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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章学诚“以古文为时文”对宋代文章学的接榫与更革

2016-03-17■王

江西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章学诚时文文法

■王 苑

论章学诚“以古文为时文”对宋代文章学的接榫与更革

■王 苑

清代文章学批评以好谈文法为特点,且文法内涵范畴包罗宽泛,立足高远,视角宏观。虽然文章之学发展之清人手中几近乎极致,但其中很多文章学观点,无论是抽象理论还是具体操作,无论是古文时文的相济为用还是积学养气,无论是文成法立还是死法变活等种种理论建构与发展,都可以上推至宋代的文章学建构之中。其间,章学诚作为清代文史理论研究与建构集大成者,正可作为绾合自宋至清文法论发展演变脉络的代表人物,并可从中寻绎出其间的传承与革新。

宋代文章学;时文;古文;章学诚;文法论

王 苑,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天津 300071)

清代文章学批评有一重要特色,即好谈文法。所谓“文法”,正如章学诚在其《文史通义·传记》中所提出的一个新范畴——“例义”[1](P249)。而“例义”在某种意义上,正可与清人的文法理论内涵暗通。其实,在很多时候,谈“例”就是谈“法”,二者可等而视之。而且,清人的文法范畴包罗宽泛、意蕴丰厚,并不仅仅局囿于狭义的“法”的概念,而是立足于更高远也更宏观的角度,审视文章写作中涉及的方方面面,实质上涵盖了文章学中的内容法度两层意思,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截然分开。而注重文法,根据文章的写作宗旨制定一系列具体细致并行之有效的法则,并以之为作文的指导规范,乃清代文章学之特质。

这其间,前人多将关注的目光投射于自明代的唐宋派,衍生至清代的桐城派所谓“义法”古文理论上,并以乾嘉时期挺立而出、脱拔时俗的章学诚作为真正建立系统文法理论体系的集大成者。但其实,由于明清时期是中国科举文化制度真正发展至巅峰状态并盛极转衰、日趋熟滥,科场之文精严深细、体制邃密与烦冗琐碎、作法自毙并存。清人早已意识到了此种弊端与危机,所以,我们现在再看清人文论,多是借古文之名,谈时文之实。这也是利禄之途所寄,反映在文化领域中的社会态势。关于此点,前人之论已夥,但百密终有一疏,虽然文章学发展到清人手中几近精博完备,但倘若我们沿流溯源,清人的很多文章学观点,无论是抽象理论还是具体操作,无论是古文时文的相济为用还是文成法立、死法变活等理论与现象,都可以上推至宋代的文章学建构中。当然,这与宋代的科举文化臻于鼎盛条件下,衍生出的文学发展新貌密不可分。那么,清代何以兴起以法论文风气,盖可管窥。而这种风气有何具体表现?以章学诚为代表的清人文法观,对宋代文章学有何继承与拓新?其对于文法日趋严苛,并流为弊病的应对方法,对宋人有何因袭与发展?体现了清人怎样的文章学旨趣?正为本文的观照重心所在。

一、宋代文章学的成立与在清人文论中的投射

王水照在其主编《历代文话》后附带的论述文稿中,曾明确界定带有学科性质的文章学,是成立于宋代的:“文章学之成立,殆在宋代,其主要标志在于专论文章的独立著作开始涌现。”[2](P32)对此,宋元文章学研究专家祝尚书也撰文表示认同,并进一步把笼统的“宋代”的时间范畴,精确地限定在了南宋孝宗朝,根据之一,便是一系列适用于科场的文章名家的名作总集与具体行文中的法则评点的大量涌现,如陈傅良《止斋论诀》、吕祖谦评点本《古文关键》、陈骙《文则》等等。[3](P14)

文章学的成立不是偶然的,它必须具备适当的内部、外部条件。南宋科举制度文化下催生出的场屋论文之习,官禄之途下诱发出的精研时文的风气以及为提升时文的思想境界与文化品位,而做出以古文之精神实质济养时文形式外壳,以时文之精细结构参合古文之逶迤笔法等具体理论,为建构学科意义上的文章学做了充分储备。也意味着,宋代兴起的文章学理论势必诞生于科场,也最初应用于时文写作。沿袭至清,桐城文派恢张唐宋八家,并以独承文统自命,其作虽为古文,却终因沾染时文习气而为当时人如章学诚辈诟病。其病灶所在,即宋代场屋时文参以古文笔法的文法传统。所以,从宋代着眼,其适合文章学形成并日渐成熟的文化制度与政治生态、唐宋古文大家韩柳欧苏典范意义的确立以及致力于文章学研究的学者群体日益成长壮大等因素,对促成宋代文章学正式成形与定性意义深远且重大。

