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固的韵律
2016-03-25龙旭娇
龙旭娇
从园林与听觉材料相比的基础层次、园林艺术与听觉艺术的空间性和时间性方面以及园林艺术中体现出的音乐的韵律,以视觉艺术为主,听觉艺术为辅,通过分析两者间的异同,以期能够从姊妹艺术角度更好地去理解中国古典园林艺术。
美学家宗白华先生曾经说过:“一切艺术都趋向于音乐”。音乐,以其特有的、与大自然相符的律动,为人们所接受。与此同时,音乐也对其他艺术产生着影响。在园林艺术中,也不例外。众所周知,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园林艺术作为视觉艺术,其本身具有的空间性是无法被忽视的,而园林艺术所蕴含的时间性,也在与姊妹艺术共同比较和探究的过程中也被逐渐发现。与此同时,园林艺术主要以园林内部的植物、建筑、地形、水体、山石等各种能处于人视线范围内的景物所组成视觉效果来对园林艺术本身进行诠释。在园林艺术与音乐艺术的比较中,我们首先要看到的是,音乐艺术作为听觉艺术,其所包含的节奏节拍、音值、和声等表现方式主要是以时间的流动为基础,来进行对艺术本身的表现的。这也正是音乐被称为是“时间的艺术”的原因。
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的分类
在我国古典园林中,大概可以分为三类:皇家园林、私家园林和寺庙园林。
皇家园林受中国传统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影响,往往在建造时将天下各地的园林景致,纳入其中,取天下园林之精粹,同时也会在囊括各种私家园林和寺庙园林的精华的同时,建造恢弘巨大的单一建筑并搭配建筑群,这就是皇家园林的特点。私家园林在长期受到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下,将自然的山水景致浓缩到一园之中。且因其居住需要,往往使得私家园林具有可居住、可游玩观赏的特点。而且私家园林的主要理念与皇家园林不同,私家园林更注重建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环境。寺庙园林往往与宗教生活相关,其建筑风格也往往与宗教密不可分。由宗教园林往往是作为“神”在凡间的庙宇也好,宫殿也好,其往往具有神秘色彩,但与皇家园林和私家园林相同的是,寺庙园林具备对于自然和谐的追求。
园林艺术的空间性与听觉艺术的时间性的联系
园林艺术的空间性在不同风格的园林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中得到展现。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有言“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这种事物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在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中,其表现在园林景物高与低、远与近、大与小等方面,甚至是表现在曲与直上。例如在园林中最为常见的假山与流水的设计,假山的敦厚、朴实和流水的灵动、轻巧相结合。我们往往在一个园林中能够看到山水相交的景观。而在音乐上,虽也有空间性存在,但音乐作为时间的艺术,其时间性是我们借助音乐艺术这一视角对园林艺术进行观察和发展的关键点。
音乐艺术是时间的艺术,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音乐艺术的一切表现手法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无论是音乐的创作、音乐的表演还是音乐的欣赏,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而园林艺术,正如前文所说,是空间的艺术。但是,空间的布置,特别是在对会随着时间变化的景物进行布置时——例如花草树木。这类景物随着时间的变化,四季的变迁,对于园林的造成的影响也在园林设计者的计划之内。这无形中就把时间元素纳入到了园林艺术之中。同时,园林艺术,作为视觉艺术本身所需要的观赏者,也将时间元素带入到园林中,我们习惯于将所有具有音乐所具有的特点——如节奏、韵律等的事物称之为“具有音乐美感”的事物。游客在园林中游走时,自身的“动”与园林的“静”产生的韵律便是“具有音乐美感”的事物。由此观之,园林艺术中,也含有音乐艺术的元素。
音乐艺术的表现手法在园林艺术中的使用
在音乐中,会出现作曲家利用大跨度的音程或者明显的强弱对比来表现音乐艺术中所蕴含的情感或者是标题音乐中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而在园林艺术中,与之相对的是高低落差的对比,光线强弱的对比。在我国苏州园林中,由于在当时历史环境下,富商地位低下,园林的建造需要在有限的空间内完成对自然山水风光的营造,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境。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园林艺术的表现手法应运而生,其中基于空间的分割渗透而采用的对比衬托手法便类似于音乐中对大跨度音程的使用和对强弱的运用。另一方面,在白居易的《琵琶行》中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诗句来描写琵琶演奏时,演奏者突然停止演奏造成的留白效果,也是无声之乐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园林艺术中,对于空间的虚实、藏显结合,在某些花草树木丛生的部分,进行池塘或者其他建筑进行留白手法的运用,能够起到与“此时无声胜有声”相同的效果,使得原本在草木之中产生了保持心理的游客的求异心理得到满足,防止游客审美疲劳。
以上两种手法在苏州园林中经常被运用,以拙政园为例,拙政园主体以水池为中心,亭台楼榭围绕水池建造,这些建筑主次分明,高低错落不一,却仍然保持明代醇厚的建筑风格。在其中,东花园的芙蓉榭,一半建在陆地上,一半建在水面上,一方面方便夏日赏荷,另一方面,一榭二分,形成鲜明对比;而在拙政园以水池为中心的大格局上,水池本身便可看作是建筑的留白,也正应和前文所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音乐境界。由此观之,上述音乐中的表现手法,在园林艺术中同样适用,
结语
音乐艺术与园林艺术,无论是从我国传统音乐的表现手法出发,还是从西洋十二平均律大小调体系的表现手法出发,音乐艺术与园林艺术这两种看似不相关的艺术形式都能够互相借鉴和吸收彼此的美学观念,同时,也能够借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观察彼此获得更加丰硕的收获。故而,在审美的过程中,能否结合音乐艺术来对园林艺术进行分析,对于园林艺术有着极大的意义。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