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现象及其社会救助路径探析*
——基于合肥市的调查研究
2016-03-16吴宗友王进文
吴宗友,王进文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现象及其社会救助路径探析*
——基于合肥市的调查研究
吴宗友,王进文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要:由于保障机制和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农村聋哑人为满足生活需求只得进城乞讨。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聋哑人城市乞讨存在多重困境。对合肥市农村聋哑人城市乞讨现象的深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虽然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的影响因素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但通过加强家庭保障与政府保障、自我发展与文化关心、社会工作组织与政府救助机构的互动,能够富于成效地帮助农村聋哑人在多元主体互动与社会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出路。
关键词: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多元互动;社会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进步,先天残疾人口数在不断减少,由残疾人引起的社会问题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然而,农村聋哑人作为社会弱势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其生存现状很少为一般社会群体所积极关注,其生存困境也因而常常被忽视。然而,随着近年来残疾人犯罪率的提升,犯罪规模的扩大,使得残疾人生存状况业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现有的研究表明,残疾人这一社会弱者具有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上的脆弱性,是我国体制转换时期社会分层结构中处于最低层次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1]。本文以安徽省会城市合肥为田野调查点,针对农村聋哑人这一特殊群体,通过深度访谈,客观呈现他们进城乞讨的具体情况,并据此分析其社会成因,以期为解决诸如农村聋哑人等残疾人的生存问题探索新的可行性救助路径。
一、合肥市聋哑人城市乞讨现状及其进城原因
聋哑人作为听力、语言残障患者,是指在启动听觉器官,接受语言信息能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语言能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从而影响日常交流和社会参与的残疾类型[2]。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报告显示,我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达7 050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7.80%,其中聋哑人数约1 800万。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 年的前三季度安徽省救助乞讨人员已超过10 万人次[3]。其中,农村聋哑人是构成乞讨人员的主体之一,可见我国农村聋哑人生存、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
根据有关学者对合肥市乞讨者的研究数据,该市乞讨者在流出地的区域和原职业上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他们中97%来自农村,以农民为主体,占调查人数的90.1%,少数是农村的未成年人,占调查人数的6.9%。在乞讨地点上,他们在车站和商业区乞讨的比例较多,其中在车站乞讨的占调查人数的17.8%,在商业区乞讨的占调查总人数的43.65%[4]。基于此,为了确保研究结论的相对科学性,本项目在对象选择上,根据合肥市具体情况以及项目研究目标,笔者将研究对象界定为来自农村进城乞讨的聋哑人。在地点选择上,基于合肥市流动聋哑人的分布密度,将调查地点确定为合肥市各火车站和部分商业街等聋哑人较为密集的场所。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深度访谈法详细了解聋哑人城市乞讨的实际状况,客观呈现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的生存困境。
众所周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关系由原先相互分割、相互隔绝的刚性二元结构逐渐转变为允许城乡间部分流动的刚性、弹性兼有的二元结构[5],这使得农村聋哑人进入城市成为可能。在此过程中,城乡人口空间上的水平流动速度日益加快,城乡异质文化元素渐趋交融,这为农村聋哑人融入城市奠定了社会基础。从社会流动的动力因素来看,农村聋哑人进入城市不只是结构性制度松动的结果,也是城市拉力与农村推力相互驱动的产物,其中,更是体现了农村聋哑人对自身利益诉求的某种社会自觉。从城市拉力来看,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具有经济发展潜力大、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完善、就业前景广阔、生存资源较为丰富等优势。在城市强大吸引力下,农村聋哑人为实现生存需求和改善其生活条件等目标,纷纷涌入城市寻求生存乃至发展的机会。
陈先生(在陈同学的手语帮助下):像我这样情况的,在家里肯定念不了书呀,学校及老师又不要我们。农村生活那么苦,每天就在田里呆着,挣不到钱。我不想如同死人一般地在家里熬日子。每次过年听到那些外出打工的说,在外面赚钱挺容易的,生活环境也挺不错,进城挣钱比较方便,所以我就和老家打工的亲友一起乘火车来合肥了。(陈某,男,乞讨长达2年。访谈时间:2015年4月20日。地点:合肥南站。)