中国的文章研究源远流长,不过,学科意义上的文章学,盖发轫于先秦,到汉代已有相当发展,至魏晋六朝,已经产生了如挚虞《文章流别论》、刘勰《文心雕龙》等专门论著。但即便如此,魏晋六朝时期,仍只能是文章学发展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而远非终结,也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文章学”。随着隋唐科举取士的文官选拔制度的普及,事关广大知识分子的仕途爵禄,文章学获得了新的发展助力,故而广义上的文章学,诸如种种琐细局部的诗赋文 “格”,或“式”,逐渐由萌芽、成长以至繁茂。据《宋史·艺文志》著录的唐人撰著,就有王正范的《文章龟鉴》、孙郃的《文格》、冯鉴的《修文要诀》多种,虽皆已亡佚,但依旧可从中窥探些许文学文化风尚的转向。据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唐代尚存有《赋谱》一卷,乃专门研究适用于科考的律赋,从框架结构、修辞句法、格律声韵、起题收束等方面不厌琐细地设计营构,实为现存最早的一部体系完整的应试文章学著作。[4](P167)所以,中国的文章学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深深打上了科举的烙印。

南宋之后,以古文、时文、四六文文法为主体的研究成为社会上广泛文人的瞩目所在,并且也逐渐超越科举功利性质的牢笼,文章学由是大盛,并与诗学、赋学分疆划界、鼎足三分。而这,又与长时期内,学者们的孜孜矻矻惨淡经营密不可分,无论是精华还是腐朽,其深远的影响都不可避免地延续至有清一代。众所周知,清代文学的突出特点便是文成法立、会通化成,集诸文体之大成,故而分门立派,法度森严。文法说的兴盛既出于对文体意识的自觉、对文场积弊的挽救等种种现实原因,也是文章学自身在形式法度的要求规范下,长远考量的结果。如章学诚《古文十弊》便以“论古文辞义例”为鹄的,程千帆笺曰:“盖所谓义者,制法以垂世;所谓例者,依义以发凡。亦或变文言义法。”[5](P283)其实质,就是将“义例”与“义法”一脉贯通,无疑将章氏的“义例”说与桐城派方苞的“义法”等而视之,其观点提纲挈领,高瞻远瞩,大处而言,洵为确评。正如唐代进士词科的重心所在,不仅促使格律诗形制的快速成熟,也催生出了大量诗格类著作,从而间接地构建了诗学理论的框架与范畴。此后,这种风气因宋代科场风气的转变,以经义策论为重心的考核内容,也诱发了时人对论体文及其写作程式的广泛关注,各类文章选集与评点类著作应运而生,蔚为大观。

宋人的《古文关键》《论学绳尺》等汇编文集与评点著作,充分体现了传统文章学研究以程文轨范与具体操作技巧为中心的特点。这类书籍产生于高度成熟与发展的文官选拔制度中,为举业而编,带有关乎现实利益的实用性与工具性,所以,当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旦鱼跃龙门、应举得第后,便往往将之弃置不顾,甚至鄙视鄙夷。所以,可想而知,这类带有文章学建设意义的选本与撰著,势必难以长久流传。在这种境况下,清人针对文坛上各类积重难返的弊端,力图在宋人基础上建立具有普适性与高品位的文章学规范,并进而上升为理论形态的文论思想。基于这个理想,清人高倡义法文则,并将之运用到古文写作中,从而兴起了探讨古文法度,并将之应用于时文写作的理论浪潮,标志着古代文章学理论构建的又一次进展。清人文法说不像传统文格说,而是力图将原本纠缠于具体的程文科条的宋人论述,赋予普遍的理论意义,从而恢拓其视域,高拔其价值,虽然也时常失之琐屑赘冗,但“其标准则折衷于事理”[6](P428),则大略不诬。

