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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溥与康熙诗坛风尚的变迁——以己未博学鸿儒科后的万柳堂雅集为观照

2016-03-19

东方论坛 2016年1期

高 莲 莲

(青岛市委党校,山东 青岛 266071)



冯溥与康熙诗坛风尚的变迁——以己未博学鸿儒科后的万柳堂雅集为观照

高 莲 莲

(青岛市委党校,山东 青岛 266071)

摘 要:清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考试后,冯溥以万柳堂为载体,以宴饮雅集为形式,倡导“宗唐”的“盛世清音”创作,借由诗坛唱和整饬和引导康熙诗坛的走向。在冯溥的积极干预下,“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观念复归,清雅平和的诗风重新占据了主流,“盛世文治”全面展开。

关键词:冯溥;万柳堂雅集;诗坛风尚

康熙己未博学鸿儒科前后,清初占据主流地位的遗民诗严重式微,统治日益稳固的清朝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新的风气来引领诗坛潮流。正如魏泉所说,“当承平日久,一种曾经流行一时的东西渐渐会开始隐隐遭人厌弃,所谓久而易穷。此即可谓‘天时’,当此之时,一些小圈子中最早出现的能反映人们共同心理的新思潮和新趣味,就相对容易对大风气的改变产生作用。”[1]博学鸿儒科的诏举正当此“天时”,它作为一个关乎政治、文化走向的大关节,对文学思潮、诗风流变的影响甚巨,甚至有学者认为博学鸿儒科拉开了真正的清代文学的序幕 。①日本学者竹村则行在其《康熙十八年博学鸿词科与清朝文学之起步》(1990年11月日本九州大学中国文学会编《中国文学论集》第九号)摘录了一些与博学鸿儒科相关的资料,翻译成日语,并对这些材料进行简单的评述,提出了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为真正的清代文学序幕的观点。博学鸿儒科期间,“以高位主持诗教者”——冯溥广招门下士,举办了名目繁多的雅集,通过“小圈子”的传播,影响和引导着康熙诗坛的“大风气”。他以万柳堂为载体,以雅集为形式,倡导“宗唐”的“盛世清音”创作,借由诗坛唱和影响鸿博征士的诗歌审美和诗学宗尚,整饬和引导康熙诗坛的走向。

一、诗坛“小圈子”与“大风气”

博学鸿儒科前后,是清代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全面转型时期。就诗坛来说,正处于“群龙无首”、亟需整治的关键时期。博学鸿儒科士人进京后的文人雅集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展开。文学风气的转移和流变不仅与社会政治和文化思潮有关系,作为创作主体的文人之间的交游雅集,特别是有“以高位主持诗教者”参与的圈子都会因论诗旨趣的相同或谈艺论诗的过程中思想碰撞融汇形成相似观念,由小圈子影响及大风气,从而对诗风流变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赵园在《制度·言论·心态》一书中曾说过:“‘时尚’通常由‘巨子’引领,‘主流’则在相当程度上赖以表达。领导人物的影响力,个人魅力,足以放大其声音。”[2](P239)严迪昌也说:“领袖式人物无论在学术抑或是在文学的领域内影响和作用,最突出的是团聚号召力,其对养成或开创一种风气的推促能量,往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3](P212)这些论述都指出了核心人物在时代风气走向中的推动促进的作用,给予我们的启示就是领袖人物——小圈子——大风气的层层递进促使了诗风播迁和诗坛走向的改变。

博学鸿儒科期间的交游雅集就充分体现了这样一种层层递进的诗风播迁过程。从康熙十七年(1678)秋天大部分被荐征士入京,到康熙十八年春天鸿博特科考试结束,这大半年的时间,相当于全国各地的名流雅士在京师举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规模雅集聚会。进京应试的博学鸿儒人数众多,他们在京待考期间有各自的交际圈,每个人的小圈子与其他人的小圈子互相交叉,结成一道交游网络。这道交游网络由几个重要的结点串联而成,对圈子的风气起到引领和导向作用。起串联作用的点,具体来说就是冯溥、王士禛等在风气流变中起到重要作用的“领袖人物”。

