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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路径研究

2016-03-17东北财经大学郭丹丹李政

中国商论 2016年8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保险业社会保障

东北财经大学 郭丹丹 李政



商业保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路径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郭丹丹李政

摘 要: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遇到了诸如城乡社会保障差异过大,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而导致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匮乏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资金融通作用,可以很好地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难题。本文正是基于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着重研究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具体路径和方式,使其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以完善,真正成为金融业的支柱。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商业保险社会保障创新

1 引言

自197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逐年提高,2014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相比于1978年增长了36.87个百分点,尤其是2000年之后,更是实现了年均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当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正日益凸显(刘勇,2011;胡杰等,2014)。由于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不完备,现有的城镇化只是在片面追求量的扩张,统计的城镇化人口也并未真正实现身份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由此得到的城镇化率并不可靠。同时,城镇化还产生了住房拥挤、交通拥堵、房价居高不下、就业压力加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等问题。为了改善这种局面, 2012年12月15日到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我国实际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概念:即着眼于解决进城农民如何更好地转变为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藩篱,实现城乡居民的待遇一体化。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核心目标应以人为本,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为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妥善解决成本巨大的农民市民化所带来的地方财政难题,失地农民面临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参保率低下的现实问题等,并且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风险管理、资金融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种困境。由此可以看出保险业对于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作用。

保险业要想紧跟时代步伐实现突破发展,新型城镇化为其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新型城镇化也要求保险业能够在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金融体系等多个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目前我国保险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同样,我国新型城镇化起步较晚,其理论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对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具体路径选择上的理论研究更是匮乏。因此,研究保险业如何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 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内在关联

人们所依赖的基本社会保障形式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通过土地、亲族与血缘形成了传统型互助共同体,这种形式与农业社会相适应;而商业保险则是城镇化、现代化产生的一种新型保障机制。随着乡土社会的逐步解体,商业保险在城镇化进程中逐步成为市民基本保障需求的必然选择。

2.1新型城镇化提升商业保险的发展空间

2.1.1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人口聚集降低承保成本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加速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截至2013年末,城市市辖区年末总人口为400万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数为14个,200万~400万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数为33个,相比于2009年,增加了15%。从此处可看出人口聚集的密度逐渐加深,这为保险公司进行集中宣传,集中营销提供了条件,从而大大降低对保险代理人销售渠道的依赖,以便降低承保成本,增加利润率,促进整个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2.1.2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变居民消费方式,提升居民保险意识从而增加对商业保险的需求

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会带来居民收入的稳步增加,意味着居民特别是农民有能力逐步增加消费范围,进而提升消费层次,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此外居民生活方式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将发生较大变化。以养老为例,在传统乡土生活中,主要依靠的是养儿防老的家庭式养老保障模式,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家庭小型化趋势日益明显,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城镇生活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居民的风险意识也会随之提高,于是,潜在消费主体会主动选择相适应的保险品种来转移风险,商业保险以其覆盖面的广度、品种多样化,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2.1.3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为保险资金拓宽了投资渠道

首先,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具有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经济收益有限和偿还期长的特点,正好与寿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相匹配。其次,城镇小微企业发展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保险资金可通过类似股权投资方式助力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从而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总之,保险业应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开展投资创新活动,增加险资的投资渠道,在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

2.2商业保险助力新型城镇化进程

目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遇到了诸多难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城镇化进程中缺少保险保障机制。实际上,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和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2.2.1商业保险可提升新型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

新型城镇化的目的不仅要将农民变成市民,完成城镇化率的指标,更要注重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质量。所以,新型城镇化不仅需要在住房、供暖供水等相关基础设施上给予保障,也同样需要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支撑。因此,保险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其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优势,在促进城乡统筹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目标早日实现。

2.2.2商业保险可促进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建设

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农民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民抵押物的不足等原因而难以获得再发展的资金。2011年,我国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不超过3万亿元,不到各项贷款总额的6%,这种情况大大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通过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保障作用,降低农村信贷违约概率,增加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可以较好地完善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能。再者也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小城镇的转移、对于本地农民就地城镇化具有积极作用。

