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报销真实性和唯一性疑难初探
2016-03-25黄竹君
邓 筠,黄竹君
(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湖南 长沙 410081;长沙大学计划财务处,湖南 长沙 410022)
电子发票报销真实性和唯一性疑难初探
邓 筠,黄竹君
(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湖南 长沙 410081;长沙大学计划财务处,湖南 长沙 410022)
电子发票报销中,财务人员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难以把握,可以由政府机关构建平台、第三方机构负责接入、报销单位付费并下载打印电子发票,既能保障电子发票的真实性与唯一性,又能提高报账信息的准确性,还能有效保护报账人个人隐私。
电子发票;真实性;唯一性;初探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根据《会计法》第二章十四条中规定会计凭证必须包含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故如果需要报销,电子发票就必须打印出来当作附件处理,如果无需报销经费的话,电子发票不用打印依然可以当做凭据用于退货、保修等售后服务。《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款规定,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电子发票逐渐结束多城市试点的模式,开始多领域全国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中提到相关行业所开具发票必须进行电子存根报备,实际上可以理解为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并行的过渡举措。
一 解决电子发票报销疑难的必要性
电子发票具有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降低征纳成本、提升节能减排效益的优势,电子发票的应用将越来越广。但电子发票的报销尚存在真实性和唯一性疑难。纸质发票,其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都有税务机关参与管理,采用的纸张和打印设备都是特制的,财务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经验从手感、印章、打印质感等方面辨别真伪。而目前电子发票的处理普遍是由报销人自行下载打印,因为电子发票开具多半是和报销人购物账号绑定,如果需要查阅就涉及到报销人个人隐私与财务安全,财务人员是无权进行访问下载的。电子发票受报销人条件限制,各类纸张和打印方式都有可能出现,如果报销人使用电脑图片处理软件工具修改发票内容,财务人也无法通过打印件识别真假,以致财务人员不得不人工查询每张电子发票,以确认其真实性。而电子发票真实性的查询目前并没有指定的网站,部分发票查询网站由开票公司所设立,并不具备权威性。即使人工查询所得电子发票真实性没有疑义,但对报销人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的唯一性,亦无法保证或确认。即使如电信话费发票一样标注打印次数和本次发票金额,也可能存在报销人通过复印造成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及交给多家单位报销的现象。目前,在电子发票尚未全面普及推广的今天,财务人员可以通过使用EXCEL对极其有限的电子发票进行手工登记、核对来进行控制,基本上能解决电子发票报销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疑难。但随着电子发票的普及推广,通过手工登记、核对和控制已无法适应越来越多的电子发票,必须寻找新的有效解决方案。笔者认为由政府机关构建平台、第三方机构负责接入、报销单位付费并下载打印具有可行性。
二 电子发票有序而快速发展的途径
(一)国家政府机关负责管理
电子发票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互联网+税务”高速发展,但相关配套硬件设施、产业链结构以及政策立法却仍然滞后,各个平台都在积极开发系统以适应新形势,但各个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该如何对接却又成了一大难题。法律上电子商务所开税票归属于国税还是地税?其纳税地应归属于卖方所在地还是买方所在地或者是买卖平台公司注册地?没有权威解释,就必然使得公众对电子发票产生疑虑进而质疑其真实性,电子发票面临的诸如此类繁杂琐碎的问题,不是单独一个企业可以解决的。应当也只有由国家政府机关负责管理,才具有足够的权威来推动立法、制定标准,促进电子发票有序而快速的发展,从而使人们接受电子发票不再质疑其真实性。通过国家强制力在推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的同时也促使商家升级硬件设施学习网络相关知识,这为消除人们对电子发票的顾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市场调节与推动
除了国家强制力来树立权威,增强电子发票的真实性,电子发票也离不开市场的调节和推动。电子发票不应该只是企业制度的改革,而应该是生活方式的改革,只有市场自发接受并推广电子发票,才能让电子发票的报销成为常态。正如前文所说,电子发票是“互联网+税务”高速发展产物,市场上对于电子发票推广发展最为积极的正是“互联网企业”、“税务企业”以及“电子商务”等企业,如京东、腾讯、金蝶等相关企业。京东有自己的电子发票系统,微信也于2016年5月推出电子发票功能,对于这些拥有广大用户群体的企业且业务量庞大的企业来说,电子发票的推广可以极大减少他们打印纸质票据的开支,减少打印搭配发票的流程,提高派送商品的效率,因而对于电子发票的使用他们是乐见其成的。相对于国家管理部门来说,京东、腾讯、支付宝等企业都拥有众多员工,有丰富的大数据处理经验,有和消费者第一线的业务往来,能够较及时地处理大量的数据,并了解群众的要求进而提出改革方案。因此在电子发票的使用中,国家有关部门无需事必躬亲,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处理数据,消费者与电商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交易,所开发票皆通过第三方平台代开,再通过第三方平台统一在税控部门备案。如此,第三方机构也能利用自身已有的系统,管理日常交易数据,税控部门只需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对接,将原本多批次的小数据变为整理后的单批次大数据,不再与众多的零售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而是将业务化零为整,变成和第三方平台发生往来。对于消费者和小商户来说,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微信、淘宝等提供的代办的功能,也能极大地减少他们的时间与精力。如果说国家推广使得电子发票具备权威性,那么第三方企业参与,则使得电子发票具备普遍性,只有使用频率高、适用范围广的业务才能让人民群众熟悉,进而打消顾虑。
综上所述,在构建了国家税控部门与第三方平台的业务往来后,报销人员只需要提供发票号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通过发票号在税控部门网站上查阅相关发票,财务人员只能看到报账人员提供的发票而看不到其他业务,审阅完毕后选择下载打印发票,最后付款给买方或者卖方。这样既能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唯一性,又可减少财务人员付款出错,更可以保护报销人员的隐私。相对于目前的自行打印并报销的方式,由政府机关构建平台、第三方机构负责接入、报销单位付费并下载打印的模式,既可以通过统一平台的管理以保障电子发票的真实性与唯一性,又能够提高报账信息的准确性,还能有效保护报账人个人隐私,可谓一举多得。
(作者本人校对)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on Authenticity and Uniqueness of Electronic Invoice
DENG Jun, HUANG Zhujun
(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81, China; Division of Financial Planning, Changsha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22, China)
In the process of electronic invoice reimbursement, it is difficult for the accountants to identify the authenticity and uniqueness of electronic invoice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authenticity and uniqueness of electronic invoices, the government could establish a certain platform, and the third parties should take charge of accessing to while the reimbursement unit pays for the downloading and printing. It could not only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the reimbursement information, but also protect the privacy for the people applying for the reimbursement.
electronic invoice; authenticity; uniqueness;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2016-08-27
邓筠(1989— ),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研究方向:财务管理。黄竹君(1966— ),女,湖南长沙人,长沙大学计划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F231.4
A
1008-4681(2016)06-00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