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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空间的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研究

2016-03-25常耀中

中国科技论坛 2016年3期
关键词:创客空间

常耀中,余 博

(1.湖南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4;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创客空间的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研究

常耀中1,2,余博1

(1.湖南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4;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摘要:创客空间的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是其实现盈利和发展的关键。首先分析了创客空间分享式经营租赁和综合性产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特征以及其低成本和高收益的经济属性,并予以例证;其次通过二阶段博弈模型论证了前述经营模式下运营者与创客成功合作的纳什均衡;最后给出了促进创客空间可持续发展的启示和建议。

关键词:创客空间;分享式经营租赁;综合性产业化服务

1引言

创客空间产生可追溯到1981年在德国柏林诞生的混沌电脑俱乐部,创客运动兴起于2007年诞生于美国的噪音桥创客空间[1],DIY运动、开源软件、3D打印机在近些年来把创客运动推向高潮。截至2015年1月,活跃的创客空间已超过1000个,遍布于全球近百个国家或地区[2]。较早兴起的DIY运动为创客运动在中国的传播打下了良好基础。2010年,中国第一个创客空间在上海成立,随后创客运动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6月,在全球创客空间维基站点注册的国内创客空间达到21家,广泛分布于北京、成都、深圳、上海等城市[2]。

创客空间在全球的快速兴起以及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既与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相关,又与创新发展的时代潮流相顺应,更与其成功的运营模式关系密切。但相关研究文献很少,在中国知网检索篇名包含“创客空间”的期刊论文后发现,最早文献见于2013年7月,截至2015年6月的文献总量仅49篇,且大多介绍公共性的、非独立的图书馆创客空间,介绍经营性的、独立的创客空间运营模式较少,理论分析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创客运动及创客空间兴起时间较短,学界尚需认识过程;另一方面创客空间参与者多为工程与制造专业领域的产业界人士,学界尚未充分关注。在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创客空间获得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学界亟待深入分析其发展和崛起的成因和理论依据、总结其组织形态新颖特征,以更好地去推广和完善创客空间运营模式,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本文将对经营性创客空间独特的运营模式及其优点从企业经济的视角加以分析和论证。首先提出和分析创客空间运营模式所具有的两大典型特征并加以例证。其次,运用博弈论二阶段模型论证运营者和创客间合作的纳什均衡及其与运营模式联系,证明运营模式优越性。最后,概括总结创客空间的运行模式特点,并给出相应的启示与建议。

2创客空间经营模式分析

2.1创客空间概述

创客(Maker)是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其共同特质是创新、实践与分享[3]。创客空间(Makerspace)是为创客们提供实践创意和交流创新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创新和交友相结合的社区平台[4]。按照创客空间的经济特性,既有公共性质的、开放的图书馆创客空间,又有私人性质、半开放的经营性创客空间,还有对内开放的高校创客空间[5],分别如上海图书馆的“创新空间”、深圳柴火创客空间、清华大学的i·Center等。本文主要研究私人运营的创客空间。

创客空间参与者既包括工程师、设计师、创意者、学习者等各类创客,还包括金融家、律师、咨询师、企业家、培训师等各类产业界人士。本文以创客空间的经营者和创客作为研究主体。创客空间不仅提供了新技术和新知识学习交流场所、而且提供了把创意转变为原型的设计制作实验空间、还提供了把原型转变为成品及小批量产品的产业链服务。本文关注从创意到原型、到成品以至产品全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创客空间的运营模式

创客空间经历了早期会员制社群、网络开放组织、国际化创客运动、产品孵化平台的形态转变[6]。国内创客空间兼具以往创客空间的形态特点,作用形式包括兴趣团体、项目孵化与加速、技能培训、专业工艺、社交空间、企业家资源导入等[1]。例如,深圳柴火创客空间(简称柴火空间,下同)不仅为会员提供空间、工具、材料来把创意转变为原型[7],而且提供原型到成品的加速孵化服务以及提供小批量生产及供应链服务[8];北京创客空间除提供创意设计服务,还提供创业资金、工业设计、技术开发、供应链等创业资源对接平台[9]。创客空间不仅辅助创客把创意转变为原型,而且从自身利益出发积极推动原型的产品化。

