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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动机的二元共生现象及其理念引导

2016-03-19杨志春任泽中

高校教育管理 2016年5期
关键词:利己共生创业者

杨志春, 任泽中

(江苏大学 学生工作处, 江苏 镇江 212013)



学生管理

大学生创业动机的二元共生现象及其理念引导

杨志春, 任泽中

(江苏大学 学生工作处, 江苏 镇江 212013)

创业动机有利己和利他两类,但经过理论研究和实证调研发现,创业个体中并不都是一元动机,更多体现出二元共生现象。两者之间看似矛盾对立,实则可以和谐共生且相互促进。整体而言,大学生创业者相较于社会人员而言,其创业动机更加可塑,创业层次定位更高,更可遵循持续发展理念和创业动机二元共生的哲学理念加以教育引导。高校应实施思政教育与二元哲学并重、心理疏导与实务指导并进、社会创业与志愿服务并举、政策倾斜与商机拓展并行等举措,引入更多利他创业动机以促进学生自主创业和社会服务创新。

创业教育;创业动机;二元共生;社会创业

关于“创业”的概念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大学生创业狭义上指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创立企业,从事企业研发、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文章中的大学生创业是指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依托学科专业,从事专业服务型、产品开发型以及特色商业服务型等知识资本型的创新创业活动。

创业动机的分类方式有多种,有学者将一般社会人员的创业动机分为生存型和机会型两种,有学者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将其创业动机分为生存的需要、积累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以及就业的需要四种。亚当·斯密(Adam Smith)“经济人”理论是将“经济人”作为主流经济学的基本假说,即商业创业动机是基于利己主义的核心假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思想认识的提升,创业者们逐渐意识到,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同样十分重要,甚至可以说各类企业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大主体。于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兴起了一种新的创业形式,即社会创业。社会创业是指组织或个人在社会使命的驱动下,借助市场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某种社会需求,追求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价值目标,保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社会问题朝着人们希望的目标改变。它通常与商业创业活动相对应,但显著特征是具有强烈的利他型动机。

大学生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尽管与一般社会人员创业类似,其创业实际中反映出的利己动机特征同样比较明显。但大学生还处在思想认识可塑、价值判断可调的阶段,强化大学生创业者的利他型创业动机,以及形成利己与利他二元动机的和谐共生应大有可为。

一、 大学生利己与利他创业动机的存在分析

延续亚当·斯密 “经济人”理论中利己动机的观点,不少民众甚至学者认为利他主义是经济生活的次要现象,自利是自主创业领域最本质的出发点和最核心的动力源。有学者试图从经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利他行为,认为其依然是出于内部动机驱动而产生的利他偏好,即坚持用一元动机驱动理论来解释利他行为[1]。随着伦理学和伦理管理思想的兴起与发展,一些创业者们开始将服务社会大众、解决社会问题、谋求社会效益作为经济行为最原始的动机,而利己型的经济效益只是利他动机的附属产物。

基于经济学相关理论的指引,为了较全面了解当代大学生对创业目标的定位以及具体创业动机,文章针对镇江、扬州、常州等地高校校内创业孵化基地中在孵创业团队的骨干成员,以及校外政校企合作共建的孵化器中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问卷291份,有效问卷为273份,有效回收率为75.83%。同时,针对问卷调查结果中一些无法简化至用选择题方式进行调研的内容,本研究还有针对性地选择了部分创业类型的团队成员进行了面对面访谈,进一步为后续研究提供一手资料。

(一) 对创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注度

在对社会创业及公益创业行动的调查中,有4.40%的学生不太熟悉相关概念,或者完全不了解相关创业行动。总体来说,绝大多数创业者对社会创业和公益创业的动机、形式与内容有了一个基本认识。在对自身创业项目的社会效益关注与否中,有76.92%的学生表示比较或非常注重,在创业初始阶段如此高比例的学生注重社会效益,较大程度地反应了显著或潜在的服务社会的创业动机。在对社会创业及公益创业活动的前景评价中,有45.05%的学生认为这一类创业活动前景光明,具有相关创业初衷定位的团队有很好的发展前途;有56.04%的学生认为这一类创业团队比只关注经济效益的创业团队具有更好的可持续发展性。在对曾经经济管理界最通行的口号“企业的最终目的在于利益最大化”的认可程度中,仅有8.8%的学生表示依然认可,表明当代大学生创业者已经普遍显著不以个人利益追求为终极目的或唯一目标。基于相关调研数据,本研究在后续开展面对面访谈的过程中发现,当代大学生创业者们基本上很少可以去分析创业类型,也很难区分社会创业、公益创业等比较新的创业概念与一般营利性商业创业活动的差异,而只是在潜意识之中普遍具有一定的投身公益事业、服务经济社会、解决社会痛点的出发点。

