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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视域下意识形态建构问题探析
——从《规训与惩罚》谈起

2016-03-19范震亚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后现代意识形态权力

范震亚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后现代视域下意识形态建构问题探析

——从《规训与惩罚》谈起

范震亚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摘要《规训与惩罚》于1975年问世,是福柯(Michel Foucault)的领衔之作。在福柯看来,意识形态建构是关于规范化的讨论,它依赖于后现代社会的知识结构与话语权导向。同样重要的是,后现代的影响已渗透进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矛盾已扩散到各个领域。鉴于意识形态对世俗生活的重要指导作用,由此,在后现代背景下讨论意识形态建构问题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价值。

关键词后现代;意识形态;权力

一、后现代与福柯

英国著名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以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等历史阶段来界定现代时期。原初,现代社会标志着否定旧制度与文化,赞扬理性与科学,加强对社会主体——人的认同,有一定启蒙意义。但是,随着权力分配、社会制度更迭与国际格局变动,现代社会不由自主地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理性追求完整的整体性和自满自足的理论体系,然而,这种体系和整体性的完成却意味着精神的僵化,意味着批判和自由创造的结束[1]”。后现代突出的是对现代的怀疑与反思。鲍曼(Zygmunt Bauman)在1992年出版的《Intimations of Postmodernity》(《后现代性的通告》)中指出后现代完整地囊括了当下所有事物,是“一种精神状态”(A state of mind)。后现代的核心特征是对现代的矫枉过正进行又一次反思,其成因是调和理性与人之间的矛盾,抑制由理性无限扩大所带来的异化于人的力量。安德森(Perry Anderson)的《后现代的起源》就多位学者的思想,从文学、艺术等多个角度追溯后现代发展史,“在利奥塔看来,后现代的到来与——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和阿兰·杜伦(Alain Tourain)从理论上阐述的——后工业社会的出现紧密相连,在后工业社会里,知识成为主要的经济生产力[2]。”基于后现代这一生产力特点,福柯提出著名的“知识——权力”论,拉近了与后现代主义的距离。

福柯讨论意识形态问题是在后现代的背景下进行的。他秉承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的观点,赋予意识形态一种征服功能,提出知识结构与话语权问题,反对现代性过度夸大理性与进步。他认为理性带来的知识实质上是变相的权力与话语统治形式;历史不是进步的过程,只是由不同知识框架所形成的不同模式之间的转换。此外,福柯还特别关注社会秩序的转变如何对社会主体产生影响,并以此探究权力控制下人的生存状况。他试图引入非理性因素,矫正理性的尺度,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启蒙时期以来理性对人性的抑制作用。

以《规训与惩罚》为例,福柯致力于将统治者实施权力的途径赋予现实与意识层面的双重含义,运用解构方法分析社会制度的运行机制,以及这种机制怎样建构、何以具备合理性。福柯的写作目的不止停留于对其所处时期的权力体系进行批判与重建,更是为了首开先河,将后现代的批判性思维和意识形态研究方法推广普及。书的结尾,他说道“有关现代社会的规范化权力以及知识的形成的各种研究都应该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进行[3]。”

二、《规训与惩罚》中的意识形态问题

从《规训与惩罚》的内容入手,首先,它是一部监狱的诞生史。全书分为“酷刑”“惩罚”“规训”“监狱”四部分。前三章分别引入监狱的形成原因和要素,最后一章介绍监狱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意义。其次,它也是一部意识形态的建构史。福柯通过分析权力制度的变化、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转变,探寻权力作为意识形态是如何建构起来的。它不仅有利于人们考察意识形态的发展脉络,也为后现代背景下的意识形态建构提供了新思路。

“‘意识形态’一词,最早是由法国哲学家、政治家特拉西(Distutt de Tracy,1754-1836)在其著作《意识形态的要素》中提出的[4]。”在特拉西那里,意识形态是“观念学”或“思想体系”,是关于认识与知识的概念。意识形态是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它始终影响着整个人类生活。对个人而言,意识形态是价值观的来源与体现;对国内政治而言,意识形态是决策与调控的关键点;对国际秩序而言,意识形态是战争与和平的筹码。意识形态来源于人类对世界的主观见解。从思想脉络上梳理,起初,中西方各类思想专注于讨论人性,如个人道德与理想。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讨论延伸到以人为中心的团体——国家,如国家管理理念与发展前景。17世纪以后,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体系日渐完善。学者们大多致力于世界秩序、国家间战争与和平的讨论。简而言之,自意识形态产生后,关于它的争论就从未消失过。

