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视角下安徽农村乡土文化建设思考*
2016-03-16韩弥明方国武
韩弥明,方国武
(1.安徽农业大学 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2.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美好乡村视角下安徽农村乡土文化建设思考*
韩弥明1,方国武2
(1.安徽农业大学 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2.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摘要:安徽省美好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一定程度上存在乡土文化特征不明的问题,表现为同质化建设明显,多元丰富的民间文化逐步消失,社会文化空间弱化等。确立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农村新型文化样态,有以下几条对策可供参考:一是突出农村“乡土文化”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二是促进传统礼俗文化的现代转化,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关键词:美好乡村; 农村乡土文化;农民主体性;现代转化
2012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正式下发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根据各区域文化、地理位置的不同特征,将全省乡村建设分成五大片区,差异化实施的总体思路,从而奠定了以地域性乡土文化为特色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我国的乡土文化源远流长,它产生并服务于农耕社会。乡土文化指的是农村一定区域内以本土农民为主体,体现农村精神信仰、交往方式等内容,具有独特个性的传统文化形态。乡土文化区别于当下以城市为中心的大众文化和同质化严重的农村文化,而更加突出农村文化的本土性、内生性与多元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费孝通先生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提出了“乡土中国”的概念,进而他将中国文化都看成“土地里长出来的文化”[1]。对乡土文化的尊重与延续,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有利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守护文化根脉,保存文化基因与“乡土味道”,留住“乡韵”,记住“乡愁”,重振乡村精神,增强农民的自豪感。优秀的乡土文化是新农村文化的生长点,也是建设美好乡村的“软实力”。
一
为深入了解我省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笔者选取安徽各代表性区域,进行实地走访座谈调研,为本文撰写获取信息。总体来看,近年来我省农村文化建设成绩显著。各级政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体,努力建构富有特色的农村文化丰富形态。其一,各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建构。各地乡镇都已建立了综合文化站、文化乐园、农家书屋,配备工作人员;“四室一厅”功能结构完备,并免费对外开放。2014年金寨、五河等地农村试点建设单位积极推进县乡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新路子。其二,各地农村文化活动丰富。美好乡村示范村文化活动按照“一村一特”“一园一品”开展试点工作;各级政府每年都开展一定数量的公共文化活动,“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能落实到位。各地能开展一定数量的结合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如淮北临涣、合肥三河等地将茶楼、祠堂、名人故居等打造成当地文化表演、传统道德文化宣讲场所,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各种类型文化活动,这既是对农村各地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也是对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开发与利用;安庆桐城等地农村聘请当地退休教师专门负责或与学校共建,定期开展书屋活动,周末、寒暑假可组织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开展阅读活动。其三,农民文化消费趋向丰富和多元化。合肥、马鞍山、芜湖等地农村政府在满足群众“基本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城市发展目标,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积极加入,采用提供用地、税收减免等政策,以捐赠兴办、直接参与、承接项目、冠名资助等多种形式进行文化生产,满足群众非基本性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但调查中发现,各地农村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各地农村文化建设乡土味不浓,同质化建设较为明显。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工群体的流动性,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被打破;尤其随着电视、网络等电子媒介的盛行,以大众文化为代表的城市文明不断被引入农村,各地农村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礼仪、文化交往都呈现出同城市文化相似的风貌。这种状态随处可见,如电视文化的流行、“中西合璧”式的婚嫁仪式、千篇一律的文娱活动、红包为纽带的人情交往等等。然而这种文化现象并非遵循城市化发展规律的产物,是一种与真正城市文化相隔膜的“伪城市化文化”。首先,文化消费的主体仍是以农村生活为主导方式的农民,他们的文化选择非常单一,且几乎处于被动状态;其次,文化产品大多是电视媒体的传播产品或千篇一律的体育活动。“伪城市化”现象伴随于城镇化建设发展特殊阶段过程中,“既是城市文化影响的产物,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缺乏本体构造及自身独特性所导致”[2]。这种文化既脱离乡土文化的根脉,也与真正的城市文化相隔膜。其所带来的结果是农村文化生活变得单调与“飘浮”,一些低俗文化如赌博、迷信等现象有所抬头。