康熙十七年诗坛的基本情况是:职志京师诗坛多年的龚鼎孳业已离世,顺治年间影响较大的诗人,如宋琬、曹尔堪等人也去世或离京,在京影响较大的诗人仅剩王士禛、汪琬、李天馥等人。王士禛于康熙十七年正月刚刚“由部曹改词臣”,影响力还不够大。而当时的著名诗人如施闰章、朱彝尊、潘耒、陈维崧等大部分散布在江南一带,或处于漂移不定的游幕状态。京师“新朝诗人”的影响还不够深远,未能发挥京师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对地方诗坛的辐射作用。博学鸿儒到京后,各地的精英人士包括以上提到的施闰章、朱彝尊、潘耒、陈维崧、毛奇龄等几乎所有比较有名的诗人都聚集到了京师,与冯溥、王士禛等人诗酒唱和、谈诗论艺,通过思想观念的碰撞、融合,建构新一代诗坛风气。在这一过程中,冯溥及其组织的数次万柳堂雅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冯溥与万柳堂雅集

康熙年间,位于广渠门内的万柳堂,是冯溥的别业。冯溥(1609 - 1691)字孔伯,号易斋,山东益都人,被尊称为“益都夫子”。康熙十七年,朝廷诏开博学鸿儒科,大量文学之士汇集京师,士人大规模求荐于京师大吏,冯溥因其地位与威望得到了众多士人的拜谒,招揽了不少门下士。毛奇龄《益都相国佳山堂诗集序》记载了当时的情况:“暨予应召来京师,会天子蕃时机,无暇亲策制举,得仿旧例,先具词业缴丞相府。予因获随侪众谒府门下。适车马从阁中出,揭剥倒屣,延入为宾客。当其时,先予居门下设食授室粲然成列者,已不啻昭王之馆,平津之第也”[4](卷四十四),可见冯溥招揽征士数目之众。闲暇之余,冯溥偕诸征君雅集于万柳堂,“饮酒赋诗,竟日而散”[5](卷九)。初春时节是万柳堂最美的季节,“丹禁城南小苑开,万株新柳拂烟栽。相公论道归常晚,能踏沙堤几度来?”[6](卷五)万柳堂目睹了诗人们吟诗作赋、谈艺论道,成为康熙年间诗文风气演变的见证者。

(一)康熙十八年的收揽人心

万柳堂唱和具有集体性、功利性与重视交际功能的性质,是代表着康熙盛世初期的具有时代精神的集体性创作。第一次规模较大的万柳堂唱和当属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结束后,冯溥集博学鸿儒于万柳堂,即席作赋。赋作集结成集,毛奇龄为作《万柳堂赋序》曰:“西河征车赴京时,益都相公大开阁,请召诸门下士共集于城东之万柳堂,即席为赋。时作者三十人,益都以诗篇压卷。”[4]当时来京参加考试的征士,如朱彝尊、陈维崧、毛际可、储方庆等多人参加了此次万柳堂雅集并留下了文章①陈维崧有《万柳堂记》,见《陈检讨四六》卷八;毛际可作有《万柳堂记》,见《安序堂文钞》卷十七;储方庆有《万柳堂记》,见《储遯庵文集》卷三;邵长蘅有《万柳堂记》,见《青门旅稿》卷四。。虽然这次万柳堂雅集所创作的内容为赋,但此次雅集聚集了三十多位博学鸿儒进行集体性创作,在雅集上,博学鸿儒们谈诗论道自然是少不了的。虽然冯溥的文学水平未必在诸位征士之上,但作为康熙帝身边的重要馆阁文臣,他是以引导诗文风尚符合时代要求为己任的。而且,这次万柳堂唱和冯溥“以诗篇压卷”也充分说明了他对诗歌这一文体的重视。这一时期,冯溥已经确立了喜唐不喜宋的诗风宗尚。施闰章为冯溥的《佳山堂诗集》作序云:“尝窃论诗文之道与治乱终始,先生则喟然叹曰,宋诗自有其工,采之可以综正变焉。近乃欲祖宋元而祧前古风,渐以不竞,非盛世清明广大之音也。愿与子共振之。”[7](《学余堂文集》卷七)施闰章的这篇诗序作于康熙十九年,说明在此之前,大概就在康熙十七年施闰章入京之后,冯溥就已经向他透露过宗唐祧宋的诗学观念了。所以在雅集上,冯溥向诸位征士宣扬其“宗唐”的盛世诗风观念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二)康熙二十年的整饬诗风

