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错为美: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审美认知
2016-03-19戴志强刘国华
戴志强 刘国华
(中国传媒大学 协同创意中心,北京 100024;中国传媒大学 理工学部,北京 100024)
化错为美: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审美认知
戴志强刘国华
(中国传媒大学 协同创意中心,北京100024;中国传媒大学 理工学部,北京100024)
[摘要]空间视错觉艺术是人们有意识地发现和运用视觉活动中视觉思维的内在规律,结合科学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创造的艺术,它是严密的理性思维和丰富的感性思维相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空间视错觉艺术蕴含着独特的审美价值,能够给欣赏者带来一种与实际知觉体验不同或相悖的错觉感,具有惊奇、趣味性、悖论性和游戏性等审美表现特征。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持续不断地激活大脑的审美认知机制,产生了内在的、具有高级结构的深层艺术审美效应。
[关键词]空间视错觉艺术;审美;特征;认知
空间视错觉艺术是人们有意识地发现和运用视觉活动中视觉思维的内在规律,结合科学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创造的艺术。微软公司2015年初发布了一款名为Microsoft Hololens的“全息眼镜”,这款眼镜可以自行创建、获取3D全息信息,显示出逼真的全息图,提供更加个性化的3D全息影像沟通方式。当人们惊叹科技进步创造的视觉奇观之时,恐怕很少有人会意识到这种先进的技术与空间视错觉艺术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在视觉艺术中,利用空间视错觉原理创作的艺术形式,都可称之为空间视错觉艺术。空间视错觉艺术是一种古老而又现代的艺术表现形式,也是一种比较另类的艺术类型,我国北魏时期的敦煌壁画《天宫伎乐》、西方巴洛克时期的建筑错视画,以及荷兰艺术大师M.C.埃舍尔(M. C. Escher,1898—1972)创作的版画《瀑布》、《观景楼》、《高与低》和《彼岸》等,都是空间视错觉艺术的代表作。这些作品蕴含着独特的审美价值,能够给欣赏者带来一种与实际知觉体验不同或相悖的错觉感,产生深层次、复杂性的艺术审美效应。从艺术审美角度来讲,无论是艺术家的审美创造,还是观者的审美欣赏,主要出发点都是为了通过艺术作品产生审美认知效应。艺术作品的审美认知效应越突出,审美感受就越深,艺术感染力就越强。那么,空间视错觉艺术是如何创造的?有哪些审美表现特征和审美认知效应呢?本文借助视觉心理学、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尝试探究空间视错觉艺术的魅力之源。
一、空间视错觉艺术的“隐性”与“显性”
心理学认为,空间知觉是人对客观世界物体的空间关系的认识。它包括形状知觉、大小知觉、深度和距离知觉、方位知觉与空间定向等,其中,二维空间的知觉有形状和大小知觉,而深度和距离知觉是三维空间的知觉。人的空间知觉有一个将二维图像向三维图像作出解释的过程,“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们能够从知觉经验中自动推衍出物体的三度视觉的概念。”*[德]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滕守尧、朱疆源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28页。空间视错觉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不正确的空间知觉形式,它是人们基于外部特定刺激及生理心理等因素对相同面积、长度、形状、方向、体积的物体得出不同认知的现象,或者是局部结构理解合理却不能客观存在的图像认知。空间视错觉包括形状视错觉、大小视错觉等二维空间的视错觉,还包括深度视错觉、距离视错觉等三维空间的视错觉。
空间视错觉作为人的视觉现象,它在视网膜上形成的对物体空间关系的成像是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其实并无对与错之分,但是它的特殊性在于人们会依据经验等主观地判定某一部分视觉现象是不正确的。人们的主观判断与客观形态本身具有差异的视觉现象是随视觉的存在而存在的,这种视错觉带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习惯于视觉的这种工作规则,并没有察觉到这种差异,认为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在无意识之中完成了推理,我们可以称之为无意识的“隐性”空间视错觉。这种视觉认知是内在的和隐含的,是人类视觉系统在进化中为适应自然和生存而形成的特定信息加工方式。可是,有时人们会发现客观事实与主观判断之间的矛盾,造成思维的混乱,认为这种视觉现象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有意识的“显性”空间视错觉。