2.2.3商业保险可增强城镇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

我国城镇化率在2014年底超过了50%大关,但城镇的户籍人口只占到了总人口的35%左右。这说明我国土地的城镇化远远快于人口的城镇化,被征地农民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成为现代社会风险易发群体。利用保险机制可为被征地农民设立个人养老帐户,由政府的土地转让收入、开发商的土地开发收入、农民的征迁补偿收入构建农民的养老保险账户收入,在制度层面建立保障对被征地农民的长效机制。

2.2.4商业保险可化解新型城镇化产生的社会矛盾问题

在我国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社保风险往往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近些年来,伴随农民市民化的过程,由于各方原因,容易产生矛盾纠纷,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通过引入保险机制,我们可以开发公共安全责任险,包括食品安全、气候安全、煤矿安全责任险等,从现在的软性约束走向硬性的约束,调动团结、稳定的积极因素参与社会管理,这样才能够使公共安全带来的社会矛盾在一个有效的机制上得到化解。

3 商业保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具体实现路径

既然新型城镇化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机制,那么,通过恰当途径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风险管理作用,则能在多方面助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

3.1承办社会保障业务,创新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目前,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依然与户籍制度相捆绑,这种情况的存在,一方面造成了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异,使得本应以公平为根本目标的二次分配将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与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不匹配,据有关研究,农民工在1年内发生职业流动的比例超过了50%,这与捆绑式的社会保险关系相冲突,从而成为农民工参保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商业保险将成为最有效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将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持。

3.2创新保险产品,拓宽保险适用领域,服务于新型城镇化的各个方面

3.2.1积极创新与城镇化相关的保险险种

从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路径来看,城镇化主要是年轻人的“事业”,而年轻人的城镇化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这些群体将是保险业未来主要的服务对象。我们可以看到,现今的保险业已创造出了“熊孩子险”、“爱情险”、“雾霾险”等,但“空巢老人险”和“留守儿童险”尚待开发,然而,这些群体对于保险保障的需求更为强烈。要论具体险种,可以考虑特定的意外伤害险和涵盖几种常见病的重疾险,还有就是针对空巢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险。

3.2.2加大对健康和养老产业链的渗透

一方面,围绕健康管理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在上游,保险公司可投资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公司、体检公司,为客户提供健康的咨询、保健、就医建议,做到“未病先治”,即可以提升保险公司形象,扩大知名度,也可以降低赔付概率,提升资产运用效率。另一方面,围绕养老生活延伸周边产业链。以养老社区为中心,为客户创造自由、独立和社会邻里关系正常化的社区生活,同时提供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护理、老年生活服务等周边服务。

3.3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1)完善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的运作机制。保障房公益性强,投资风险高,收益率较低且高度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和税收支持。而保险资金是具有负债性质的商业资金,保险机构作为盈利机构,在体现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要按照市场原则处理好投资收益与风险控制的关系。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研究借鉴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模式,探索和创新与地方政府合作共赢的业务模式,规范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在确保收益的情况下使风险得以最小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

(2)加快保险资金投资方式、投资渠道的创新。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政府会扩大国债和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同时会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企业资金需求上升将会推动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这将为商业保险资金提供更多优质的债券品种选择。同样的,保险资金应积极探索新的、符合保险资金特性的投资方式,以便更好地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如借鉴国外优先股的投资方式,以股权方式投入,约定投资回报率。

3.4为城镇人口提供就业支持,优化产业结构

保险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所以保险业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因此,保险业在发展县域及区域业务时,可以吸收大量的就业人员,减少失业率;再者可以起到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的效果,将原本在第一、二产业中流动的人员吸引到第三产业中来,增加第三产业比重,促进我国三大产业合理优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勇.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问题和趋势[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3).

[2] 胡杰,等.我国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与演进动力研究综述[J].城市发展研究,2014(1).

[3] 郭金,张磊.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城镇化的路径和发展机遇[J].中国保险报,2013(6).

[4] 吴焰,杨超.保险机制将提升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J].金融时报,2013(3).

[5] 徐志峰,温剑波.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发展的思考[J].保险研究,2013(6).

[6] 蓝霞,王伟.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中国现行“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J].经济研究导刊,2010(19).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3(b)-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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