康熙二十年上巳日,冯溥召集修禊万柳堂,集会参加者有28人①据毛奇龄《上巳易园修禊和益都夫子原韵二首即席》(《西河集》卷一七八)注云“时陪游者皆同馆前辈二十八人”,可知姓名者有米汉雯、徐乾学等。。此次参加修禊的士人全部为明史馆修史官,仍然以博学鸿儒为主体。雅集上,冯溥即席发表了其“开国全盛自有气象”的演说。毛奇龄《西河合集·诗话》记载了当时的情景:“益都师相尝率同馆官集万柳堂,大言宋诗之弊。谓开国全盛自有气象。此骛佻凉鄙弇之习,无论诗格有升降,国运盛衰,于此系之,不可不饬也。”[8](P2459)发表了这番演说后,冯溥又背诵康熙皇帝的《元旦》《远望西山积雪》②《西河诗话》中,“冯溥大言宋诗之弊”与“康熙二十一年上巳修禊”是分别记载的,由此可以推断:“大言宋诗之弊”当不在康熙二十一年;而参加康熙二十年修禊的,有徐乾学、施闰章和陈维崧三人。此外,《远望西山积雪》作于康熙十九年冬,冯溥作为康熙帝的近臣,很可能是第一批得知这首诗作的人,拿其他大臣还未曾耳闻的诗作来立法,更能显示其馆阁近臣的身份与地位。由此推断,这次“大言宋诗之弊”当发生于康熙二十年。二诗以示诗法,严别诗体,引导诗歌风尚的走向。冯溥发表完演说后,“时侍讲施闰章、春坊徐乾学、检讨陈维崧辈皆俯首听命,且曰:‘近来风气日正,渐鲜时弊。’”作为馆阁大臣,冯溥的政治身份是其首要身份,他的诗学宗尚必须服从政治的需要,随康熙帝的喜好相俯仰。因此,提倡和平雅正的“盛唐”诗风是冯溥的使命所在,政治职责的重要性是大于纯粹的艺术宗尚的。

除了教诲他人,冯溥还亲自作诗以正诗风,并以《三月三日万柳堂倡和诗有序》首倡。其诗序云:

莺啼绿树,最怕春归;燕语红桥,重招我友。溯遗风于洛水,正郏鄏定鼎之年;寻胜会于兰亭,多少长流觞之句。乃花迎人面,纷抱膝以言愁;况柳映河渠,恒回车而不度。昔贤有序,尤传感慨之文;今日无诗,何当风流之目。不辞鄙拙,倡巴里之章;耑望瑶华,竞柏梁之七字。

其二诗云:

永和修禊几经年,上巳群贤此地偏。晋代风流看未坠,燕台车骑尽堪传。春深料峭寒初减,雨霁便嬛花复妍。一曲铙歌烦客制,草堂洒酒靖烽烟。

良辰好友恰能偕,雨后清光净宿霾。金谷觞岩诗转少,兰亭咏畅序尤佳。文鱼吹藻疑珠颗,粉蝶粘枝当玉钗。莫讶风流今日最,中原旗鼓几人侪。”[9](卷之四)

这两首诗作歌颂功德、粉饰太平,形式堂皇典丽,内容空洞,艺术价值不高。尽管如此,这样的诗作还是昭示了“盛世文治”大幕的拉开。此次上巳修禊,除了有丧妻之痛的陈维崧所作诗歌蕴含着哀怨凄婉的情绪外,其他人的诗歌或流连风景,或描写生平乐事,或赞颂昇平盛世。如朱彝尊“露井有华滋药甲,春衣无桁挂松钗”;严绳孙“最是调元多暇日,平泉觞咏属吾侪”;施闰章“西南解甲从觞咏,高处闲看万井烟”,都显得闲散平和,台阁风味浓厚。雅集所作诗歌,就其风貌来看,则多空灵蕴藉、情辞繁采、高华典丽。

当然,由于众人的诗学宗尚不同,这些唱和诗里面也出现了类似宋调的诗句。如徐釚的“肯判乳燕声同涩,未许衰桃色独妍”“已饶曲水回波乐,况有青州从事佳”等句,虚词的使用使诗句的散文化程度浓了些,议论的口气也较为明显。这一时期,虽然冯溥等人大力提倡“宗盛唐”的诗学宗尚,但京师的“宗宋”诗风在诗人中的影响依然很大,甚至连王士禛这样的“庙堂诗人”都提倡学习宋诗。徐釚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不可能不受风气的熏染。也正是因为“宗宋”的诗歌风尚风头正盛,才有了冯溥强烈贬斥宋诗风,提倡盛唐气象的举动。尽管诗学观念上依然存在“宗唐宗宋”的争论,但重视诗歌的社会功能,要求回归“温柔敦厚”的诗教观念,以清真雅正、典丽高华的诗风来淡化易代之际遗留下来的噍杀之音已经成为诗坛的主流。这样的转变是康熙帝“文治”的需要,是馆阁文臣冯溥的使命,也逐渐成为入翰林院、明史馆的鸿博征士们的自觉追求。