心理学上的空间视错觉与空间视错觉艺术中的空间视错觉都是建立在空间结构关系的交错上,但二者仍有诸多差异。绘画艺术的创造与欣赏都离不开空间视知觉,人们依靠空间感知来组织和解读画面的空间效果。这种绘画的视觉空间不同于现实空间,只是一种 “虚拟的真实”,它完全不是对真实深度的还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不可能的。对于这种虚幻的空间视错觉,人们依据经验等主观判断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有时,人们主观认可这种“虚拟空间”的真实,认为它是对现实事物的模拟;有时,人们认为它创造了客观世界本不存在的空间形态,产生了一种与实际知觉体验不同或相悖的错觉感。它的表达仅借助于二维的平面,在三维的物质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能产生于人的头脑之中。可以说,在视觉认知过程中,人们主观判断的不同造成了空间视错觉艺术中无意识的“隐性”与有意识的“显性”之间的区别。
(一)“隐性”空间视错觉艺术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维度的物理空间中,直观的现实世界和生活经验造就了视觉习惯和空间知觉方式,人们习惯于将存在于二维空间中的图像主观赋予三维立体的空间观,这是因为大脑自发地将视觉信息主动改造为我们理解的三维空间。这种人类视觉系统特定的信息加工方式,是在生物进化中为适应自然和生存而得来的。
西方传统绘画的透视法就是利用人类视觉的空间智能来再现客观世界,将二维平面解读为逼真的三维场景。文艺心理学认为:“在一个平面上绘出具有立体感的物体和立体感的空间,这个虚假的具有立体感的三度空间是由视知觉带来的空间错觉。”“文艺复兴时代的绘画在空间创造的问题上,运用焦点透视法,即人造透视法,从而使空间错觉在绘画上最终完成,这是人们利用错觉创造出来的空间。”*鲁枢元等主编:《文艺心理学大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I·格雷高里也认为:“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以透视法再现三维空间是错误的。因为画面所描绘的不是真实所见的世界,而是理想化的视网膜形象。”*[加]威廉· 维斯:《光和时间的神话——先锋电影视觉美学》,胡继华等译,四川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 61页。人们在观看这类艺术作品时,习惯于将存在于二维空间中的图像主观地赋予三维空间,并不认为这类由透视法则创造的三维空间视错觉是错误的,在无意之中忽略了客观形态本身与主观判断具有的差异性,它内在和隐含于视觉习性之中,我们称之为无意识的“隐性”空间视错觉艺术。像巴洛克时期的建筑错视画,就是利用透视法诱导观者的视错觉,画面将教堂的顶部空间“打开”,在纵向空间上往外延展、升腾,赋予教堂一种神圣感和庄严感。
(二)“显性”空间视错觉艺术
如果说广义的空间视错觉艺术是利用文艺复兴时期的透视法对三维物体的模仿再现,那么,严格意义上的空间视错觉艺术则是运用视错觉原理在艺术表现中创造出不确定的空间关系,它与人的视觉习惯、生活经验、思维定势相冲突,形成震惊、新奇和怪诞的艺术空间效果。它在看似荒谬的视觉形象中透射出一种理性的秩序感,或在表现合理的表象下隐匿着矛盾与荒谬,这种艺术作品和形式,在特定条件下必然会产生带有某种固有倾向的歪曲空间知觉,我们可以称之为有意识的“显性”空间视错觉艺术。它有鲜明的顽固性,即使人们意识到它的存在,也难以消除这种错觉感。贡布里希在论著中也提到:“一般来说‘视错觉’这一术语指的是线条或形状组成的某些平面或立体结构所产生的印象或效果与我们对这些线条或形状所作的测量的结果不相符的现象。有些线条在画境中看上去要比实际的长度长些或短些,或比实际的程度斜些或弯些。我们或许应该把平面上的某些形式或线条所引起的空间印象或立体印象的效果包括在这些视觉或绘画效果中。”他所说的视错觉不仅有线条长短、倾斜等二维空间的视错觉,显然还包含了在平面上的某些形式或线条所引起的空间印象或立体印象效果的三维空间视错觉。这类作品形式多样,像北魏时期敦煌壁画《天宫伎乐》中,画家在表现堞雉时,利用了视知觉的选择性特征,将观者的视点分为左右两个,进而产生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的错觉现象,使整个画面变得生动起来,产生出独特的视觉效果。在埃舍尔的版画《彼岸》中,屋子的空间概念充满不确定性,各种透视关系共享一个灭点,营造出来一个“奇异”的矛盾空间,一幅看似正常的焦点透视作品被颠覆了,将观者引入了一个空间视错觉之中。
二、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审美特征
当人们欣赏那些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空间视错觉艺术作品时,艺术知觉往往会指向其审美表现性特征。与其他一些审美形态相比,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审美特征具有多样性和兼容性,更能召唤人们的视知觉,激发内心的主动探索欲,产生出独特的艺术魅力。
