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几点思考
2016-03-27马树同
马树同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 750021; 2.宁夏师范学院 政史学院,宁夏 固原 756500)
【教育教学研究】
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几点思考
马树同1,2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750021; 2.宁夏师范学院 政史学院,宁夏 固原756500)
独立学院作为高校的一种组织形式,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普通高校的突发事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不应将独立学院与普通高校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进行割裂。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设置上,应注重预警机制的完善和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程序的设置,同时,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应注入人文关怀,关注突发事件善后处理中学生的心理健康。
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应急管理
高等院校人员密集,思想活跃,是突发事件多发的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的规范和指引下,各地教育部门、各高等院校都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独立学院作为高等院校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面临着理论研究不足、缺乏可操作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问题。对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梳理,可以有效提升独立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独立学院依法治校进程。
一、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界定
突发事件是非常态下突然发生的事件,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和影响,如果不迅速做出应急处置,可能会对整个社会系统产生强烈的冲击*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城管执法过程中与摊贩之间矛盾所引发的突发事件,由于部分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不作为,导致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加剧,民众对城管的误解加深,一旦城管与摊贩之间发生矛盾,很多民众都会倾向性地认为是城管侵害了摊贩的权益,而不愿意理性地还原事件的本身,这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无疑是一种挑战。这种困境的产生与持续,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因与摊贩之间的矛盾所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让民众对公权力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反感,对处于弱势地位摊贩的天然同情。一旦城管与摊贩之间发生肢体上的对抗,往往就会引发突发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城管执法的大讨论。。我国法律上对突发事件概念的界定,也凸显了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危害性、扩散性的特征。《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法律对突发事件的概念做出明确规定之后,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各业都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为参照,依照各自的行业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高校突发事件的概念,主要也是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角度来界定的。有学者认为“高校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高校内,事件的主体或客体为高校相关人,对高校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1]10。这其实就是将突发事件放置于高校这个特殊的场域中来认识的,以高校的独特性来理解高校突发事件,这应该是不存在什么异议的。
目前,在教育部、各地方教育主管机构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都没有明确高校突发事件的概念,只是采用列举式的方式对高校突发事件的范围做出了规范。梳理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笔者发现,高校突发事件的范围一般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学生意外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在高校突发事件的类型上,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四种类型外,还包括学生意外类突发事件,即学生意外死亡、自杀、意外伤害、走失、陷入传销、重大疾病及严重心理问题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邪教、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等院级以上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学校内考试出现的失密、泄密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舞弊事件;考试期间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院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对高校的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高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与其他普通高校是否一样呢?有学者认为,独立学院学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学生考试分数一般不高,有的学习能力不强;有的缺乏吃苦精神,有的比较单纯,明辨是非能力比较薄弱;有的易于受到外界影响而冲动。有的学生认为他们到学校是享受教育服务的,缴了比较高昂的学费,学校应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办学质量,他们应当享受到较好的待遇等。所以,独立学院学生这些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具有独特性[2]129。
可以说,这种认识是对独立学院学生长期以来的一种不客观的评价,独立学院学生确实存在高考录取分数低,学习能力相对较弱的现实情况,但在其他方面,独立学院的学生和其他普通高校学生没有明显的区别,比如学生的单纯,年轻人的冲动等。而且更进一步地说,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也不能作为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特殊性的一种动因。突发的传染性疾病不会因为学生的不同而有差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不会因为学生的不同而有选择性地发生。这种将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与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特殊性混为一谈的说法,不利于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上,这种区分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笔者认为,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属于高校突发事件的范畴,对独立学院突发事件概念的界定和类型划分也没有必要做专门的区分。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注重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而不是一味地强调独立学院学生的特殊性。
二、独立学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完善的路径
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预警机制不仅为民众躲避或对抗突发事件提供了基本依据,还为行政机关采取预警措施提供合法性的保障[3] 241。作为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纲领性的规范,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做出规定,这样才可以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契合。人类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虽然不能全然阻止,却可以尽力地避免、减轻损害的发生。比如,洪水来临之前迁往高地,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避免食用该种动物。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损害发生的手段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人们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危机的警报。很多突发事件造成极大的危害后果,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事件发生之时,人们没有获得任何的警报,完全在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了损害。所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就需要关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构建。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构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独立学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内容。
第一,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级别。
第二,发布预警信息。学校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以适宜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采取预警措施。发布信息后,学校相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组织急救队伍和特定职责人员进入应急状态;调集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等措施,防止事态和危害扩大。