2.2运营模式主要特点

(1)分享式经营租赁。所谓经营租赁是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将其所拥有的资产转让给承租人使用以取得租金的一种交易。在创意到原型的阶段,创客空间为创新发明购置了各类必要资源并提供给创客们分享使用,同时向创客们收取较少的、优惠的会员费、材料费、培训费等费用。因此,创客空间运营模式兼具经营租赁和分享使用的特点,本文称之为分享式经营租赁。

创客空间提供的创意实现资源主要如下。①共享空间服务。开放以及半开放的学习交流实践空间。形式上,包括实验室、工作室、青年公寓、咖啡店、餐厅、书店等;对象上,包括会员、来访者;功能上,包括培训学习、设计加工、社交展示等空间;形态上,有线下及线上空间,后者如网上社区。②共享设施服务。创客空间购置和开放设计制作设备及设施,例如3D打印机、激光切割机、数控机床、Arduino单板控制器、多媒体电脑设备等[10]来促成创意向原型的转化,包括机器人、无人飞行器、家居电子产品等。③共享培训指导服务。创客通常专注于自身感兴趣的专业领域,缺乏设计制作技巧和创新创业知识。创客空间安排专家、教材和课程,为创客们培训设备使用技能、指导创意实施过程。

首先,创新者通常面临资金少、融资难、风险承受能力低等困难,而创新项目往往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购置整套设计制作设备对他们来说难以负担、风险巨大。其次,创客空间购置设备、并租赁给个别创客使用的模式仍存在问题,不仅创客进入门槛仍然过高,而且创客空间若收费低廉将难以收回成本且风险较大。分享式经营租赁化解了上述难题:由于创客们共同缴纳费用,不仅极大降低了每个创客费用,而且极大提高运营者租赁收入;项目众多使得成功项目容易出现、远期项目收益分成将提高,这有利于创客空间的盈利和发展。

(2)综合性产业化服务。所谓产业化服务,此处指在把原型转化为产品并推向市场的过程中所提供的与产业链对接的专业化服务。在创意转变为原型后,还要对原型进行实际检验并通过产品迭代过程,以获得市场和同行的认可;在原型转化为成品后,还要依据市场预测进行小批量生产以投放市场[1,8,11]。由此可见,开发出符合市场的产品并投放市场产生收益是一个复杂的产业化过程,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环节,还是缺乏商业经验的创客们的短板。创客空间延伸提供咨询、融资、营销、采购、生产等综合性产业化服务,促使创意最终能转化为产品和收益。

创客空间提供的综合性产业化服务主要如下。①研产融咨合作平台。创客空间为创客、投资者、企业家、供应商、金融家、律师、培训师提供了一个交流、接洽、展示、谈判的平台,使创客们容易找到投资者、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导师、知识产权法律顾问,零部件、加工生产服务及配套技术供应商。②产业链服务。产品转化为收益既离不开从原型到成品的加速孵化、也离不开产品的市场预测与筹资、还离不开产品的小批量生产。创客空间不仅提供产业化合作平台,而且直接或间接提供后续产业链服务,促进项目成功、获取更大收益。

创客空间聚集了众多潜在创新项目和产业界人士,积累了丰富的项目鉴别经验。首先,商业经验欠缺的创客能及时找到适合的合作者,极大提升原型向成品和产品转化并取得市场成功的可能性。其次,由于项目聚集和充分的信息交流,创客、运营者和其他产业界人士的信息搜索成本、信用成本、谈判成本极大降低。最后,运营者与创客间的密切合作保障了双方收益,即运营者相信创客的远期收益分享承诺,反过来能更好地提供综合性产业化服务。

2.3创客空间案例分析

深圳柴火创客空间提供了从创意到原型、到成品、再到小批量产品的全程服务,呈现出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的特征。