由此看来,聋哑人进入城市是受到了城镇化过程中强大的城市牵引力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自由、充分地融入城市。普通农民工能够相对容易地融入城市,原因在于农民工就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求,就业空间的选择性较大;而农村聋哑人由于先天生理缺陷等因素很难从事正常职业,自身不具备(至少不完全具备)就业市场中所需要的合格的劳动力资源。此外,因生理缺陷和知识缺乏等因素致使他们在城市社会参与方面,缺乏与城市市民之间的有效互动,其社会价值因而被严重低估。显然,农村聋哑人的城市融入是一种被动性的社会在场,而非平等自由的社会融合。从农村的推力来看,就业机会缺乏、可耕土地减少、政府保障不够等都推动着农村聋哑人进入城市。具体而言,就农村经济发展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城乡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口大规模迁出,导致农村家庭户数缩小、家庭结构简化,人口数量锐减、“空心村”现象凸显。此外,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消费市场萎缩,很难吸引外部资源的注入,导致农村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就耕地面积而言,合肥地区农村总耕地面积本来就小,人均耕地更少,而且城镇化建设又占用了不少耕地,这使得农村聋哑人很难依赖于土地来谋求生存。就政府保障方面而言,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是我国政府保障的主要对象。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范围较小,使得农村聋哑人很难享受到维持自身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支持和社会保障。通过对合肥市农村聋哑人的深入调查,笔者发现,大多数聋哑人由于自身以及诸多社会原因而没有充分享受到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和基本保障,也没有得到充分的社会支持。
张女孩(在陈同学的手语帮助下):在我们那边有几个小孩像我一样,是一个身体残疾的人,虽然听妈妈说国家对我们有残疾人保障,但是毕竟我们能拿到的钱物还是不多。虽然想去上学,但是我们那边没有聋哑学校,常规学校又不收我们,所以家里也就没有让我上学了。(张女孩,15岁左右,无就学经历,在合肥乞讨已长达二年。访谈时间:2015日4月7日。地点:合肥汽车南站。)
从上述访谈中可以发现,在社会支持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家庭无法满足聋哑人基本生存需要,也无法保障其各种社会需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需求从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爱和归属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低层次的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是刚性需求,人们将会寻找一切机会来予以实现。此外,农村家庭基于生存的压力,也会主动让聋哑的家庭成员进入城市来谋生,这样既可以满足其自身生存需要,减轻家庭负担,甚至还可以为家庭增加必要的收入。这样,农村聋哑人为寻求新的出路和摆脱生存困境而被迫进入城市,但由于身体残疾、知识缺乏、就业技能薄弱,使得他们中的许多人只能从事边缘性的“职业”——乞讨。然而,他们在城市的乞讨行为受到了都市社会多元主体的歧视和排斥,致使其在物质满足和心理慰藉上存在双重缺失。
二、农村聋哑人城市乞讨困境的影响因素
农村聋哑人乞讨是由生理缺陷所产生的自然困境和因社会支持等缺乏所致的社会困境双重压迫的结果,影响其乞讨的因素具有多层次、复杂性和多重性的特点。结合以上的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如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构成了农村聋哑人城市乞讨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首先,就业技能不足与身份识别困难造成了农村聋哑人在城市就业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沉重枷锁。就自身条件而言,农村聋哑人因缺乏正规的教育学习和技能培训,很难(乃至无法)适应城市就业市场中的激烈竞争,但他们又必须在陌生的城市社会边缘处谋求生存的空间与资源。尽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在政治参与、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共享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家庭生活上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就业中会面临企业等用人机构的各种“刁难”和“阻挡”,使得他们经常受到歧视和排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帮助。就身份识别而言,农村聋哑人因其身份识别的模糊性(容易遭伪装)而在媒体不无偏见的宣传下被污名化,令一般民众本来对其所持的包容同情之态度也渐趋消散。在我国社会深刻转型、社会征信制度尚未建立和“拜物”思潮勃发的多重因素作用下,某些人利用了人们的善心与社会伦理,背离了基本的社会公德,用伪装下的聋哑人身份来博取社会爱心,骗取社会支持,采用如此败德的行径来获取一己之私利。这种恶行打破了真正农村聋哑人的生存秩序,透支了人们对聋哑人的同情心,扭曲了聋哑人的社会形象,加大了真正的农村聋哑人在城市乞讨过程中遭遇排斥的广度和强度,造成了农村聋哑人在就业中无法取得企业认同和社会信任的恶果。
张先生(乘客):我每次坐车都看到许多聋哑人乞讨,有的聋哑人还带着残疾证,但是我看他们不大像家庭生活有困难的,而且电视上也多次介绍,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不法之徒通过假冒聋哑人来骗钱。当然了,我也不是不想献爱心,只是我不晓得他们是真的还是假的聋哑人,而且现在媒体对聋哑人犯罪的报道也比较多,说一些乘客因为不给聋哑人的钱,还遭到他们的暴力打骂,我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他们向我乞讨时,一般我就装作睡觉或装作没看见。(时间:2015年3月12日。地点:合肥汽车站。)
张先生的说法具有代表性,体现了大多数民众在媒体“过度”宣传下产生了对聋哑人乞讨行为的不信任,以及对乞讨者的排斥甚至愤怒等情绪,而这也是真正的聋哑人无法和谐融入城市,只能生存在城市边缘和社会底层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就业结构开始转变,就业竞争日益加剧,而聋哑人进入城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就业机会,致使普通市民在维护既有利益的基础上也对农村聋哑人不无排斥的情感与行为。
