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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发掘的主要收获

2016-03-21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方文物 2016年3期
关键词:特设旧址部队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发掘的主要收获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七三一部队旧址 细菌实验室 特设监狱 “四方楼”考古

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 俗称 “四方楼”) 是七三一部队旧址中最为核心的要害部门,通过对该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寻找出七三一部队直接的犯罪证据和毁灭犯罪事实的证据,同时亦可以搞清其建筑格局与施工工艺,为研究日伪时期建筑特点提供第一手资料。“四方楼”发掘,是首次按照考古工作规程对七三一旧址进行的科学揭露,揭开了七三一部队旧址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崭新的一页。在发掘中,对各种遗迹现象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文字、绘图、测量、照相、录像记录,为今后室内资料整理、报告编写乃至研究、保护、复原、展示等,提供了详尽的科学依据。爆破穴点和焚烧灰坑的发现,是日本侵略者毁灭犯罪证据的直接证据,是不可多得的无可争辩的第一手例证。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下文简称“七三一部队”)总部旧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47号,北距市中心16.8公里,地理坐标北纬45°35′,东经126°40′。其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细菌战遗迹;是以战争为目的进行细菌武器研究、实验和制造的大本营,以危害人类和自然为代价发动细菌战争的策源地。

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 俗称 “四方楼”) 位于七三一部队旧址核心区南部中央,方向为北偏西 9°53′23″。南距本部大楼71米,北距病毒研究室35米,东距锅炉房77米,西距野口班15米(图一)。

平房屯清代称“义和屯”,隶属于阿勒楚喀副都统。1933年,日本关东军修筑拉滨铁路,在平房屯附近设置“平房站”。1936年春季,“东乡部队” (对外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突然设营驻扎,并大兴土木,“四方楼”应始建于当年。

“关东军防疫给水部”的营建,是一项极为机密的工程,被称为“特殊工业”,因此只能由日本关东军御用的建设株式会社设计与施工。当时兼任关东军司令部军医部部长的石井四郎在长春进行了招标,最后决定由4个建设株式会社承建。1938年平房细菌基地基本竣工,1940年工程结束。由此这里不但成为关东军首屈一指的军事重镇,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细菌实验基地。如果说七三一部队本部大楼是其指挥策划中心的话,那么“四方楼”就是其细菌实验和罪行实施的最为核心抑或要害场所;从罪证角度讲,后者较前者显然更为重要。也正因如此,当1945年8月七三一部队溃逃时,动用工兵部队炸毁的建筑物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四方楼”。通过对该遗址的发掘与研究,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寻找出七三一部队直接的犯罪证据和毁灭犯罪事实的证据,同时亦可以搞清其建筑格局与施工工艺,为研究日伪时期建筑特点提供第一手资料。因此,在对七三一部队旧址的系列发掘中,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的揭露乃首选。

图一 七三一部队本部核心区“四方楼”位置图 1.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 2.本部大楼 3.病毒实验室 4.动力班锅炉房 5.野口班 6.特殊武器制造厂 7.瓦斯发生室 8.地下瓦斯储藏室 9.航空班

尽管当年“四方楼”被日军严重炸毁,但从历史照片上观察,其废墟地面以上的残垣断壁仍清晰可辨。历经70年的沧桑,如今“四方楼”废墟的地上部分已荡然无存,地下基础部分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四方楼”现有地面的一部分系2000年挖掘后回填平整所致,上面移植了草坪;其北半大部被后来所建工厂的水泥地面覆盖;在遗址中部偏西留有一条长约80、宽约40、深约2.5~3米的探沟,第7栋基础大部裸露;另东北角与东南角及第3栋中央亦暴露在外。揭开地表后发现,遗址基本上被建筑垃圾所覆盖,其中主要是现代砖头瓦块与原有各种建筑构件,间杂白瓷片和玻璃容器碎片等,平均厚度1米多,部分达2米以上。位于第3栋的现代工厂的大烟囱直接坐落在原有锥形基础构件上;个别新的混凝土建筑构件长约30多米,重达几十吨;第6栋南部的基础被现代上水管道破坏殆尽。