(1)分享式经营租赁。在创意到原型阶段,柴火空间为创客和来访者配备了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员、导师、网站等各类共享资源、组织了讲座、培训、聚会、制作等各类活动。矽递公司(柴火空间创立者)提供了场地租借与管理员费用。柴火空间实行会员制,仅向会员按服务类别收取少量会员费。例如,从体验会员、普通会员、升级会员到VIP会员,分别收取按次20元、按月168—1024元会员费,分等级提供参加或举办工作坊、分享会和聚会,以及提供进入或使用创意区、信息交流区、工具材料、操作台、露台和固定桌子等服务[12]。服务内容丰富,会员费用低廉,充分体现了创意阶段分享式经营租赁的特点。

(2)综合性产业化服务。首先,在原型到成品阶段,矽递公司与天使基金合作成立硬件孵化器为创业团队项目提供加速孵化服务,包括提供种子基金、免费办公空间、导师扶持资源、商业化运作等方面扶助,孵化器则取得项目6%~10%的股权作为回报;其次,在成品到小批量生产阶段,矽递公司为项目提供小批量生产,代理销售或者利润分成销售创客团队的产品,并向国内外创客销售开源硬件[8]。

柴火空间创立4年来,注册会员超过1000人,成功孵化包括开源智能机器人、四轴并行机械臂、折叠式代步小车等一批项目[13];矽递公司过去3年收入年增长率均超过100%,产值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利润率高达40%~50%[14],充分体现了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促进创新产出和实现运营收益的有效性。

3博弈分析

3.1模型概述

从创意到原型、再从原型到产品,可以看作一个两阶段的运营者和创客间博弈过程。第一阶段是运营者提供服务以促进创意向原型转变的过程;第二阶段是运营者延伸服务以促进原型向产品转变的过程。

(1)总体假设。第一,完全信息;第二,在第一阶段完成创意向原型转变后,双方进入第二阶段—原型向产品转变;第三,第一阶段只有投入、没有直接收益,投入分别来自于运营者和创客,间接收益来源于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既有投入、又有收益,来自创客和运营者所合作项目。第四,如果运营者在两个阶段都采取积极态度,项目成功概率较高、总收益较大;如果运营者在两个阶段都采取消极态度,项目成功概率较低、总收益较低;如果运营者只在其中一个阶段态度积极,项目成功概率和总收益介于前两者之间。第五,如果创客在两个阶段都采取积极态度,项目收益较大,且分配给运营者的收益比例较大;如果创客在两个阶段都采取消极态度,项目收益较小,且分配给运营者的收益比例较低;如果创客只在其中一个阶段态度积极,项目收益和分配给运营者的收益比例介于前两者之间。

(2)参与人。服务方—运营者,用P1表示;被服务方—创客,用P2表示。

3.2第一阶段博弈

(1)基本假设。第一,当运营者采取积极态度时,成本付出更多,相应创客得到的服务更好、成本更低,项目成功概率较高、最终收益较高;反之,运营者采取消极态度,成本付出较少,相应创客得到的服务较少、成本较高。第二,当创客采取积极态度时,双方合作更加紧密,创客承诺会分配给运营者较高比例收益,合作更加紧密因而更易成功;反之则反然。积极态度用A(active)表示,消极态度用N(negative)表示。

(2)行动。如果运营者采取消极态度,提供普通服务且没有优惠;否则,提供高质量服务且优惠较多,例如细致的培训和指导。如果创客采取消极态度,付出最少费用来取得服务且不愿承诺未来收益分享;否则,多付出一些费用来取得服务且承诺未来收益分享,以与运营者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3)支付矩阵。R(revenue)表示收益,C(cost)表示成本。加上标’表示创客、无则表示运营者,下标表示不同的策略组合(见图2)。

图2 第一阶段博弈的支付矩阵

3.3第二阶段博弈

(1)基本假设。第一,当运营者采取积极态度时,会付出更多的成本,相应创客得到服务更好、成本更低,项目成功概率更高、最终项目收益也较高;反之则反然。第二,当创客采取积极态度时,承诺分配给运营者更大比例的项目收益,合作更为紧密因而项目也更容易取得成功;反之则反然。

