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现代林业经营模式沿革与发展演替探析
2016-03-17张致胜
张致胜
(安徽省林业厅,合肥 230001)
安徽现代林业经营模式沿革与发展演替探析
张致胜
(安徽省林业厅,合肥 230001)
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现代林业发展模式的沿革变化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指出了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明晰产权,走市场化、规模化经营模式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基础;并对规模经营下的现代林业发展模式进行了探索,指出发展现代林业示范区是引领现代林业发展之途径。
明晰产权;规模经营;现代林业;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林业经营体制机制面临着新的选择。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稳定山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也随即印发,首次提出了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要求。直到2006年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场林业生产新经营制度的变革,在安徽大地上茁壮成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 “林业三定”以来林业经营模式的变化
1.1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确立
一项政策制度的出台,必然要根据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状况,并顾及到历史和未来的发展,作出制度性安排。“林业三定”也不例外。在稳定山林权的基础上,即按照当时经营状况确定山权,对有争议的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依据协商解决。划定自留山是鼓励社员造林,确保家庭生活用柴和加快发展多种经营的一项重大政策,原则上以荒山荒地灌丛为主,成片林山不准划作自留山;拥有山场面积多的多划,少的少划。当时山区每户一般2 000~3 335 m2,丘陵冈地等667 m2左右,平原地区依据荒滩、隙地适当划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对已有山林经营模式的一种探索,政策上可以承包到组、到劳动力,实行联户计酬责任制,具体实行时大多承包到户,由群众集体讨论决定。大面积林木、荒山造林,一般建立林场或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要求把权、责、利很好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坚持山权、林权、采伐权和出售权归队,在收益分配上,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克服平均主义。责任制通过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保证兑现,长期不变。
1.2 社队林场经营模式的演替与发展
安徽省社队林场大多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其中50年代以社办为主。到1959年,全省社办林场757个,林园(园艺)场2 541个,固定场员有9万多人。60年代,安徽省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指示,把社办林场为主调整为大队办林场为主,并确定社队林场实行“以林为主,林粮结合,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生产方针。70年代,社队林场发展一度达12 651个,场员13.81万人,经营面积56.49万hm2,有林地面积达到32.55万hm2,成为与安徽省国有林场并驾齐驱的重要林业后备资源基地。但到“林业三定”时,全省社队林场有所减少。1982年,社队林场改称为乡村林场。1988年后,安徽省乡村林场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完善生产责任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至90年代后,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规范收益分配,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入21世纪初,乡村林场处于徘徊阶段。
1.3 林业股份合作制经营模式的探索
“林业三定”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实行责任制承包经营以后,乡村林场、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家庭林场和联合林场等相继出现,包括国有与集体、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等联合经营的形式不断涌现,股份合作制经营模式探索的苗头初显。1986年后,为了适应林业基地建设需要,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安徽省祁门等县把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农户组织起来,入股联营,合作造林,联营期满,山场仍归原农户经营。这种发展机制和合作模式,一度出现经营效果好、农户满意度高的局面,但也存在产权模糊以及受益不合理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祁门、金寨、东至等县于20世纪90年代,对农户入股的山场进行资产评估,细化股权、核定股份、发放森林股权证、成立董事会、组建股份合作制林场,并向社会发行森林股票,筹集林业发展资金,形成了不少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经营的合作林场和林业企业。其中祁门县发展了210个股份合作制林场(企业),包括村办105个,组办42个,联办29个,企事业单位办11个,乡镇办13个,县林业局办10个。
1.4 专业大户和合作组织经营模式的兴起
在安徽省林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相关政策调整变化,林业经营模式和经营主体也不断随之变化。“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一度成为林业发展的号角,也造就了一批林业专业大户。1990年开始实施的“五八”造林绿化规划,涌现出了一大批造林专业大户,在此前后也涌现出了不少多种经营大户。200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号文件,首次提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并确立了“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涌现出一大批投资林业的专业大户。2006年,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风起云涌,各地纷纷创造条件,兴办农业、林业合作社和以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形式为主的农民林业合作组织,林业合作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2 明晰林业产权是确定现代林业经营模式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率先趟出了联户承包责任制的先河。2002年,我国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总结20多年来农村土地经营的做法和经验,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是将9亿农民的创举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并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为我国现代林业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2.1 从家庭承包到明晰产权,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安徽省“林业三定”时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从一开始就明确了管护责任或可以在林下开展多种经营,但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权属,仍然归村、组集体所有,即“林业三定”时明确的山权、林权、采伐权、出售权“四权”归队,农户承包对林地林木有管护责任,并可在林内适当开展采集、修枝、发展林下种养业,也有一些地方集体与农户签定经济合同,明确农户的分成比例(主要是管护工时折算)。等到林木达到采伐年龄并实施采伐后,农户可以申请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更新造林,恢复森林,从而取得林木所有权。到2006年新一轮林改前,有不少承包农户通过“谁造谁有”这种方式获得了包括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在内的承包经营权。2003年,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从第二年开始,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省份如福建、江西就率先开启了新一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安徽省紧随其后,2005年开始启动,2006年元月开始全省试点,2007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推开新一轮林改。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标志,实行“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将集体林权的林地所有权明晰到村、组,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明晰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维护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到2010年,安徽省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任务,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355.67万hm2,完成勘界面积352.73万hm2,发证面积348.13万hm2,确权到户面积324.53 万hm2,林权到户率92%;林改确权中,共调处各类林权争议14 200件,调处率93.9%。在此期间,安徽省林权流转逐步走向规范,在林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置的基础上,实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从而实现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改革。