(二) 对创业利己动机和利他动机侧重点

在对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参与情况的调研中,有60.44%的学生表示经常参与校内外各类志愿者服务或公益性活动,97.80%的学生反映已经参加过志愿者服务或公益性活动,表明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利他型工作学习的动机已经普遍存在,只考虑参加利己型活动的大学生创业者已经微乎其微。在利己或利他创业动机对创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调研中,52.75%的学生认为个人的创业动机对未来事业发展存在较大或重大影响,有61.54%的学生认为团队具备一致性的利他型创业动机对创业事业的良好发展存在较大或重大影响。在自身创业过程中的二元创业动机分类中,有38.46%的学生只是从利己出发而参与创业活动,有57.14%的学生目前是既出于利己又出于利他考虑而参与创业活动,只有2.2%的学生目前完全是基于利他动机而投身创业。基于相关调研数据,本研究在后续对选择纯粹利他型动机创业者的面对面访谈中发现,这些学生主要是在校期间创业的机会成本很低,对经济及名誉等方面还没有着重的考量,从而出于解决社会问题或帮助身边的人去投身至社会活动中。在对从事社会创业活动的两个项目团队成员访谈中也发现,他们并不是完全出于利他型动机而选择了社会创业,只是发掘了特定的商业机会,产生了以此来成就自我及服务他人的双重动机。

综合以上调研结果可看出,创业动机在当代大学生创业中间更多表现为二元的,分为利己型动机和利他型动机两种。从创业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利己动机对于任何创业者来说,其存在是较普遍现象,就现在对社会上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而言,也不例外。并且,大学生是社会实践动机最纯粹的群体,几乎每一个大学生都利用课余时间走向社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以求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而不求任何个人回报。大学生也是志愿服务最活跃的群体,在社会各界角落都播撒着“互相帮助、助人自助”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大学生广泛地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无私地促进着社会的进步。基于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具有高活跃度,以及创新创业是一门实践性和社会性极强的学科的特殊性角度考虑,在创新创业教育持续深入的推进下,有理由相信,大学生创业者的利他动机还将有更广泛存在的可能与空间。

二、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二元创业动机共生的理念确立

关于共生理念的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包括: 胡守钧所著的《社会共生论》使我们对人与人、人与自然、集团与集团、民族与民族关系的审视有了新的视野和认识;李思强所著的《共生构建说》阐述了辩证有机的系统论和万物互联的生命论,与“你死我活”的理念相对立;等等。归根结底,共生主义的理论源泉从“东方哲学”中仍可以寻根,包括《易经》中的相反相成与佛教中的对立统一[2]。从创业动机的共生问题来说,无论是创业还是其他行为活动,无论是产生了利己还是利他的客观事实,利己和利他型创业动机的存在性及共生性之辩久已有之,其根源在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自利一致性假说和雷锋式利他行为现实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一) 极端利己与纯粹利他创业动机的局限性

与万事万物的共生之道相一致,创业动机也存在利己动机与利他动机的对立统一。狭义的利己创业动机是无视他人感受的,即极端利己主义,把创业利益最大化建构在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不论是否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极端利己的创业动机在哲学上体现了两个特征——人性自私论和利益唯我论,其结果很可能是由于损害到他人利益而遭受抵制,也有可能是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而遇到约束。从法制化社会的进程来看,创业过程中的不道德或短视行为,都不利于创业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反之,社会上的利他行为也广泛存在,即使利他行为实施之后或许将获得社会声誉和酬劳荣誉等,但利己的结果并不说明利己的动机。纯粹的利他动机反映在创业领域主要有公益性、志愿性活动等,不留名、不逐利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动虽然是服务社会、贡献社会的一种值得提倡的方式,但是从创业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缺乏闭环式的生态系统,可持续性依然面临弱化的尴尬。

