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制度的南植和在地化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书评
2016-03-19韩周敬
韩周敬
[中图分类号]H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479(2016)04-0089-04
中国科举制度的南植和在地化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书评
韩周敬※
[中图分类号]H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479(2016)04-0089-04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隋唐时期以来,科举制度对于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古代东亚世界交流的加强,作为中国藩属国的朝鲜、越南和琉球也先后引进了科举制度,“作贡诸蕃别,登科几国同”,以至于形成了一个“科举文化圈”①刘海峰:《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学术月刊》2006年第12期。。相比于实践科举最久的韩国(共963年),越南对中国科举制度某些方面的汲取和模仿更为到位。越南正式施行科举始于1075年,至1919年废止之时,科举制度在越南行用达884年之久。越南对中国科举的移植并不是全盘照搬,而是在引进科举主干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了改造,这就是科举制度在越南的“在地化”。“在地化”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与越南本土的文化风俗融合,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在地化”的过程也是科举制度得以丰富的过程。应该说,“在地化”是越南一贯秉持的务实政策的结果,这种务实政策是一体两面的,既表现在越南极力撇清与中国实质上的政治联系,又表现在对其自身藩属地位的维持以及对中国文化的渴求与依赖上。
由于科举制度对越南国家意识的塑造、官僚社会的建构和上下阶层的流通均有重要作用,因而学界向来对其瞩目有加。多年以来,中国国内和国际学界筚路蓝缕,取得了一些成果,这是值得我们肯定的,但总体看来,这些既有探索有以下3点不足:第一,研究成果体量不大,以至于后来学者缺乏足够的参考座标;第二,研究视野有限,尤其缺乏比较视角下的细化考究;第三,研究层面较浅,多局限于史事概述、数据统计以及制度本身,对科举制度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关联性挖掘不够,从而也就难以对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产生足够的启发。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亚历山大·伍德赛德(Alexander Woodside)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开始尝试突破既往的定势,跳脱“为科举而科举”的畛域,对越南科举制度进行了较有关联性和深层次的研究,陈文《越南科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4月版)一书就是该潮流影响下首部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越南科举制度的专著。
一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绪论较为详细地梳理了学界对越南科举制度的研究成果和进展,这种回望既为作者自身的研究建立了参照体系,也为读者了解该领域的学术进展提供了路径。正文分为10章,从正文所体现的内容来看,这10章又可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李陈朝时期,包括第一章;第二部分为后黎朝时期,包括第二至六章;第三部分为阮朝时期,包括第七至八章;第四部分是对越南历代进士地域分布以及汉文化在越南传播发展的专题研究,包括第九至十章。尤需注意的是,作者采用的“黎朝时期”这个概念不是仅指后黎一朝,而是用以指代后黎朝所属时期之内的所有政治实体,其中就包括莫朝(1527~1683年)这一非黎政权。结论中,作者对《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所涉及的内容做了扼要的概括,将全豹集于一斑,对全书的内容也做了呼应。