(一)审美惊奇
空间视错觉艺术运用独特的表现方式诱导人们不能正确地知觉物象,体验与客观现实不同或相悖的知觉,却在艺术欣赏中引发、延续了惊奇的审美效应。贡布里希认为,在秩序性、重复性的形态排列中,如果有超常形态呈现,人的视觉感受就会发生明显变化,出现强烈的视觉心理冲击。这就是“视觉显著点”理论,这种超常的形态就是一个视觉的显著点。巴甫洛夫从另一方面进行解读:“无论任何一个细胞如果经常受到单调刺激的影响,那它必然转入抑制状态。”而恰到好处的交错、对比则会形成视觉注意的兴奋点,更大限度地吸引人的注意力。埃舍尔的创作动机就是去发掘新奇的、令人惊异的事物,并把它用画面表现出来。他说:“我要追求的东西首先是惊奇,所以我只是尽力唤醒我的观众头脑中的惊奇。”他借助空间视错觉的“不可能世界”与“惊奇”建立起紧密关联,表达出惊奇是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可以说,空间视错觉是构成审美惊奇的根本元素,是形成视觉冲击力的主要原因,也是审美体验的基础。
(二)趣味性
空间视错觉作为一种不正确的知觉,当人们发现这种错误时,不但不想避免,而且努力设法去纠正或者弄清楚原因,这样趣味性就油然而生了。视错觉艺术家们有意地寻求特殊的视觉刺激,营造出不同于现实空间的视错觉空间,赋予画面某种特殊的心理暗示,引发观者特定的思考,增强了画面的趣味性。在埃舍尔的版画《凸与凹》中,观者的参照物不同,辨认的结果也就不一样,贝壳有时是凸起的有时是凹进去的,黑色的地面对左边吹号的小人而言是实在的平台,而对右边吹号的小人来说却是深不可测的黑洞。如果以俯视的角度观察整个作品,把黑色部分作为地面,是一个层次的空间形态;而如果以仰视的角度再看,把黑色部分当作建筑物的底部,整个画面就会转换为别样的空间结构。在相互转化的过程中,人的视觉感受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趣味性就隐含在这种动态变化之中,让人意犹未尽、印象深刻。
(三)悖论性
悖论本是逻辑学中的概念,指荒谬的理论或自相矛盾的命题。悖论有时被称为思维的魔方,对人的智力构成了挑战,它从看似合理的前提出发,通过看似有效的推理过程,得出自相矛盾的命题,它们与常识、直观等相冲突,却又不容易找出问题的原因。有人认为,埃舍尔的版画是哲学悖论的一种视觉隐喻,很好地体现了空间视错觉艺术的悖论性特征。比如在《瀑布》中,倾泻而下的瀑布在没有任何外力作用下,从楼下流向楼顶、循环往复……这种与生活常识相悖的图景让人们在迷惑的同时,又感到震惊与好奇。他在大胆打破物理秩序的同时,又建立了独特的“逆秩序”。空间视错觉艺术有时在表现合理的表象下隐匿着矛盾与荒谬,巧妙地传达出某些蕴含的寓意。这种悖论性造成刺激、新奇和变幻莫测的艺术空间效果,正如荣格所说:“一旦达到能清晰解析的程度,其魔力会立即消失。一个有效的或生动的符号,必定具有不可解释性”。
(四)游戏性
“艺术是真实的符号(不是真实),或者干脆说,是真实的谎言。巴塔耶说,艺术总是撒谎,但却没有欺骗那些被它诱惑的人。艺术的魅力在于,明知艺术撒谎,那些懂得艺术的人却宁愿信以为真,甘愿受其诱惑。艺术家的事业就是引诱。”*汪民安:《色情、耗费与普遍经济》,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4-265页。对于空间视错觉艺术 来说同样如此,人们被这种“真实”的谎言所诱惑,心甘情愿地体验视觉“魔术”的欺骗,往往不由自主地沉溺于这一游戏之中。观者在欣赏空间视错觉艺术时, 被一种内在“需要”驱使,竭力把不完美的图形转变为完美图形,只要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便会持续下去。在格式塔心理学中,这一过程被称为“完形压迫”。就像解读埃舍尔的视错觉艺术,在感官与知觉碰撞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明知不可信却深陷其中的游戏趣味:“画家以此为乐,观者也注定半推半就,从中获得一种特殊的快感,好像是在接受魔术师的蒙骗一样。”*[荷]布鲁诺·恩斯特:《魔镜》,田松、王蓓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三、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创作与审美认知
无论是艺术创造还是艺术欣赏,主要意图都是要产生艺术审美效应。艺术家们在创作空间视错觉艺术作品时,创造出了形式完美、结构完整的艺术作品,充分体现了多样性、兼容性的审美表现特征与独特的审美价值,在不知不觉中摸索到了视觉皮层各区域以独立方式进行审美的规律;在艺术欣赏时,空间视错觉艺术的模糊性和复杂性可以使大脑的审美机制不断被激活,从而不断增强人们的审美体验,产生较为复杂的、内在的和高级结构的深层审美效应。
(一)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创作原理
格式塔心理学提出,“在艺术创造过程中,艺术家会依据一种‘优格式塔性’的原则来对艺术创造的各种要素组合、调整和安排,进而创造出了形式完美和结构完整的艺术作品。……这种看似神秘的和谐规则,一方面制约着艺术家对作品的理解和判断,另一方面又左右着作品的内在结构和外部形态,心理学家称之为‘艺术的潜在秩序’。”*周宪:《从异面看同相:关于艺术与科学》,《学术界》2014年第3期。那么,艺术家在创造空间视错觉艺术时的“潜在秩序”是什么呢?