其次,从城市融入与社会治理来看,聋哑人乞讨群体因为其城市参与意识的淡薄和行为规范意识的疏失,往往受到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的隐性排斥和消极管理。就城市融入而言,农村聋哑人的城市融入状况与其社会参与成正相关。城市融入度越高,社会参与度就越高,城市认同感就越强;反之亦然。聋哑人因生理缺陷致使其难以与市民群体产生积极有效的社会互动,因知识缺乏和能力限制致使其难以参与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这些都挫伤了聋哑人参与城市生活的热情和信心,导致了其城市归属感和城市社会的认同意识较为淡薄,而这又反过来加深了他逐渐脱离大众、走向自我封闭和社会排斥的程度。就我国社会管理的传统体制与机制而言,政府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维护者。当前由政府作为主导力量的“社会管理”模式,正在向多元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迅速转变,虽然在理论上说,这将有利于聋哑人乞讨群体融入城市社会,但是在实际解决聋哑人乞讨问题上还存在着一系列的现实困难。由于农村聋哑乞讨人员的社会流动很快、城市乞讨地点不一,客观上难以被“管理”,再加上他们在乞讨过程中因其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和城市的社会规则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冲突,而导致社会治理工作面临挑战,这既加大了政府城市治理的成本,也加剧了一般民众对聋哑人乞讨群体在城市社会秩序方面的偏见。此外,随着聋哑人犯罪率有渐趋提高之势,在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为减低潜在的社会风险而进一步“合理”地压缩聋哑人乞讨群体的社会生存空间,主要表现为乞讨乞讨范围受限、对乞讨的监管力度加大,而这些举措毫无疑问地加剧了聋哑人乞讨者的生存困境。
王奶奶:我选择在合肥乞讨也是没有办法啊,像我们这样的年龄较大的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在家里也干不了农活,儿子们在外打工也很辛苦,我们也不想给他们制造太多麻烦,所以来到城市里乞讨。我前些年还可以到很多地方乞讨,没人管,现在,一些态度不好的保安和工作人员经常不让我在这儿或那儿乞讨。现在的乞讨收入肯定比不上以前到处乞讨时的多啊。现在连乞讨都还要被管理,这是哪门子的说法啊。(王某,女,六十余岁。时间:2015年4月12日。地点:合肥市步行街。)
再次,从社会变迁中的文化角度来看,现有文化价值理念受到了市场经济固有局限性的冲击和袭扰,导致媒体宣传、市民文化、传统救助理念等文化力量在构建农村聋哑人社会支持网络中往往发挥着负功能,最终造成了农村聋哑人城市乞讨的深层困境。就媒体而言,随着聋哑人犯罪率的升高,大众媒体在利益炒作的驱动下对部分聋哑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夸大失实的报道,以偏概全,误导普通民众将聋哑人视为可恶的麻烦制造者而非需要社会帮扶的弱势群体。事实上,这种看法并不是对聋哑人真实现状的反映,相反是一种片面的、有选择的假想。问题是,这不仅导致了聋哑人的社会形象被“妖魔化”,而且还扭曲人们正常的道德感知结构,使得聋哑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作用被有意贬低。就市民文化而言,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普通市民群体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更加文明,而聋哑人因自身生理以及受教育水平、生存技能等方面的局限,却依旧保持着农村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此外,受到传统刻板印象的干扰,一般的市民也倾向于认为聋哑人不讲卫生,素质低,不愿自立,因而无法就业或者因为懒惰不愿就业,他们不能对社会承担应有的责任。这种社会认知偏见造成普通市民群体和农村聋哑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文化冲突及社会隔阂。
孙女士(乘客):你看,那个女孩,年龄看起来还不到20岁,身体又聋又哑的,家庭肯定很困难才出来乞讨的,看起来怪可怜的,我都会给几块钱,就当献献爱心。我们的老传统一直强调说,人要积善积德嘛。但是有一次,我急着上车,一个二三十岁的聋哑人拿着残疾证,挡着我的路,要我给钱,那时我就说了一句:我看你有能力去干其他的活,为什么你还乞讨?因为感觉有些乞讨者也太不懂礼貌了,所以现在有时候我都不想给了。(时间:2015年3月20日。地点:合肥汽车站。)
从该访谈结果可知,中国传统的救助思想和人文关怀的价值观念仍旧有着一定的影响和生命力,表现为人皆有之的社会良知,但在我国社会深刻转型和多元思想激烈碰撞的背景下,社会利己思想不断涌现,严重地冲击着(本来十分积极的)传统社会认知。可见,在帮助聋哑人摆脱困境这一问题上,出现了文化上的冲突与断裂,这迫切需要引起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的高度重视。
三、建构聋哑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新路径
农村聋哑人进入城市乞讨现象相当普遍,但其生存的困境并非是必然的、不可改变的。社会工作“人在情境中”的观点指出:人是环境中的人,无论是个人需要还是生活任务,都产生于环境,而生活任务的完成和个体需要的实现又必须在特定的环境中运作,并且需要得到环境中资源的支持[5]。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和改善聋哑人的生存现状,笔者认为需要在强化多元互动的基础上,为农村聋哑人建构出多维度的社会支持网络。
(一)加强自我发展和文化关心的互动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的社会治理,保障聋哑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国家出台并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使得聋哑人在融入城市过程中有条件获得暂时性的、低限度的物质保障,但聋哑人摆脱乞讨困境的关键还是在于他们的自我发展、自立自强。因此,聋哑人既要保持良好乐观的心态,发展自己的兴趣与才能,也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维护聋哑人的社会形象。聋哑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城市的边缘人,其个人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利益诉求也常常被忽视。因此聋哑人要敢于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手段,或者寻求社会工作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与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进行合法的抗争。