二、章学诚的时文观对“以古文为时文”的宋代文章学因创

时文“以古文为法”,是自宋代以来,文章学的主流,也是宋人论文动机所由。延续至清,已成为文论家们的口中常谈。但如果忽略古文唯谈时文,只有时文的程式法则,就不可能成为内含丰富的文章学;反之,如果只有古文而不及时文,也不是那时文章学的完整面貌,更无法深入获悉所谓文法的生发契机。唯有二者结合,相辅相成,文章学理论建构才能内涵完善且评判客观。因此,时文“以古文为法”,反之又以时文解析古文,才有了由宋至清文章学的庞大体系与丰厚成果。

明季出现了不少著名的制举文名家,高扬“以古文为时文”的口号,并留下了深远影响。到了清中叶,桐城派鼻祖方苞编《钦定四书文》,在《凡例》中开首言明,明代正德、嘉靖年间的制举之文,开始将古文笔法打并入时文体制之中,从而达到“融液经史,使题之意蕴隐显曲畅”,明文因而之于极盛。随后方氏又在此书中编选的归有光《五十有五而志于学》一文后评说明代唐宋派古文“以古文为时文”理论的探索实践历程,即“自唐荆川始,而归震川又恢之以闳肆”。但其实,后人们也往往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明清两代的唐宋、桐城派标举的“以古文为时文”的浩大声势中,从而将研究的重心放在明清文学与教育、科举等制度文化的领域内,成果不可谓不丰硕,但遗憾的是,对于“以古文为时文”这条文章学理论的源流追溯,却很少有人致意问津,早在南宋时期,以古文为法则指导场屋时文的写作,已让士人群体趋之若鹜,并留下很多书面文字的表述。明人詹仰庇《文章指南序》曰:“文,一而已矣,后世科举之学兴,始歧为二焉。学者遂谓古文之妨于时文也,不知其名虽异,其理则同。欲业时文者,舍古文将安法哉。”[7](P1738)

事实上,正是时文“以古文为法”,使宋代成熟起来的文章学影响深远。从清代文论可知,时文与古文往往是一对时常并提、不可分割的概念,时文写作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古文文法的给养固毋庸置疑;同样地,古文虚与委蛇、错综变幻的灵活手眼亦须借助于时文之定法,才能具体落实到具体的行文中,才能有义例可据、有脉络可循,使人按图索骥、沿波讨源而不致无所归依、谬以千里。

据祝尚书考证,现知最早明确提出“以古文为时文”理论的,是北宋徽宗朝文士唐庚,他曾提出时文“以古文为法”。其《上蔡司空书》云:“宜诏有司,以古文为法。所谓古文,虽不用偶俪,而散语之中,暗有声调,其步骤驰骋,亦皆有节奏,非但如今日苟然而已。”[8](P53)

唐庚欲时文“以古文为法”,实是想以之为武器,来扭转当时王安石新法遗留下来的重经术轻辞章的学界积弊与文坛颓风。在徽宗朝,科场中的经义策论之文已形成一定之规并日渐僵化,一如黄茅白苇,千篇一律,故而形成了矫揉造作的颓敝文风。唐庚在《上蔡司空书》一文中提出要以古文为作时文之法,其意图便是将古文中合于圣人道德经旨的言词,与散句的节奏声调,运用于科场时文的写作中。可知,唐氏对于过度骈俪、雕琢刻绘的时文风习深致不满。除此之外,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中提到:“诸文亦皆好,但少古人绳墨耳。可更熟读司马子长、韩退之文章。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终始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而其《答王子飞书》一文中,论及陈师道写作文章,也说:“深知古人之关键,其论事救首救尾,如常山之蛇。”[9](P293)由此可见,宋人研究古文,主要着眼于具体的,带有可实际操作性的法则上,诸如 “关键”、“开阖”、“步骤”。这与发展到清人那里的“以古文为时文”表述形式虽有差异,但在内涵上,却一脉相承。

(一)章学诚的“积学明道”论与宋人的“立意”说

宋人陈睽的《文则》中有言:“辞以意为主,故辞有缓有急,有轻有重,皆生乎意也。”所谓“辞”,即是文句。而此句言论的意图,便是说明文章之“意”的优劣高下直接影响着文章成就的高低。所以,立好“意”始终是文人写作文章时的三致意处。