福柯的“知识——权力”论是解释意识形态问题的有力工具。区别于马克思的宏观范畴,福柯更关注意识形态的微观层面,以个体的日常生活当作研究对象。他在《规训与惩罚》中通过观察社会权力制度内涵的变化解析权力意识形态如何对个人乃至集体发挥效用。“惩罚”“规训”“监狱”分别为书中三个章节,也对应三种施展权力的方式或制度。福柯认为,任一时期的制度受该时期社会知识体系的制约,其具体含义在每个历史阶段中不尽相同。他以“惩罚”“规训”“监狱”作为切入点来观察三者对社会生活产生的不同实际效果,探究意识形态的形式与内容发生着什么变化,同时,也对从中世纪晚期到工业革命后期权力制度建构进行总结。

惩罚是维护权力的措施。《规训与惩罚》开篇,福柯描绘18世纪犯人达米安受刑的残酷场面,说明早期惩罚的制约力在于通过刑法带给人们直接性影响,即感官上的冲击力。不过,随之而来的局限性也暴露出来,尚未脱离野蛮和残酷的刑罚仪式极易颠倒审判者与罪犯的道德位置。“这些处决仪式本来只是应显示君主的威慑力量,但却有一个狂欢节的侧面:法律被颠覆,权威受嘲弄,罪犯变成英雄,荣誉颠倒[3]。”作为当权者,此类现象的发生并不利于维护他们的公众形象。这样的惩罚效果不像是对犯罪的警示,更像是对权力制度合理性的审视。最终,18世纪末19世纪初类似酷刑惩罚方式逐渐减少和消失。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惩罚始终没有停止。“惩罚将愈益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它脱离了人们的日常感受的领域,进入抽象意识的领域;它的效力被视为源于它的必然性,而不是源于可见的强烈程度;受惩罚的确定性,而不是公开惩罚的可怕场面,应该能够阻止犯罪;惩罚的示范力学改变了惩罚机制[3]。”统治阶级意识到,一味地运用残酷刑罚进行暴力管制无法维持稳定的社会关系,应该寻找一种替代品。于是,他们向有形权力增添了意识形态功能。惩罚的形式与内容被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所引导。惩罚的目的愈发偏离对人的肉体的压榨与原始的杀一儆百,而是在好似符合社会道德准则的前提下,暗自实现对人的精神、意识与灵魂的操纵。在福柯那里,从古人视身体为权力的对象和目标,到现代将最严厉的约束施加到灵魂,特别是公开行刑方式的退场,使民众暂时满足于现状,沉浸在“人性胜利”之中。但更为无奈的是,麻木与松懈导致他们忽视现象背后的真正威胁,也毫不关心日后会怎样。