第二,在有些地域,多元丰富的民间文化疏离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传统乡村民间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深厚,形态丰富,包含各类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艺。它由农民自身创造与传承,是一种对应农村本土特色的文化样态,体现了农民的审美文化心理,是农村文化本源性的体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充裕的农民对文化生活水平提出了要求,曾经失落的传统民间文化又成为人们的关注点。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传统民间文化活动的开展大多以当地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变成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甚至呈现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样本末倒置的现象。商业化时代背景下,民间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经营本是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路径,但却在过度开发的过程中,民间文化本身被忽视,成熟的民间文化发展规划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艺术行为主体的消失也加速了民间文化的消亡。很多地方传统民间文化活动的开展背离了自下而上的地域性行为模式,而体现为整齐划一的文化模仿。
第三,农村社会公共文化空间弱化。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建立在村社共同体上的农村文化的本体形态。祠堂、村庙、戏台、祭祀场所、集市等各类场所,以及村落内的社会组织、村民集会、红白喜事等公共活动构成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图景。依托于公共空间的人们经常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成为农村一种富有特色性的文化集群方式。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民放弃农耕生产,外出务工或定居城市。当下农村,农民离土现象普遍,叶敬忠等以“别样童年”“阡陌独舞”和“静寞夕阳”形象地描述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孤独老人的生存状态[3-5]。这样以地缘、血缘、共同精神为纽带的村落慢慢衰落,村社共同体面临逐渐解体的境地。同时,现代化生活方式如电视、网络的普及,又使农民生活趋向家庭和私人领域,呈现“私密化”的生活方式,门户紧闭、邻里不识逐渐发展为一种常态。传统庙会、歌舞会、民俗表演等公共文化活动让位于以个人或家庭私性活动场域为单位的文化活动。一定程度上来说,私性文化活动的增长在公共文化活动减少的情形下,能够填补农民精神上的空虚,满足了农民的文化需求。但是从农村特色文化发展的角度看,私性文化活动会影响农民对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及村庄内部的交流,在原本公共文化活动缺少的情况下更加难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二
城市文化作为现代文明的价值指向,已广为民众所追从。但城市文化是否作为农村文化唯一的期待指向和理想愿景,值得商榷。当下农村文化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中,乡土文化的传承与重构是关键。而建构乡土文化,包括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保护,也包含确立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农村新型文化样态。因此,要从以下方面采取对策:
第一,突出农村“乡土文化”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人的新农村建设”这一重要命题。农村文化建设更离不开人的存在与发展,这里的“人”当指农村社会生活中的农民。美好乡村建设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理念,这其中,培育有文化、懂技能、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重点。只有这样,美好乡村才是形美和人美的统一,如若没有以农民为主体的文化建设,也必是文化空心建设。这就需要解决四个问题:
其一,积极发展农村当地的各项建设和产业,创造各种就业岗位,吸引并留住农民驻守农村致力于农村建设,改善广大农村“空心村’的问题,从而解决当下农村发展主体缺失、后继无人的问题。
其二,恢复农民的主体文化身份意识。现代社会农民的身份表征已发生明显的偏移。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农村社会的常住居民,而如今大量农民离开自己熟悉的土地家园,奔赴城市打工;毋宁说,他们已变成城市文化空间的群体,即“农民工”。在这种城市—农村的来回迁徙中,传统农民的主体身份逐渐淡化,加之电视等大众文化的浸透以及农村“伪城市化”生活状态的影响,农民也不自觉地改变了自己的身份认同。因此农村乡土文化建设需要重新恢复传统农民的文化记忆。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可组织多种形式的农村居民活动,宣扬仁爱互助等传统礼俗的乡村文化精神,培养并固化他们的故土情怀;同时,把传统礼俗融入农民的日常生活,促进农民内在的文化自觉。
其三,以农民为主体,围绕农民需求来建构各种文化形态。文化生产应以农民为主体创造者,确定农民在文化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各地区可成立各种类型的群众文艺社团,鼓励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让健康向上的生活格调充实群众生活。文化消费要从农民自身的文化需求出发,避免华而不实的政绩活动。农村文化传播应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和商业资源开展,将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书店便民店等文化民生工程落实到位。
其四,积极加强农村文化能人的培养。新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塑造、培养新型的农民文化人才。农村文化能人充分体现文化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存在。这些文化能人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技艺,有些甚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但是在当下,随着年青一代生活价值观的选择,很多民间文化能人的传统文化技艺无法找到传承者,一些传统乡土社会衍生出来的技艺也逐渐消失。传统乡村社会中的文化能人或手工艺人,代表着一种历史的时代影像,是乡村社会的文化内涵的承载者。各地农村应大力挖掘、保护具备传统技艺的农村特殊人才,积极寻求相应的后继人才。一方面由政府出面组织当地文化能人成立各种协会,开展活动,将优秀传统民间艺术转化为一种技艺展示或纳入到当地文化产业开发中;同时积极鼓励文化能人创造属于农民自己的文化作品,将传统民间文化转化为当代弘扬时代主旋律的农村公共文化作品。
第二,发挥传统礼俗文化的现代功用。传统乡村文化中,各种民俗习惯与社会礼仪、道德规范往往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礼俗文化。这其中包含的“崇尚自然、注重人伦、讲究礼仪、奉亲敬祖、修己务实”等很多文化精髓,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内涵相一致。因此,发挥礼俗文化的现代功用,既是传统文化面临时代变化需要做出的主动转化,也是农村建设中保持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的基本思路。