诗歌在唐代比较盛行,故唐人对立意的探讨主要集中于作诗上。如旧题王昌龄《诗格》中便有论及:“夫作文章,但多立意。令左穿右穴,苦心竭智,必须忘身,不可拘束。思若不来,即须放情却宽之,令境生。”[4](P162)文句中的“文章”即诗歌,“立意”则指构建营造诗语中透露的意境,这过程须借助思力,故谓之“境思”。其后皎然的《诗式》亦复如此。但文章学意义上的立意,尚须等待宋人发明,南宋的陈傅良在其《止斋论诀·立意》中才针对时文,即当时科场的论体文提出自己的见解:“凡论以立意为先,造语次之。如立意高妙,而遣辞不工,未害为佳论;苟立意未善,而文如浑金璞玉,亦为无补矣。”又言:“立意既当,造语复工,则万选万中矣”。

故而,若想使功利性的时文有超越性的价值,也必须讲求立意。同样,吕祖谦也在其选编的《古文关键》的绪论中说:“第一看大概主张。”一如真德秀:“读书须先看古人立意,所发明者何事,不可只于言上求之。”所谓“意”,就是文章之主旨所在,也是一篇文章的头脑、眉目与统帅,而正是因为其地位的非同寻常,其本身便具有脱略苛法束缚的高贵,自不可用一定之规来绳律,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成式,所以要想在实际操作的层面构思立意便极为困难。宋人王应麟在其应用于词科选拔的《词学指南》一书中也提出“知格律”、“立意”与“语赡”兼顾的作文原则,并举柳宗元《柳州学记》为例,要作者由题切入并加以发挥;而元代的陈绎曾在其《文说·立意法》中也认为“意以理为主”,故而要“据理”为文。

概而言之,“意”即性灵魂魄,于诗于文皆是如此。只是,在唐人那里已予以相当关注的诗歌立意法,到了宋人这里,因科场文化的变迁与士人写作旨趣的转移,开始对文章的立意密切关注、热情讨论,并将之推向成熟的学科理论建设。费衮在其《梁溪漫志》(卷4)中便形象地记叙了苏轼对后学传授的作文心得:

譬如市上店肆诸物,无种不有,却有一物可以摄得,日钱而已。莫易得者是物,莫难得者是钱。今文章词藻、事实,乃市肆诸物也,意者钱也。为文若能立意,则古今所有翕然并起,皆赴吾用。[10](P37)

故而陈绎曾借用东坡的“意而已”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作文之事料散在经史子集,惟意足以摄之,正此之谓。”因之,“炼意”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作文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与古人作文立意求“奇”的审美取向相映成趣,宋代右文崇古,回向三代的政治文化理念,使宋人在“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古”的楷式,如南宋人谢采伯《密斋笔记》中所言:“字古不如语古,语古不如意古。”[11](P56)这就在深层次上暗含了复古宗经明道的潜在要求,自然而然与清人文章学的经学文化背景递传接轨。

到了明清两代,八股文成为科场中的时文主流,利禄之途既开,弊端自然随之滋生。清初王夫之的《夕堂永日绪论外编》即严以责之并对之寄予高远追求与深切厚望:“不犯一时下圆熟语,复不生入古人字句,取精炼液,以静光达微言。”[12](P239)到了章学诚这里,进而提出了“有质八股”的时文主张。他主张“有境界”的八股文应以学问为根底,以明道为指归。如他在《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中要求文章本于经史之学,无疑与清代学风暗合,从而在内部改造了宋人文章学具体与琐屑,深入到时文的内涵思想层面。章氏用“山必积高而后能兴云雨,水必积深而后能产蛟龙”作喻,来说明学问的厚积对写好时文的决定作用,否则,腹笥寒俭,贫瘠狭隘,寡闻孤陋,则会“堆阜断港,封其神明”。

但章学诚尚未于此止步,而是由积学上升至明道。他在《践〈屠怀山制艺〉》中说:

试士以举业者,志不在举业,而在经史辞章有用之材。富家广有金钱,正以布帛菽粟,生人日用所需,无所不聚之所致也。士子习为举业,而忘所有事,则如锻工铸匠,仅能熔造金钱,而家无布帛菽黍之储,虽金钱出入其手,而其身仍不免于饥寒者也。[13](P323)

正是持有八股时文虽 “非经非史非辞章”,但却是“经史辞章之学无所不通”的见解。要想作得好,只有淡泊名利,脱略纷俗,熔液经史,淘洗灵魂、变化气质,才能厚积薄发,援笔为文。

