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大学外语法律课程设置探析
2016-03-20武晓燕
张 雷,武晓燕
(东北石油大学 外国语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基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大学外语法律课程设置探析
张雷,武晓燕
(东北石油大学 外国语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首先界定外语法律课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定位的概念和内涵及技能构成,然后明确大学外语法律课程与法学双语课程的区别,从创新型人才导向、外语本位、多模态教学、构建教师队伍等方面提出关于外语法律课程设置的若干思考和建议,旨在通过大学外语课堂提高语言能力的同时实现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
大学外语;法律;课程设置;创新型人才
一、引言
大学外语是高校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大学外语教学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上。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央指出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要把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国家的战略性举措。由此很多高校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型人才培养对各高校来说都尤为重要,它既是一种教育理念又是一种教育行动。由此,我省高校借鉴一些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开始尝试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总的来说主要是在教学制度、教学模式、人文环境改善这三方面进行了有益和积极的探索,其中教学模式的改革是最重要也是最行之有效的,而教学模式改革的核心就是课程设置的改进和创新。例如:在理工类院校,除了开设相关的理工科专业课程之外,还会开设一些文学、艺术、文化等人文科学类的选修课程,以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其人文素养和道德水平;一些文科类院校也会开设诸如高数、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类的课程,培养文科学生的形象思维和实践能力,可见很多高校所做的尝试都是为了使学生达到科学和艺术的平衡,最大程度地培养个性,告别机械单一重复性的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由此可见,创新型人才培养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和口号,“创新”也不是毫无积淀的空中楼阁,只有在各方面潜能和素质充分发展和提高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的人才能称之为创新型人才,即人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是创新型人才最大的前提条件。在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增强全民法治理念”[1]。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接班人,他们法制观念的强弱和法律素养的高低,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方略有着深远影响。正是在此背景下,笔者在高校大学外语教学中将法律与公共外语有机结合,尝试一种新型课程模式,从培养“创新型外语人才”的角度,以“外语法律课程设置”为中心,展开一系列的研究与实践。
二、外语法律课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定位
(一)高校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困境
首先,纵观国内很多高校,基本上都是“同质化人才”教育方式,没有给学生足够的实践创新空间和自由思维的时间,无疑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和创新能力发展,结果千篇一律地大批量生产出许多难以就业的大学生群体。其次,即使有的学生专业技能掌握得很好,但道德法律素养不足。高校的法律教育越来越边缘化,仅限于学时极少的《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很多大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模糊;只对大学生进行简单的守法和义务本位的教育,法律基础课教育主体的法学素养存在不足现象;课程内容烦冗,讲解也多是理论和抽象概念的灌输,授课方式枯燥单一,缺乏实践应用环节。与此相反,欧美等国的高校很重视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只停留在理论教材上,还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他们不仅懂得不能只是被动地守法,还懂得合理地保护自身权益,在付诸任何行动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可见我国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稍显乏力,还没有起到充分地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的作用。
(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专业+外语+法律实务的创新型人才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2]华东政法大学苗青老师也提出:“为了培养学习者凭借英语作为工具汲取、交流专业信息,未来外语教学的趋向应是越来越多地与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或者说与另一个学科的知识相结合,而不是单纯的外语学习。”[3]。由此可见 “单纯学习外语”的大学外语教学模式已经逐渐与时代脱节,要用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人才培养模式。而专业+外语+法律实务的创新型人才定位正是以外语法律为切入点展开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三)专业+外语+法律实务的创新型人才的内涵界定
普遍意义上的创新型人才是什么样的?首先,要具备创新型思维,然后在其引导下锻炼创新实践能力,自信而不盲从,对所学专业有充足的知识储备,但不受其约束,最终取得创新性成果。创新型人才又可以分为创新型学术人才和创新型实务人才,从这一思想出发,可以说外语法律创新型人才是掌握一定的法律规范和自己专业相关的法律常识,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又能熟练运用外语表达沟通的实务型人才。只有这样界定才能合理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外语法律课程的语言优势,而且避免了与法学专业课程重复的可能性,又符合当今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四)外语法律创新型人才的技能构成