其一,各地农村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挖掘当地传统伦理文化教育资源,制定符合农村当地的乡规民约。传统乡规民约作为农村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是村民的主体意识表达,虽也包含了一些与时代不相符合的文化内容,但其中保留的崇尚孝敬、仁爱互助、重义轻利、勤劳质朴等伦理品格至今还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古代农村,尤其是相对封闭的乡村,乡规民约是该地域社会稳定、保证基本伦理秩序及基本价值遵从的根基。在当代农村,法制建设是社会治理的主导模式。但多地农村仍存在人情大于说理的社会现象,每一个乡村局部也都还保留着熟人社会的基本状态。因此各地农村可吸收传统礼俗文化的积极内涵,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各地自身特色的乡规民约内容。利用传统礼俗中的礼治资源,将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相结合加以实施,这正是建构和谐的农村社会文化环境的现实需要。费孝通先生把中国传统农村基层社会概括为“富于地方性”的乡土社会,而“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6]。“礼治”本身即是传统社会在长期的教化、惩罚及社会习惯作用下形成的一种规范体系,这种模式服膺于宗族权威、社会教化以及传统道法习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然无法承袭传统礼治的方式。但是,传统礼治中的很多合理的因素仍然可以被现代农村文化建设所利用。在坚持依法治国前提下,农村文化建设中礼治仍可以被加以改造利用,承担现代功用,有效地辅助法治,构筑以农村为本体的文化生活状态。
其二,各地农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形态多样的传统文化礼俗活动,鼓励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富有乡土特色的农村文化。安徽合肥市大圩镇开展的“寻访征集族规家训”活动将传统礼俗宣传与现代农村文化建设很好结合。该镇深度挖掘文化资源,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挖掘和寻找大圩姓氏家谱,将其中一些经典传世族规家训和家风小故事进行收集整理。该镇还与当地高校联合,积极组织学生入户调查,发动村民写家训、家风小故事;在大圩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对活动动态和发掘出来的的好家风、好家庭进行集中广泛宣传,并通过现代媒体平台“安徽大圩”官方微信发布收集到的治家格言和简短家风小故事。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有效促进了当地农村乡土文化的建设。
第三,促进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形态建设。与现代城市文化生活的私密性、个人化程度相比,传统农村文化生活更多呈现开放式、公共性特点。但随着传统意义上村社标志性公共场所逐渐消失,要想构建乡土文化特色的农村文化,基于现代化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面临重构迫在眉睫。
首先,需加强或组建农村各种类型的村社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文化活动方案。当前农村组织的弱化,导致了农村社区生活的离散性和农村公共空间的弱化。文化活动匮乏和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使得农村社区公共空间的重建已经刻不容缓。村民委员会是当下农村的主导性组织机构,在保证其政治核心功能的基础上,应扩大其文化整合的功能,实现政治上、文化上的共同参与。此外组织各类协会、学会村社组织、群团组织、政府牵头或群众自发组织的文体团队等等,积极开展乡村文艺活动、村民集会、红白喜事仪式等,为人们提供了进行文化交流、交往的公共平台。这些组织与村委会形成村社自治多元主体,共同形成新时期农村村社公共文化空间。
其次,加强传统文化场所的保护与传承利用,或新建文化大礼堂等新型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在我国当前的农村仍然保留着许多传统的公共活动场所如茶楼、家族祠堂、集市等。这些地方本身即是文化的综合体,代表着一个地区农民的文化活动特色。在新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过程中,传统的文化场所能够作为公共文化平台来服务文化空间建设。临涣集镇的茶馆,历史悠久,独具特色,是当地风土人情的真实写照。在当地,除去现代特色的怡心茶楼,其他基本都是低门矮户、散发着古朴气息的平常人家,但却是当地人公认的公共文化活动平台。这些茶馆除供喝茶、聊天、打牌、下棋等文娱活动外,还兼有商谈生意、联姻、地方纠纷评判功能,成为了公用性的文化活动场所。此外在原貌保护基础上,各地以浓厚的民俗文化为着手点,可将家族祠堂等开发成传统文化道德讲堂;同时结合文化礼堂、志愿者服务站、综合活动中心、文化休闲广场、文化宣传长廊等形成体系化、整体化的农村文化公共空间。古民居、村落可开发成传统文化体验场所,进而进行产业化开发,借以展示本地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
再次,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各地依据自身条件可恢复组织赶集、庙会、祭祖等大型公共性活动;提倡传统特色的婚丧嫁娶、走亲访友等节庆类的家庭小团体活动和乡土艺人为代表的私人活动。这些活动因其礼仪礼节繁多、内容丰富,又由农民自发组织参与,既满足了农民的多种文化需求,又多以民间俗文化为基础,更加贴合农民的文化审美需求。安徽淮北临涣集镇现在还保存着说“大鼓书”的艺术形式,一群人围坐一圈,听老艺人敲着大鼓说着各种故事,观众在故事情节处还能发表自己的看法,众人也能进行讨论。集镇赶集活动与喝茶活动相得益彰,成为临涣当地富有特色的公共活动。
第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首先,提倡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多元化主体。各地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最主要的建设主体,应多方位吸纳、鼓励企业、第三部门等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从调查中发现,当被问及“有商业性演出是否愿意去消费”,合肥、马鞍山、芜湖等地农村居民选择“很愿意”比例为56%。因此在经济发达农村地区,政府在满足群众“基本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城市发展目标,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积极加入,采用提供用地、税收减免等政策,以捐赠兴办、直接参与、承接项目、资助参股、冠名资助等多种形式进行文化生产,满足群众非基本性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多方位组织各种力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