(二)章学诚“养气”论中的宋儒异质

宋人李塗在《文章精义》中写道:“做大文字,须放胸襟如太虚始得。太虚何心哉,轻清之气旋转乎外,而山川之流峙,草木之荣华,禽兽昆虫之飞跃,游乎重浊渣滓之中,而莫觉其所以然之故。人放得此心,廓然与太虚相似,则一旦把笔为文,凡世之治乱,人之善恶,事之是非,某字合当如何书,某句合当如何下,某段当先,某段当后,如妍丑之在鉴,如低昂之在衡,决不致颠倒错乱,虽进而至之圣经之文可也。”这里掺杂了宋人文论中特有的理学思致,其“气”自有特定内涵而不同于以往。前人论“气”已夥,最有名的当属《孟子·公孙丑》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曹丕《典论·论文》的“文以气为主”,韩愈《答李翊书》的“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大概都是指人精神的强度与情感的气势。宋孝宗赞苏轼文“气高天下”,也是此义。

郭绍虞有一句精到的评论:“道学家之论气,重在修养;古文家之论气,重在阅历。”[6](P219)以后者为例,则有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向韩琦述说了自己学文的经过,以孟子、司马迁为例,对“养气”的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苏辙主张的其实是基于阅历的“养气”说,颇带纵横家之习气。而与之相异的,是理学家们的主张,则有浓重的道德伦理寓意。如真德秀在其《跋豫章黄量诗卷》一文主张:故欲诗文美善,就必须“养心”,这实际上是与“养气”相通的,只是暗中更换了其本质内涵,从而赋予了养气说更加鲜明的道德本体意义,由德之厚善推论至文之佳美,总之,要皆以修养为本。所谓“盖圣人之文,元气也,聚为日星光耀,发为风尘之奇变,皆自然而然,非用力可致也”[14](P89)。至于朱熹的主静涵养说:“故欲其先习为端庄严肃,不至放肆怠惰,庶几心定而理明耳。”[15](P257)以及李塗《文章精义》中:“做大文字,须放胸襟如太虚始得。”由此可见,宋人已将起源于孟子,历经曹丕、刘勰、韩愈等人发展起来的“养气”说剔其情感气势与风骨力量的动态化的内核,而暗换成静态的、德性的、义理的道学本色了。到了明人那里,在讲求“以古文为时文”时,也主张“养气”,如唐宋派的归有光,就说“文章以理为主”,“为文必在养气,气充于中而文溢于外,盖有不期然而然。……不期文而自文,谓非正气之所发乎”![7](P1717)

章实斋谈作文法则,上承前代的文章美学传统,强调文气流贯在整篇文章中至关重要的地位。他在《杂说》中申明的“文以气行”,在《史德》中导扬的“文非气不立”,连为友人私下写作的序跋,探讨文理时,也对此念念不忘。他为梁少传《杜书山时文》所作的序文,又再次明确了他“文者,气之所形”的论断,都无疑与前人的观点一脉相承。

至于如何“养气”,这个问题涉及了章氏所谓“气”的本质内涵。于此,章学诚又提出“集义养气”的观点。所谓“集义”,就是通经学古,博览旁搜,沉潜心志,积酿意匠,从而长期历练锻造培养,胸中九流清似镜,自有一股勃郁之气蟠纡胸中,这种气配义、道与理,然后发而为辞,落笔成文,自如“火燃泉达”,“浩乎沛然”。在这一点上,实斋的“集义养气”说,与孟子的“知言养气”说,虽是古今悬隔,却是异貌同心,即都是强调一种由道德的负载力量支撑起来的浩然正气,并以圣贤的经籍垂训作为涵养的正途。这种“气”中活跃着宋儒们少见的激扬气概,与其静中涵养、守静自持的“养气”说有所差异。

