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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佐的《欧洲文明史》的评析及展开

2016-03-18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李 驰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对基佐的《欧洲文明史》的评析及展开

李驰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摘要]基佐《欧洲文明史》所表露出的历史观是,欧洲文明具有丰富性、普遍性,多元因素构成了近代欧洲文明,国家和政府应当保障社会的自由。在《欧洲文明史》中“自由”和“集中”是两大关键词。《欧洲文明史》的疏漏和不足在于,从观点上来讲,基佐持一种线性进步的史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局限性;从方法上来讲,基佐对历史材料的梳理有类型化、简单化之嫌。我们从中认识到,应当对人类文明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基本价值进行批判性借鉴,以推动多元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基佐;《欧洲文明史》;多元社会

一、《欧洲文明史》中的历史观

基佐在《欧洲文明史》一书中,试图回答一个问题,即近代欧洲文明是如何生成的?显而易见,基佐在论述欧洲文明生成的过程中,是以时间为轴(5—18世纪),以法国文明史为参照,试图解释近代欧洲文明成因。毫无疑问,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基佐表露了自己的历史观。基佐认为,现代欧洲文明是古代欧洲文明不断演化、发展而来,期间未曾发生过断裂,并最终在18世纪趋于完善。在论述欧洲文明线性发展的过程中,基佐强调了对欧洲文明的几个观点:

其一,基佐认为文明具有丰富性、普遍性。基佐在开篇即用“事实”这一概念来阐述文明。基佐认为“历史”也无外乎是各种“事实”交错形成的,而“文明”是历史这种事实的一部分。概言之,基佐认为“文明是一个可以被描写和叙述的事实。”[1]在分析具体问题时,基佐将“事实”分为两部分,即物质性事实和精神性事实。物质性事实是客观的、可触碰的事实。基佐认为战争、战役、政府行为等都属于物质性事实。与此同时,基佐这样定义精神性事实,认为其是精神性、思想性事实,是不可触碰的。在他看来,物质性事实和精神性事实两者共同构成了历史,两者不可偏废。[1]在《欧洲文明史》中,基佐也用这种二元划分法来看待欧洲文明,意在揭示“文明”内涵的丰富性。除此之外,在基佐看来,“文明”普及于全人类,文明的标准与社会发展状况无关;文明包含着“进步”和“发展”的事实,进言之,也即“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的事实,这两部分事实相互影响,互为目的和手段。纵观全书,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社会的发展”应该是国家、政府的生成,而“个人的发展”应该是对自由的追求。基佐试图说明人类文明中包含着普遍的价值,并且在不同文明之间是共通的。

其二,基佐认为多元因素构成了近代欧洲文明。基佐在论述过程中,持这样一种观点:文明不应建立在单一原则之上,这将导致暴政;文明应当建立在多样性之上,这产生了自由。在从“野蛮时代”(欧洲文明初期)向现代欧洲过渡时,这些因素更是犬牙交错,相互作用。例如,在论述罗马时期的欧洲时,基佐指出,当时的欧洲融合了三种社会,即自治城市社会、基督教社会和蛮族社会。[2]又如,基佐认为影响欧洲文明的三大因素是封建制度、基督教会和自治城镇,这三种因素的合力刺激了近代欧洲文明的发展和成熟。这一观点与伯尔曼对待法律史的态度暗合,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中指出,法律的发展受到宗教因素的刺激,法律与宗教相互交融,换言之,没有“宗教革命”便没有现代法律。总之,文明的构成因素不可能是单一的,这是基佐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其三,基佐认为国家和政府应当保障社会的自由。在理念上,基佐认为理想的政府、国家应当“不损害各种共同体的多样性。”[2]换言之,他所希望建立的是可以保障社会自由的“民族国家”。基佐描述道,“欧洲旧社会的一切因素和特点转化为两大事实:自由探索和中央集权。”[1]换言之,用强大的集权政府来保障社会的自由。基佐认为,当时的英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就是这“两大事实”冲撞和融合的结果,称赞英国是“既正规又自由的政府。”[1]究其原因,这类政府能调和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实现共同繁荣。基佐虽然推崇君主制,但并不支持其拥有绝对权力,他认为政府权力过大而社会缺少自由时,会导致绝对权力的出现。[1]基佐反对“世俗和精神领域绝对权力”,认为人一旦掌握绝对权力之后,就会被其腐蚀,滑向堕落的深渊。[1]基佐的这一观点既是基于对历史经验的考察,也是留给后世的宝贵财富。

