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发展观——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研究述评
2016-03-23刘雯雯
刘雯雯
(南京林业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江苏 南京 210037)
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发展观——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研究述评
刘雯雯
(南京林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江苏南京210037)
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之后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类文明形态,其核心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发展观为视角,研究和总结目前有关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探究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对策,对于推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环境道德教育;述评
2015年10月,江苏省委、省政府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和前景,正式下发《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突出率先指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提出“到2020年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的目标。自2001年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愿景以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生态省建设”是个战略性的概念,是关乎全局的整体性战略和目标,它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以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发展观研究和总结目前有关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探究现实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缓解江苏资源环境压力,提升经济竞争力以及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绿色经济:科技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发展
江苏是个环境容量有限的省份,人口、产业和城市高度密集。江苏以全国1%的国土,承载全国6%的人口,支撑全国约10%的经济总量。江苏省人均环境容量较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较高,能源资源相对紧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在此现实条件下,要保障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缓解并逐项治理环境问题,唯有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张巍巍、张华、李向辉在《改革视角下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以江苏为例》一文中,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需要科技创新作为支撑。文章通过分析目前科技支持江苏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着重指出江苏虽然是制造业大省,但产业内生发展能力较弱。数据表明,江苏工业增加值率呈逐年下降态势,高技术产业竞争力还有待提高。文章提出要加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民生科技的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产业创新水平以及组织实施重大民生科技示范工程等一系列以科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做法。葛俊杰、毕军 、叶维丽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动——基于江苏生态现代化目标的战略思考》一文中也指出,江苏现阶段的发展存在着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均衡性不够的问题。文章提出,要通过推动环境科技创新,开展环保技术研究开发,重点突破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技术瓶颈;将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优先列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利用江苏高校和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促进科技对环保的支持;努力开辟渠道,对环保科研给予财政扶持[1]。
为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同时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以绿色科技创新实现省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成为重中之重。朱晓东、李杨帆、陈姗姗在《江苏生态省建设理论与实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生态江苏”的发展战略有赖于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体系的建设,而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则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的核心与关键。徐岩在《江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意义》一文中表示,江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的产业结构能够起到高效集约合理利用资源的作用,科学的经济发展方式能够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既是转变江苏经济发展方式的测量仪和助推器,也是优化调整江苏产业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和有效途径。”[2]同时,其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重点及解决路径》一文中明确指出,为推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绿色转型。要以生态为导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尽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生态优化与经济发展的双赢[3]。黄娟、吴云波、王惠中、孙兆海等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研究》中,也不约而同地强调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新型的生态经济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江苏已处于中等收入到中等富裕的发展阶段。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这个阶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型期,大气污染、水质恶化、绿地减少等生态问题可能会出现。江苏正处于实现“两个率先”的攻坚阶段,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比较突出,环境倒“U”型曲线出现拐点,对科技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在传统发展观念的引导下,我国科技研发始终以经济效益优先为导向,科技的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大大弱化。江苏省绿色科技推动生态建设的支撑力度仍显不足。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对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将“科教兴省”战略与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以期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江苏省科教发达、开放程度高的优势,重点开展江苏环境科技协作和资源信息共享两大平台建设,切实把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企业和环保部门内部的科技力量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4]。但目前而言,在绿色科技的研发能力方面,省内科研力量还比较薄弱,关键技术遭遇瓶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绿色科技支持生态建设的力度。理论研究方面,虽然广大学者也认识到绿色科技对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但现实研究还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紧缺的严峻现状、经济发展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等方面。
目前,江苏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需要大力发展绿色科技,打造生态文明复合资本。与传统经济以能源消耗实现经济增长不同,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来实现,打造以绿色科技为支撑的复合资本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这不是唯科技论,而是指用绿色科技的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和技术创新,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在《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一书中也提到:“当代科技的绿色潜能就像市场经济(交换)一样不能做一种过分简单化的判断。一方面,我们确信,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离不开一种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绿色科技体系来支撑。至少,人类当代文明水平的适度维持离不开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这就需要尽可能采取越来越科学合理的经济技术方式。”目前,发展仍然是我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发展过程中势必需要消耗自然资源,向自然界排放废物,因而还需要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使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此同时,需要拓展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将研究的视角延伸到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并指导江苏的生态文明发展。
二、社会进步:制度体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生态社会的形成和稳定发展,有赖于环保制度的建设和相关法制体系的完善。可以说,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制度先行。目前,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关生态制度的建设仍需加强。李宁宁、蒋影明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赤字”及其应对》一文中指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面临 “五大赤字”,其中包括了制度生态的“赤字”。制度生态赤字表现为制度的缺失和不合理,使得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形成逆淘汰[5]。文章认为,当前“政出多门”带来的制度性内耗,既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又增加了制度施行的成本。其次,制度的设计没有突破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缺乏激励作用,同时制度的约束力也有待提高。为此,文章建议创新制度安排,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梳理并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修改《环境保护法》等环境防治法,加快制定《生态补偿法》,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其标准体系。黄娟、吴云波、王惠中、孙兆海等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研究》中也指出,江苏的生态建设体系有待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和考核体系尚不健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环境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资机制有待形成,环境执法不够有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管理体制、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6]对此,其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一文中,在分析了国内和江苏省现有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特征,重点提出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框架。