所以,章学诚在倡导“气贵于平”、与宋人相通的文气论同时,另主“气贵于昌”。他在《史德》中云:“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13](P40)其《跋〈香泉读书记〉》中又说:“其识卓而醇,其气昌以肆。”[13](P322)只有文气昌盛,横贯无碍,浓烈诚挚的情感才会流溢其中,雄肆豪迈的气概才会显现其外。故“文如骇马下坡,赏其气势可耳”、“如火燃泉达之不可已”。气“昌”之所以可贵,在于此种气得之于阳刚,究其实质,就是贵在一种浩气血性,一种劲健蓬勃的生命力。具体呈现在行文中,便是文气凌轹超拔,如旭日东升,喷薄而出,运行于天际,万物得其光泽,文章也因此刚健有力,气势充沛。同时,与清人论文重法度的特色一致的是,章学诚的“气贵于昌”还涉及文脉、文理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如果气之积淀不能深厚畅达,文势自然凝滞阻塞。就像其《杂说》中所提到的情况,即便事理明确详备,依旧于文势无补,让人有意犹未尽之憾,正是“辞气有所受病而不至”的缘故。所以,读者自然会感到郁涩湮堵,将并文气文词之失,也一并归罪于“所载之事与理而亦病”[13](P55)。所以,章学诚要提倡的正是其《〈淮南子洪保〉辨》中所说的“文气连注”[13](P59),一如飞流倾泻,抽刀不可使之断的一迈直往。目的也是使文章贯通顺畅,易于理解,而为世所用。

由此可知,虽然皆是注重“养气”之说,但章学诚体现出的观点却是与宋儒论文截然不同的,或许与章氏本人的学术倾向有别于宋学的虚静迂阔有关吧。

(三)宋代文章学“法”流于“技”的弊端与章学诚“活法”说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时文 “以古文为法”的理论亦不例外。因为作文讲求法度准绳,主要体现于科举时文的揣摩课业中,为的是符合官方的评判标准,日久必生腐臭僵化,因而,自科举制度形成之日起,批评之声就不绝于耳。但就本质而言,“时文”与一般文体并无区别,正如元代刘将孙谈到的“文字无二法”之说[16](P58)。自韩愈高举复兴古文的大旗,创立“古文”名号,之后的论文者强划疆界,拘执固陋,非此即彼,断为两截,自然不能理解文贵辞达、古文时文在更高理论层次上的相通。时文其实就是一般的文体,但当它专用于科考并成为定式之后,就自成一类了。而后人诟病科举,罪状之一就是时文的程式化。到宋代,虽有欧、苏的古文运动,但此种格局仍不能改变。元代刘壎在《隐居通议》(卷18)中将古文中杂糅进举子语,形象地比作“金盘盛狗矢”。到了明代正德、嘉靖年间,情况依旧如此。唐宋派古文家高倡“以古文为时文”,制艺臻于极盛,显然是上接宋人传统。唐顺之、归有光等提出的“以古文为时文”,也与宋人一样,仍是强调技法。

对于时文之文法,章学诚无疑是肯定其内在价值的。他在《与邵二云论文》中说:“殊不知规矩方圆,输般实有所不得已,即曰神明变化,初不外乎此也。”[13](P613)他认为“规矩方圆”等法度,即使是公输般也“有所不得已”,必须遵循绳墨标准,事物的神明变化也是从法度中表现出来的,他在《评沈梅村古文》中指出:如果作文时不“绳之以法”,那行文就犹如脱缰的野马、崩决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收,给文章带来危害,因此,他认为八股文写作也应有一定的法度。故“童子欲其成章,譬如梓匠轮舆,莫不有绳墨也”。时文写作不可无法,只有这样,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但他又认为时文虽有一定之法,但非一成不变,故提倡灵活运用的“活法”,反对机械呆板的“死法”。他在《古文十弊》中说:“古人文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13](P20)故法随文变,法为文用。章学诚在《〈文格举隅〉序》中说:“格者,因题定法之谓也,法出于理,理贯全章,而题有限画,法之所有生也。”“古人文无定格,意之所至,而文以至焉,盖有所以为文者也。文而有格,学者不知所以为文,而兢趋于格,于是以格为当然之具,而真文丧矣。”[13](P320)文无定格,文随意生,意变化不拘,意不同文则不同,法亦灵活变化。至如其《赵立斋〈时文题式〉引言》中:“余惟古人文成法立,如语言之有起止,啼笑之有收纵,自然之理,有一定式哉?文而有式,则面目雷同,性灵锢蔽,而古人立言之旨晦矣。然国家取士用四书文,自前明以来,其与选者,皆谓中式。岂以锢蔽性灵,雷同面目,求天下士哉!”[13](P321)论之再三,旗帜鲜明。