2.2 从林权流转到林权合作,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明晰了农村林业产权是林业经营走向市场化的第一步。将林权明晰到村、到组、到农户后稳定经营长期不变,并不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初衷,更不是现代林业经营的唯一模式。通过林权流转,促进林业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机组合,特别是资金、土地、劳力、技术和管理的有序流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让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进入林权流通领域与林业技术与管理融合发展现代林业,是近年来安徽省林权流转促进林业发展的成功实践。目前,安徽省林权流转的主要有租赁、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林权流转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平等协商的办法进行,通过订立合同、支付流转款项完成交易。林权流转要求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入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等。林权合作有多种形式,联户经营、合作社经营和股份制经营等是其基本形式。合作社经营从合作的内容看,主要有林地林木(资源)、劳力、产品、出资等方面;股份制经营主要有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户经营、出资出劳出产品入股经营以及农户以林地入股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化经营等。近年来发展的托管经营,将外出务工家庭的林地组合起来,统一管护,防火治虫,统一组织林地规模生产,以公司或合作社的名义组织经营,既使林地保值增值,年底又有分红,受到农户的普遍欢迎。
2.3 从政策性融资到市场融资,发展现代林业
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后,通过政府引导,促进农户小额贷款的实现,包括3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免评估可循环贷款、农户联保、合作信用贷款等不同贷款产品受到农户的欢迎。安徽省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后,开发了叠加商业保险的保单质押贷款模式,以及公益林补助预期质押贷款探索等。国家通过贴息政策,给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减轻了贷款人的负担。省政府、人行合肥中心支行以及省林业厅多次出台金融支持包括林业发展在内的三农政策。随着林权流转数量不断增加,从而实现不同层次的规模经营,规模经营又促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带来市场融资的大发展,形成林权流转和林权融资两大平台,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目前,省信用联社总社、省农业银行、省建设银行、省邮储银行和省担保集团等先后与省林业厅联合发文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做大做强。省林业厅先后与黄山市委市政府、省国资委携手合作,并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省级林权交易平台和安徽省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成为安徽省林权交易和林权抵押担保收储的排头兵。林权流转和林权融资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3 规模经营下的现代林业发展模式探索
3.1 基地模式或各类经营主体+模式
由于安徽省产权模式的演变和模式多样,现代林业经营最早出现了基地+农户的模式,如安徽省早期的“七五”丰产林,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等。在“五八”造林绿化的“灭荒”期间,出现了很多造林大户,形成了造林大户+集体荒山的造林基地、大户+农户造林等模式,并通过合同约定,明确造林管理责任主体和经济利益分成比例。后来随着安徽省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出现了企业+基地模式、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模式,如木材加工企业建原料林基地;油茶加工企业建油茶林基地,依托油茶种植合作社和农户;药材加工企业依托股份制林场、合作社建立林下中药材、药用菌种植基地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中,还出现了林业合作社+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林场的联合体模式等。
3.2 合作经营和股份合作经营模式
以林地、资金、劳务、技术、服务、营销等多种要素为纽带,分类型组建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经营模式,也有以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形式成立合作组织,承担林业生产、经营、加工、营销,一条龙经营管理和服务,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的林地入股或以林地上资源为依托发展林业产业化经营等。截至目前,安徽省已发展林业合作社3 233家,林业企业3 940个。其中,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198家,国家级示范社33家。
3.3 现代林业示范模式
该模式以现代林业示范区为代表,是现代林业经营发展的升级版,为现阶段安徽林业发展的优化组合和较好水平的展示。要求通过规划和项目实施,在不少于660 hm2的林地上综合展示林业新技术、经营新模式、管理新方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种经营主体共同发展。此模式共分为生态类型示范、产业类型示范和综合类型示范3个标准,并在科技进步、经营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安徽省现代林业示范区按照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林业理念,以改善生态、增加优质林产品有效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兼顾和充分发挥林业多种效益,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具有现代林业基本特征和社会示范效应的生产经营展示基地。
(责任编辑:杨婷婷)
Exploration on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Succession of Modern Forestry Management Modes in Anhui Province
ZHANG Zhisheng
(Anhui Provincial Forestry Department,Hefei 230001,China)
In this paper a summary analysis was made on the evolution and changes of modern forestry development modes in Anhui Province since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foundation for modern forestry development i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ousehold forestry contract system,clarific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nd market-oriented and large-scale management.An exploration was made on modern forestry development modes under regulated management.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way for leading modern forestry development is to explore multiple modes and develop modern forestry demonstration areas.
Clarification of property rights;Large-scale management;Modern forestry;Modes
F326.2
A
2095-0152(2016)03-0003-04
2016-03-20
2016-04-25
张致胜(1957- ),男,林业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与研究工作。E-mail:zhishengzh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