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2016-03-18
【众乱象】
山水水泥追责地方政府
山水水泥集团(00691.HK)董事会2月22日发布题为《关于本公司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开展的追责行动》的公告。公告称,确信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派驻工作组的工作范围及其职能定位已经构成对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山东山水的违法管控,虽然迫于各方压力,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派驻工作组于今年1月30日协助公司新任董事会完成山东山水总部及另外三家工厂的有限接管,但在派驻工作组管控下的原董事会依然把控山东山水的公章,和涉及山东山水的全部诉讼案件,及对其卷宗拒不交接并不断发布虚假公告等,公司依然无法实现对山东山水的全面接管。
公告称,山东山水深陷债务及控制权争议已长达近三个月,对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派驻工作组和在其管控下原董事会的非法控制期间,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目前难以估算,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决定对该损失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估,以开展对相关责任方的追责行动;公司已就济南市人民政府及派驻工作组干扰公司合法经营、损害公司股东及投资人合法权益之事宜致函,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及派驻工作组认真并妥善解决所涉公司的接管事宜,及时纠正违法干扰公司经营行为。
编辑点评:
全面依法治国之际,政商关系急需理顺。
美达股份赔偿277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000782)2月25日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刘旺好、秦志玲等 100 人支付赔偿款共 2,774,596 元。”
据广东证监局向美达股份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美达股份的2011年年报未披露董事梁伟东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年报中还出现其他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的情况,未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动的情况。
编辑点评:
上市公司监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趋势下,信息披露之于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日益重要,各披露主体理该更尽责。
亚太实业虚增减利润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91)2 月 22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亚太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亚太实业投资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 2012 年虚减净利润、2013 年虚增净利润;(二)亚太实业 2013 年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 年虚增净利润;(三)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导致亚太实业 2010 年、2011 年、2012年、2014 年虚增营业收入,2013 年虚减营业收入。其中,2012 年、2013 年,亚太实业对所持济南固锝 48%股权实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济南固锝的行为导致亚太实业 2012 年虚减净利润 2,570,440.80 元、2013 年虚增净利润2,570,440.80 元(未考虑所得税因素),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227.48%、97.87%。
证监会决定:一、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二、对龚成辉(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三、对张芳霞、陈罡、王金玉、马世虎(董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四、对安双荣、刘鹤年、张文生、李继彬、刘世诚、贾宏林、李志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五、对梁德根、刘钊(独董)、殷广智(独董)、蔡文浩(独董)、郑金铸(独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万元罚款。
编辑点评:
2012 年虚减净利润、2013 年虚增净利润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227.48%、97.87%,可谓非常严重。应付代价不该止于罚款?
【新思维】
扩大国企董事会职权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人社部2月25日召开发布会,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其中,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方面,进一步完善原有试点,同时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开展这项试点。
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新兴际华集团等4家中央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向董事会授予6项职权: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2015年,国资委指导宝钢集团、中国节能、国药集团,由企业董事会选聘了5名副总经理,由新兴际华董事会选聘了总经理,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新兴际华董事长刘明忠称,企业通过《总经理聘用合同书》实现总经理“身份市场化”,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实现“管理契约化”,如果选聘的总经理干不好,解除聘用合同后,只保留普通员工身份。
编辑点评: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枢纽,是理顺出资人与企业关系的关键。落实董事会职权、做强做优董事会,理应成为国企改革的牛鼻子。
国金证券分红征求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109)2月18日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同投资者充分沟通,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增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16年2月18日至2月29日。公司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持股证明等材料。电子邮箱:tzzgx@gjzq.com.cn。传真:028-86690365。”
编辑点评:
通过正式的公告,就分红这一重大事项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促进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民主、透明,这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