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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火票初探

2016-03-18杨卓翰

关键词:驿站

杨卓翰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清代火票初探

杨卓翰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火票为清代驿递系统中的一种邮符,即给驿的证明。与勘合、火牌这类体制比较严密成熟的邮符相比,火票制度存在着递送火票扰民累官、冒用火票行骗、火票传递延误、拆看火票泄漏机密等诸多问题。官僚和清政府针对这些问题,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以期让这项对于维护帝国管理和统一的制度更好地运行。

清代;火票;驿递

清代驿递系统共有两千多个驿站、七万多名夫役、一万四千个递铺和四万多名铺兵,组织之严密、机构之庞大可称历代之最。这种高效率的信息传递系统一方面保障了庞大帝国统治,另一方面也由于种种弊端,造成了许多问题。本文拟探讨火票的缺陷以及由此引发的调整和改革,以期更深刻地认识清代的驿递。

一、火票累官扰民

火票是清代驿递系统中一种邮符,即给驿的证明。清制,凡官员或兵役有公差,经过批准或照例应该动用驿站车马船只夫役及一应供给待遇者,称作“驰驿”。驰驿时,必须持有一定的驿递证件,也就是所谓的“邮符”,上面开列出所需要使用的交通工具及夫役等,由司驿官查验无误,方才供给物资,“有本章并公务例应驰驿者,准用部颁勘合火牌,司驿官验明,方准应付。”[1]626

邮符分为几类,有勘合、火牌、兵牌、火票等。为官者,给与勘合;为兵者,给与火牌。如果公差官员需要兵勇护送,则要验看兵牌;马递公文,则必须要查验火票。此外,凡是经由水路或者与军情不相关的信息则严禁使用火票[2]。

虽然火票制度规范比较完整,然而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官员因公差驰驿时,往往带有许多行李和随行人员,这些行李和随从每到一个驿站,都需要驿站动用夫役和马匹车辆来进行输送,这种情况一般需要在民间征调。然而,这种征调是强制性的,且并不考虑当地普通民众的担负能力。而且官员持火票驰驿,往往为了自己的享受和舒适,向司驿官索要超出火票上填写的夫役车马数量,全部负担最终都摊派在了普通民众的身上。“驿递差役供应”在清初就是一个扰民的大问题。顺治十一年,礼科给事中季开生就因为当年连续决河和地震给顺治帝上了一个“害民十者疏”,列举了十项最为民众所痛恨的事情。其中第四项就谈到了火票:“吏胥原无善类,况仗为爪牙,任其线索。州县火票、道府油牌,星飞电扫,此徇役害民者四也。”最后甚至总结道:“凡此者,置民垫溺,甚于决河;杀民躯命,甚于地震。”[3]

虽然朝廷官员早已意识到了火票扰民的问题,多次向皇帝提出意见,皇帝也曾下发谕旨禁止利用火票强征夫役,扰乱民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然而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直到嘉庆年间,大臣王杰亦曾上疏朝廷,痛斥驿站之流弊,其中谈到火票的时候,指出官员手持火票到驿站,往往“需车数辆及十余辆者,调至数十辆、百余辆不*收稿日期:2016-05-30

不仅仅是普通民众深受火票的困扰,就连官员也常常被其牵累。如前文所述,身负公差的高级官员往往对司驿官索取超出标准的车马,经常使得驿站的驿马不敷使用,甚至缺额。有的高级官员不是因公出差并未持有火票,也常常利用职权来擅自动用驿马。而使用驿马的官员对马匹也不甚爱惜,经常造成马匹的掉膘、生病、死亡。加之驿站经费有限,司驿官不得不用自己的钱对此进行弥补。《会典事例》有载:“如遇执有勘合火票者,照例应付。其上司经过,私事差遣,借用乘骑,不准应付。”[1]696虽然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大清律例也准许向督抚甚至向中央参奏,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乾隆八年,江西布政使彭家屏在给乾隆帝上的一份关于驿站弊端的奏折中,提到武陵知县蔡登科曾参奏云贵总督在武隆县境内的驿站内擅自使用驿马,结果云贵总督只是受到了“仅拟一杖”的处罚,而且“尚不知其果否责处”。至于参奏人武陵知县蔡登科,却“到任不过三日,即以此而革职废弃矣”[5]32。可见,基层官员即便敢于参奏上级,也往往毫无效果,甚至还可能断送自己的仕途。