从文化关心角度来看,“诺拉·埃伦·格罗斯指出,残疾人生活经常受主流社会观念与文化的限制,这种限制要比残疾人因身体、精神、心理和智力损害所受到的限制更大”[6]。由此可见,文化关心对聋哑人城市融入和自我实现有着重要意义。我国传统的社会思想以仁爱为核心,这使社会群体在对聋哑人进行救助上有着深厚的人文关怀之基础。特别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不同文化和不同主体间交流对话的基础和中介,它强调了社会平等和群体友善。因此,社会各群体不仅应该要发扬和发展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友善精神,培育和弘扬正确的残疾人观念,而且要通过社会互助和群体认同的积极构建,进一步弘扬旨在维护残疾人利益的文化关心,创造文化平等与文化和谐。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众媒体在社会宣传和文化传播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媒体要真实报道聋哑人的乞讨生活,加强与聋哑人的交流和互动,积极反映聋哑人的利益诉求,客观宣传聋哑人的社会价值,营造宽容的社会风尚和人人平等的现代文明意识。
(二)加强社会工作组织与政府救助部门的互动
政府对生活无着落的聋哑乞讨者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社会工作机构和政府救助部门的互动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之体制与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聋哑人救助方式主要是一种相对传统的、单一化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救助方式,而政府主导下的残疾人救助部门在转型社会下面临着很多问题,使得政府在聋哑人救助方面存在着效率低下、救助能力不足等弊端。此外,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农村传统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已经趋于瓦解[7]。因此需要大力发挥现代社会组织(如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社会工作组织在服务提供者、资源获取者等角色上的功能发挥,从而促进聋哑人救助机制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基于“救助—服务”分立考虑,构建新型聋哑人救助的“1+1”发展模式(前者的“1”是指以政府救助机构为救助主体,后者的“1”是指以社会工作机构为核心的服务型救助参与者),加强社会工作组织与政府救助部门之间的二元互动,培育、调动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共同参与救助,这些措施是实现从传统的政府“单一中心”救助模式向以救助和服务为目标的主体“多元化”方向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是一个有多重结构、多重需求、复杂自治机制和动员能力的空间,其中包括社会工作机构。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的过程中,以服务困难群体为目标、具有显著的社会建设功能的社会工作机构,应该优先得到发展[8]。因此,政府既要加强政府救助机构改革,提高其救助能力和服务效率,也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组织和机构,通过购买其服务的方式发挥社会工作组织和机构的优势。这不仅可以促进聋哑人在社会工作组织与政府救助部门的互动下实现自我接纳,减少甚至避免越轨行为,而且也可以促进聋哑人的自我帮助、自我发展、自我独立。
(三)加强家庭保障和政府保障的互动
消除聋哑人生存困境问题绝不能仅靠政府之力,而应通过加强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需要获取多元的外部保障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聋哑人生存问题。家庭恰恰具有原生性、基础性的保障功能。从家庭保障来看,家庭是促使聋哑人自我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其得以生存的最天然的保障。因此,对于农村聋哑人的家庭亲属来说,一要引导聋哑人尊重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其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协调。二要加强与聋哑人的交流和互动,尊重聋哑人的人格,增强聋哑人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认同,做到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聋哑人以双重保障。政府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主要的力量,因此,政府需要充分合理地发挥自身职能,从制度建设和经济支持上为聋哑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就制度建设而言,一要尊重聋哑人的受教育权,给他们以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教育是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也是避免聋哑人越轨的重要方式。政府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聋哑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聋哑人职业学校,实现聋哑人有校可读、有学可上。二要建立聋哑人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让其充分表达自身诉求,并重视其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三要加强对聋哑人身份的实名登记、严格核实和全面确认的制度管理,严厉打击假冒聋哑人来骗取财富的不法行为。从经济支持的角度来说,社会群体排斥聋哑人的根源在于其无法实现经济独立,而聋哑人获取经济独立的途径在于是否能够充分就业。可以说,就业是残疾人最根本的保障,只有就业,才能实现其劳动权益和自身价值;才能以平等的姿态真正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社会地位,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9]。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深刻转型,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政府要促进聋哑人的居家就业和城市就业相结合。一方面,政府要引导社会力量,“政”“社”协同,根据聋哑人的具体情况和基本需求,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就业服务方案,争取实现“一人一案”,达到聋哑人有业可就,实现就近就业。另一方面,政府要充分激发聋哑人的创新创业意识,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注入聋哑人的创新创业活动,使聋哑人在就业创业时有资可投、有路可行,最终实现聋哑人乞讨困境的消融和自我发展的实现。