规训是全书的核心概念。惩罚可被看作一种规训手段,规训则是惩罚的深层目的。“拉美特利(La Mettrie)的《人是机器》既是对灵魂的唯物主义还原,又是一般的训练理论。其中心观念是‘驯顺性’。”福柯注意到,拉美特利观点的可靠性体现在两个维度:其一,人的生理结构类似机器,人的生存状态犹如机器的运转;其二,人是“政治玩偶”,是能被摆布、操纵、驾驭、改造的机器。他以“人是机器”的第二维度展开讨论。福柯认为,权力已悄无声息地从微观层面浸透到人类日常行为中,它拥有足以让人眼花缭乱的标准和无微不至的控制力。运用“微分权力”进行规训就像量体裁衣,其优势在于能细化目标,保证个体准确无误地执行任务。“操练”培养了熟练度,“控制”相当于整体把握,起到监管效果。不光如此,福柯通过考察不同时期军营与学校的运行机制,发现规训手段会随权力的不断集中愈发严厉。起初,规训只限于操练,后来纪律附加了惩罚的属性。它的惩罚方式表现在“士兵未达到要求便是犯了‘错误’;学生的‘错误’不仅仅包括轻微的违纪,而且包括未完成功课[3]。”规训的惩罚力量借助“知识”在主体间相互传递,轻而易举地制止“不良”现象的重复发生。统治者利用这种高超的管理技术在看似“教书育人”的环节中有效地限制人的行动、把控人的思想。因此,福柯这样界定权力制度的意识形态:“其基本所指不是自然状态,而是一部机器中精心附设的齿轮,不是原初的社会契约,而是不断的强制,不是基本的权力,而是不断改进的训练方式,不是普遍意志,而是自动的规训[3]。”处于自由至上的时代,规训学着慢慢剥夺主体的自由而追求所谓的“功利主义”做法是对理性的最大贬低,对当时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最严厉的惩罚。惩罚隐蔽,规训强化,伴随秩序的全面覆盖,权力得以与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交织在一起,操控着他们的一切活动。人们扮演了温水中的青蛙,一步步失去反抗力量。

福柯理解的监狱也包含现实和意识形态两个层面。现实层面的监狱是运行规训制度的规训机构。在福柯看来,监狱是集分配原则、等级制度、监督体系等于一身的场所,是最具代表性的规训机构。经过意识形态的强化后,监狱发展为更严厉的场所,既容纳肉体,也是精神的牢笼。肉体层面的监狱是集规训、惩罚功能于一身的地方,它囊括各种管控肉体的办法。在监狱里,任何建筑风格、制度和技术的尝试都不足为奇。意识形态层面的监狱是对社会主体意识的规范化限定。这一限定表现为权力对人的意识的束缚及管制。学校、修道院、兵团、农场等都是监狱的缩影,福柯将它们统称为“监狱连续统一体”。“统一体”的意义在于,意识形态的监狱将简单的教养技术应用于每条具体纪律当中,又向实行该纪律的规训体系渗透,并在合理化与规范化的适应过程后形成“监狱网络”,吞噬整个社会机体。监狱式意识形态的价值源于它将矫正技术和惩罚手段相结合,使权力披上合理性的外衣。福柯认为,“它成功地使惩罚权力变得自然与正当了,至少人们对惩罚的容忍尺度放宽了[3]。”更可怕的是,这种被建构起来的监狱的意识形态“根植于权力的机制与战略之中,所以它能以巨大的惯性力量来应付任何改造它的尝试[3]。”另外要强调,“全景敞视”的诞生额外加强主体间的联络。这种模式的应用使得监狱管理者与犯人的身份难以分离,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被一同系在权力链条之上,成为规训的对象。

通过研究发现,福柯始终站在后现代的立场关心意识形态问题,尤其《规训与惩罚》中的一些独特视角引出了很多后续思考与启发。首先,福柯分析权力意识形态倾向于微观层面。从《规训与惩罚》的内容看,他把注意力集中于解析具体的社会制度,将问题拉进人们日常生活。在后现代的思维框架中,宏观叙事的缺点是过于看重总体,从而脱离实际生活,而微观叙事的现实性与实践性恰恰满足了这个需要。其次,福柯关注主体的生存状态。表面上看,《规训与惩罚》通篇讲述权力如何渗透社会规范主体,但仔细理解后不难发现,作者一直试图为主体找到摆脱权力的途径。福柯论述权力机制从内外双向抑制主体,又以“道德”手段作为合理性基础,以致主体力量被压制,地位也相应降低。“这种处于中心位置的并被统一起来的人性是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是受制于多种‘监禁’机制的肉体和力量,是本身就包含着这种战略的诸多因素的话语的对象。在这种人性中,我们应该能听到隐约传来的战斗厮杀声[3]。”由此看出,福柯对于权力制度内涵的剖析实际上是对人类认识过程与知识结构的探究。外部条件变化形成新的知识结构,知识催生新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更新又助长权力,形成权威的普遍价值观,推动人类世界改变。自始至终,福柯都怀揣解放主体的诉求。