二、“自由”与“集中”:《欧洲文明史》中的关键词

在论述过程中,基佐也是通过思想上逐步“自由”和政治上的逐步“集中”两条主线来展开论述的。所以,“自由”和“集中”可以看做是《欧洲文明史》的两个关键词。

首先,自由一直存在于欧洲文明的历史之中。在罗马帝国时期,宗教与世俗分离,带来了信仰自由;蛮族所推崇的个人自由也为后世欧洲对自由的追求埋下了伏笔。虽然在“野蛮时期”和5-12世纪的教会时期,宗教政府内部出现了“门阀”和强迫他人信仰宗教的问题,教士和教徒分离进而对教徒采取绝对控制,严重侵害了个人自由,甚至将“自由看做一种障碍,而不是看做一种手段。”[1]但是,欧洲文明对自由的追求并没有因此被打断。之后,“宗教改革”又恢复了人民对心灵的自治权,人类的自由天性得以解放。我们可以看到,在欧洲文明史中,对自由的探索成为16世纪之后思想自由的重要基石。

其次,中央集权制的形成过程也是基佐论证的重点。基佐认为,发展秩序需要君主的力量和人民的力量。[1]毫无疑问,基佐对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的阐述,是从君主和人民两方面展开的。从君主制发展的角度来看,虽然迟至12-16世纪君主制才开始发展,但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和“野蛮时期”也能捕捉到君主制的影子。随后,“十字军东征”刺激了现代欧洲文明的产生,也刺激了君主制的发展。在合法性上,不同类型的君主制都在神学和法理上找到了适当的基础。[1]从人民力量兴起的角度来看,罗马帝国留给欧洲的遗产——自治城市,成为了培育民众的有益基础。此后,12世纪的自治权转化为18世纪的第三阶级,直接影响了欧洲文明的走向。[1]总之,君主和人民共同促成了中央集权制的发展。笔者认为,基佐对中央集权制的观点,是对近代欧洲国家(民族国家)生成过程的客观总结,也是对中央集权在保证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功能给予的中肯评价。这一观点是基佐对近代欧洲文明形成的认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三、《欧洲文明史》的疏漏和不足

首先,从观点上来讲,基佐持一种线性进步的史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局限性。他对欧洲文明尤其是18世纪法国文明持一种乐观的态度。究其原因,基佐身处“启蒙时代”——一个鼓吹“理性”的时期。毫无疑问,基佐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对启蒙时代的价值深信不疑。但是,这种乐观态度也有不足之处。因为基佐也是一个开明君主制的鼓吹者,对封建君主仍保留着幻想。这种乐观态度背后是这样一种事实,即,基佐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他身上体现出了思想的复杂性、矛盾性,“进步”与“落后”并存,这一点在他的讲稿中表露无遗。一方面基佐推崇自由、反对绝对权力;但另一方面,他又推崇“开明君主制”。显然,基佐所持有的观点并不是完全“进步”的,仍有落后、保守的一面,基佐更没有意识到启蒙时代所推崇的人类理性可能带来的弊端。相比之下,同处于启蒙时代,被柏林称之为“自由敌人”的卢梭对人类文明怀有一种“幽暗意识”。[3]卢梭在“第一论”中,认为现代科学、艺术不但不能拯救人类,反而会加深人类的堕落,卢梭敏锐地捕捉到了人类理性的“阴暗面”,这一点是基佐所不能及的。[4]其次,从方法上来讲,基佐对历史材料的梳理有类型化、简单化之嫌。基佐在分析欧洲文明时,从纵向上将欧洲文明归纳为“政府”和“人民”两点,横向上考虑了自治社会、基督教会和封建制等社会因素。当然,这样的梳理提纲挈领,条理清晰,有助于读者阅读、理解。作为一部讲稿考虑到论述的完整性和流畅度,这样的撰写方法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将错综复杂的史实类型化的倾向,因为任何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历史的走向,从而导致不一样的结果。历史本身就是不同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将历史材料过分类型化、简单化,这是应当警惕的。