四、结语
农村聋哑人进入城市乞讨由于受到多重排斥,使其生存困境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实质性的转变。但随着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多维度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城乡关系也由刚性对立发展为相对和谐。这不仅缓解了农村聋哑人进城乞讨在制度层面上所遭遇的排斥,更将在社会环境上进一步消融农村聋哑人的生存困境。正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前主席邓朴方先生所说:“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应当说进步很大,但是永远没有够的时候。”①在党的坚强领导和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动下,文明城市和文明乡村的创建一定会促使农村聋哑人的生存环境获得进一步的改善。中国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各方面投入永远不会止步。
注释:
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前主席邓朴方先生于2008年9月上旬做客凤凰卫视《风云对话》,接受凤凰卫视首席评论员阮次山专访时表示,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应当说进步很大,但是永远没有够的时候。他认为,尚有很多残疾人缺乏必要的关怀与照顾,其原因既有社会经济发展不足的因素,也有社会公共产品不足以及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对残疾人的歧视仍然大量存在),中国这么大,社会进步起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详见http://www.chinanews.com/olympic/news/2008/09-11/1379479.shtml。
参考文献:
[1] 陈成文.社会弱者论——体制转换时期社会弱者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250-251.
[2] 俞旦.聋哑人就业中的社会排斥与融合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8-9.
[3] 栾超.城市乞讨乱象的原因分析与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9):76-77.
[4] 陈勇.合肥市乞讨现象的社会学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09:6-7.
[5] 许莉娅.个案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2-13.
[6] 杨伟国,陈玉杰.美国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变化[J].美国研究,2008(2):68-69.
[7] 张云英.“农村社会工作与组织建设”笔谈——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2-3.
[8] 王思斌.社会治理结构的进化与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6-37.
[9] 许琳.残疾人就业难与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完善[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116-117.
The Phenomenon of Rural Deaf-mute Begging in Cities and the Relief Path:A Case Study of Hefei
WU Zongyou ,WANG Jinwen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Abstract:The breakup of security mechanism and social network has driven many of rural deaf-mute to make a living by begging in cities, and they are faced with many difficulties in the urban and rural binary system. The investigation made to some rural deaf-mute beggers in Hefei indicates that even though there are many complex factors causing such phenomenon, these people can be helped to lead a life with dignity on the basis of multiple interactions among subjects and integration of social resources and by the strengthening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family security and government security, between self-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oncern, and between social work organizations and government rescue agencies.
Key words:rural deaf-mute; begging in cities; multiple interactions; social support
收稿日期:2016-04-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SH048:《市场秩序生成中的道德缺位与重建研究》 )
作者简介:吴宗友(1969-),男,安徽肥西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 王进文(1993-),男,安徽安庆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学生。
中图分类号:C91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 (2016)03-00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