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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语境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创新

2016-03-19寿

关键词:机制创新

陈 寿 富

(安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互联网语境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创新

陈 寿 富

(安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摘要:在互联网语境下,“扫黄打非”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扫黄打非”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动权,用系统思维、文化思维、人本思维,构建“扫黄打非”工作的新机制。

关键词:数字化传播;扫黄打非;机制创新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3.030

以数字化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形塑了人类信息传播的新语境,大大提升了人们接收与传播信息的能力,改变了人们接收与传播信息的方式。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更是为人们的信息阅读提供了及时互动的信息体验。传播科技功能日新月异,让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的制作、链接、传递、复制、下载、粘贴、扫描、储存、阅读更加便利,全球化背景使“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一、数字化互联网语境下“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新环境

随着人类的科技进步,特别是数字化互联网的运用,人类社会已经变成“地球村”,世界已成为一个有机体。当下中国正面临着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一是我们正处于“现代化运动与中华文明复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与全球化趋势”三大张力中,要在“复杂现代性”框架下完成民族复兴的当代使命[1]。二是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图谋扳倒中国,试图用没有硝烟的战争特别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的颠覆渗透以实现“和平演变”。三是在当前的信息传播格局中,中西力量对比的“西强我弱”,使得中国受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远大于西方受中国意识形态的影响[2]。四是互联网技术让当下的信息传播把境内与境外、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线上与线下更为有机地融为一体,信息传播的节点、内容、流量、流向更加难以把控。五是传播科技日显的高智能性,使传播过程更加隐蔽、多变。“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通过各类网站、社交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移动智能终端等渠道进行传播,屡禁不绝”[3]。六是经济转型过程中,极少数人利益观发生偏差,法治、道德意识淡薄,见利忘义,或被不法分子利诱、利用。七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单位人”、“村落人”与“社会人”,“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血缘关系与契约关系互动交织。传统村落的城镇化,城乡格局正在改变。八是文化建设的自觉意识日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中华民族凝心聚魂的精神动力,文化强国正在全力推进。

面对当下传播语境,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引领,通过“扫黄打非”及时清除各种有害信息与文化垃圾,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

二、互联网传播的特点与当下“扫黄打非”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互联网语境下“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新特点

相对于传统传播语境,互联网传播具有如下特点:

1.在线性。互联网技术特别是Web2.0的使用及其未来发展,让传播者与接收者始终处于在线状态,信息传收即时、方便、快捷,瞬间上线、下线,目标性信息的获取十分便捷,传播的感官冲击力越来越强,个性化信息阅读越来越充分。

2.共在性。传播者与接收者界限模糊,既可是接收者,也可是传播者,且可即时在线互动。界限区分的模糊给不法收受行为的归责带来困难。即时在线互动提升了传播行为的体验性与吸引力,增强了信息传收的感官黏性。

3.隐蔽性。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是带着体温的智能型媒介,其便携性使得传播过程更加分散、自然、不易被察觉。隐蔽传播不仅增加了发现指证其行为的难度,也从某种意义上怂恿了其行为的放任性。

4.智能性。网络智能产品不断推出,如“谷歌眼镜”、“智能手表”,这些可穿戴、可家用的网络智能产品,能拨电话、浏览网页、处理电邮等。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其智能的关联性更是越来越强。

5.节点性。相对于传统传播,互联网语境下每一个传播者都是传播链条中的一个节点,并且这种节点具有无限的扩散特征。其不仅是传播的接收者,也可是传播的发布者,甚至是传播内容的生成者。

6.渗透性。西方意识形态与文化渗透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更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加紧进行有意识传播。硬实力、软实力与巧实力的较量越来越高超、越来越策略、越来越巧妙。

7.散射性。书刊、音像制品、视频、手机、微博、微信、QQ、非法网站、贴吧、搜索引擎、网络硬盘、即时通信群组等都可成为淫秽、非法出版物的传播媒介。随着传播科技的日新月异,新的传播软件、平台、终端更是层出不穷。

8.群聚性。互联网传播四通八达、方便快捷,让具有相似个性与共同趣味的人容易积聚到一起,形成传播的“圈子”。这种圈子既可以是随机性的组合,也可以是目的性的汇聚。

(二)当下“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机制问题

实践中,“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是体制机制问题,如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行政级别、人员编制、经费渠道、技术手段等。总结近三十年的“扫黄打非”工作,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各地“扫黄打非”工作的机构设置不完全一致。有的设在党委宣传部门,或新闻出版机构,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上成员单位之间不是领导关系,而是业务指导关系。行政级别有高有低,不符合行政隶属关系[4]。

2.“扫黄打非”工作队伍严重不足。有调查表明:近九成受访者认为所在单位“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存在不足[5]。有的工作机构虚设,不能常态开展工作;有的机构全是兼职,工作精力无法保证;有的专职编制很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工作经费无正常保障。有的无专项经费,有的经费很少,尚未形成常态化的经费来源渠道,“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无法得到足额保证。

4.执法技术手段滞后。有调查表明:近八成的实践一线队伍认为当前“扫黄打非”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执法技术落后;近七成的人认为必须尽快提升“扫黄打非”工作技术手段[5]。

