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3-20缪华
档案与建设 2016年2期
常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阐述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体系、加大支持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常州市档案事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描绘了路线图。《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做好档案工作,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加快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真正发挥档案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政治性、服务性、基础性作用。
(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