在黑龙江省文化厅的统一指导下,2013年10月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等编制了《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规划》,据此,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共同编制了《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考古工作规划》,随后相继制定了《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2014—2015年度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计划》和《2014—2015年度七三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考古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度计划完成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中心走廊、锅炉房及回水池、动物焚尸炉和细菌弹壳厂6处遗址的调查勘探与发掘。

2014年3—5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多次对七三一部队相关遗址进行了实地考察。此次发掘前,在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西南角外60米处埋设了“七三一部队旧址永久性坐标基点”,采用象限法布10×10米探方,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位于第一象限内。

国家文物局对七三一部队旧址的发掘保护和展示极为关注,局领导曾亲临现场部署指导。黑龙江省文化厅和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亦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发掘领导机构,并指派富有经验的考古专家担任现场领队。

在黑龙江省文化厅和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14年5—11月,由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领衔,会同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对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基址进行了全面揭露。

“四方楼”实际呈长方形,地下基础东西长151.4米,南北宽101.3米,总占地面积15336.82平方米;以地上外墙计算,东西长150.14米,南北宽100.02米,约总占地面积15017平方米。由细菌实验室、特设监狱、中央走廊及四个庭院构成 (图版四,1) 。

(一) 细菌实验室

细菌实验室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进行细菌研究、生产、储藏的主要场所。其主体为四周合围封闭式的长方形平顶砖混三层楼房,分为四栋,其南侧称为第3栋,顺时针西侧为第4栋,北侧为第5栋,东侧为第6栋。

现存细菌实验室已完全不见地上建筑,最高处仅为第6栋残存的约2平方米的当时一层地面,因此本次发掘揭露的遗迹全部为地下基础部分。建筑基础部分可归类为三种: 柱下独立基础、柱下联合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柱下独立基础和柱下联合基础具体形式均为钢筋混凝土锥台式扩展基础,但放坡形式存在差异,前者为四面放坡形式,后者为两面放坡形式。墙下条形基础由两部分组成: 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和墙下砖砌条形基础。为满足承载力的需求,减小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原因,本建筑墙下条形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地板上采用砖砌放大脚。放大脚形式为: 基础底面比墙体宽,呈阶梯形逐级收分。

第3栋与第5栋平行,长度跨度相对较大,格局基本一致,采用双排柱内框架式结构,即中间走廊两侧房间;第4栋与第6栋平行,长度跨度相对较小,格局基本一致,采用单廊砖混结构。据记载,当时环绕细菌实验室一楼走廊铺设窄幅铁轨以运输重要实验设备。

据发掘得知,第3栋与第5栋的中央部分,为相对独立的不同形制的中心建筑,前者南半为方形,北半向外伸出,端部呈半圆形;后者大体呈方形。

经实测,细菌实验室占地面积(包括第3栋和第5栋的中心建筑)为6393.4平方米。

1.第3栋基址

第3栋位于“四方楼”南侧,分为主体建筑和中心建筑两部分。主体建筑东西横向,与北侧的第5栋平行对应,两端与第4栋和第6栋南部连接,东西长151.29米,南北跨度15.3米。其平面布局:中间设走廊,两侧为房间,另南北两侧置地沟间。

中心建筑南北纵向,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南半部略为方形,基本与第3栋重合;北半部略窄向外凸出,端部呈半圆形,整体风格与主体建筑相异。南北通长31.3米,南半部东西宽18米,北半部东西宽15.1米(含中心走廊宽度),面积539.6平方米。以中央走廊为中心,将中心建筑一分为二,即东半部与西半部,两部分格局大体一致,均被东西走向的宽约1.5米或2米的条形基础及墙体分割成大小不一的空间。