外语法律创新型人才的技能主要由两方面构成:第一,良好的外语语言素质是创新型人才的首要保障。具体来说主要是外语听说、翻译、对外语法律文件的正确读解等语言技能,熟练地运用外语的能力不但可以指导人才进行创造性的学习和工作,而且也可以帮助人才在与国际接轨的大环境下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第二,必要的法律技能,如普通法律文件的撰写,翻译和咨询、谈判、诉讼等实务技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何人才要想介入市场经济,立足社会,就要了解掌握市场中正当竞争、合同自由、利益统筹兼顾、公私财产一体保护以及保护弱者的知识能力,从而依法有序、协调一致地进行人际交往,保护自己合法利益。以英语为例,在创新型人才培养方面,可以把英语设置成基本工作语言,把培养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能适当处理相关法律事项的能力树立成最终目标,以学生为中心,结合其毕业后可能会从事的专业实际情况和服务领域,设置相关课程。
三、外语法律课程设置的思考
(一)外语法律课程与法学双语课程
外语法律课程与法律专业的法学双语课程不同,法学双语课程的授课对象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是一种专业必修课,而且开设学期多是在大三或者大四阶段,学习者都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以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为重点,在此基础上掌握相关的外语专业词汇和法律术语,以及中外法律的对比、研究分析和涉外法律的简单介绍,授课教师都是法律专业教师。而外语法律课程的授课对象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属于全校选修课,开设学期基本上是安排在大二下学期,学习者虽然没有法律基础,但基本上都通过了英语四六级的考试,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想通过课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在以外语听说读写为重点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够对国家各项法律制度有全景式的了解,加强法制意识,在今后的就业和创新创业中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显然,前者注重的是法律专业知识,法律术语和专业资料分析和翻译;而后者注重的是在外语的框架下,如何综合提高法律范围内的外语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法律难度不能太高。
(二)外语法律课程设置
1.外语法律课程的教学目标
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一些关于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常识,并了解一些主要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以及违法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些翔实细化的目标和计划。以英语法律课程为例,可以规定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400~700个法律领域的常用单词,50~70个常用法律外语的句式,通过教师的篇章解读学习最后自己能逐渐读懂一些平易的法律专业文章,能把一些外语法律文件译成汉语,能规范起草难度不大的法律文件,能通过教师的讲解和介绍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单词的外语表达形式,诸如: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宪法、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
2.关于外语法律课程设置的思考
课程设置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课业安排和设立,还包括课程内容和课程机构的有机结合,二者缺一不可。而且外语法律课程设置还要考虑其应用性和复合交叉型的学科特点。
(1)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突出应用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现在教学中首先要以学生为本,减少讲授—记忆—练习这样的传统形式,多进行启发式教学,多理论联系实际,只有这样才会有各种创新的教学方法出现。可以尝试针对解决实际问题的任务型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等方法,它们都是突出应用实践的教学手段。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列举几个简单的典型案例,如劳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并把一些专业词汇和外语法律常用句式渗透在其中,让学生以分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和分析,既可以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及批判性思考模式,还可以锻炼他们通过创新型自主学习,团队合作等方式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以“外语本位”为基础,切忌难度过高,专业性过强
外语法律课程的任务包括提高外语语言技能和学习法律知识,但应该以前者为基础,要服务于大学外语教学目标,即要做到“外语本位”。与普通大学外语课一样,外语法律课程也是以培养学生听说读写技能为基础的,要想培养实用的创新型人才,必须首先培养其掌握语言的能力,然后以相关法律制度为素材,逐步渗透外语法律的读写技能。这就要求学习阅读的材料不可专业性太强,难度不能太高。可以引入一些对学生毕业后会有帮助的合同谈判、代理诉讼、仲裁实践、法律函电等法律文书格式的写作和翻译,可以锻炼学生的外语法律技能。课程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严谨的法律思维和缜密的语言逻辑,并不是要求他们能熟练背诵大量的法律条文和细节,必要时可以先用汉语简单介绍一些民事、婚姻、继承、资源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等基本法律,让他们知道如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认真履行民事义务,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增强保护自我安全,惩治犯罪行为的自觉性,了解诉讼的意义和程序,通过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让他们学会自己归纳和总结的教学形式。