(三)康熙二十一年“盛世清音”的回归

康熙二十一年三月初三,冯溥再次组织参与编修《明史》的修史官到万柳堂进行规模宏大的上巳修禊活动。对于这一年的万柳堂修禊,《西河诗话》卷四记载:“壬戌上巳陪侍者三十二人。” 这32人中,除徐乾学、徐秉义、赵执信、王无忝、林麟焻、冯慈征6人外,施闰章、陆葇、沈珩、黄与坚、方象瑛、曹禾、袁佑、汪霦、尤侗、毛奇龄、陈维崧、高咏、吴任臣、严绳孙、倪灿、徐嘉炎、汪楫、潘耒、李澄中、周清原、徐釚、龙燮、汪懋麟等人,皆为以博学鸿儒入翰林院者。此次万柳堂雅集以“尤”字为韵脚作诗。冯溥有《三月三日万柳堂雅集》诗二首,其中有句“诗存大雅追萍野,时迹隆平忆柏梁”[9](卷五),与去年的《倡和诗》同样出现了“柏梁”的字眼,加之“大雅”“萍野”“隆平”等代表承平盛世的词语连续使用,明确显示了冯溥以文学干预社会、实现盛世文治的责任担当与身体力行。

康熙二十一年万柳堂修禊所作诗歌,依然是模山范水,格调娴雅。与康熙二十年的雅集诗作相比,诗风更趋向于闲适悠远,宋诗的议论格调和巉刻的思理已淡化了许多。以徐釚为例,他的《上巳万柳堂修和益都公韵》二首中,虽然第二首“欲随杖履陪东阁,为抱琴尊过石梁”[10](卷八)还略显散文化的痕迹,其他诗句却都已看不出宋调的影子。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诗坛风尚在康熙帝及冯溥等馆阁文臣的整饬引导下,已经发生了变化。

实际上,从康熙十七年鸿博征士进京待考,一直到康熙二十一年致仕回乡,冯溥与鸿博征士的交往非常频繁。除了万柳堂,冯溥宅邸西斋、善果寺、长椿寺、王崇简的怡园等地都留下过他们谈诗论艺的身影。而冯溥在万柳堂举办的诗人雅集,除了这3次规模较大的,能从史料中梳理出的还有:康熙十七年秋,陈维崧、毛奇龄、汪楫、毛际可、冯启暨、冯慈彻、冯协一等人共游万柳堂,详见冯溥《秋日其年邀同大可、舟次、行九、子启暨、儿慈彻、协一集万柳堂分韵》一诗;康熙十八年春,王嗣槐、毛奇龄、吴任臣、陈维崧、吴农祥、徐仲山、徐大文、胡渭等人共集万柳堂,即席赋诗,详见冯溥《康熙十八年春,冯溥、王嗣槐、毛奇龄、吴任臣、陈维崧、吴农祥、徐仲山、徐大文、胡渭集万柳堂即席赋》二首。

概而言之,冯溥的万柳堂雅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参与人数众多、组织次数频繁、雅集名目多样、格调清雅闲适。雅集所作诗歌,大都是座主冯溥首倡,参与者次韵倡和。虽然这种唱酬诗的艺术价值不高,但它对诗风播迁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恰如魏泉所说:“唱酬诗是儒家的礼仪文化和人伦精神在诗歌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诗人在唱酬过程中诗艺和人格都有可能得到提高。即使是矜才斗学的次韵诗,也具有展示文学修养水平的作用。”[1]而且,由于酬唱诗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有规定性,更容易引导诗人形成相似的审美情趣和诗学宗尚。特别是像冯溥这样有目的地引导诗风走向的唱和,对诗人的影响效果更为明显。

