭负担,避免了像我这样的职工陷入因病致贫的困境。”
近日,武汉市总工会召开2016年全市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动员大会,受助职工涂勇发表感言时如是说。
这也标志着武汉市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正式启动。
缴纳130元,参与武汉市职工综合医疗互助的职工,患病接受治疗后,就有可能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领取最高83000元的互助金。
据武汉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职工医疗互助由工会组织发起,通过职工个人交费或职工、单位、工会共同负担等方式筹集资金。“聚小钱,办大事”,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互助活动给予的经济帮助。“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被誉为‘第二道医疗保障网’”。
自2004年9月启动以来,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项目不断拓展,领域不断延伸,规模不断壮大。截止目前,共组织实施了4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4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和2期职工综合医疗互助活动,累计参加活动的职工达316.41万人次,有45.18万人次在互助活动中得到补助,累计补助金额3.16亿元。
新一轮职工综合医疗互助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即将启动,互助期限1年,即2016年1月1日0时起至2016年12月31日24时止。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为3年一期,目前尚未到期。
综合医疗互助的互助对象是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需交纳互助费130元,参与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向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申请住院医疗互助待遇;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正式确诊过)患有规定的16种原发性疾病,在享受住院医疗互助待遇同时,可向互助办申请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待遇。依据相关计算办法,申请人最高可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73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10000元,共计83000元。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的互助对象为,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需要交纳互助费100元,参加人在互助有效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向互助办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最高可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73000元。退休人员也可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但互助费缴纳标准及互助金发放标准与在职职工有所不同。职工综合医疗互助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只能择其一参加,不能重复参加。
“全市各级工会应将好事办好,做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宣传员、保障员、服务员,以工作的新成效展示工会组织的新作为!”武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丹芳恳言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