2.第4栋基址

第4栋是细菌实验室西侧建筑,南北走向,与东侧的第6栋平行对应,其南与第3栋、北与第5栋相连,中央东西向通道与第7栋相通。南北长70.9米,东西跨度10.3米。

第4栋与第3栋的建筑格局明显不同,为一侧房间,另侧走廊。

3.第5栋基址

第5栋位于“四方楼”北侧,基础部分保存程度相对较好,建筑格局与第3栋大体一致。主体部分东西走向,与第3栋平行对应,两端南部与第4栋和第6栋连接,东西长151.31米,南北跨度15.3米。

与第3栋一样,第5栋亦有中心建筑,但形制与规模上有别。第5栋中心建筑略呈方形,南北16.8米,东西18米,北部凸出于主体建筑1.5米。

4.第6栋基址

第6栋是细菌实验室西侧建筑,南北走向,与西侧的第4栋平行对应,其南与第3栋、北与第5栋相连,中央东西向通道与第8栋相通。南北长70.7米,东西跨度10.3米。

第6栋与第3栋和第5栋的建筑格局明显不同,而与第4栋基本一致,即一侧房间,另侧走廊。

(二) 特设监狱

特设监狱即第7栋和第8栋,系关押经“特别移送”,作为“实验材料”的人的秘密场所。分别横置于(东西走向,与第3栋和第5栋平行)细菌实验室合围之西部和东部正中。据历史文献和照片,特设监狱的地上部分为长方形坡顶砖混二层楼房。经发掘得知,其地下部分有中心通道,一侧与中心走廊连接,另侧分别与第4栋和第6栋相通。

第7栋东西长46.37米,南北跨度为14.5米;第8栋东西长46.33米,南北跨度为14.5米。根据其地下基础结构,推测地上二层的建筑结构应为中心设置走廊,两侧为大小不一的房间(牢房)。

在第7栋的西北角和第8栋的东北角分别设置有长方形特殊设备间,其墙体具有防水防潮功能;另两栋的北外侧分别设置有分流井。

(三) 中央走廊及地下通道

中央走廊是南北贯穿本部大楼、细菌实验室和病毒实验室的主要通道,长度约260余米(因病毒实验室尚未揭露,无法精确其北所及),宽度2.75米(根据现存南段地上两层实测)。分为南、中、北三段: 南段为本部大楼至“四方楼”,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中段即与“四方楼”重合部分,为平顶砖混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将“四方楼”隔离成东西两部分;北段为 “四方楼”至病毒实验室,地上地下各一层。

1945年8月,日军败退时将“四方楼”炸毁,中心走廊虽亦难于幸免,但残存情况相对稍好。从20世纪50年代的影像资料中,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中心走廊南段大部分尚存。中段北侧残留约70余米,是为平顶三层,顶上东西两边各有一条高约0.6~0.8米的低矮护墙;其北端有一高出平顶的二层碉楼,据历史照片比对,其南端亦有一相同形式之碉楼,两座碉楼相互对应,居高临下,是为细菌实验室及其特设监狱的制高点;从侧面外墙观察,二层和三层每隔10米左右有一个窗口。如今中心走廊中段及北段的地上部分已不复存在,本次揭露的系中心走廊中段的地下通道。

中心走廊中段的地下通道南北全长103.2米,宽2.32~2.56米,系“四方楼”给水排水、供暖输电等的主干线,同时也是核心区内联系本部大楼等各个部门的地下网络中枢。

(四) 庭院

以南北走向的中心走廊为中心,可将细菌实验室合围的院落分割为对称的近方形的东院和西院;又以东西走向的第7栋和第8栋为中心,分别将东院和西院分割成长方形的南半与北半两部分。

就该遗址现存地层而言,只有庭院部分保存相对较好,其中第三层黄色垫土较硬,应为当时的活动地面。据实测,当时庭院活动地面的高度,较细菌实验室一楼的水泥地面低0.23米。

第7栋和第8栋北外侧发现的两个分流井,以及第7栋南外侧和第4栋东外侧发现的三个焚烧掩埋坑,实际均位于“四方楼”的庭院内。为了尽量保持庭院的完整性,发掘中并没有对庭院进行全部揭露,不排除还有其他地下遗迹的可能性。