三、万柳堂雅集与诗坛风尚的变迁

万柳堂雅集昭示着诗人的生活重心回归到无关宏旨的诗酒流连、谈诗论艺上来,诗歌格调或清雅闲适,或典丽高华,清初那种噍杀号佻、悲愤怨怒的诗风早已远去。这样的诗风演变与当时的政治、社会及文化政策都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科诏举前后,正是收束诗坛“无所归依”状态的关键时刻。这一时期,对诗坛影响最大的并非诗歌的宗唐祖宋问题,而是诗歌为谁“服务”的方向问题。要想实现“盛世文治”,首先要做的就是收揽人心。实际上,到康熙十八年,除了极少数坚定的明遗民,士人阶层已经承认了清朝的统治并热切地投入到它的怀抱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博学鸿儒科的诏举。虽然明清鼎革使汉族士人在政治上失去了对国家的掌控,但康熙的文化政策,特别是博学鸿儒科的诏举,使汉族士人在文化上重新获得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对他们来讲是最为重要的,“因为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其内里常包有极深厚的文化意义,故对于能接受中国文化的,中国人常愿一视同仁,胞与为怀。”[11](P848)在这种文化环境下,汉族士人特别是早已归顺清政府的新朝士人更加深了对新朝的认同感。汉族士人的“国家效忠”意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超越了“民族认同”成为决定他们行为方式的重要因素。最为重要的是,博学鸿儒科的举办特别是纂修《明史》的文化策略,对遗民心态的转变起到了意义非凡的作用,严重分化和削弱了明遗民的影响。对于明遗民在博学鸿儒科之后对清态度的变化,孟森说:“圣祖于三藩未平,大势已不虑蔓延而日就收束,即急急以制科震动一世,巽词优礼以求之。就范者固已不少,即一二倔强彻底之流,纵不俯受衔勒,其心固不以夷虏绝之矣。时天下名士推亭林、梨洲,梨洲虽不赴,犹遣子代应史馆之聘。洁身事外者独有亭林,要其著书立说,守先待后,亦无复仇视新朝之见矣。最不逊者傅青主,究亦口吻惯习使然,非真有兴复之望。”[12](P517)由此可见,博学鸿儒科的诏举及开明史馆的做法解决了遗民与朝廷的“离心”问题,加深了整体汉族士人对朝廷的认同感,促使士人与政权体系的“合”有了进一步的加深。

诗坛潮流必然要随着政治形势和社会局势的变革而改变。康熙十八年,实现“盛世文治”的“天时”已到。而文华殿大学士冯溥,在京师任职多年,深得康熙帝欣赏;作为众多鸿博征士的举主,延揽了一大批门下士,坐拥“地利”“人和”之便,自觉担当起辅佐“盛世文治”的任务。

总之,万柳堂雅集之于康熙诗坛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雅集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现实矛盾与士人不满情绪,而雅集活动本身即昭示着士人生活重心的转移。其次,雅集上所创作的润色鸿业、黼黻太平的诗作体现了诗坛向“盛世元音”发展的趋势。最后,在雅集上提倡“盛唐诗风”也体现了康熙帝及“庙堂诗人”的审美要求和诗学宗尚,是“盛世文治”的需要。可见,万柳堂雅集对康熙诗坛的走向起到了调整和引导作用。而在冯溥的积极干预下,“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观念复归,清雅平和的诗风重新占据了主流,“盛世文治”全面展开。

参考文献:

[1] 魏泉.士林交游与风气变迁——19世纪宣南的文人群体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赵园.制度·言论·心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严迪昌.清诗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

[4] [清]毛奇龄.西河集[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 [清]秦瀛.己未词科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6] [清]严绳孙.秋水集[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7] [清]施闰章.施愚山集[M].合肥:黄山书社,1993.

[8] 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六):康熙朝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

[9] [清]冯溥.佳山堂诗二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10] [清]徐釚.南州草堂集[M].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

[11] 钱穆.国史大纲[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12] 孟森.己未词科录外录[M]. 北京:中华书局,1984.

责任编辑:潘文竹

Feng Pu and the Change of Poetic Fashion during the Reign of Kangxi

GAO Lian-lian
( Qingdao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266071, China )

Abstract:After the erudite examination in 1679, Feng Pu held gatherings and feasts in Wan Liu Tang. He suggeste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ous times", advocating the poetry of Tang dynasty. His poetic view influenced the world of poetry in the Kangxi period. Through the intervention of Feng Pu, tender and gentle poetics returned, elegant and peaceful poetic styles reoccupied the mainstream of poetry.

Key words:Feng Pu; gatherings and feasts in Wan Liu Tang; poetic fashion

作者简介:高莲莲(1981-),女,山东青岛人,文学博士,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文史教研部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08-01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16)01-0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