第四,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独立学院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设置上,也应符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
首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应急处置程序一般分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结束4个部分,善后处理、调查与评估、信息发布则属于应急结束后的后续处置程序,而不属于应急处置程序中的部分。将应急处置程序与事后处理程序混淆在一起,既于法无据,也不利于判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于何种阶段,造成应急管理上权力与职责的混乱。
其次,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具体的处置程序是不同的,这就要求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上做类型化的区分,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规定不同的具体处置措施。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类型相比社会其他场域更加复杂和多元,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在处置程序上是难以完全相同的,比如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和食物中毒类突发事件,在应对措施上不可能是一样的。这就要求独立学院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设置上,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类型进行具体化,而不能只简单地规定统一的应急程序。
最后,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应具有可操作性。因为既然突发事件已经突破了先期的防控,对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影响,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在应急处置程序中将风险降到最低,这不仅需要应急处置程序的合理设置,还要求应急处置程序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独立学院的应急处置措施虽有规定,但大多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信息报告程序中,只简单地规定了事件发生在场的工作人员或第一得到信息的工作人员立刻向上级报告,半小时内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并在处置过程中续报有关情况。这样的规定只是简单复制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内容,明显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性。上报是采用口头上报还是书面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哪些?这些情况都不清楚,故缺乏引导性。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独立学院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设置上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设置应急处置程序,区分事中处置程序与事后处置程序,事中处置程序一般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结束4个部分,事后处置程序包括善后处理、调查与评估,信息发布则属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单独程序,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突发事件中,应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让谣言止于真相。第二,根据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类型,设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措施的规定应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这是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的基本要求。
三、善后处理中的人文关怀
突发事件作为一种非常态的存在形式,对整个社会的应急管理能力是一种考验。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可以说是整个社会应急管理模式的一个缩影,这是突发事件在依法治校下的必然体现。任何团体、组织、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超越权力,进行“行政强权式”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在的问题是:规范有了,模式有了,如何进行具体的操作。
前文只是对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程序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从突发事件应对实践来看,问题不仅仅限于上文提到的方面。在实践中,除了需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文本,还需要关注应急模式的具体运行。其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心理恢复工作就尤为重要,这往往也是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对中最容易忽略的环节。
独立学院的主体是青年学生,在经历突发事件之后,相较于其他群体,更需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学生心理进行积极干预,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如校园发生传染性疾病之后,除了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防控好疫情的扩散外,在疫情得到控制、消除之后,还需要做好善后工作,比如,对被疫情感染的学生进行积极治疗,在康复之后进行心理干预,老师和同学、家长共同引导学生走出疾病的阴影。在一些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件中,如果学生被感染,为了有效治疗和保证其他师生的健康,会对被感染的学生进行隔离治疗,这种情况下,青年学生的心理会发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我们有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对这些学生在治疗过程中(有防护措施保证的前提下)、治疗结束后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不因突发事件而受到心理上的伤害。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不仅需要制度化的规范,更需要人文化的关怀,这是高校人文教育的必然要求。所以,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一个模式,因为任何的模式、制度都是冰冷的,在独立学院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中,笔者建议在制度化的同时,更倡导人性化的关照。
[1]王有洪,甘海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7).
[2]周斌.独立学院学生群体事件特殊性及差异化策略[J].江苏高教,2012(3).
[3]莫于川.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张佑法)
Thoughts on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MA Shu-tong1,2
(1.Xinhua College of Ningxia University, Yinchuan 750021, China; 2.College of Politics and History,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 Guyuan 756500, China)
There is no essenti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occurrence of emergencies in independent school and ordinary universities, so for independent college, as a organizational form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ts response mechanism should not be separated with ordinar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We should focus on the improvement of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and the settings of different types of emergency procedures in setting emergency contingency plans in independent colleges.At the same time, humanistic care should be injected into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in order to pay attention to students’ mental health in emergency handling.
independent college;emergencies;emergeney mechanism;emergency management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科研项目“法治视域下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为例”(NGY2014161)
马树同(1982—),男,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宪法学。
10.13769/j.cnki.cn50-1011/d.2016.09.020
本文引用格式:马树同.独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几点思考[J].重庆与世界,2016(9):109-112.
format:MA Shu-tong.Thoughts on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Independent Colleges[J].The World and Chongqing, 2016(9):109-112.
G64
A
1007-7111(2016)09-0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