二、冒用火票行骗

火票虽然严格规定了使用对象必须是因公出差,而且一定是由兵部签发,但是仍然出现过民间骗子冒用火票四处行骗的事情。

乾隆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直隶清苑县知县周元理正在县衙处理公务,忽然来了一名自称马成龙的人。此人手持兵部乾隆十七年三月十三日签发申字一百三十号火票,内容是镶白旗满洲都统奉旨发往宁夏的壮丁共二百三十六名前往驻防,要途经各地的地方长官按每二人拨给车一辆,如果当地不能行车,就按每辆车折合夫役四名来拨给。周元理看后感觉很可疑,火票上面写的是有二百三十六名壮丁,但来的只有马成龙和几个随从,而且又都是绍兴口音,不像京城中人,于是便将他留下,并把此事报告给了直隶总督方观承。方观承正在批示之间,又有良乡、涿州、定兴、安肃四个州县禀告称有马成龙到境手持火票支领车价,因为火票属于紧急公文不敢延误,已经将车价折银拨给,但数日之后仍不见有壮丁过境,担心是假冒撞骗之人,便上报给总督。这下马成龙的骗局就败露了,方观承立刻命人对其严加审讯。

原来马成龙真名叫张子文,曾经在刑部做过贴写,由这层关系和同乡兵部贴写董谈九、驿传科贴写厉芳千都很熟悉,在十七年二月进京花了十二两银子向厉芳千买了两张空白火票,自己拿朱笔写了壮丁驻防沿途各州县拨给车辆夫役的内容。厉芳千还对张子文说,你只管去弄,就算弄出事来,“有他在内照应保管无事”[6]736,结果还没出直隶就被抓了。

严讯之下,张子文供称自己并非初犯,一年之内,已经是第八次作案。乾隆十六年四月,董谈九就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他两张兵部的空白火票,自己写上前往宁夏驻防的字样,一路支领“到潼关为止”[6]736。尝到甜头的张子文就经常向董谈九厉芳千等人购买空白火票四处撞骗,屡试不爽,就算遇到驿站盘问,就说已经就近雇了车辆,加上有火票,都对付过去了。

陕甘总督黄廷桂给乾隆帝上的奏折中,指出了张子文何以能假冒火票行骗多省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勘合火牌“俱于尾后粘贴处分兼写满汉一纸,沿途州县驿即于尾单填明应付过数目日期,矜盖印记以便按站稽查,法至密也”。而火票却“向无贴盖印花之例,所过地方凭票给发,上下程站既无可稽查,中途逗遛亦无凭察核”。所以“奸徒得以假捏诓骗伪票、伪印,希图一朝倖售,遂其欲壑。经手驿书及州县家人倘因仓猝难以立辨,鲜不堕其术中者”[6]737。

针对这一制度上的重大漏洞,黄廷桂提出应该把规章制度划一,以后凡是涉及火票的,也仿照勘合火牌的定例,“一概粘贴尾单,从地头衙门贴盖印花为始,沿途贴盖,使上下之程站易稽起止之日期有据,而驿书家人等查看未到者盖印之矣。”[6]737如此方能使奸猾之人难以利用火票制度上的漏洞来行骗。清廷最终采纳了黄廷桂的建议,仿照勘合火票定例,也给火票粘贴尾单,使得这一体制更加规范。

三、火票延误

火票,这个名字中就含有急速如火的意思,况且由兵部下发,多为紧急公文情报等,不得有片刻延误。然而在实际的传递中,往往会出现让人难以想象的延误。

乾隆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广东巡抚准泰在给乾隆帝上的奏折中,提到去年十二月兵部下发的一张火票,到了今年六月才送到。查察之下,才知道原来是投递的过程中,投递者在住店时因病去世,他携带的东西便被店主一直锁了起来。直到过了几个月,店铺被转让后经人翻修时才发现,当地差役才将这件公文送交官府。准泰由此感慨道:“计期将届七个月之久,玩误已极,幸而该役检获投送,否则竟无递到之日矣。”[5]35