三、当代意识形态建构的困境

实际上,如今的意识形态发展正遭遇诸多阻碍,想要深入地研究意识形态建构问题就不得不直面这些困境。目前,讨论意识形态主要面临两个难题,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与意识形态终结论,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虚假性是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在批判意识形态时所提出的观点,代表着无产阶级的思想。他以阶级利益作为突破口,认为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马克思眼中的意识形态带有深刻的阶级性质,是针对特定群体的,而不是代表社会全体的价值观。这样的意识形态不能反映客观真理,因而具有虚假性。

不同于马克思,拉康(Lacan Jacaueo)从主体角度否认意识形态的价值。在他看来,主体概念不能自明,而是人经过“镜子阶段”建立起来的,是不断比对自身和他物后虚构出来的,既然主体是被虚构的,那么其意识形态也是虚假的。

意识形态终结论是虚假意识形态的延伸。它由西方右翼知识分子鼓吹,以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的《意识形态的终结》等材料作为理论依据。其斗争性在于极力推崇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否定任何集权制度对主体的意识形态导向。在意识形态终结论者们看来,人们反复强调意识形态极易导致对权力的迷恋,从而造成社会发展的倾斜与滞后。

抛开福柯的微观视野与理论界分歧,意识形态问题也招致现实冲突,这同样是建构意识形态所要面临的困境。尤其是近代,这些冲突大多集中于宗教和国际关系领域。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指出当今世界是多极和多文明的。既有信奉不同价值观的不同阵营相互对立,如冷战时期的美国、苏联,也有倡导不同文明的不同团体揭竿而起,如欧洲的革命与中东地区的动乱。现实主义偏向强调这些地区乃至世界性争端无一不是争夺权利的结果。近些年,利益集团之间意识形态争端似乎逐渐远离人们的视线。但事实表明,这些因素不仅与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其相互作用也构成了当代世界发展的新常态。

四、意识形态建构的后续思考

为帮助“意识形态”实现价值,我们不仅要回应现代学界流行的质疑,也要温习福柯为建构意识形态留下的启示。

实际上,虚假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终结论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就前者来看,虚假性不能彻底消解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决定了它的价值。意识是一种高级的、抽象的思维反映。受生理结构决定,人类是能进行意识活动的物种。个人意识有别于意识形态,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同意识形态相比,个人意识显示出单一性,缺乏流动不居的特征,无“形”无“态”。这绝不是盲目地抛弃个人价值,而是正视二者的比较关系。当个体脱离孤立的自然状态投奔集体的时候,个体意识也汇聚为意识形态。所以,意识形态是与社会一同诞生的,是历史的必然结果。“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说明了社会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要素。因此,意识形态在人类社会中是永远无法被规避的话题。一旦有人猜疑它的真实性,便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意识形态终结论局限于缺少客观态度,这方观点经常被怀疑是为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做辩护。意识形态本无主体性,是主体赋予了它生命,为其添加一种工具效用。进而,意识形态的“好坏”,即是否符合人性需求,完全取决于掌权者的道德优劣。那么,意识形态终结论的片面性就突显出来。

若想真正有力地回击还需要找到更加充足的证据与论述,在这一点上,福柯给予了启示。福柯不是纯粹的结构主义者,他立足于结构,落实于解构。解构是将事物的本质呈现出来的途径,是对传统的颠覆。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建构的基础是解构,解构是建构的可能性。福柯之所以能重建权力与人的关系,就是因为他解构了以往的权力观。霍耐特认为“福柯的论证本身模仿了罗兰·巴特所说的‘分解’和‘重构’这种两步骤的工作程序,因为他在介绍一种文化知识的考古学理论的新范畴和任务领域之前,同样首先分别执行了这两个方法上的步骤[5]。”很多学者借用马克思的观点强调:国家不过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略带解构色彩的观点预示着人类的认识需要不断变化、革新。再回到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知识——权力”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表现,或于形式,或于内容,但核心始终不变。因此,遵循福柯的方法论谈意识形态,其价值就体现在解构与建构之间、变与不变之间。