鉴于上述所论,章氏一方面主张时文须遵循一定法式,另一方面又认为文无定法,不可拘泥胶着、作法自毙。其实,章氏之论早在时文“死法”之弊出现的宋代,便有以启之,但最初萌生于诗学领域。南宋高宗朝时,江西诗派领袖吕居仁在其《夏均父集序》一文中,详细阐释了他构思酝酿已久的诗歌活法论,即“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同时,吕氏亦不忽略规矩之外的自身体悟,曾说:“作文必要悟入处,悟入必自工夫中来,非侥幸可得也。”[17](P594)并拿东坡作文、山谷写诗来作典范。其实,苏轼早已在文章中对自己的作文方式有所论述,即“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以及“行于所当行,于不可不止”云云[18](P2069),任天机而黜人巧,实质上,都是对文章学中活法理论的形象阐述。

此外,南宋初年,张孝祥在《题杨梦锡客亭类稿后》中评论杨氏文章“不胶于俗,纵横运转如盘中丸,未始以一律拘,要其终亦不出于盘”,同时亦申明了“为文有活法”的宗旨,而那些“能今而不能古”者,正是拘泥执之的结果。[19](P218)无论是思想特质还是措辞风格,都可以视作吕本中的“活法”诗论在文论领域中的挪借。除此之外,南宋绍熙年间的王正德在其《馀师录》中便对北宋苏洵“风行水上涣,此亦天下之至文”的“风水相遭”理论,进一步发挥:“文章态度如风云变灭,水波成文,直因势而然。”所以若“执一时之迹以为定体”,终会堕系风捕影之谬妄。[7](P362)而庆元时期的俞成在《萤雪丛话》中亦道:“文章一技,要自有活法。”而死法则“胶古人之陈迹而不能点化其句语”。故而可知,剽夺蹈袭即谓“死法”,自然千篇一律、颓敝枯槁,无新人耳目之效;夺胎换骨即谓“活法”,自能触处生春、左右逢源,令人赏爱不倦。延至宋末,持此论者依旧不绝,陈模《怀古录》便言“文法好处只用得一回新,盖常用则腐”,“作古文须要不法度而自法度”又“文字须要自我作古,其次师经,师古文又次之。”[7](P524-525)至于后世论文,虽零散冗杂,但语言表述却多有相似相通之处,实难于此一一详述,兹举数例,以窥其大端。

综上所述,“活法”既是一种学理上的观念表述,也是创作中的理想境界,它无形却有力,沉淀于作文者的潜意识里,并在冥冥之中引导着作家的价值取向与实践操作。正如宋人将风行场屋的四六文,按照不同名家的不同风貌,划分为“荆公派”和“东坡派”,一为谨守法度、规模古制,另一则逸出常轨、另生波澜。路数迥异,特色与成就自然也相去甚远。但不可否认,文章学的建构与成熟起于科场,一路伴随着文法的从无到有,又从谨严精细到作法自毙。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调整既成的法则,使之适应于不断发展的审美旨趣,既是对“法”的建构,也是对“法”的超越,看似循环,实为升华;看似疏离,实为深化。章学诚其实也正是在这条宋人开辟的轨道上,将这种文法论进一步拓展、提升、完善、充实起来,他的理论高度正是建立在宋代文章学的基石之上。

三、结语

行文至此,倘若套用一句宋人论文的专用习语来概括总结,即宋代文章学实是我国古代文论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与“紧要”所在。但后人在论及涉及文法的种种问题时,总是喜欢将关注的目光,聚焦于明清以来日渐纷杂的学统文派与苛细的法度绳律,文法论便是典型代表。但其实,这是割裂的、片面的,因为中国文法论的发展脉络源远流长,而宋代尤其是一个渐趋成熟的时期,宋人的很多理论建构,对于后世都影响深远。故而,祝尚书将这个时期的文章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其触发的拓展创新点、对后世的沾溉意义,评定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有其道理的。

就这一点而言,以清代这样一个文学发展包罗万象的集大成时期,以章学诚这样一个文史理论建构的杰出代表,作为考察支点,探究宋代文章学中“以古文为时文”的经典论说,与后世尤其是清代章学诚文法论的绾合之处,来寻绎其间的发展演变脉络,虽只是以管窥豹、以蠡测海,庶几有所创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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