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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探讨

2016-03-19谢素艳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13

大连干部学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村妇女乡村治理

谢素艳(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13)



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探讨

谢素艳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13)

摘要: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妇女逐渐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力军,成为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妇女的优势,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妇女自身的能力素质,鼓励、支持妇女有效参与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建立妇女后备人才储备库,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基础和保障。

关键词: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的状况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活、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命运。

一、乡村治理概述

治理是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方法,主要是指多个行为主体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界定为:治理是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既包括迫使人们服从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符合人们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特征是:治理既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一个管理者与群众持续互动的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1]。

乡村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各级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村民等多个主体,为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人们生活幸福等一系列目标而相互合作、共同处理村庄各类事务的过程。治理过程中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以民为本、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等原则。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政府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要不断激发村民的主体性,帮助村民进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实现政府与乡村社会力量和谐互动,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全新治理机制[2]。

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村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大,大量男性村民外出务工,村中留守的妇女逐渐成为劳动力主体,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力军。农村逐渐呈现“男工女耕”“农业女性化”的格局。而农村的社会治理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的问题多样、复杂。若能让农村妇女在各项事务中充分表达和体现自己的意志,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参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的建设与管理,必将对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优势

首先,女性天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做事有恒心有毅力。尤其在农村,妇女除了照顾孩子,做家务,还要和男人一样干农活,有时男人都不如女人农活干得好、干得快。很多农村的女干部更是兢兢业业,不怕苦不怕累。调研中常听的一句话就是:“人家信着俺了,俺就得尽力做好,苦点累点不算什么”。其次,女性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看问题比较客观,能够实事求是,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脚踏实地,踏实肯干,事必躬亲。第三,人们惯性思维认为女人胆小怕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性胆子大,头脑灵活,敢想敢干。加上女性心细,做每一件事都要方方面面考虑周到,因此成功的几率也就比较大。第四,女性的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合作。沟通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人们通过沟通彼此交换信息,相互理解,化解矛盾,理顺关系。管理学中的协调是指为了保证实现目标而采取的调节措施、对策和方法。女性在沟通协调能力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善于与人合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团结、协调各方力量。在乡村治理由“压力型”向“民生型”,由“命令式”向“对话协商式”发展的今天,女性擅于沟通、协调、合作的优势使其能够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第五,女性自尊心强,不甘于人后。自尊心是指尊重自己,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容许别人侮辱和歧视的心理状态。女性在工作中的自尊心往往比男性强。在调研过程中,几乎每个女村委、女强人都说:“男人能做的,我们女人也能做,而且能做好”;“宁可自己多吃点苦也要做出点名堂来”;“不能让别人笑话”……正是这种要强、不甘于落后的性格使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到前台,成为能人、成为精英[3]。

三、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

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保障和有力的政策执行与监督机制是促使广大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关键。首先,为了保证妇女进村两委,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除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外,规定:女性代表人数达不到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则选举结果无效;选举候选人中没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候选人,则选举不能进行;村两委中设立专门岗位,针对女性专职专选,可以由其他岗位的女性同时兼职,但不能由男性代替。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证村委会选举过程和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正所谓“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其次,逐步改善村妇代会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确保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比例达到100%,女村委的经济待遇要和男村委一致,做到同工同酬,不区别对待女干部。对年轻的女村委开通向上晋升的通道,使她们有奋斗的目标。第三,建立健全选拔和培养农村妇女干部的配套制度。注重妇女后备干部建设;建立民主推荐和自荐制度;建立合理的妇女人才考察制度,建立考察档案,及时发现妇女人才,选拔、利用妇女人才。第四,建立健全关爱制度,针对妇女在家庭中的传统职责和地位,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应制定关心、帮助妇女的制度。如定期走访,做好其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使参与村庄治理的妇女得到来自家庭的鼓励和支持;及时了解参与村庄治理的妇女个人和家庭的困难,帮助解决,使她们毫无后顾之忧的投入到工作当中。第五,充分尊重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她们的意见建议,激发她们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意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六,在安排大学生村官时,尽量把本村的女性生源安排回村里工作,因为她们生在村里,长在村里,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对村里的工作能很快上手,村里人对她们也熟悉,做起工作来比较容易。另外,采用传帮带的方式,让大学生女村官跟着女村委、女能手、女强人学习,提高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实际素质和实践能力。第七,建立农村妇女后备人才储备库。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时向女能人、女入党积极分子、妇代会干部等倾斜;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选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的优秀农村妇女,建立女能人、女入党积极分子、妇代会干部、女党员、女后备干部、女村官等女性人才信息库;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党组织、妇联等推荐优秀女干部,使优秀女性人才有进步的机会和空间[4]。

(二)加强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

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在农村仍然比较普遍,虽然青壮年男劳动力基本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妇女仍然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村里一些公共事务不该女的抛头露面。大多数老人和男性村民也认为妇女就应该做家务,带孩子,把家庭照顾好,其他的都是男人的事。而对于那些热衷于村里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的妇女,被认为是不安分守己,不务正业。一些村委会中的女干部也认为,自己负责好分派给自己的那部分工作就行了,其他的交给男干部。另外,大多数普通农村妇女对国家有关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作用等了解得不够;对各类妇女精英参与乡村治理的特殊宣传、鼓励等也较少见;大多数女强人,女致富能手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足;等等。这些观念和现象严重影响了有知识、有能力的妇女有效的参与乡村治理。