与此同时,在《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地区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一文中,以区域协同发展的视角探索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共建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分类差异化管理机制、生态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市场化创新机制等五大机制,以期促进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它需要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推进,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发挥着政策制定与组织实施的作用。只有政府首先制定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明确其目标与定位,建立促进社会全面转型的长效机制和路线图,才能引导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乔永平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多元主体及其协同推进》一文中同样主张这一观点。她指出,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来看,主体参与模式尚处于政府主导发起型参与阶段,主导发起者以政府为主,因而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7]。她在《生态文明建设协同系统的构成研究》一文中,同样强调了制度保障的重要性,并主张除了要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外,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禁忌、习俗、传统等也要深度挖掘。
当前,江苏省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支撑,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8]。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之一,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9]。目前,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但是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考核和奖惩机制尚不健全。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推进省内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出台相关建议及实施意见,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环境保护方面,仅有《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数不多的几部条例,而其他领域的制度细则尚有待完善。生态文明时代的制度构建与以往不同,不仅要在制度理念上体现可持续发展,更需要在具体制度上体现环境与资源的价值。当前,江苏省环保制度的有效供给不足,既有制度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得到有效发挥,环境制度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力度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健全完善相关环境制度,为其提供法律保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江苏省人大把环保法律法规列入地方立法规范中,1993年和1997年两次颁布、修订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各地、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职责和权限范围。此后,又多次出台水污染防治条例、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环保政策法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江苏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但总体而言,在环境问题处理方面,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环保法规“软约束”、环保领域“软执法”、环保目标“软要求”等现象。在此背景下,要加大政府环境管理机制体制的改革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加快环境立法工作,强化环保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责任,加大执法的威慑力,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与此同时,要警惕“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伦理困境,重视现实生活中人性违和、义利定位失当、价值取向混沌、他律与自律失衡等伦理困境,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强调道德自律,构建以人为本、人自和谐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和道德体系[10]。
三、生态保护:公民教育促进生态环境恢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实现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生态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两大核心环节,其中消费方式的改变主要依靠公民生态观念的改变、生态意识的提高。我国环保事业的实践证明,解决生态问题不仅要靠科技的、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还要靠道德的手段。
当前,江苏省生态建设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生产方式的转变与创新等具体操作层面,如201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确立了未来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其“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进一步意识到道德建设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在现有的理论研究中,较少有学者关注公民生态意识的宣传和教化。黄娟等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研究》一文中谈到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育先进的生态意识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文章表示,要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构建完善的宣传教育网络,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大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形势教育和生态科普教育,在全社会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也是资本的生态价值观,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消费观。李宗尧在《扎实推进江苏生态文明新体系建设》一文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要使每个人都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文章指出,江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发挥生态文化先导作用,用生态文明视野来认知和促进生态文化的形成。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质[11]。
很显然,对于全民生态教育和宣传的重要作用,目前学术界还重视不够,没有深入研究公民生态教育的具体途径、方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提升全民的环境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大力加强公民生态文明观念的培育,推动形成与省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是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要大力强化环境道德教育,培育公民生态伦理意识。《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2002年版)对环境教育的定义是:“借助教育手段,使人们认识环境,了解环境问题,获得防治环境问题的知识与技能,在人和环境的问题上树立正确的观点与态度,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来保护环境。”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一种道德最终能否为社会所接受,能否转化为社会成员的风俗习惯和道德实践,关键在于它能否反映社会伦理关系的本质,是否体现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而这种道德究竟能够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上为人们所信奉和遵循,则取决于道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生态道德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填补道德真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江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对公民进行环境道德教育。可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把生态教育渗透到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培训中。通过构建完善的宣传教育网络,着力培育先进的生态理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
四、结语
江苏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但经济的飞速发展也让江苏承受了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当前,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只有深化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深入认识并分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足,以科学、扎实的理论基础指导实践,着力于加强科技创新、完善环保制度、强化全民环境道德教育,以“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观指导理论与实践,才能更好地实现“美丽江苏”的美好愿景。
[1]葛俊杰,毕军 ,叶维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动——基于江苏生态现代化目标的战略思考[J].江苏社会科学,2009(3): 224-228.
[2]徐岩.江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意义[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5):48-51.
[3]徐岩.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重点及解决路径[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6):58-63.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课题组.生态文明与环保新道路[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210.
[5]李宁宁,蒋影明.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赤字”及其应对[J].唯实,2013(11):45-48.
[6]黄娟,吴云波,王惠中,孙兆海.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研究[J].环境科技,2011, 24(6):64-67.
[7]乔永平.生态文明建设协同系统的构成研究.生态经济[J].2015, 31(11):180-184.
[8]李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5):87-89.
[9]本书编写组.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39.
[10]曹顺仙.“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伦理困境与道德自觉[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4):24-30.
[11]李宗尧.扎实推进江苏生态文明新体系建设[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15(5):66-70.
(责任编辑安然)
2016-06-25
刘雯雯(1993—),女,江苏泰州人,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生态伦理研究。
10.3969/j.issn.1008-6382.2016.04.004
F062.2
A
1008-6382(2016)04-0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