(二) 利己与利他创业动机二元共生的客观性

儒家思想的义利观提出将义和利看成辩证统一的整体,认为在人们的价值观中缺一不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我国的义利观出现极端走向,人们的合理私利被长期抑制;而在现代社会,对个人利益的解放又使得利己欲求极度反弹,急剧膨胀。无论在何种历史环境下,即使利己或利他的行为被约束,但动机仍是二元共生、客观存在的。从广义的利己动机来说,除了传统认识上的极端利己动机,还有合理利己动机,表现在与他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合理节制自己的利己之心,即利己但决不损人,或者以利己为目的的同时产生利他效果。从广义的利他动机来说,除了传统认识上的纯粹利他动机,还有互惠性或自我型利他动机,创业者们以利他为出发点,或是在亲属关系之间,或是在互惠互利过程中,抑或是在寻求稳定和避免冲突时,表现出极少的利己之心。由于当代社会的竞合思想以及合作优于竞争的导向,即使是商业创业行为,也在潜移默化中普遍植入了一些利他动机;而对于社会创业行为,也往往不再是只有利他动机,更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福利的供给还需要利己型的商业活动作为后续保障。因此,绝大多数的创业项目都是利己与利他动机二元共生的混合体。

(三) 利他动机的导入助力创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基于极端利己主义的短视行为和纯粹利他主义的不可持续性,合理利己动机、互惠性或自我型利他动机等在当前倍受重视。基于个人利益追求充分释放导致利己主义盛行的社会环境,利他动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也尤为值得引导。从创业激励的角度来看,社会创业通常的二重底线(营利性、社会性)或三重底线(经济性、社会性、生态性)相比于商业创业通常的一重底线(效益最大化)而言,激励点更多,可产生的创业成就想象空间也更大,激励将更加持久有效。于是,利他动机的更多导入,将有助于创业者更大程度产生发展欲望和挖掘发展潜能,进而提升创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从创业管理的角度来看,当创业者受到利己与利他两种动机驱动时,更容易形成“盈利—社会责任—大盈利—更大社会效益”的正向、良性循环;导入更多的利他动机对于企业整体和员工队伍而言,也更容易形成向心力,产生更大的荣誉感和上进心,有利于创业企业的长远发展[3]。

三、 对大学生创业动机二元共生理念的引导策略

随着党和国家对创新创业工作的大力推进,大学生参与的创业活动越来越丰富。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逐步完善,大学生社会参与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于是,良莠不齐的思潮和价值观对大学生施加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入。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消除极端利己主义等有害因素,更多地加强利他主义创业动机的教育和引导,助推大学生创业的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 思政教育与二元哲学并重,引导学生构建科学的创业价值观

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往往片面强调创新创业意识与思维训练,特别重视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育,而忽视在其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哲学思想教育。高校教育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引导具有关键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与理论武装,不仅是其一切正确行为发展的牢固根基,也是其创业动机科学树立的重要基础,对于直接面向经济社会一线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必然是不可或缺的教育标的。高校只有由此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才能有助于大学生创业者及创业项目的长足发展。

一是要在大学生创业者的思想理念中确立“利”与“义”二元共生的辩证关系。如果忽视大学生自身的“利”,那么创业发展将失去物质基础,作为社会意识的“义”也将失去存在的社会物质依托;如果忽视服务社会、满足市场的创业之“义”,也很容易导致创业私利无限制扩张,从而导致创业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混乱,使得创业失败、社会损失。高校要教育大学生创业者认识到利己与利他的共生之道,更多地立足于利他,让“义”成为“利”的保障。

二是要在思政教育内容中确立继承与发扬的二元共生原则。高校要在创业教育中融入思政教育,在思政教育中融入中华传统美德,倡导修己慎独、无私奉献的思想,批判损人利己的极端利己创业动机。传统美德在各个高校已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体系,其也是根植于广大中国民众心中比较典型的思想。然而,作为勇立时代潮头的大学生们,作为敢破敢立的创业者们,更要通过机会拓展、榜样选树、奖惩并施等多种渠道,引导自身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突破,找准创新创业的时代定位,通过创新社会服务模式而创成大业[4]。

