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2016-03-16杨银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银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青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杨银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年来,青岛市大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从青岛市区域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探索中,我们可得到典型经验和启示。
一是把提高教育水平、更好立德树人作为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强调:“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在教育领域,就要把促进教育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教育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青岛教育综合改革在顶层设计中,注重以教育治理现代化引领教育现代化,聚集育人总目标,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增内涵、提质量,努力教好每一位学生”“重师德、强师能,努力发展好每一位教师”“扩增量、改存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改革的着力点,体现了提高教育水平、更好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
二是把简政放权、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作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传统政府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忙于“划桨”、忘了“掌舵”,导致教育管办不分、政校不分、社会评价不发育。针对这种情况,青岛市教育局着力理顺关系、简政放权,从“划船者”转向“掌舵者”,从“运动员”转向“裁判员”,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实现政府由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运用综合政策工具进行引导和监督,切实发挥了政府在教育治理中的宏观主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服务作用。青岛市教育局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制定了权力清单,逐一规范办事依据、条件和程序,确保规范运行。从学校人事管理、财务基建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三个方面全面梳理学校管理自主权清单,将14项管理权限落实和下放给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这些改革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是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是办教育的主体,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最终见到了实效。因此,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十分重要。青岛市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践中,让师生参与学校治理,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学生自我管理;让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并更好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让社会参与学校治理,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四是把多元主体评价作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鉴于第三方专业评价发展不够,青岛市教育局积极培育高资质、高信誉的教育服务机构,引领第三方规范发展,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学校评估和教育质量评价。青岛市教育局研究开发了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青岛市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组建 “青岛市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试点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聘请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定期开展教育社会调查,在实践中努力构建立体、科学的区域教育评价体系。
五是把教育家办学、校长专业化作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人才支撑。有一个好老师,就能带出一批好学生;有一个好校长,就能成就一所好学校;有一批教育家,就能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推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青岛市大力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取消了校长“官衔”,代之以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中级校长、初级校长四级10档专业职级,让真正热爱教育、懂教育、愿意终身从事教育的人来办教育。以此为突破口,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系列综合改革。
经验出在地方,经验出在基层,经验出在学校。青岛市从自己实际出发创造的新鲜经验,将为国家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区域样本,并进而以教育治理现代化带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