当代心理学家们不断发现,艺术家和心理学家一样,在对艺术的探索中发现了人类心理,特别是视觉系统及其特殊信息加工方式,并按照这些规律进行艺术创作。正如卡瓦纳所说,从古至今的“绘画作品就是4万年的视觉神经科学实验记录”*CAVANAGH,(2005),p.306.。事实上,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创造更是如此,艺术家除了利用透视法则来完成现实空间关系的再现之外,还往往会主动寻求特殊的视觉刺激,创造出客观世界本不存在的视错觉空间,展现出人类思维的创造力和艺术表现力。但是,这种创造并不是凭空的、臆测的,而是为人类的视觉系统特定的信息加工方式创造出来的。从对空间视错觉艺术作品的分析中可以认识到,这些艺术作品无不巧妙地结合视觉信息加工的特性,运用了透视原理、视错觉原理,或综合运用了二者:运用透视原理营造出符合视觉规则的逼真的立体画面,再运用视错觉原理借助特定线索巧妙地在视觉上形成空间视错觉,实现二维图像的多维度表达,通过绘画实现以假乱真的效果,达到增强艺术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和趣味性的目的。
可以说,空间视错觉艺术是艺术家有意识地发现和运用视觉活动中视觉思维的内在规律,结合科学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创造的,是严密的理性思维和丰富的感性思维相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
(二)空间视错觉艺术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塞米尔·泽基提出:“模糊性是所有伟大艺术的共同特点,从神经生物学的角度而言,模糊性是指一幅绘画作品能同时表现出多种事实情境,而不仅仅是一种事实情境。这其中每一种事实情境都具有真实性。”*Zeki, S .Inner Vision: An Exploration of Art and the Brai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25-26.模糊性在对视错觉艺术的审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空间视错觉艺术中强烈的模糊性更能够持续唤起大脑的审美机制,形成对艺术作品的多角度解读与想象,产生更加强烈的审美体验。
空间视错觉艺术的模糊性与视错觉产生的神经关联重叠机制密不可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认知神经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了部分视错觉发生的神经关联重叠机制,即具有相同心理表象的真实知觉与错觉都会在同一个知觉关联区内由相同的特定反应神经元作出反应;产生真实知觉的脑区也是相应错觉产生的决定性区域。需要强调的是,错觉神经活动的特别之处是在真实知觉发生的相同脑区有更强烈的激活。*李小健、刘东台: 《视错觉产生的神经机制》,《心理科学进展》 2008年第4期。为什么会出现错觉神经活动在相同脑区有更强烈的激活这种现象呢?研究表明,真实轮廓知觉与虚幻轮廓错觉由相同的神经元群作出反映,都在视皮层V2区激活,它们享有共同的神经关联。而且,虚幻轮廓比真实轮廓引起V2区更强烈的激活。这是因为,引发虚幻轮廓的目标具有模糊性,它除了引起特定反映神经元的激活外,还能引发附近非特定神经元也有所反映,因此更加强烈地激活了V2区。可以说,视错觉所具有的“模糊性”引发了更多神经元的反映。神经科学也认为,模糊性主要源自大脑神经机制在信息处理中将大量刺激去粗取精的运行规律。视觉皮层在进行信息处理时,一般只是抽取其中的恒定信息,而不是事无巨细地收集所见事物的全部信息,在原有视觉经验的参照比对下,大脑会主动猜测并且补充已经筛去的信息,至此,含混不清的模糊性就会出现在客观事物与视觉认知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之中。
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复杂性与视错觉产生的神经活动的多层性存在密切关联。认知科学研究认为,视错觉的产生涉及生理机制与心理认知的不同层次,并不是所有视错觉发生的神经关联都一样,不同类型视错觉的神经关联脑区也不相同,在不同的层次上形成不同种类的视错觉。如一些轮廓错觉产生的脑神经活动非常复杂,其脑神经活动都存在差异,不仅仅视知觉加工所在的皮层区域不同(有V2、MT、V4复合区等不同的脑区),而且特定反应神经元的类型和整合方式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各种错觉的神经活动是被各种感知觉的初级加工特征分析决定的。这个特异性的意义说明了知觉错觉的具体神经活动,并不是都由共同的高级认知加工(如经验、想象、推理等)造成的。*李小健、刘东台: 《视错觉产生的神经机制》,《心理科学进展》 2008年第4期。