本次发掘出土各种遗物1000余件。其中包括铁器、玻璃器、铜器、陶瓷、铝和铅制品等,以铁器和玻璃器为大宗。

铁器有建筑构件,如窗框、门栓、箍筋、把钩子等;机械设备,如齿轮、传动链、轴杠、螺杆、阀门、设备架、大型容器残片等;生产工具,如紧线器、锹、铲、撬棍、扳手、锤子、管钳子、钎子等;水暖器材,如暖气片、上水管线、管卡子、挂钩、地漏、管箍、吊环、篦子;电器器材,如开关罩盒、线盒、线管、灯罩;武器,如炮弹壳等。铝制品有细菌培养箱插片、细菌培养盒等。铅制品有器具封堵。铜器有药匙、环等。钢制品有针头、箱扣等。陶瓷有瓷砖、绝缘部件、插座壶等。

下面挑部分器物予以介绍,器物编号前统一省略2014P731。

SF3∶4,铁紧线器,完整。 一端为铁钩,中间为紧线装置,另一端为管卡子。通长25.8、直径3.2厘米(图二,1;图版四,2)。

SF3∶17,铁炮弹壳,系迫击炮弹壳体。中间爆开外翻,两端有圆孔。通长32、孔径1.6厘米(图二,3;图版三,5)。

SF3∶44,钢注射针头,完整。通长4.6厘米(图二,6)。

SF3∶46,铜药匙,完整。通长5.4厘米(图二,2)。

SFZ∶1,铁线盒,残,圆角正方体,线盒盖不见。底部有6个小孔,直径0.5厘米,侧面有2个圆孔,直径2.8厘米。边长10.6、高4厘米,线盒壁厚0.4厘米(图二,7;图版四,4)。

SF6∶15,铁设备架,残。整体呈方形,底座四角为竖向槽钢,槽钢间由两根横向直径为2.4厘米圆钢相连。纵向由一根槽钢构件连接在竖向槽钢上,纵向槽钢上有多处螺丝构件。长60、宽54.4、高26.4厘米(图二,5;图版三,6)。

图二 出土的金属器1. 铁紧线器(SF3∶4) 2.铜药匙(SF3∶46) 3.铁炮弹壳(SF3∶17) 4.铁地漏(SF6∶24) 5.铁设备架(SF6∶15) 6.钢注射针头(SF3∶44) 7.铁线盒(SFZ∶1) 8.钢箱体扣(SF5∶21)

SF5∶21,钢箱体扣,完整。扁体,银色,中间由轴连接,在细菌培养箱上常见相同遗物。通长10.9、宽4.3、厚0.2厘米(图二,8;图版四,3)。

SF6∶24,铁地漏,残。整体呈深盆状,中间为螺旋漏网。口径21.6、底径11.6、高10厘米(图二,4;图版四,5)。

玻璃器大都与实验相关,常见各式溶剂瓶、瓶塞、导管、注射器、试管、搅棒等,另少见烧杯、漏斗等。

SF7∶49,玻璃漏斗,下端残断。无色透明,器壁有图案。口直径7.5、残高12.7厘米(图三,1)。

SF5∶27,玻璃残器。透明,呈圆柱体,中空,尾部呈圆球状,器表有刻度,刻度的对侧有一层白底。通长13.8、直径0.75厘米(图三,2)。

SF5∶29,玻璃注射器,残断。注射管为青色,助推器为青色。注射管上有刻度以及英文字母等。残长8.7、管直径0.8厘米(图三,4)。

SF5∶37,玻璃试管,无色透明,圆柱体,圜底。长12.1、直径1.5厘米(图三,3)。

SF5∶41,玻璃瓶,完整。无色透明,圆柱体,敞口圆唇,束颈直腹,凹底。口径3.3、底颈6.5、高13.1厘米(图三,8)。

SF3:59,玻璃瓶,完整。无色透明,圆口束颈,溜肩直腹,凹底。口径2.4、腹径4.5、高6.5厘米(图三,6)。

图三 出土玻璃器1.漏斗(SF7∶49) 2.玻璃残器(SF5∶27) 3.试管(SF5∶37) 4.注射器(SF5∶29) 5.搅棒(SF5∶34) 6、8.瓶(SF3∶59 SF5∶41) 7.瓶塞(SF5∶57)