其次,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一方面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关于农村居民公共文化需求的民情调研,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资源,打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化信息平台。利用手机、电脑等现代网络工具,和老百姓之间建立一种双向互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农村地域政府可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针对节假日返乡“农民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不同的群体制定不同的文化服务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两送”工作的时间、地点,确保活动实效,扩大群众受益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双向良性循环机制。同时,利用农村等现代信息工具,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提高群众公共文化的参与度。最后,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考核评价机制。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应突出文化工作的地位,把基层文化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并将其作为年终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立科学的农村文化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考评来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扩大考核评价的主体范围,建立通畅的考核参与路径。吸纳农村居民、媒体加入到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考核中,也可委托第三方调查力量如调査公司及相关的社会机构进入,以其独立性、公正性与专业性的绩效评估构成整个公共文化服务的组成部分。
农村乡土文化建设,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一般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是在新农村文化建设领域的具体呈现。我省拥有丰富的农村传统文化资源,在未来的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特色化的乡土文化应是丰富各地农村文化建设始终坚持的一条基本路径。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四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176-180.
[2] 梁前菊,方国武.新农村 “本体”文化建设——以六安市S村为例[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9):907-911.
[3] 叶敬忠,潘璐.别样童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 叶敬忠,吴惠芳.阡陌独舞——中国农村留守妇女[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5] 叶敬忠,贺聪明.静寞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6]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中华书局,2013:78.
Reflec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Culture in Anhu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HAN Miming1, FANG Guowu2
(1. School of Science,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efei 230036, China;2.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efei 230036, China)
Abstract:Although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have been achiev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culture in Anhui Province, the present rural cultural is, to a certain extent, not so distinctive as it was expected to be, which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clear homogeniz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gradual disappearance of many folk cultures, weakening of cultural space in the society and so on. There are three countermeasures that can be taken to shape a new pattern of rural culture: first, to highlight the subjectivity of farmer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culture; second, accelerate the modernization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etiquettes and customs; thir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cultural space and the relevant service system in rural area.
Key words:Beautiful Countryside; rural cultural; subjectivity of farmers; modernization transformation
收稿日期:2016-03-21
基金项目:2016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SK2016SD25 :《农村文化本体性建设研究:理念、价值及路径构想》);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项目(SZZGJH1-2-2017-5)
作者简介:韩弥明(1978-),男,安徽涡阳人,安徽农业大学理学院政工师。 方国武(1972-),男,安徽桐城人,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 (2016)03-0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