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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汉语教材拼音标注问题及其规范性探索

2016-03-25贾鸿杰

现代语文 2016年2期
关键词:规范性

摘 要:汉语拼音在初级汉语教材中有着重要的“拐杖”作用。为生词注音,有助于学习者了解其发音;为课文标注拼音,有助于学习者了解汉语语法、培养汉语语感。本文拟以三套代表性教材为例,分析教材拼音标注问题的现状,并提出拼音标注规范性的设想。

关键词:汉语教材 拼音标注 规范性

二语学习通常始于语音输入,并通过语音输出体现学习效果,如果语音部分出现问题,就不能实现有效的沟通,要么自己听不懂别人所说,要么别人听不懂自己所言,从而影响交际效果。初级阶段是语音体系建构阶段,只有熟练掌握了汉语语音基本知识和汉语普通话流利、正确的发音,才能为日后的交际打下基础。

对于初级阶段学习者而言,正确获得语音知识的两个途径,一是来自于教师,二是来自于教材。对于自学者特别是海外学习者而言,教材的作用更为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同教材或者说不同出版社的教材拼音标注的方法不尽相同,有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材的正确使用。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华语教学出版社是最早出版对外汉语教材的三家出版社。《新实用汉语课本》(以下简称《新实用》)、《博雅汉语》(以下简称《博雅》)、《当代中文》(以下简称《当代》)是其颇具特色的拳头产品。我们以此为案例,剖析教材中涉及的语音问题,并就语音的规范化做初步探索。

一、拼音在汉语教材中的作用

德国学者柯比德(2003)曾总结了拼音的几大作用:一是帮助学生训练和掌握汉语语音系统,并掌握汉字的正确发音;二是以汉语拼音为基础的汉语语法教学可以开门见山地显示汉语本身的各种语法形式和结构,比如注意到拼音的分写、连写规则,可以更容易地掌握“词”这个基本词汇和语法单位,另外也可以更容易分析出词与词之间的各种语法关系;三是学习生词时,汉语拼音能提供汉字所不能提供的信息,如分词连写、标调不标调、某些多音字的读音等;四是用拼音查词典相对于部首查字法更简便易用……六是电脑输入中文时用拼音是最快、最方便、最有效的方法……从另一个角度,这几方面也可以看作是拼音在汉语教材中的作用。

可见,对于汉语学习者而言,汉语拼音在初级汉语教材中有着重要的“拐杖”作用,为生词注音有助于学习者了解其发音,为课文标注拼音有助于学习者了解汉语语法、培养汉语语感。教材是教师开展教学的根据,更是学生学习、模仿的范例。如果课堂教学能通过面对面解决语音问题的话,对于汉语学习者特别是自学者来说,教材的规范与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涉学习者能否掌握第二语言的语音特征。

二、汉语教材中拼音标注问题现状

拼音标注部分涉及注音问题和拼写问题。由于语言的最小单位是词,所以用汉语拼音来书写汉语时,除了给单个汉字注音的情况外,大多数场合最理想的办法是以词为书写单位,因此本文主要讨论拼写问题。关于注音问题可参见陈亚川(1991),杨德峰(1996、1997),李宝贵(2004)等相关论述。

关于拼音拼写,目前有两种方案:一是按字标音,只标本调。这实际上是一种标准式标音方式,即不论处于何种语法结构之中,只标每个字在字典中的拼音。二是参照《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下简称《正词法》),分词标音,兼顾语流音变,标变调。这实际上是一种描写式的标音方式,即按照实际语流中字的发音进行标音,主要体现为拼音分词以及“一”“不”和轻声的变调处理。显然,对于汉语学习特别是初级阶段的汉语学习而言,方案二更接近汉语实际,更贴近生活。据笔者调查,对外汉语教材拼音拼写主要以方案二为主,拼音拼写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分词、轻声、标点符号等方面,我们以上述三本教材为例略做说明。

1.分词

分词是拼写问题的重中之重。《正词法》明确规定: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单位。

这里所说的词并不仅限于语法词,也包括一些具有词的作用的结构单位。虽然学界普遍认可以《正词法》为标准进行拼音拼写,但对何时分、何时连的处理不尽相同。

无疑,上述教材对“打车/的”“上课”“看病”的离合词性质是认可的,但如何处理,意见是不统一的。《新实用》的处理方法是:生词注音时连写,标注词性;课文拼写时连写。《博雅》的处理方法是:生词注音时分写,不注词性;课文拼写时连写。《当代》的处理方法是:生词注音时连写,不注词性;课文拼写时连写。我们认为,《新实用》和《博雅》的处理方式更便于揭示离合词的特点,《新实用》更科学系统,而《博雅》更简洁直观。