四、结论

“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在梳理基佐《欧洲文明史》脉络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不对“中国问题”进行反思。尤其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阶段上,我们应当如何总结历史、借鉴经验显得尤为重要。如上文所述,基佐在《欧洲文明史》中提供了很多的宝贵经验,其中对文明普遍价值、多元社会发展的强调又是重中之重。我们应当注重这些有益的经验。

其一,应当承认人类文明中的一些普遍价值和经验。在面对“中国问题”时,我们不能忽略有关“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争论。时至今日,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过分强调地方经验的“特殊性”,从而消解了对人类普遍价值的认同和吸收。例如,复兴儒学传统的“新儒家”,试图从经典之中抽象出一套政治、伦理理论,完全忽略了社会基础已发生改变的事实,从而与现实严重脱节。更有甚者,试图对儒学进行进一步改造,希望使其宗教化。[5]毫无疑问,我们应当从地方经验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但不能背离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欧洲文明史》中,基佐深刻地认识到,人类文明的经验存在相通之处。例如,他对于绝对权力时刻保持着警惕。基佐这样表述对绝对权力的厌恶:“人的头脑掌握了绝对权力之后,就受到权力的腐蚀和误导,使它不合理地把已确立的事实和以前的思想加以蔑视和厌弃,从而走向错误和暴政的道路。”[1]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新一轮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限制权力成为改革的基本主线之一,尤其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就是价值共通性的体现。总之,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地方经验的特殊性而忽视人类发展规律,否定人类文明的普遍价值。

其二,应当推动多元社会的发展。基佐在《欧洲文明史》中指出,欧洲文明的构成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是不同因素相互结合的结果。基佐认为封建制度、基督教会和自治城镇三者各自的遗产相互交融构成了近代欧洲文明。同样地,中华文明自始至终都是多元、开放的。历史上,中华文明借鉴很多外来文明的宝贵经验。例如,中华文明早期黄帝时代就吸收、借鉴了苗族的文化;到中华文明成熟期,唐太宗是以大唐皇帝身份和少数民族的可汗的双重身份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表明中华文明进一步融合了少数民族的优秀经验;时至中华文明晚近,清朝统治者出于自身的需要,满汉融合自不必言。[6]中国现阶段的改革开放也包括了文化、文明的交流,正是中华文明的包容和兼收并蓄造就了今日的繁荣。这是历史和现实经验告诉我们的规律。

综上所述,《欧洲文明史》是基佐在考察了欧洲文明发展历程后,总结一般规律的成果。我们看到了欧洲文明社会发展具有多元、开放的特征,我们也应当意识到这些规律是可供借鉴、参考的。我们应当在注重自身经验的同时,适当地吸收欧洲或其他文明的经验,将对我们现代化进程更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法]基佐.欧洲文明史[M].程洪奎,阮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5.

[2]江绪林.基佐《欧洲文明史》小摘要.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737744,2014.7.12

[3][英]以赛亚·柏林.自由及其背叛[M].赵国新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05.

[4][法]卢梭.论科学与艺术[M].何兆武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张博.“中华孔圣会”成立,儒家拟走向宗教化. http://www.rujiazg.com/article/id/6902,2015.11

[6]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董士忠]

[收稿日期]2015-12-18

[作者简介]李驰(1989—),男,河南安阳人,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K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30(2016)01-01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