SF5∶57,玻璃瓶塞,完整。呈“丁”字形圆柱体,深棕色透明。塞顶部呈圆饼状慢凸起,其下为磨砂圆锥体,塞体中空。通高5.1、盖直径8.2厘米(图三,7)。

SF5∶34,玻璃搅棒,完整,无色透明,圆柱体,下端有一小圆球。长9.7、直径0.25厘米(图三,5)。

本次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考古发掘的主要收获及认识,初步归纳如下。

(一) 揭露完整,数据精确。

在以往的资料介绍和研究中,对“四方楼”的形式与格局、特别是尺寸数据,相当程度上是根据当时人的模糊追忆抑或研究者的揣测,因此可信度较低。通过本次发掘,一方面对“四方楼”地下基础部分进行了完整揭露,搞清了其整体格局;另方面采用先进仪器对其行了实测,全方位地获取了其精确数据。

例如对于特设监狱的第7栋和第8栋的格局,以往有许多推测抑或猜想:其中个别人认为其是一侧走廊、另侧房间(牢房);虽然多数人认为其是中间走廊、两侧房间(牢房),但推定两侧为对应6个大小基本均等的房间,故每栋两层应为24个房间,而两栋是48个房间。然而实际情况,首先是房间数量有误,另房间大小有别,除每侧设一特大房间外,其余小房间的大小亦不尽一致。这种房间大小的区别,或许意味着其使用功能上的不同,即关押对象的某种差异。

(二) 细菌实验室中第3栋与第5栋“中心建筑”的辨识,是本次发掘的新发现之一。

这种分别介于两栋中央的“中心建筑”,既与第3栋和第5栋主体建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当有其特殊的功能,推测其与细菌研制和活体实验无直接关系,或许与管理抑或警备密切相关。另外,仅就第3栋与第5栋的“中心建筑”比较而言,前者规模宏大、结构复杂且向内深突,显而易见其作用大于后者。

值得注意的是,据历史照片和文献记载,在“中心建筑”之上各有一高出于三层楼顶的两小层碉楼,推测此为“四方楼”的制高点,以便居高临下进行警戒与监视。

(三) 对“四方楼”上水下水系统及设施等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

上水与下水管道位于同一地沟(管道间)内,上水管为金属制,较细,以铁钩悬挂固定于一侧墙壁之上;下水管为水泥制(内有钢筋),粗大,以砖砌矮墙作为支脚置于另侧墙壁之下。在第3栋和第5栋的下水管道线上,间隔有若干下水井,便于观察与检修;在下水井底部,常见顺下水管线冲出而沉淀的实验玻璃器皿碎片。“四方楼”排水系统的主干线,位于中央走廊地下通道的底部中央。

另在第7栋和第8栋北外侧,各有两条外侧以混凝土包裹的铸铁管道通向分流井。分流井为长方形,其形式较为复杂,可分为三层。

(四) 确认出室内一层地面和室外活动地面。

室外活动地面主要是根据庭院的堆积得以确认的,其第三层为浅黄色坚实垫土,厚约25~30厘米,表面略黑薄硬,此即当时室外活动地面。

因“四方楼”遗址破坏严重,地上部分已荡然无存,所以一层室内地面的确认相对难度较大。在发掘中,我们注意到第3栋东侧管道间上有一块斜向塌落的混凝土地板,将其向上扶平,即应是当时室内一层地面的高度,这是仅存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经实地测量,当时实验室一层室内地面较室外活动地面,高出约23厘米。