其次是由于对“具有词的作用的结构单位”(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具有词的作用的结构单位”视为语块)的认定不同,导致分词处理上出现差异。例如:

在对“中国人”“北京人/北方人/广东人”的切分上,《新实用》和《博雅》的处理是“中国|人”“北京|人/北方|人”,《当代》的处理是“中国人|”“北方人|”。就语流中的实际而言,《当代》的处理更能体现汉语语音面貌。

在“×月”的切分上,《新实用》是“×月”,《博雅》是“×|月”,《当代》是“×|月”。《正词法》拼写为“×|月”,所以《博雅》和《当代》更符合《正词法》的规则。

在“V+了”的切分上,《新实用》是“V了”连写,《博雅》是“V了”分写。前者与《正词法》是相一致的。

教材是学习者模仿学习的工具,不同教材对分词处理的不同,一方面会影响学习者对词的掌握,甚至可能阻碍其对语法关系的分析,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学习者对普通话节律的掌握,从而影响其语音面貌。我们知道,如果二语学习只是孤立地操练声、韵、调,就掌握不了普通话的节律,也学不到地道的现代汉语(吴洁敏、朱宏达,2001),只有在语流中学习,才能真正摆脱“洋腔洋调”,而准确、科学的拼写体系无疑是对外汉语学习者可走的最佳途径。按词或语节划分书写单位,可以使汉语拼音的书写单位长度适中,容易辨识,有利于阅读和理解。

2.轻声

据《现代汉语词典》凡例,上述各例中的“进来”“出去”宜标为“jìnlai”“chūqu”。

而据《正词法》,单音节的动词或形容词与单音节补语组合的结构,不论两者之间紧密程度如何,都应连写,虽未说明如何标调,但例子为标本调。可见,《现汉》和《正词法》本身就有不一致,因此这也造成了教材处理的不一致。轻声本来就是汉语学习者的学习难点,不同教材对此处理的不一致势必会给学习者带来困扰,影响对汉语语音节奏特别是轻重音的判断。

3.标点符号

三套教材中都有标题为“你家有几口人”的内容,处理方式则各不相同,有的加了问号,有的没加,这不仅与拼音拼写相关,也与文字表述完整与否有关。关于拼音拼写中顿号的使用,《正词法》中建议用逗号代替,亦可用顿号,因其没有强制规则所以出现不同教材不一致也可以理解。关于省略号,《正词法》明确规定使用“……”,部分教材并未予执行。一般来说,初级汉语教材中涉及的标点符号不会影响到学习者对语句的理解,但不同教材对同一标点的处理方式不同,难免影响对教材科学性的评判。

三、拼音标注规范性探索

初级汉语教材既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凭借,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对象。赵元任曾提出“一失音成千古恨”,汉语教材应格外重视拼音标注问题。结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加强拼音标注的规范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应注意执行相关的规范标准。为生词注音可以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拼写课文应以《正词法》为据,以便更好地体现词语的整体性、关联性。另一方面,标注词语的实际读音,便于拼读,也便于理解。

其次,应该树立拼音标注的原则,应按照语流实际为课文标注拼音,重视语流音变。在日常生活中,交际多是通过一连串的语流实现的,汉语学习者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读单个字的时候发音特别标准,但是读一句话或者一段话的时候,虽然每个字读音都对,但听起来却感到别扭。如果汉语教材正确地体现了语流的实际面貌,就能引导汉语学习者关注汉语语音的特点和规律,从而为流畅自然的交际打好基础。

再次,加强规范性研究。规范化程度是评判教材科学与否的重要标准,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之间有不一致之处,这无疑会影响规范的执行力度。

参考文献:

[1]柯彼德.汉语拼音在国际汉语教学中的地位和运用[J].世界汉语教学,2003,(3):67-72.

[2]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编写.新华拼写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陈亚川.汉语教材注音拼写法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1):64-72.

[4]杨德峰.对外汉语教材中的注音和拼写问题[J].世界汉语教学,1996,(1):95-101.

[5]杨德峰.试论对外汉语教材的规范化[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3):17-29.

[6]李宝贵.语言文字规范与对外汉语教学[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04,(6):28-32.

[7]吴洁敏,朱宏达.汉语节律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31.

(贾鸿杰 北京大学出版社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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