改变村民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做法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宣传教育。首先,县乡村各级相关组织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宣传栏、小册子、致村民一封信等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女性参与乡村治理及村级自治组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宣传男女平等的观念和实际做法,营造平等的性别文化氛围[3]。男女平等是女性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女性村民与男性村民应具有同等的民主权利和平等的地位,发挥同等重要的作用。第三,宣传外省市的优秀做法。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妇女外出考察,让大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借鉴学习先进的理念和做法。第四,对女强人、女精英进行大力宣传、扶持、鼓励。乡村治理需要精英人士,一个好的村干部可以带领村民快速致富,可以带领村民把村庄治理成美丽、幸福的家园。村两委中的女委员、村里的女致富能手、社会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中的女性带头人、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女强人等等,都是农村女性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对她们进行大力宣传,改变“女性不能担大任”的性别偏见和歧视,让百姓了解她们,信任她们,进而支持她们,激发女性的独立意识和自信、自强、自立精神,让更多的女性在她们的带动下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来。

(三)鼓励、支持女性以多种方式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目前,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进村两委这种政治的形式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其它如经济参与、文化参与等比较少见,多数农村妇女只是忙着自家的家务和耕地,对村里的大事小情不关心、不过问。一些婚丧嫁娶的红白喜事大多也是男人在张罗、组织,妇女只是过去帮忙做饭,收拾卫生。而实际上,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形式有很多种。(1)政治参与。农村妇女可以通过民主选举进入村两委,担任妇女主任或副书记、书记等职务,发挥个人所长参与相关事务的管理,或者加入各种党群团体及组织,代表妇女或村民参与协商对话,直接或间接影响村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5]。(2)经济参与。广大农村妇女通过发家致富,直接或间接影响村里的经济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帮助妇女参与村里的经济建设:①建立信息平台和咨询服务体系,发布致富信息,介绍致富项目,引导农村妇女依据本地特点发展适合的经济项目,降低创业的风险;为外出打工的妇女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等等。②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农村妇女发展基金;对农村妇女从事的科技开发、农产品基地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给与小额创业贷款等等。③鼓励妇女创业大户、妇女致富精英出钱、出力直接参与村里的公共事业;帮助其他妇女转移就业;引导、组织、带动其他村民共同致富。(3)文化参与。鼓励思想活跃、文化素质高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组织各种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资金、政策、技术方面的帮助与支持。(4)生态参与。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庄公共环境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公共事务,离不开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四)加强妇女组织建设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的人。组织能整合个人的力量,使集体的功能大于个体的功能,从而更好的实现个人的需要。在乡村从“管理”转变为“治理”,从“压力型”治理转变为“民生型”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更好的满足村民对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代表妇女群体利益的各种妇女组织在计生、环保、调节邻里矛盾、红白喜事操持等方面具有性别优势。通过各种妇女组织将处于离散化状态的农村妇女力量整合起来,可以有效的化解矛盾,维护村庄秩序。

首先,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和村妇代会的作用。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妇代会是代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乡村事务,进行民主治理、民主监督的基层妇女组织。各级政府应重视妇联和妇代会的作用,使其在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等方面真正履行职责,充分代表妇女的利益[6]。其次,加强农村妇女民间社会组织建设。妇女民间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可以大大提高乡村治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政府相关部门应帮助建立爱老敬老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农业技术互助协会,各种合作社等,在充分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利益的同时实现乡村善治[7]。

(五)加强培训,提高妇女的能力素质

调研发现,在涉农和较偏远的乡村,农村妇女的文化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都偏低,这严重的影响其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和效果。因此,首先,应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其次,加强道德教育,使广大农村妇女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其道德修养。第三,以各种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培训,使广大农村妇女了解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知法、懂法,为其有效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政策法律依靠。第四,组织妇女学习政治理论,使其能够不断更新政治理论知识,从而在乡村政治与公共生活中与男性进行平等的竞争。第五,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对妇女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技术支撑。第六,对妇女进行竞选培训。在乡村自治的背景下,村两委成员是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妇女想进村两委也必须参与竞选。因此妇联应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对妇女进行与竞选相关的法律法规、竞选策略等培训,提高妇女参与竞选的自信和能力。第七,组织有参与乡村治理意愿和能力的妇女到先进地区参观考察,观摩学习,借鉴提高。第八,鼓励妇女积极参与乡村经济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使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素质和能力[3]。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6.

[2]求桂英.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乡村治理问题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4.

[3]胡芳.走出本质主义:妇女参与村级治理能力建设研究——以广水市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

[4]银川市委党校课题组.关于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调查与研究——以银川为例[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63-66.

[5]顾磊.新时期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意识培育问题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2.

[6]肖百灵.妇联组织在促进妇女参与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和作用[J].湖南社会科学,2007(6):5-8.

[7]张凤华,魏红英.村庄治理中的妇女组织化参与[J].社会主义研究,2014(5):90-94.

[责任编辑:江亚玲]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83(2016)05-0051-04

收稿日期:2016-04-10

作者简介:谢素艳(1973-),女,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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