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三彩天王俑服饰浅析
——以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馆藏为例
2016-03-22曾丽荣
□曾丽荣
Zeng Lirong
唐代三彩天王俑服饰浅析
——以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馆藏为例
Initial Analysis of the Dress of Tri-Coloured Glazed Figurine of a Son of Heaven of the Tang Dynasty
□曾丽荣
Zeng Lirong
The dress of Figurine of a Son of Heaven of the Tang Dynasty is a demonstration of the dress culture of the Tang Dynasty. As a combination of the secular Buddhist Guardian and defied warrior, the dress of Figurine is different from the ancient Indian Buddhist Guardian’s but more mysterious than the Warrior Figurine.
服饰之特质,非仅限于其可见可触之外在形状,其最大的特质莫过于它所包含的内在涵义。中国古代服饰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是当时社会生活、经济状况、军事行为、宗教信仰等诸方面的集中反映。目前学界对唐代天王俑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墓葬制度、类型、佛教因素等方面,对其所着服饰涉猎较少。笔者不揣浅陋,借助相关历史文献并结合馆藏实物,拟对唐代天王俑所着服饰作分析与探讨。
一.天王俑之功用
中国自古乃礼仪之邦,以孝悌治天下。西周时期,“孝”作为伦理观念正式出现。其义有二:一是通过奉献祭品的方式祭祀祖先,以表其孝心;二是周人以为,崇拜祖先是为将其生命延续下去以至生生不息。正如《吕氏春秋・节丧》云:“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也,故有葬死之义。葬也者,藏也,慈亲孝子之所慎也。”①因而,除却血缘亲情、孝悌之心,从仪礼、人性以及后世子孙的延续等诸方面考虑,古人对于丧葬极为重视。关于丧礼,《荀子・礼论》云:“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②《礼记・中庸》亦云:“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③可见“事死如事生”已被古人视为至孝之举。因此,为继承亲人遗志,并继续如生者一般侍奉亲人,便仿其生前所用之物制成随葬品,与其同入墓圹。同样,逝者亦需护佑“家宅”平安,故而,便有了镇墓神、兽的产生。
我国早在远古时代,就有了驱恶辟邪的观念。夏商周时期,古人即以朱砂涂于尸骨周围或铺于棺底以求吉避凶。时至周代,还出现了专驱“罔象”的“方相氏”。《史记・孔子世家》:“水之怪,龙、罔象。”④《史记集解》:“罔象食人,一名沐腫。”《星搓胜览》:“鬼子魔天,与一罔象青面红身赤发相合。”另据《酉阳杂俎》:“〈周礼〉:‘方相氏殴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畏虎与柏,墓上柏树,路口致石虎,为此也。”⑤又“方者,兴旭。相者,所以威厉鬼,驱罔象,方相欲以惊逐鬼魅。”⑥显而易见,周时的“罔象”是一种鬼怪,又名“沐腫”,其面青、身红、赤发,喜食人肝,而将“方相氏”放入墓圹,可驱除罔象、保护逝者平安。另《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⑦此段文字亦进一步说明,后世于墓葬中置镇墓神煞的习俗,便是由方相氏驱方良的传说衍化而来的。⑧从考古发现来看,我国最早的镇墓神煞出现于战国时期。后随着厚葬之风的盛行,陪葬镇墓俑的风气已然达到了“凡大葬后,墓内不立盟器神煞,亡灵不安,天曹不管,地府不收,恍惚不定,生人不吉、大殃咎也”⑨之地步。时至唐代,因经济的高度发展,表现在镇墓俑上,便是其艺术风格更趋完善,艺术手段更加成熟。