空间视错觉艺术是依据视错觉原理创造的,它同样具有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们对与视觉艺术审美关系最为密切的线条、形状、颜色、动作等的认知,在视觉皮层中各自独立的区域进行处理,各个功能区域关系紧密、分工明确,每一个皮层区域虽彼此相连却互不干扰;二是不同类型视错觉产生的具体神经活动有差异,在特定反应神经元的类型和整合方式上都有不同之处, 因此,在不同的层次上形成不同种类的视错觉;三是空间视错觉艺术中的各种视错觉现象是在视觉处理过程中高层认知不同时间进入的结果。可以说,人们对于不同视错觉的认知有明显的差异性和层次性,这也形成了认知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复杂性。布洛克在谈到艺术时说:“我们关于这一世界的一切体验,都是一种解释。不管是艺术作品之内,还是艺术作品之外,如果没有某种创造性的解释,就没有对现实和人类情感的真正理解。”*[美]H.G.布洛克:《美学新解》,滕守尧译,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正是由于空间视错觉艺术的模糊性和复杂性,欣赏者理解空间视错觉艺术作品的难度相应增加了,需要付出更多创造性的劳动,使得大脑的审美机制不断被激活和延续。
(三)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审美神经认知
从西方艺术心理学、神经科学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分析空间视错觉艺术深层审美效应的生成机制。贡布里希提出,在艺术欣赏过程中,图案如果过于复杂就会加重观者的知觉负荷,让人产生放弃欣赏的念头,若是过于单调,则不能吸引观者的注意;好的艺术作品应该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形态,不能过于复杂与简单,这样才能产生审美愉悦。阿恩海姆在《视觉思维》里的描述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完整图形”的作品更能吸引我们的注意,因为视觉对它们的组织也变得稍微困难和紧张起来,它先给人一种压抑、一种疑惑,随之而来的却是积极的感知与把握,进而转入把握之后的快感和愉悦。 贡布里希和阿恩海姆的论述得到了神经科学研究成果的验证。近年来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为大脑奖赏系统与审美愉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据。Silvia的研究发现,对艺术作品复杂性和理解程度的评价显著地影响审美趣味:实验认为高度复杂的并能理解的视觉刺激最有趣。人们对刺激的加工层次越深,越可能喜欢该刺激。*Silvia,P.J., “Cognitive appraisals and interest in visual art: Exploring an appraisals theory of aesthetic emotions ”,in Empirical Studies of the Arts,23, 2005,pp.119-133.Galanter提出,有效地加工复杂信息(如艺术作品)具有奖赏性,而审美愉悦是奖赏系统作用的结果。*Galanter,P., “Complexity, neuroaesthetics, and computational aesthetic evaluation”,in 13th Generative Art Conference,2010.pp.399-409.Ramachandran和Hirsteind论述审美的隐喻法则时指出,美是知觉刺激的奖赏性的产物。*Ramachandran,V.S.,﹠Hirsteind,W., “The science or art: A neurological theory of aesthetic experience”,in 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6(6-7),1999,pp.15-51.视觉系统在加工或整合某一特征时,激活了边缘系统并导致其释放奖赏性的化学物质(如多巴胺等)而使该过程具有奖赏性。
人们在欣赏空间视错觉艺术作品时, 往往会被视错觉艺术表现的“真实”谎言所诱惑, 化错为美,不由自主地沉溺于其艺术价值的深度体验之中。空间视错觉艺术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持续不断地激活大脑的审美认知机制,产生了内在的、具有高级结构的深层审美效应,散发出独特的艺术感染力,这应该就是空间视错觉艺术的魅力之源。
(责任编辑:陆晓芳)
收稿日期:2016-03-11
作者简介:戴志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艺术与科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脑科学与智能媒体研究院副院长。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传媒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媒介用户体验可用性考评体系”(项目编号:HW150360) 和中国传媒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媒介艺术与科技创新研究”(项目编号:HW14140)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7-0106-05
刘国华,中国传媒大学艺术与科学专业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