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2016-03-24李珺虹
摘 要:投资效率是直接影响到民营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利润获取的关键环节。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监督成本与激励成本之间的平衡,让民营企业高管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文章现针对民营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投资效率的影响进行研究,以期能够为提升民营上市公司投资效率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民营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在上个世纪末,美国排名前1000位的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都对高管采取了股权激励的制度,而股权期权管理也成为了高层管理薪酬计算中十分关键的部分。截止至2013年底,我国采取了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企业已经超过500家,国内更多企业也开始意识到股权激励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利益,可以建立高效的高管股权激励制度,将高管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使得高管能够有积极性,有动力投身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全面提升公司投资效率。文章着重探析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投资效率的影响,以及提出了相关建议来提高投资效率与公司业绩,从而使得民营上市公司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1.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方面,Holmstrom(1979)将管理层激励分为了股权激励与薪酬激励两种不同的形式,薪酬激励偏向于短期的行为激励,而股权激励则更加注重高管对企业未来长时间发展而投入的精力。股权激励方式相对于薪酬激励更加有效,形式也更加复杂。让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拥有公司的股份,可以让其更加有效的安排分配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工作行为。高层在进行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同时要会造成大于自身收益的损害,因此股权激励能够避免高管人员以权谋私行为的出现。Mehran(1995)年选择国外制造行业公司为样本来进行分析,并且证实了对企业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的投资效率有积极作用。Broussard(2004)认为,经过利益协调机制,能够推动企业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更加接近,这将有效减少高管为了一己私利进行过度投资的行为。
国内方面,周杰(2005)将1988年-2000年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针对高管内部进行研究后发现企业高管拥有股份对于提升企业投资效率的效用十分明显,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过度的情况出现。但是有些国内学者依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吕长江、辛宇(2012)将泸州老窖作为案例,论证了在国有企业当中实施高管股权激励反而会进一步降低投资效率。孙健(2008)的研究指出,在民营上市企业当中,高管持有公司较多的股权会削弱股权激励的效用。
2.二者关系的理论分析
(1)股权激励有效期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效用期主要在4年-5年左右,最长时限在10年左右。由于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时间较长,因此可以获得长时间的激励作用,避免了过多短期激励行为的实施,并且可以长期将激励对象与民营上市公司的利益密切的融合在一起。相对于固定薪酬的利益发放模式来说,股权激励更加偏向于长期性质的薪酬制度,其实施起来难度较大,需要进行反复的探索与设计。一旦所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较为合理,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就会对企业产生长期而高效的激励效应。当股权激励的时间跨度不够长的时候,其会给管理层带来一种浮躁、急切的心理,引导激励高管利用职位之便操作公司短期利益或证券股价。当股权激励时间跨度够长的话,民营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操作公司利润的行为难度也会相应的增加,高管想要获得利益的心态也会相对平缓。另外,在更长的时间跨度中,民营上市公司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将越高,而其估价的变动范围也相对更大,当变量增加的情况下高管对股价的波动越敏感,股权的激励程度也将得到明显的增加。在这种激励方式下,民营企业公司高管会更加有动力的去做出更加正确的投资决策,并且为了每年可以达到既定的考核目标偏向选择投资项目风险与企业风险相匹配,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假如民营企业高管持续利用投资项目来获取私人利益将会显著增加企业的项目支出,对资金配置的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有一定机会导致错误的项目决策,进而影响到民营公司未来的业绩,从而最终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总的来说适当延长高管股权激励有效期限对于提升公司的投资效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股权激励授予量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不论是股票期权亦或是限制性的股票,授予经营者数量越大的期权与股份就代表着在价格固定的情况下,被激励对象可能获得的收益数额越大,股权激励的效用也越大。而文章所指出的股权激励实质上就是指经济上的物质奖励。