若对作者以往的学术经历进行梳理,可知《越南科举制度研究》是建立在作者自2003年以来产生的一系列专题研究成果之上的,其中作者于2006年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科举在越南的移植和本土化——以越南后黎朝为中心》①陈文:《科举在越南的移植和本土化——以越南后黎朝为中心》,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构成了《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的主干内容。在随后的8年间,作者一方面继续对后黎朝时期的科举进行补充研究,并将一部分成果在《世界历史》等刊物上发表;另一方面又围绕阮朝、法属时期以及科举对儒学传播的影响等主题进行了后续研究。正是作者多年来的持续探索,才逐渐充实了自身的越南古代科举研究体系,为《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通过对《越南科举制度研究》的分析和解读,笔者认为该书至少具备以下4个特色:
(一)体例完备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将越南科举置于中越对比的场域之下,对越南北属时期,以及自主时期所有施行科举的朝代进行研究,其中尤以黎朝(1428~1789年)和阮朝(1802~1945年)为重点。通观《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可以总结出作者的写作模式,即将越南科举的研究内容划分为三大部分:科举考试制度、科举人员、科举考试内容。而后,在每一部分的考述中,先介绍中国科举的相关情况,再详细考究越南科举相应的内容,并将其与中国科举制度对比,来揭示越南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移植和改造。这种写作方式既是一种宏观学术视野的体现,也是观察越南科举制度历时性传承与流变的必由之路。具体而言:
首先,从学术视野方面来说,中越两国科举制度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母体与子体的关系,越南对中国科举移植和改造的表现,可以总结为3种:第一,主干制度的移植未变,如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制、文武科试等;第二,有些方面被改造后又得到复原,如明命十三年(1832年)将乡会试由4场改为3场,但嗣德四年(1851年)又由3场改回4场;第三,有些方面被改造后沉淀下来,成为越南科举的特色,如京寨进士、久虚首名制,这一部分也是《越南科举制度研究》论述的精华所在。这3种表现如果不借助于宏观视野下的对比研究是难以晓示的。
其次,从观察越南科举制度历时性传承与流变来说,作者所论述的时段实际上跨越了越南历史的中古和近世时期,这两个时期的丕变在文化上表现为由重佛变为重儒、由重武变为重文。也正是在这种世风转化的背景下,黎圣宗才改革旧有制度,对科举制度大力倡行,越南文化中原有的东南亚底色遂趋于黯淡,而浸润于中国文化中的东亚特色逐渐凸显,其后的莫朝、郑主以及阮朝莫不如此。至阮朝后期,随着法国的入侵,与自主时代相比,越南科举制度的内容又发生了适时的改变。正是因为《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从历时性的角度对越南历代科举制度的传承与流变做了梳理,才使得我们窥见了越南历史的背景色。
(二)理论运用的多样化,史料求新和求全性
虽然作者在绪论中言明其“主要运用了传统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但我们从第二章中对明朝在安南文教政策的考论中,看到作者还利用了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从第六章对黎朝科举的铨除和影响的考察中又可看出社会学的影响;从第九章对越南进士地域分布的研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计量史学研究方法的痕迹。
如果说对这些理论的自如运用体现了作者笃实的学术功底,那么全书丰富的史料则体现了作者专注的治学精神。作者对史料的运用具有两个鲜明特点:第一,求全性。作者引用的史料体量庞大,以目前搜罗越南汉喃书目最全的《越南汉喃文献目录提要》来作为查检依据,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其中多数相关文献都有涉及,这些文献既包括官方编撰的典例书如《黎朝会典》《国朝乡科录》,也有私人撰述的文集如《阮廌全集》《吴时任集》。此外,作者还对历代正史、政书、地理志、碑刻、笔记小说中的相关资料做了大面积的挖掘;第二,求新性。从作者引用的史料看,其中很多都是此前学者著作中见所未见的,如作者所参考的越南汉喃研究院手抄本文献,绝大多数时至今日仍未出版,只有身至河内才可以阅览,这一部分新史料在作者所引用的总体史料中又比例颇大。如此大规模地使用新史料在此前国内学者撰写的越南史学专著中是很少见的。
(三)研究的精细化
任何研究如果不能具体而微,也就不能使人解其深密,亦不可藉其旁逸。《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对于研究对象的分别和细化达到了前人未及的程度,在考述很多问题时都达到了年的尺度,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考证也使得以前的模糊说法清晰化。如第96~98页对于“三年一大比”起始时间的考证,第163页对于士望、宏词二科关系的考证都可谓精到。这种精细化考证的层层累积使得本书的论证过程扎实而有力度,结论的成立也是水到渠成。
(四)注重对象间的互相观照