三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方式中体现创新创业的基本思想。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另起炉灶,不仅要融入专业教育,还要融入思政教育,并且要真正融合。针对大学生创业者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一场创新创业活动,需要用创新创业的思维模式和教育方法来推进。对于创业者这一思想高度活跃、善于开拓创新的群体,思政教育不能只停留在意识层面的教育和思想理念的灌输上,而要加强教学方法的创新性、教授知识的时代性、教学模式的趣味性,以及教学渠道的实践性,以创新创业的教育思想和体系来惠及创新创业的学生群体。

(二) 心理疏导与实务指导并进,提升学生创业意愿的利他性

大学生创业出发点与一般社会创业者有所区别,即使是在“史上最难就业季”,依然与社会上农民工或下岗工人的创业动机存在明显差异,更多表现出机会型而非生存型创业。相比生存型创业,机会型创业者往往期望较高的风险和投资回报,并且倾向于不仅能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能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另外,机会型创业者着眼于新的市场机会,拥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有可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改善经济结构。对于主要基于机会型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蝇头小利的诱惑力本身相对较低,其存在对利他性动机和行为发展的更大需求。

一是要加强大学生移情能力的培育。移情能力要求大学生能够设身处地将自己置于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于多为独生子女的“90后”当代大学生而言,其普遍以自我为中心,创业时也主要考量利己动机,故对其道德移情能力的培养不容忽视。高校教育中应设置道德情景,让学生将其与自己以往的道德认知进行结合与匹配,引发道德情感变化以及发生情感共鸣,并通过案例教育、警醒语录等引导学生自觉关注真实的道德情景,还可以引入角色扮演等教育技巧让学生与他人角色互换,引入情绪追忆等教育技巧唤醒学生在过去生活中感受过的各种情绪体验,强化情绪体验与相关情景的联系。高校通过发展大学生的移情能力促使创业者发展利他动机,并在利己和利他二元动机共生状态中找到平衡点[5]。

二是强化利他型创业项目,成功推进技术指导。除了心理疏导外,高校还需实务指导。创业顺利与成功的体验是提升学生创业意愿最有效的催化剂,对本身就具有服务他人与社会意愿的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高校要指导利他型动机的创业者正确审视社会上的热门产业与行业,科学测度产业规模和行业成熟度,正确评价衍生出创业项目的社会效益,从而挖掘市场空白、痛点或薄弱环节,积极行动。

(三) 社会创业与志愿服务并举,养成学生服务社会的习惯性

创业教育是一门实践性、社会性极强的学科,只有扎根于市场实际、扎根于社会服务,才会有人才培养的落脚点。社会服务是一项广受推崇的新兴创业类型,符合大学生作为高层次人才的定位,以及志存高远的理想信念;志愿服务是高校校园中极其盛行的学生活动形式,是学生了解和服务社会、发掘和展示自身社会价值的重要载体。两者的参与主体有重合之处,方向目标也有较高的一致性,将两者有机融合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环节中,应当能够更加有效地使得大学生的二元创业动机在此过程中得到科学调整并趋于平衡。

一是要丰富校园创业类专业社团及其活动。高校应当在社团活动中提高大学生对社会生活复杂性的体验程度;依托学生的学科专业特色,开展创新创业类专业社团活动,用社团文化营造校园创新创业环境。高校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创业体验活动,开展模拟创业活动,让学生参加各类创业比赛,触摸时代的脉搏,从而强化大学生创业的意识与动机[6]。

二是要拓展志愿服务,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的优良习惯。高校要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广泛动员大学生参与志愿团体及其开展的服务活动;通过主办、承办或参与大型活动,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宝贵的机遇,引导大学生为社会贡献力量,增强服务社会的自尊心与自信心。

三是要强化社会导向、公益导向性的高校创业教育。高校是一个公益性的社会机构,其存在的使命注定其创业教育必须与知识的创造传承、学术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体现出高校创业教育本质上是公益导向性的教育。高校应对社会创业动机和行为加以重点宣传引导,突出基于社会问题、公益活动的“教、学、做”的高度统一。