准泰随即在奏折中提出,递送火票应当仿照递送本章的定例。因为递送本章时,“凡上站递至下站者,必取具下站印信,收管注明所到日期时刻,回缴备查,颇为周密”[5]35。所以火票也应该上一站送给下一站时,取下一站的印信,注明抵达的日期时刻,缴回以备查核。这样假如遇到了火票遗失的事情,那么就会在那一站缺少印信缴回的记录,那么就可以命令上一站的管理官去查明,同时报告该省总督巡抚,一面处分失误的官吏,一面又报请兵部了解是什么内容的公文。如果是由部咨移事件,那么就对照成例加紧补办;如果是奉谕旨交由内阁下发的重要文件,那么就要转报内阁来办理。这样才能防治火票等重要公文在半途遗失不知所终的弊病。

除了火票在半途遗失可能会造成传递延误之外,司驿官玩忽职守,或者驿马短少、瘦弱,或是道路不畅通,都是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这些在兵部尚书哈达哈、湖北巡抚唐绥祖等人给乾隆帝上的奏折中也均有提及,都希望朝廷能够防微杜渐,避免种种流弊影响到火票的投递。

四、拆看火票

递送火票的途中,也免不了被人拆开窥看里面所封之公文,甚至有人将公文盗出。这在清代前中期都有发生,也有不少涉案人员受到惩处。晚清则因纲纪废弛,积弊更甚。同治二年三月,发回给军机处的一封奏折被窃走,查阅火票黏单才知道递送到清口驿时,当值的马夫就已填写声明其中的公文不见了,“自系清口驿以上驿站私拆……驿递军报要件,胆敢私行拆阅,并窃去摺件,尤属可恶之至。……著兵部于清口驿以上地方。逐站挨查”[7]60。最终也没有查出结果,遂不了了之。同治九年,又发生一起拆看密封公文的事件,“意在窥探机密要件。私自拆看,实属胆玩已极。”[7]292,查看火票黏单才知道是在浙江省的富春驿就已经破损,至于在哪个驿站被拆看,浙江巡抚和按察使派人前往逐一查核,但也没查出结果。

这些本是决不允许发生的事情,但是却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雇佣的递送火票之人许多并非受过专业的训练,平时为驿站附近农民或闲散人等,只是临时应募来赚点工钱,所以导致递送的过程中难免有所损坏或是好奇心作祟拆开窥看;另一方面也有故意拆开公文奏折窥看机密,来掌握一些信息向人兜售传播的人存在。这些均是因为清廷对基层负责递送的夫役管理不到位,没有一个良好有序的管理体制所导致的。

清朝的火票制度为邮传驿递系统的一部分,本文以火票制度为研究对象,对火票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清政府这些问题做出的调整和改革进行了分析。虽然火票制度并不是一个完善的驿递制度,对官员和百姓都有牵累,也出现了冒用、延误、拆看等诸多问题,但从整体上看,这项制度对于解决当时公务往来所需的食宿交通,公文情报传递的畅通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它所传递的公文现在已经成为我们研究历史珍贵的第一手史料。从这些史料中,我们可以知道高质量、高效率的驿递系统对于清政府统一和管理如此庞大的帝国的重要性。

[1]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兵部[M].台北:文海出版社,1992.

[2]刘广生,等.中国古代邮驿史[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9:343.

[3]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85.

[4]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G].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16.

[5]哈思忠.乾隆朝驿递史料[J].历史档案,2003(1).

[6]故宮博物院文献馆.史料旬刊-27册[M].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献馆印行,1930-1931.

[7]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7.

责任编校:徐希军

A Tentative Exploration of the Huopiao Permit in the Qing Dynasty

YANG Zhuo-han
(School of History,Culture and Tourism,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00,Liaoning,China)

The Huopiao permit,a postal certificate in the postal delivery system of the Qing Dynasty postal system,was a proof of offering transportation at the courier station.Compared with other strict postal certificates like the Kanhe permit and the Huopai permit,the Huopiao permit system had many problems such as troubling ordinary people and officials in the delivery of the Huopiao permit,cheating by the Huopiao permit,delaying the Huopiao permit transmission and disclosing secrets by opening the Huopiao permit.Officials and the Qing government made adjustments and carried out reforms for the better operation of the managing and unifying system.

the Qing Dynasty;the Huopiao permit;postal delivery

K249

:A

:1003-4730(2016)06-0029-03

时间:2017-1-20 15:33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70120.1533.006.html

杨卓翰,男,湖北鄂州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等,骡马亦然”。公然在额定的数额上加派更多的车马来满足自己的享受。而当地民众在强权之下无可奈何,只能“舍其农务,自备口粮草料,先期守候,苦不堪言”[4]。这说明,一百数十年过去,火票扰民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变本加厉。

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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