中越共处于科举文化圈内,其互相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也是自然而然的,但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中国对越南单向的影响,而对这种影响的回流瞩目不多,这实际上是对其文化底色多样性的无视。20世纪 80年代以来,以基斯·泰勒(Keith W.Tylor)①Keith W.Tylor,A History of the Vietnames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3.和维克多·李伯曼(Victor Lieberman)②Victor Lieberman,Strange Parallels:Southeast Asia in Global Context,c.800~1830,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vol.1),2009(vol.2).等为代表的东南亚史学者开始对此有所反思,不再强调单方面文化的影响,而是将研究置于中越文化对比的语境之下,注重挖掘越南文化中深层的固有色彩。作者在撰写本书时也遵循了类似的理路,比如第十章在论述科举取士与汉文化在越南的传播与发展时也强调了越南士人对中国的观察、感知和评价。这种来自“异域之眼”的观照对于人们从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客观认识同属于汉字天下的“我者”(中国)与“他者”(越南)的分野与交集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
三
以上所列举的4点特色是《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学术品质的体现,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可以继续探讨之处。
(一)某些章节尚待补充
笔者看到,《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在分期时存在一个饶有趣味的现象,即将黎朝时期和阮朝时期之间的西山朝漏掉了。为何如此安排不得而知,但据目前的史料来看,西山朝确曾施行过科举考试。西山朝虽然重视武功,但对于立学兴科也是有所注重的。《越南科举制度研究》第85页就记载了立于光中五年(1792年)年的《学田碑记》,其中有言:“学贵有师,而受教者不能不供养教师。”但作者并未就此深入探讨下去。实际上,既然已经兴设学堂,那么下一步就是开科取士,吴时任草拟的《立学诏》:“期以今年开乡试科,取乡秀才优等升充国学,次等送补府学。”③〔越南〕吴时任:《翰阁英华》,《吴时任全集》第二卷,河内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620页。黎文仍《茶缕社志》载:“本社人潘登第光中时中解元。”④〔越南〕黎文仍:《茶缕社志》,越南汉喃研究院藏,书号VHv.2454,转引自《西山遗文》注释,河内:河内出版社,2010年版,第65页。。潘登第所参加的乡试当是在《立学诏》下达之后不久举办的。此外,《野史日记》还记载了景盛三年(1795年)的一次乡试:“七月,西山试乂安士人,中格者为俊士,得十八名。”⑤佚名:《野史日记》,收入黄春翰《罗山夫子》,河内:河内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24页。。《西山述略》则记有宝兴元年(1801年)“冬,试课生”⑥佚名:《西山述略》,越南国务卿特责文化处,1971年版,第6页。。可见西山时期至少曾经3次开科。陈重金认为,西山科考时,“常命考官出字喃试题,并命令考生以字喃作文答题”⑦〔越南〕陈重金著,戴可来译:《越南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81页。。
(二)某些论述尚须补苴
科举用书是科举制度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作者对这方面所涉颇多,但由于着力于探索书籍的内容、流传所带来的正面影响,而对它们带来的负面效应没有涉及。譬如,《越南科举制度研究》第132页、第265页和第464页都写到裴辉璧编写儒家经典《节要》作为举业书,但并未深入分析这些书籍的流行对于科举士人才学和正常科举秩序的扰乱。
裴辉璧编四书五经及通鉴节要本是因为朝廷科举出题所依据的《五经四书大全》《历代通鉴辑览》等书“字纸繁重,抬载艰难,纸贵价昂”⑧〔越南〕阮通:《请颁给书籍疏》,见于《淇川公牍初编》,嗣德壬申年新镌,寓斋藏板,越南汉喃研究院藏,书号VHc.1719。,为民间稀见,故而编撰这些提要,给举子提供便利,但这些书籍刊刻以后,“学者奉为科途捷径,正学不明”⑨〔越南〕阮通:《请颁给书籍疏》,见于《淇川公牍初编》,嗣德壬申年新镌,寓斋藏板,越南汉喃研究院藏,书号VHc.1719。。此外,由于裴氏所编之书“所取诸家议论,间多庞驳踳蹋,甚有抄取帖括套语窜入其中,豫为士子剽窃之地,而正史本文实事,转多挂漏”⑩〔越南〕阮通:《请颁给书籍疏》,见于《淇川公牍初编》,嗣德壬申年新镌,寓斋藏板,越南汉喃研究院藏,书号VHc.1719。,使得当时的学问风气趋于虚浮。而坊间书商为了刺激利润,又刊行了《补正少微通鉴节要》。针对此种情况,嗣德九年(1856年)议定专经条例,反正经学,但《新刊通鉴节要》一书仍然私行于世。