天王俑即为唐代镇墓神煞的一种,是唐高宗时期取代镇墓武士俑而出现的独特俑类。“天王”原是佛经中的护法神,梵文为““Locapāla”,“天王”是汉译佛经名。唐代著名高僧义净在其译著中,将梵文四天王用意译分别译作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和北方多闻天王,四者皆为印度教天神之首帝释天手下的大将,各守四方之东胜神洲、南瞻部洲、西牛货州及北俱卢洲。其与镇墓兽、十二生肖俑共同组成了《唐会要》所称的“四神十二时”。通常是镇墓兽在前,天王俑在后,分置于墓室入口处。天王俑一般为两件,学术界以考古资料作出论证,将其定为唐代冥器中的四神之二,即“当圹与当野”。早期的天王俑多为脚踏卧兽(牛、羊)式样;武则天以后,又出现了脚踏俯卧型鬼怪的式样。时至玄宗,脚踏蹲坐状鬼怪的式样又较为流行,我馆所藏天王俑便为此时期的镇墓俑形象。而其脚踩之小鬼名为“耐重”,有青面、赤面之分。“耐重”为鬼的期限是三千年,期满既会寻求他人来代替,而它则需转世。天王脚踏耐重意即阻止它另寻替代者。⑩晚唐以后,随着丧葬习俗的变化,铁牛、铁猪又逐渐取代天王俑而成为主要的镇墓神煞。
二.天王俑服饰
天王俑是被世俗化的佛教护法神与被神化的武士相结合的产物,故其形象可以佛教护法天王为借鉴,然因佛教汉化较为严重,是以天王俑的形象已不同于古印度佛教护法神的姿容。再者,天王俑虽是取代武士俑而出现的镇墓俑类,但较之武士俑又多了些许神化的色彩,且为了进一步增强驱恶辟邪的作用,通常还会对其所着服饰加以艺术夸张。
这四件三彩天王俑(图1),统高62厘米,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一组完整的四大三彩天王俑。其皆方面阔额,双眼圆睁,浓眉上撩,面貌威猛刚烈。其或张嘴露齿,或抿嘴不言;或左手叉腰、右手握拳上扬;或右手叉腰、左手曲至后背。天王俑均一脚踩于小鬼臀部,一脚踏至小鬼肩部。头戴兜鍪,上饰展翅鸟兽,兜鍪内衬绸向外翻卷。身着铠甲,足蹬战靴。服饰精致,造型逼真,气势非凡。
(一)服饰原料及其制造
唐代铠甲由铁、皮、绢等制作而成。铁甲较为精坚,天王俑所着铠甲便是模拟自实用的铁甲。因铁甲主要作实战之用,故而在唐律中禁止普通民众持有,如有违反,必遭严惩。绢甲则是由绢布一类的纺织品制成,虽外形精美、结构轻巧,但防御能力较差,因此只能用于武士常服或仪仗类服装。
唐初,将有隋之前于少府设甲铠署的制度改为“甲坊署”,专门负责甲铠的生产。据《唐六典》:“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监作二人,从九品下。……甲坊令、弩坊令,各掌其所修之物,督其繕造,辨其粗良,丞为之贰。凡财物之出纳,库藏之储备,必谨而守之。”⑪同时,北都军器监亦缮造甲弩之属,纳于武库。
关于唐甲的制造技术,尚无文献遗存。日本延长五年(927年),曾仿效唐制撰定《延禧式》,其卷四九《兵库寮》中即有关于铠甲制作工序及工时的记载,由此可窥出唐甲大致的制造情况。其制造工序复杂,铠甲内还需附衬里,以防止铠甲蹭伤皮肤。
(二)服饰服饰除了通常意义上的上衣与下裳之外,还包括广义上的服饰,如发式、冠、履等。
1.冠帽
敦煌莫高窟第380窟东壁(门内两侧)有完整的二天王像,“……北天王头戴花冠;南侧天王左手托一塔,……头戴盔,盔上有鸟翼”⑫。镇墓天王俑所戴冠饰虽不及佛教天王之细致复杂,但模仿的痕迹依然清晰。本馆所藏天王俑皆头戴兜鍪,兜鍪之上立有鸟形饰,其形呈高尾、展翅状。