(五)“四方楼”布局独特,防范周密。

高大坚固的细菌实验室将特设监狱禁锢其中,就被关押者而言,即便侥幸逃出特设监狱,也难脱离细菌实验室的合围;进一步讲即便其万幸冲出细菌实验室,也难逾越核心区的高墙电网。可以推断当时被关押犯人脱逃的可能性几近为零,由此不难看出“四方楼”设计者的用心。

从表面上看,第7栋和第8栋似与其他建筑并无干系,实则其地下通道东西横贯“四方楼”,甚至穿越第6栋伸向楼外。七三一部队总部的地下通道四通八达,除布置水电管道和检修等功能外,当有其秘而不宣的特殊用途。

(六) 爆破穴点和焚烧掩埋坑的发现,是本次“四方楼”考古发掘的又一亮点。

1945年8月日军临撤退前,曾匆忙采取各种方式就近销毁实验设备,并将细菌实验室炸毁。在第3栋、第4栋、第7栋以及第5栋附近,发现6处实验设备燃烧掩埋坑,内有木炭,间杂大量的玻璃试管、导管和烧瓶等。另在第3栋、第5栋、第6栋和第8栋等,发现若干处爆破穴点,坑内填满残砖碎瓦,其中出土了炮弹、扭曲变形的大型金属设备残片和暖气残片等;附近的条形基础被炸断,两侧断口拱起,断面钢筋清晰可见;锥形基础被掀起,其钢筋裸露向上竖起;多处墙体不同程度向外倾斜。

爆破穴点和焚烧灰坑的发现,是日军侵略者毁灭罪证的直接证据,是不可多得的无可争辩的第一手例证。尽管其用尽手段极力掩盖销毁犯罪证据,但其不争的罪行终究会在正义的阳光下暴露无遗。

(七) 出土遗物数量较大,类别丰富,为研究与展示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本次发掘出土遗物超过千件,包括铁器、铜器、玻璃器、铝和铅以及陶瓷制品等,其中铁器和玻璃器繁多。铁器有各种建筑构件、机械设备(包括机电设备和制造设备)、生产工具、水暖器材、电器器材以及武器(炮弹)等。玻璃器大都为各种实验、注射器皿,是侵华日军进行细菌研制和活体实验的直接证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掩埋坑中,出土了大量完好的灌满溶液的实验用玻璃瓶子。瓶子外面原本均应贴有说明,但绝大多数都已腐蚀或脱落,虽然如此,仍可从个别瓶子上辨认出“赤痢”、“XX毒”等字样。这些瓶子里究竟含有何种毒液,尚待化验核实,其属性的解读,或许会传递出意想不到的重大信息。

(八) 合作发掘与多学科交叉研究意义重大。

由于该建筑基址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求发掘者除了具备一般考古学知识与技能外,同时必须对建筑学、尤其是建筑结构与建筑工艺学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把握,如此才能满足发掘与科研的需要。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合作发掘与研究的意义在于: 其一,以技术为先导,全面客观地展现“四方楼”的建筑工艺与历史价值;其二,了解日伪时期建筑结构工艺特点,积累宝贵经验与翔实数据;其三,通过各种建筑材料测定与分析,可以为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与复原提供科学依据;其四,可以保证发掘质量和提高专题考古报告的科学价值;其五,为即将开展的七三一部队旧址其他项目发掘提供可参照的数据;其六,为今后发掘保护近现代建筑文化遗产提供经验与借鉴。

(九) 重视科学性和技术性研究成效显著。

近年来,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建筑的价值,相关领域的研究多着重于文物保护建筑的艺术性和人文性的研究,而对科学性和技术性的研究相对薄弱。本次针对“四方楼”建筑技术特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1. 通过实地调查、建筑材料性能现场分析、建筑材料性能实验分析以及与国内外建筑材料性能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四方楼”所用建筑材料性能进行分析和研究,获得了其建筑材料的多项性能指标,并进行了合理的比较与评估。

2. 通过结构技术的实地调查、数据记录与统计、相关资料的查阅,并根据旧址现存建筑结构进行合理分析与反推,同时与我国结构技术对比分析,挖掘“四方楼”结构设计理念与结构技术水平,并对其作出了科学合理的总结与评价。