5.执法行为简单手段单一。一些基层单位把“扫黄打非”当作物理现象进行“切割”,不能深入实际。探究因果,忽视人本思维,忽略引领建设,削弱了工作的整体效果。

6.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缺乏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工作信息往往传达不畅;因地域及单位间的行政壁垒或多头执法,难以提升整体合力,工作协调耗时费力,弱化了工作中的信息共享,降低了工作效率。

7.未能形成常态化、系统性工作机制。注重“运动式”专项治理和以节日、活动为特征的节点性治理,“扫黄打非”工作中的预防性、源头性、人本性、发展性、常态性等系统性、深层性、建设性工作关注研究不够。

互联网传播使“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着“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现行的运作机制弱化了工作效率,减损了整体工作效果。必须针对互联网传播特点及现实中的问题,立足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用战略眼光构建适应新常态新需要的“扫黄打非”工作体制机制。

三、用文化思维、人本思维、系统思维型构“扫黄打非”工作全方位立体式新机制

(一)“扫黄打非”工作的本质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扫黄打非”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向度。扫除淫秽色情传播其本质在于倡导积极健康的文化;打击侵权盗版意在保护真正原创的文化;打击非法出版物就是要把控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主动权,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引领。面对全球化语境,继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基因,坚持中国特色,我们必须拥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弘扬中国精神,彰显中国智慧,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滋养。

(二)用系统思维、技术思维、人本思维与文化思维构建“扫黄打非”工作新机制

1.运用系统思维,构建设置统一、科学合理、权责分明、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扫黄打非”工作机构。

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国、省直辖市、地级市、县区、乡镇(社区)、村(社居委)六级联动,上下级间有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专兼结合,责任明确,运转协调,信息通畅的全方位立体工作机构。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地方党委、政府对所辖区域“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落实机构设置、制度、编制、经费。领导小组设在党委宣传部门,虚设兼职,指导、协调、综合、监督。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设专职,一岗双责,强化工作执行力。加强区县办公室建设,村(社居委)设特派员,组(街道)设联络员。

2.凸显技术思维,密切关注传播科技智能化走向,发挥技术优势,推进工作前移,立足源头,防打结合,提升“扫黄打非”工作执行力。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技术跟踪培训指导机构,立足传播科技前沿,掌握传播科技动态,对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队伍进行常态化技术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扫黄打非”工作的技术能力。

3.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文化思维,以“扫”促引,以“打”促治,多措并举,融情说理,发展引领,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提升“扫黄打非”工作社会效果。

把“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文化建设系统工程,从整体上构思工作策略,提升工作效果。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的新机制。乡镇(社区)、村(社居委)、组(街道)要大力激发志愿者工作热情,发挥其智慧,规范刚性监管,突出情理逻辑,把“个体”真正融入家庭、学校、社会中。变管理为引领、服务、帮扶,充分发挥法治、德治、行政治理的不同价值,凝聚社会合力,形成社会共识,推进道德自律,实现根本治理。

把“扫黄打非”工作真正融入社区的治理系统中,构建由法治、德治与文化治理相结合的有机体系。从表层上看,法律是他律的,道德是自律的;而一个人的行动实际上既受法律的约束,也受道德的规约,真正的行动其本质乃是个体心灵的社会自律。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只有将刚性的法律规制最大限度地转变为柔性的道德自觉,内化为行为的文化引领,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的全面谐和。宏观地看,道德就是一种社会文化意识;微观地看,道德必须具象为社会行为自觉。要言之,道德的宏观本质是他律的,而道德的行为本质是自律的。因为每个人借以律己的道德准则从行动的本质上必须是自主的,但这种行动自觉来自于对道德与文化的信仰,它不是个人头脑自撰的,而是来自融汇于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道德与文化[6]。把个体吸纳到社区中,让个体获得社会的支持、认同、地位与影响,就是让每一个个体真正融入自己的社区、家庭、学校、单位中,形成自己的社区归属感、家庭生活感、学习快乐感、工作目标感,让其日常生活真正立身于由文化、道德、法律所共同建构的社会框架与社区交往中。

参考文献:

[1]冯平,汪行福,等.“复杂现代性”框架下的核心价值构建[J].中国社会科学,2013(7).

[2]丁柏铨.中西方意识形态差异与中西方新闻学者间的学术对话[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3]徐敬宏,等.社交网络时代的扫黄打非:现状、问题与对策[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4]洪啸.从九龙治水到一脉相承——创新扫黄打非工作新机制之我见[J].出版发行研究,2013(9).

[5]张志强,陆高峰.扫黄打非体制创新的理念与策略[J].出版发行研究,2013(9).

[6]董小玉.文化体制·国民素养·媒介融合——兼谈华龙网的发展实践[J].新闻界,2011(9).

责任编校:徐希军

收稿日期:2016-02-02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新闻正能量传播研究”(SK2014A300);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媒体融合背景下新闻专业素质构建模式研究”(2015zdjy112)。

作者简介:陈寿富,男,安徽怀宁人,安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239.2;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6)03-0131-03

网络出版时间:2016-06-23 16:44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60623.1644.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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