图1 四大三彩天王俑现藏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
兜鍪,省称“兜”,亦作“兜牟”,又称“鞮鍪”、“鍪”、“胄”。以皮、藤、铜、铁为之,乃古代武士盔帽的一种,可预防兵刃。因其形似鍪(古代的一种锅),故名。许慎《说文解字》:“兜,兜鍪,首铠也。”⑬段玉裁注:“古谓之胄,汉谓之兜鍪。”⑭其名始于战国,唐宋沿称。最初的兜鍪是由皮革制成,夏以后,始有铜胄。六朝时,出现了铁胄。本馆所藏天王俑所戴之兜鍪亦模拟自铁胄,两者的护耳翻卷向上(图2),两者护耳呈火焰状(图3)。
兜鍪之上所立之鸟有两种,鸟首略有不同,但应属同一种鸟,即金翅鸟,又作“妙翅鸟”,梵语音译“苏钵刺尼(Supami)”,意译为羽毛美丽者,又译作食吐悲苦声。其乃佛教天神之一,被视同迦楼罗鸟,因其翅膀呈金色而得名。《妙法莲花经文句》卷二下解释:“迦楼罗,此云金翅,翅鬲金色,居天大树上,两翅相去三百六十三万里。”又《法华玄赞》二曰:“六迦楼罗,译作金翅鸟,两翅相去,有三百三十六万里,撮龙为食。”据说此鸟食量极大,日食一大龙、五百小龙。亦因久食诸龙,身纳毒气而殒命,死时毒积为火,肉焚骨消,唯有一颗心尚存,被帝释拿去,作发饰之用。其外形与中国古代神鸟朱雀较为相似,但笔者以为,天王俑之形象即以佛教护法神为借鉴,而金翅鸟亦属佛教天神的一种,故而此鸟并非朱雀。此外,李淞在其《略论中国早期天王图像及西方来源》一文中认为,鸟翼冠饰应与中国本土文化中的“鹖冠”有一定关联。然鹖冠是古代中国武官所戴的一种冠帽,唐时多为展翅、俯冲状鹖鸟,故仅就文化内涵而言,其与佛教天王所戴之鸟冠相去甚远。故而,笔者以为兜鍪之上所立之鸟应为金翅鸟。
2.服装
初唐铠甲基本沿袭魏晋以来的形制。贞观之后,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具有唐代风格铠甲的形成。盛唐时期,国立鼎盛,天下昌平,铠甲逐渐脱离了实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性服饰。时至晚唐,铠甲已基本形成固定的形制。唐甲,据《唐六典》载:“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细鳞甲,四曰山文甲,五曰乌锤甲,六曰白布甲,七曰皂绢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锁子甲,十有三曰马甲。”⑮唐朝将明光铠作为铠甲之首,可见其是唐代使用最为普遍的铠甲。
有关明光铠的记载始于三国时期,曹植的《先帝赐臣铠表》即有关于“明光”铠甲的记载。⑯《释名》:“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因其主要特征即为胸前的两圆护,形似镜,在战场上可反照阳光如日之明,故名明光铠。关于明光铠的形制,史料亦有记载,据《宋史・仪卫志六》:“甲骑具装:甲,人铠也;……甲以布为里,黄施表之,青绿画为甲文,红锦褖,青施为下……,长短至膝。”⑰四大三彩天王俑所着之铠即为明光铠,其细分为固项、圆护、披覆、剑袖、缔结、护脐圆护、腰带、腰下护甲、下身甲裙、内衬裙、胫甲、战靴等。
图2
(1)固项
一种护领,多以朱漆牛皮制成,以固颈项,故称。宋朱辅《溪蛮丛笑・固项》:“朱漆牛皮以护头颈,名固项。”可见,固项是用来保护颈部的。(图4)
(2)甲身
初唐,战火频仍,铠甲着装重于实战。后因新的作战兵器的出现,铠甲肩部也相应的出现了虎头、龙首等造型的护肩,本馆所藏四大天王俑所着明光铠的肩部还附加有火焰衬托的宝珠。臂部覆披膊,小臂亦配备了护臂;腰系大带,下悬护甲,左右各有膝裙以护大腿,小腿亦裹缚“吊腿”。盛唐至唐末,胸、腹部的护甲上还出现了各种兽头、虎吞等雕塑形象。总体而言,其较于武士俑最显著的特点既是铸造更为精巧,并且具有较强的艺术装饰性。
(3)护脐圆护
护脐圆护出现于唐代后期,初期用于戎服,后成为一种装饰,一般束于铠甲之外。其形似半圆,围于腰间以防佩戴的武器与铁甲因碰击、摩擦而相互损坏。