每个时代都给人们提供不同以往的认识过程与“知识型”。人类社会结构曾在经历过的三次工业革命中得到飞跃,最近迎来的“工业4.0”也印证现代化的脚步没有停歇。在这个背景下,社会分工的成熟化使认识过程更加细化,便捷的通讯技术简化了已有的认识过程;知识凭借快餐式的整合会获得新的价值,具备话语权导向作用;人的原有认知结构被打碎。在此基础上,后现代意识形态建构需要确立两个前提:其一,后现代意识形态的形成并不是完全主动的过程,无法脱离现存世界的基本关系,即主客体关系与主体间关系。人类社会中充斥着各种交往方式,每个层次的交往都归因于该层次的知识型。小到人际,大到国际,不同的交往内容都是主客体与主体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当在个人与他人之间“划线”的时候就易产生主体间矛盾;当在全人类与其他客体之间“划线”的时候就易产生主客体矛盾。人类总是根据矛盾的差异性决定自己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取向。可以说,在意识形态建构问题上不存在绝对的主观。其二,后现代意识形态的发展不限于某种特定状态,它是时代的产物,是不稳定的。21世纪发展到今天,各联系不断增强,话语权不仅局限在某个区域。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世界结构下,各类意识形态的界限由清晰变模糊。想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重新理清知识与意识形态,必定需要进行后现代思维模式加工,即把要讨论的具体对象从文化背景中抽离、筛选出来。上述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它们是意识形态建构的必经之路。

科学的进步尚需要反复检验去伪存真,而后现代的人文学科也应致力于对以往求真过程进行再反思。意识形态的解构与建构、变与不变好比太极中的阴阳,解构等同于阳气的生发、创造,建构相当于阴气的沉着、凝固。“阳阴造化”便是人类生活生生不息的源泉。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其中,批判或反思精神为之输送不竭动力。人们已经有所察觉,由于欠缺必要反思,即便亲手打造再理想社会,也不免遭受外在和内在因素的反噬。可见,唯有占领先机、事事不忘回头反省才能减少或避免“异己”力量的侵害。自古以来,人类为社会做出的所有努力几乎都不是为了一己私欲,但却屡屡将自己置于困境。后现代主义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跳出“主体”框架解放主体,打破顽固系统尊重个体价值。

推陈出新的过程发生在历史的任何阶段。随着现代性慢慢“退场”,后现代性逐渐摆脱资本主义的腐朽,成为时代赋予我们当下社会的新力量。同时,当今意识形态研究逐步跨越哲学界限来到现实领域并分散到方方面面。社会制度日益完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道德力量与日俱增均脱离不了意识形态的推动作用。现阶段,我国推行“一带一路”、建设“四个共同体”都涉及许多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内容。因此,将后现代作为背景来探讨意识形态如何建构日益成为社会关心的重点。福柯通过《规训与惩罚》向社会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即要想有效地运用意识形态解决现实问题并产生实际影响,应看清后现代如何反思理性、建构主体意识,如何了解意识形态功能与尺度,以及知识、话语权等意识形态相关概念。最后,学者们一定直面各方言论中对意识形态的批判,开辟新路径。的确如此,当人们先能准确地把握一个事物后,才能进一步借用其力量,预测其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世英.“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与超越[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43-48.

[2] 佩里·安德森.后现代性的起源[M].紫辰,合章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

[4] 杨生平.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问题[J].哲学研究,1997(9):41-46.

[5] 阿克塞尔·施耐特.权利的批判[M].童建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刘士义)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deology in post-modern vision——FromDisciplineandPunishment

FAN Zhenya

(SchoolofPoliticsandLaw,Capital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048,China)

Abstract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 (1975) is seen as Foucault’s masterpiece.Foucault suggested that ideological construction contain the meaning of normalization and depend on structure of knowledge and guide of discourse power.Another emphasis is that post-modernity has already been accepted in daily life while the ideology problem has spread out.Ideology which plays a key role in the foundation of the whole world has inevitably attracted many scholars’ attention right now.Above all,bot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s were found in study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deology in post-modern time.

Key wordspost-modernity;ideology;authority

收稿日期2015-12-15

作者简介范震亚(1990-),男,北京市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

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篇号1008-2441(2016)01-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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