3. 通过实地调查,依据残存建筑的工法工艺,并结合建筑材料性能的研究结果,分析研究“四方楼”所采用的施工工法和各项建筑工艺,并对其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十)合理评估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日本在建筑工业方面的水准和能力,从工程技术角度揭示我国与日本在建筑技术方面的差距。

从旧址现场实际调查结果和实测数据中能够看出,20世纪20—30年代日本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做法和我国现在做法有很多相同之处,说明当时日本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同时也说明了20世纪30年代日本在该领域的领先性。

“四方楼”3栋和5栋采用双排柱内框架结构,其基础、梁、板和柱配筋较完备,可满足结构较好的性能要求。因日本常年发生地震,其建筑结构在抗震设防方面发展速度快,结构形式和配筋形式先进,如此配筋方式和配筋量可能是考虑地震对建筑结构的影响而设计,也有可能是考虑该建筑的重要性以及战争防护的需求。

黑龙江地区土层为季节性冻土,季节性冻土在冬季冻结而夏季融化,其所造成的影响是:冬季土冻结时引起土体膨胀和隆起,形成冻胀现象。夏季冻结土解冻时造成土体饱和及软化,强度降低,建筑物下陷。“四方楼”建筑的防冻措施是将地基基础的埋深控制在冻土层以下,采用这种措施防止季节性冻土对建筑的不良影响。排水管道的防冻也采用相同的方式,这与我国当前的防冻做法是相同的,可见当时日本在防止土体冻害方面积累了有效的经验。

通过建筑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和建筑材料性能的分析,了解到20世纪30年代日本在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以及建造技术方面的实际情况和生产能力,同时感受到技术整体进步对于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性。

“四方楼”设计构思完善,布局周密合理,施工严谨务实,基础坚固安全,设备脉络清晰,功能实用完备。通过对“四方楼”的全面揭露,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当时日本较为先进的建筑技术,另一方面亦不难看出侵略者对“四方楼”的重视程度和深谋远虑的战争野心。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旧址的发掘,是在国家文物局的周密筹划和大力支持、黑龙江省文化厅的直接领导和统一协调下,为配合相关大遗址保护的前期工作项目之一,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操作性。其《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考古工作规划》是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规划》基础上形成的,二者有机地结合互补,发掘乃是保护的必要前提抑或重要一环。“四方楼”发掘,是首次按照考古工作规程对七三一部队旧址进行的科学揭露,揭开了七三一部队旧址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的崭新的一页。在发掘中,对各种遗迹现象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文字、绘图、测量、照相、录像记录,为今后室内资料整理、报告编写乃至研究、保护、复原、展示等,提供了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本文为“四方楼”发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其各种数据及结论当以今后的正式报告为准。

执笔: 李陈奇 魏明江 尤洪才 关燕妮

〔责任编辑、校对 田索菲〕

The Bacteriological Laboratory and the Special Jail sites (called “the four floor”) are the core and key departments of the 731 Forces by the Japanese Invaders. We may found the direct incriminating evidences ,the destructing marks, also we may know its architecture pattern and th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through excavating, it will provide the first-hand data for studying the building of the Time Ruled by Japanese Invaders. It is the first time that we followed the archaeological operation procedures to do the excavating work in our archa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research field. All the records including the character, drawing , photographic and record materials will help us to sort the data, write the report, and do some researching , protecting , restoring and exhibiting works. The breaking point and burning pit found here, is the direct evidence that the Japanese invaders tried to destroy the criminal evidence, and it is the first case beyond question.

Main Excavations on the Bacteriological Laboratory and the Special Jail of the 731 Forces by the Japanese Invaders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Archaeological Institute

K871.6

A

1001-0483(2016)03-0017-09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三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考古发掘与建筑格局研究》项目中期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为15KGB01。

〔主要作者简介〕 李陈奇,男,1955年生,1982年1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考古学专业,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省重点学科带头人,邮编1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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