(2)行动。运营者可以采取消极的态度,只提供基本服务,例如提供展示和洽谈场所,付出成本较低,但是项目产业化的成功概率较低、最终收益较小;反之,运营者可以采取积极的态度,除了基本服务,还可以提供增值服务,例如积极为项目安排产业链资源或者提供生产服务,从而提高项目产业化的成功概率以及最终收益。创客可以采取消极的态度,只利用运营者的基本服务,不愿意深入与运营者合作并分享收益;反之,创客也可以采取积极的态度,不仅利用运营者的基本服务,而且愿意深入与运营者展开产业化合作并分享收益。

(3)支付矩阵(见图3)。δi表示合作系数,i等于1或2时分别表示运营者或创客,系数意味着第二阶段获得的支付同第一阶段双方合作的积极程度正相关。r表示收益,c表示成本,上标及下标含义同前。

图3 第二阶段博弈的支付矩阵

3.4均衡结果

(1)首先观察第一阶段博弈的纳什均衡。①对经营者。由于采用分享式经营租赁,单个项目分摊成本很低。运营者无论采取消极或积极的态度,项目分摊成本较为接近,即C11>≈C12、C21>≈C22,此处用符号组合“>≈”表示略大于或等于;经营者的优质和优惠服务会促进项目成功的概率,尽管创客的消极态度会削弱这种概率,R11>> R12、R21> R22,此处用符号组合“>>”表示远大于。综上,R11-C11> R12-C12、R21-C21> R22-C22。因此,A是运营者的占优策略。②对创客。由于采用分享式经营租赁,单个项目分摊成本很低。创客无论采取积极或消极态度,所需缴纳的项目费用较为接近,C’11>≈C’21、C’12>≈C’22;但是,创客采取积极态度时虽然扩大总收益、但也需让渡部分收益给运营者且创客的态度会影响到第二阶段运营者的决策,因此R’11与R’21、R’12与R’22的大小关系还无法确定,相应R’11-C’11与R’21-C’21、R’12-C’12与 R’22-C’22的大小关系就无法确定。因此,此时并不明确A或N是创客的占优策略。

(2)其次观察第二阶段博弈的纳什均衡。

①对运营者。由于采取综合性产业化服务,成功可能性提高。已知运营者在第一阶段会选择策略A。如果创客在第一阶段选择策略A,那么δ1大,由前述假设可知,δ1r11>>δ1r12、δ1r21>>δ1r22、c11>c12、c21>c22,则δ1r11-c11>>δ1r12-c12、δ1r21-c21>>δ1r22-c22,因而a是运营者的占优策略。否则如果创客在第一阶段选择策略N,δ1小,δ1r11>δ1r12、δ1r21>≈δ1r22、c11>c12、c21>c22,则δ1r11-c11<≈δ1r12-c12、δ1r21-c21<δ1r22-c22,因而n是运营者的占优策略。

②对创客。由于采取综合性产业化服务,成功可能性提高。已知运营者在第一阶段会选择策略A。如果创客在第一阶段选择策略A,那么δ2大。创客采取积极态度时尽管会分享出较多收益但项目会取得更大成功,不过此时如果运营者的态度消极则成功程度会有所降低。δ2r’11>>δ2r’21、δ2r’12>δ2r’22、c’11>c’21、c’12>c’22,此时δ2r’11-c’11>>δ2r’21-c’21、δ2r’12-c’12>≈δ2r’22-c’22,因而a是创客的占优策略。否则如果创客在第一阶段选择消极N,δ2较小,δ2r’11>δ2r’21、δ2r’12>≈δ2r’22、c’11>c’21、c’12>c’22,则δ2r’11-c’11<≈δ2r’21-c’21、δ2r’12-c’12<δ2r’22-c’22,因而n是创客的占优策略。

因此,如果创客在第一阶段选择积极策略,则第二阶段(a,a)是纳什均衡;否则(n,n)是纳什均衡。

(3)再次观察第一阶段博弈的纳什均衡。已知运营者在第一阶段会选择策略A。创客确信如果在第一阶段选择积极策略A,则运营者在第二阶段选择积极策略a来加以回应,否则创客选择策略N就会得到运营者策略n回应。创客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前一种情况下的δ2r’11-c’11或δ2r’12-c’12要远远大于后一种情况下的δ2r’21-c’21或δ2r’22-c’22,相应地创客在第一阶段R’11-C’11>>R’21-C’21。因此,A是创客的最优策略。综上,在第一阶段(A,A)是纳什均衡。