(4)腰下护甲
此原是印度教大神湿婆“林伽”的象征物,象征湿婆的男根,其形态并非一种,于服饰而言,常见的是一条两头宽、中间窄的布条。林伽混杂于大乘佛教之中而流行于印度、中亚很多地方,唐时被一并吸收,成为天王俑腹甲之下垂吊的一块条形状护甲,自此演化成为具有唐代特色的甲胄的一部分。
3.足衣
天王俑足蹬靴。靴,以皮革为之,有长、短靿之分。原为西域少数民族所服,战国时传入中原,渐为汉人所著。汉刘熙《释名》称:“古有舄履而无靴,靴字不见于经,至赵武灵王始。”⑱《中华古今注》亦云:“靴者,盖古西胡也,昔赵武灵王好胡服,长服之,其制短靿黄皮。”⑲魏晋南北朝时期,通常用于军旅,以便行军、乘骑。入隋之后,渐成百官常服,除祭祀庆典外,皆可穿著。及至唐朝,除天子百官外,宫中侍女亦可穿著。其制作亦以绵缎布帛为之。本馆所藏四大天王皆着短靿靴。
(三)中外文化交流对天王俑服饰形制的影响
大唐万里盛景,极度辉煌,然整个欧亚大陆亦比比如是,拜占庭、波斯、印度皆为太平盛世。正是基于如此优越的国际环境,加之唐朝统治者与生俱来的开拓视野,才促成了大唐与西域乃至欧洲空前活跃的文化交流,各种文化互相孕育、共同催生了全新的文化,其中最显著的例证,便是佛教造型艺术与甲胄的互动影响。正如天王俑所戴兜鍪之上的金翅鸟,其形象便源自萨珊波斯。向往光明是萨珊国教,而代表光明的神鸟之双翼,则具有巨大的神力,被广泛加于国王、贵族的冠饰上,成为萨珊最显著的标志。这种神翼思想也日渐溶入大乘佛教中而为唐朝所吸收。
此外,唐代我国新疆地区流行的一种铠甲与萨珊波斯国王所披之甲极为相似。新疆库车城西北克子喀拉罕石窟第十一、三十二窟甬道中所绘的武士供养人与中亚古康居卡施肯特城遗址壁画所绘的披甲骑士、狩猎的波斯萨珊国王所着铠甲均为立领,有护胸,下摆长及膝部且外展似裙。此铠甲由波斯经中亚传入我国新疆境内并广泛流行,其传入的时间最早当在公元6世纪。唐朝使用最为广泛的明光铠亦受此种波斯铠甲形制的影响。
综上所言,唐代天王俑出现于盛唐时期,其与镇墓兽组合而成为唐时贵族墓葬的镇墓神煞;天王俑所着铠甲是模拟自实用的铁甲;其所戴之冠为兜鍪,其上施以金翅鸟;所着铠甲为明光铠;足蹬之靴为短靿靴。天王俑所着服饰还深受萨珊波斯的影响,充分体现了盛唐时期中西文化交流的广泛与深入。
图3
图4
注释:
①(战国)吕不韦著《吕氏春秋(插图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13年第142页。
②(春秋)孔子著,张广明、张广亮释评《孝经》,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152页。
③(春秋)孔子等著,余日霞译注《论语・大学・中庸》,南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14年,第260页。
④(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912页。
⑤ 蒋梓骅等编《鬼神学词典》,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2页。
⑥(汉)映劭撰《风俗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⑦(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51页。
⑧ 韩建武《镇墓兽考》,《华夏文化》1999年第3期,第57页。
⑨(明)解缙等纂《永乐大典》卷八一九九《大汉原陵秘葬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828-3829页。
⑩ 沈睿文《唐镇墓天王俑与毗沙门信仰推论》,《乾陵文化研究》第五辑,西安2010年,第139页。
(责任编辑:郭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