站在我国国情的角度来看,我国民营企业的高管更多的是注重低层次需求,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安全需求。其认为自身累积财富数量越大,工作职位获得的保障也将越大,也将获得越多的安全感。根据这一理论,假如授予民营公司高管更加丰富的经济权利,那么当公司股票升值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会给高管人员提供十分可观的回报。即为,在每份股权未来升值收益固定的情况来看,股权数量越大,其未来收益的总额也将越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股权授予数量越大则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效用越大,有的时候授予过多的股权反而会造成一种过度支付的情况。也就是被激励对象所付出的与其所从公司获得的相关收益之间并不匹配,所获得的收益要明显高于其所付出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将会变为福利的影子。然而如果授予股权太少,则无法有效的激励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无法实现目标的激励效用。股权激励授予适量应该平衡在某一个合理的点上,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授予股权数量过大会对股东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提升公司的运营成本,对投资项目资金的发放造成消极影响。而授予数量过少,又会影响到高管人员受激励的程度,其依然会各种投资项目中获得不当得利,以弥补个人收益的不足,这样以来就会对企业的投资效率造成负面影响。
三、研究结论及相关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通过分析研究得出:(1)适当延长高管股权激励有效期限对于提升公司的投资效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股权激励授予适量应该平衡在某一个合理的点上,避免过多或过少,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
本文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出2007年-2014年底正在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并且选取了股权激励、投资效率以及控制变量,并且参考相关文献结合民营上市企业实际情况,构建以下模型:
选择民营上市企业来研究股权激励对投资效率的影响。在上述模型中选择企业自由现金量、公司规模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变量。在经过模型计算后,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将投资效率作为被解释变量,管理层股权激励作为解释变量,企业的自由现金量、增长率与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通过上述模型进行线性回归分析,表2为回归分析结果。
从表1与表2的分析结果可以得出,由于股权激励需要相关的资金,而会导致民营企业其他资金减少,更加容易产生投资不足与现金流断裂等问题。因此需要控制好股权激励的有效期与授予量,避免有效期过长与授予量过大影响民营企业的投资与现金流。
2.相关建议
(1)慎重选择是否进行高管股权激励。民营上市企业要严肃慎重选择是否选择股权激励措施。在详细考虑公司所处客观环境的基础上,明确自身定位与使命,清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缺陷,再参考自身控股权性质、企业规模等一系列情况,最后再就是否进行股权激励进行选择。尤其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上市公司更加要根据自身综合实力情况来选择是否进行高管股权激励。
(2)当确定了要实施高管股权激励制度后,最为关键的就是要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策略,以最大程度保证高管股权激励制度的落实。民营上市公司在设计高管股权激励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①丰富行权条件,在考虑单纯的利润指标的同时还要设置客观、高标准的各种非现金指标与市值指标,实现非财务指标与环比指标的设置。例如,选择营业现金流量、部门投资报酬率等指标,融入激励条件中。②适当选择股权激励授予数量。授予数量太少将无法获得预期的激励效果,授予数量过多会形成过度支付的局面,民营上市公司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来选择确定的股权授予数量。③适当延长股权激励的期限。较长的时间期限会强化高管股权激励的效果。例如,美国的很多上市企业就将股权激励的有效期延长至10年,而目前我国高管股权激励有效期平均年限为5年。
参考文献:
[1]曹凤岐.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研究——十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股份制度[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6):139-150.
[2]曹阳.高管层股权激励的现状与效果——基于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层股权激励应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之一[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05):102-104.
[3]王振栓,唐华茂.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管理中的股权激励问题研究[J].特区经济,2014,(07):125-128.
[4]孔莹,姚明安.董事会文化、高管权力与股权激励效果——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6):54-61+96.
[5]刘云亮.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减持的法律困境与解决对策[J].政法论丛,2013,(02):101-107.
[6]张大勇,王磊.民营上市公司高管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19-25.
作者简介:李珺虹(1990.09- ),女,侗族,湖南怀化人,吉首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