四是要引入更多科研实践类创业教育模式。高校要安排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大学生参与、协助教师的科研活动,协调高年级学生参与教师的专项课题研究,遴选优秀学生自主组建团队申报科研立项等;让大学生能够形成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他人的精神,以利于今后在自主创业或校内创业中能够树立科学的创业动机。

(四) 政策倾斜和商机拓展并行,增强社会创业活动的辐射性

现阶段,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创新创业的扶持举措频出,社会创业扶持体系日渐显现雏形。但大学生是创新创业队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肩负着国家和民族创业发展的希望,其创业的引导、宣传与支持体系应更具备前瞻性和社会性。大学生创业动机的调适同样必须在尊重二元共生现象,以及遵从利己主义诉求充分表达的同时,更多体现利他主义的元素,并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要从政策设计上重点支持符合二元动机共生理念,并且将利他动机作为创业主要出发点的创业项目开展运营。高校要构建有利于大学生社会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的平台,整合校内外创业资源,设立创业实践或孵化基地,在入选遴选项目时向相关项目团队倾斜;引入社会支持体系关注大学生社会创业活动,争取社会舆论支持、政府政策支持、资金技术支持,加快利他动机鲜明的项目进行成果转化[7];通过针对性、实质性的引导与扶持,在大学生中间形成鼓励合理创业利己动机、重点倡导利他动机共生发展的文化氛围。

二是要建立社会创业项目的项目库和资源库。大学生基于其年龄层次和成长环境限制,对社会的接触状况和认知程度较社会上一般创业者来说整体相对欠缺,可准确判断社会创业机会和把握商机发展的能力相对较弱。政府、高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应当帮助学生树立相关创业机会和创业资源,针对影响地区广泛理解支持的项目,对人类社会与文化环境有重大改善可能的项目,对社会、经济、环境与健康等人们广泛关注的方面能带来公平正义的项目等提供资源库以供大学生认知和选择。

三是树立创业动机二元共生而创业有成的朋辈典范。朋辈教育已成为一种公认有效的教育模式,朋辈创业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中正发挥着积极作用。有调查表明,同龄人的道德榜样对大学生利他观念的影响仅次于家庭影响。高校应在学生中选取受到身边同学广泛认可的创业大学生,力求突显更多的利他动机或行为对创业成功或持续发展的促进;同时避免对榜样事迹进行过度夸大,着墨于二元动机良性共生的具体行为、事迹和成效,进一步保障榜样在示范领域的真实性。

[1]唐伽.大学生创业动机的多元共生现象研究[J]. 论坛集萃,2013(4):296-297.

[2]袁年兴.共生哲学的基本理念[J]. 湖北社会科学,2009(2):100-102.

[3]王皓白.社会创业动机、机会识别与决策机制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0:53.

[4]许锋华.基于共生哲学视角的学校道德教育问题反思[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2):50-54.

[5]王玉帅.创业动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南昌:南昌大学理学院,2008:98-102.

[6]任泽中,陈文娟.引入协同创新理念 优化高校创业教育[J]. 中国高等教育,2013(5):45-47.

[7]林海,严中华,何巧云.社会创业组织双重价值实现的博弈分析[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9):33-35.

(责任编辑赵俊杰)

The Dual Symbiosis Phenomenon and Its Guiding Principle of College Students’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YANGZhichun,RENZezhong

(Department of Student Affairs,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212013, China)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has two types of self interest and altruism, but through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research, it is found that most of the entrepreneurial individuals have two motivations instead of only one. The two types seem contradictory, but in reality can be harmonious coexistence and mutual promotion. Overall, compared with the social individuals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college student’s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is more flexible and has higher levels of entrepreneurship, which is more valuable to follow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dual symbiosis philosophy of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Among widespread contemporary egocentric entrepreneurs, universities are supposed to implement a series of measures which equat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ith duality philosophy,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with practical guidance,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with volunteer service, policy preferences with business opportunity extension so as to introduce more altruistic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s to promote students’ self-employment and social service innovation.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dual symbiosis;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2016-01-10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资助项目(B -a/2015/01/017);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JYC01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B -a/2013/01/002)

杨志春,副教授,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从事高校教育管理研究。

G640

A

1673-8381(2016)05-0107-06

任泽中,副研究员,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 2016-08-29

网络出版地址: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2.1774.G4.20160829.1129.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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