(4)最后观察第二阶段博弈的纳什均衡。由于A是创客第一阶段的最优策略,这对于第二阶段双方的策略选择产生实质影响,如前分析,双方将都会选择积极策略a,(a,a)是纳什均衡。

因此,为了获得更高支付,运营者和创客在两个阶段都会采取积极态度来合作。

3.5运营模式效果分析

(1)分享式经营租赁。当不采取分享式经营租赁时,项目第一阶段成本将急剧上升,双方在成本压力下为保证有利可图,会被迫采取消极的态度以控制成本,双方都希望对方积极而自己消极从而降低成本,最终(N,N)将成为第一阶段的纳什均衡。而(N,N)策略组合将导致第二阶段项目收益迅速降低,结合前面分析可知,(n,n)将成为第二阶段的纳什均衡。最终,项目收益将很小甚至没有收益,双方无利可图甚至利润为负。

(2)综合性产业化服务。当不采取综合性产业化服务时,如前所述,项目成功可能性降低且不利于节约交易费用,第二阶段项目收益将明显降低、成本显著提高。运营者在第二阶段决策时将主要考虑哪种策略下利润为正,采取积极态度所增加收益若不足以克服相应所增加成本,运营者将被迫选择消极策略n,进而影响到第一阶段采取策略N。相似地,创客将被迫选择消极策略。最终,项目收益将很小甚至没有收益,双方无利可图甚至利润为负。

4启示与建议

创客空间运营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采用了分享式经营租赁与综合性产业化服务,在众多创客会员间分摊创意实现费用、并为创新项目引入丰富完整的产业化资源,不仅显著降低了双方成本投入、而且显著提高了双方项目收益,促使双方采取积极策略、紧密合作、实现双赢;而如果未能采取两种成功运营模式,双方合作将可能变得无利可图甚至亏损。这就解释了为何创客空间模式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在世界各地迅速兴起和兴盛。

为进一步推动创客空间这种大众创新的运营模式发展,首先,运营者应着眼长远、努力降低创客前期创意实现成本,管理协调好内外部产业化资源、促进创新项目的产品化和市场化工作,推动双方合作深入、合作共赢;其次,创客应注重与运营者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利益分享,充分利用好创客空间所提供的创意创新资源,形成双方的良性互动关系;最后,政府一方面应降低创客空间创意实现相关的设施设备成本,针对分享式经营租赁提供更多价格低廉的公共创客空间和设施设备购置财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应促进创新项目的产业化过程,完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和合同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创客空间各方间合作顺利进行,同时制定和规范相关产业化政策来推动产业化服务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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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观察者网.李克强4日考察深圳柴火创客空间 总理都“抚摸”过哪些酷炫的创客项目?[EB/OL].http://www.guancha.cn/Industry/2015_01_05_305303.shtml.[2015-01-05].

[14]与非网.京沪深三地创客文化的对比分析[EB/OL].http://www.eefocus.com/component/331947.[2014-09-19].

(责任编辑刘传忠)

Shared Operation Lease and Integrated Industrialization Service in Maker Space

Chang Yaozhong1,2,Yu Bo1

(1.School of management,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Xiangtan 411104,China;2.Institute of Economic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Beijing 100836,China)

Abstract:Shared operation lease and integrated industrialization service in maker space are keys for its profitability and prosperity.First,oper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shared operation lease and integrated industrialization service and its economic characters of low cost and high income in maker space are analyzed,which is exemplified by Chaihuo Makerspace.Second,two-phase game model is used to verify how above characteristics lead to Nash Equilibrium with successful cooperation between operator and maker in maker space.Finally,revelation and suggestions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ker space are provided.

Key words:Maker space;Shared operation lease;Integrated industrialization service

中图分类号:F403.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常耀中(1974-),男,湖南人,湖南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研究方向: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

收稿日期:2015-07-31

基金项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湘教发[2011]76号),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城际产业链及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研究”(2012YBB070),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资助项目(湖南特色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机制研究)(2013ZK2015),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低碳经济背景下湖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2013ZK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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