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又规定“以后皆以乾隆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为准出题”,“外间赝书俗本(如新刊《补正少微通鉴节要》诸家议论庞杂之类),不得滥引设问,以滋他途之惑”①〔越南〕阮通:《请颁给书籍疏》,见于《淇川公牍初编》,嗣德壬申年新镌,寓斋藏板,越南汉喃研究院藏,书号VHc.1719。。由此不难看出,当时裴辉璧诸书《节要》的流行在提供给士子便利的同时,对当时的学术风气乃至士子的水准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科举本是为了选拔人才,但《节要》的出现以及士子对《节要》的尊崇使人只专注于考试,反倒削弱了科举选拔真正人才的功能。
此外,作者对于阮朝式微时期的科举取士和科举废除的始末也叙述不多。笔者推测这或许是因为缺少资料之故。观作者所引用之材料,多是《科榜录》《实录》之类,但关于阮朝末期成泰、维新和启定三帝的《实录》,却并未见引。此三朝《实录》汇成《大南实录》第六纪附编和第七纪,但由于这两纪并未收入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刊印本《大南实录》中,故而为世人所少见。《大南实录》第六纪附编和第七纪汉文本现藏于法国远东学院图书馆②杨保筠:《关于〈大南实录〉的一些补充介绍》,《印支研究》1984年第3期。,越南学者高自清(Cao Tu Thanh)等在2012年曾将第六纪附编翻译为越文,由越南文化—文艺出版社出版。
(三)某些表述的细节需要充实或修正
这表现在5个方面:1.缺乏地图。作者在行文中很注重文字和图表的表述,却没有一幅地图,即便在研究进士分布时也只是用表格来表现,笔者认为,如能将这部分成果绘成地图,则势必给作者自身的表达以及读者的领会都带来很大的便利。2.对某些资料的使用还需谨慎。如第85页以西山的碑文来说明后黎的情况,第90页以明命时期的《名臣事略》内容来论证后黎朝的教学内容,后文之阮勉轩撰《天南四字经》亦是如此。3.对于西方研究成果的参考需要加强。由于作者主要参考了中越两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以致于对西方相关成果涉猎不多,如亚历山大·伍德赛德于1971年出版的名著《越南与中国模式:19世纪前半叶阮朝与清朝政府的对比研究》③Alexander Woodside,Vietnam and the Chinese Model:A Comparative Study of Nguyen and Ch’inh Civil Goverment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以及2006年出版的《遗失的“现代”:中国、越南、朝鲜,以及世界历史的冒险》④Alexander Woodside,Lost Modernities:China,Vietnam,Korea,and the Hazards of World Histor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都专门辟出一部分篇幅来比较中越科举制度,但作者并未引用。4.书中出现了一些引注错误。如第34页“阮Q胜”当为“阮决胜(Nguyen Quyet thang)”。阮决胜系越南现代知名的文史编纂学者;第35页“陈朝黎文休在《越鉴通考总论》中”之“黎文休”当为“黎崇”;第233页“张宝岚”应为“张宝林(Truong Buu lam)”,张氏为南越著名历史学家,后来赴美国夏威夷大学任教;第310页注释4之“Pham Boi Chau”当为“Phan Boi Chau”,即越南阮朝末期志士潘佩珠。又如对一些政区地名的使用需要剖判年代,并使用正确的名称。如第104页论述黎朝试场的设置时,就用了“外镇”一词,从作者的注释可知,其依据的是潘清简《钦定越史通鉴纲目》,但《纲目》一书编撰于阮朝,“外镇”一词出现于阮朝嘉隆时期(1802~1819年),《纲目》编撰于该词出现之后,故而习用之,但该词在后黎朝时期尚未出现;第399页“乂安镇的蔡州”当为“葵州”;第413页论述潘清简乡贯为“永清镇定远府”,实则定远府在后黎朝时为“定远州”,嘉隆七年(1808年)才升为府,而潘清简生于1796年,定远当时尚为州。
总之,《越南科举制度研究》一书虽存在一些尚待探讨和完善之处,但瑕不掩瑜,我们需要看到本书是学界第一部从长时段、整体视角,以丰富的史料为支撑,以越南历史朝代为叙述脉络,从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移植和本土化的角度系统探讨越南科举制度的研究成果,该书的出版将目前学界对越南科举制度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越南古代史学研究”(15CSS00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李碧华)
Book Review of“Vietnam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Han Zhoujing
※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