(3)探索多元化、多模态教学模式
外语法律课程的多模态教学模式是指以多媒体课堂为教学背景,以多模态为教学手段,以外语技能培养和法律信息为内容,以提高外语技能和法律意识为目标的多模态地教与学,多模态地评估的理念。以英语法律课程为例,教师可以借助电影、视频、图片等多模态教学方式来把这些非文字信息输入给学生,刺激其感官,产生好奇和求知欲,引导其自主探知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模式能营造出一种积极乐观轻松的教学环境,不仅可以降低学生的自卑感和枯燥感,还能帮助学生树立自我效能感和自信,从而加强学习动机。
(4)构建高水平复合型大学外语教师队伍
在外语法律课程中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首先,要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认识到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其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并真正将法律教学引入外语教学课堂。外语法律课既是语言的训练,又有专业的特殊性,因此教师本身必须具备熟练运用语言的能力以及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即扎实的法律专业常识流利地道的英文表达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在课堂上积极带动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为了选修课程的深入发展,可以选取部分外语老师进修法学,使这种拓展课程的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化。还可以结合必要的师资培训和业务考核,使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与时俱进,保持稳定。
结语
外语法律课程应该以提高外语语言技能为导向,并不能把它当成系统传授法律专业知识的课程。这就要把握适度原则,即不能改变外语课程的基本性质,应该服务于学生综合外语技能培养这一基本目标,过度的法律专业知识传授只会造成本末倒置现象。讲课内容不用面面俱到,但应该确实满足学习对象的具体需求和实际发展需要。可以选取一些难度适中的原文,除了可以用来学习英语语言技能之外,还可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的专业材料。只要教师头脑中始终保持在语言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这一思想,就完全可以做到既使学生掌握语言知识,又培养其法律素养,提高法制观念,从而调动学生学习语言的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虽然目前这种新的课程形式还存在很多不足,但只要科学准确地定位,就能构建出合理并适合自身特色高效实用的教学模式。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1).
[2] 顾明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读[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68.
[3] 苗青.高校开展专门学术英语教学之瓶颈与对策刍议[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14(3):137.
[4] 王岩华.对法律英语教学目标的再思考——基于天津市高校法律英语教学效果的调查与分析[J].经济师,2010(6):118.
[5] 杨惠中.关于大学英语教学的几点思考[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2(6):159.
[6] 满颖.法律英语教学与国际型法律人才的培养[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2):75.
[7] 王宝树.略谈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1):93.
[8] 郭剑晶.法律英语教材评价实践[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2013(4):69.
[9] 蔡基刚.转型时期的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特征和对策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1):103.
[责任编辑:陆静]
Analysis of Curriculum Provision of College Legal English Based on Innovative Talents Training
ZHANG Lei, WU Xiao-yan
(Foreign Language School of 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Daqing, Heilongjiang 163318, China)
The article first defines the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the skill composition of College Legal English Course, the new curriculum model. And then it makes clear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ollege Legal English Course and Bilingual Courses for Law. Furthermore,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some reflections and suggestions on innovative talents orientation, foreign language standard, multi-model teaching and teaching staff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anguage skills in college English classrooms, boost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nd legal sense and promote innovative talents training.
College English; Law; curriculum provision; innovative talents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6.04.030
张雷(1982- ),女,山东德州人,讲师,从事大学公共外语教学研究。
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大学外语法律课程设计设置与创新型外语人才培养的实证研究” (2015068)。
G642.3
A
2095-0063(2016)04-0135-04
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